陆弃又岂会不知道商芷清跟在后面呢?这个女人的执着,他可是领教过的。
半年前,他去执行任务回来,途径西陲野生自然保护区,恰逢其会,救下了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几乎属于半休克状态,可是目光依然清透,散发着求生的**,后来被他绑在背上,补充了水分的她渐渐苏醒,那一点点微弱的神智,却是支撑着她一直问一个问题。
“谢谢你……你是谁……”这样六个字,在十数公里的路上,重复了不下两百次。
陆弃没有回答商芷清,他不是活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也没有那么高风亮节。之所以不留名,是因为他的职业,不能留麻烦,这注定了他要活在这世界最阴暗的一面。
陆弃也没有想到,在云滇大学能再碰到这个女人。也许有人会疑问,这商芷清可是云滇大学的风云人物,而且既然同在一个学校读研,又如何会一点都没印象?
事实上,虽然陆弃的档案在云滇大学,可一年到头,陆弃到云滇大学的次数不会超过三次,每一次不会超过三天,而且他很显然不是一个八卦的人。八卦的人应该吃不了这么多,据不真实的小道消息,八卦能让人辟谷……
那一次,是陆弃每年必须到学校的一次,新学年开学,作为学校的学生,哪怕是硕士研究生,不在校全日制读书的,最起码也应该打个招呼,所以他去了。
商芷清认出了他,他没办法否认,然后被商芷清在学校校务处找到了他的手机号码。如果不是商芷清给他打了个电话,陆弃都忘了他的手机里也是装了一张卡的,他的手机除了偶尔客串闹钟外,也就只有特殊的那么几次会响。
商芷清要请他吃饭,说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陆弃多次表示不用,可是商芷清却是异常的执着,几乎每天一个电话。
陆弃倒不觉得她很烦,因为商芷清不仅人漂亮,还很聪明,懂得在合适的时间打电话,还有足够好的理由。
感恩的理由,哪怕陆弃不用她报恩,陆弃也不能去践踏,因为作为一个孤儿,他懂得这世界上有哪些情结是不能践踏的。
也就是商芷清的这种执着,陆弃最终答应了跟她吃一顿饭,接受她的报恩,然后她总该没有理由再来打扰自己了?
不过现在,陆弃突然有些明白,女人的处事方式绝不是按教科书上写的那样一板一眼,他认为商芷清没有理由,可商芷清很显然不这样认为。
“跟着就跟着,小心别跟丢了。”陆弃嘴角微翘,如果有人发现他这个笑容,一定会惊讶,这张很平凡的脸,就因为这个笑容而让人眼前一亮,帅气指数瞬间狂飙。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乍一看不显眼,可是在某个特定的角度,或者特定的表情是,就会让人觉得特别的迷人,有人称之为角度美人。
商芷清失策了,她一直以为陆弃是住在学校的,她原本也只是心有不甘,打算跟着陆弃走一走的,也算是表达了一种你说不送我偏要送你的执拗感。
可是直到车子驶出了城区,开上了柏油公路,然后又开上了基建路,人烟逐渐少时,她才猛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家伙到底要去哪啊?”
到现在为止,商芷清还不觉得陆弃已经发现了她,不过说来也是,陆弃一直都没回头,闷头赶路的,他后脑勺又没长眼睛。
商芷清似乎忘了,因为路灯渐少的原因,她的车灯大开,一直给陆弃当手电筒呢,就算不是陆弃,换了一个普通人,稍微警觉些,也能感觉到异样的。
当商芷清彻底失去了陆弃的踪影时,她突然发现,没路了!
商芷清下了车,借着灯光的扩散,她发现,她到了云滇市郊区,已经到了山脚下了,也就是说,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跟着陆弃跑了十数公里。
“谁说的这车到山前必有路的?”看着已经到头了的基建路,商芷清踢了下脚下的石块,然后随着石块溅射的方向,眼角余光扫到了一条羊肠小道,心中一喜,却陡然一叹:“这有路也不能开车上去啊。”
“这家伙,难道住在这山村里?”商芷清仰头看着眼前那如一头巨兽异样趴在夜色中的大山,一点都没有危机意识。
华夏国云省本就是一个由大山组成的省份,即便是现代化的都市,也都是被群山环绕,城市建设尚且如龙脊虎背,此起彼伏,出了城,直接都是一些山村,山村里还有各种少数民族的古老村落,眼前这座大山还有一个颇为诗意的名字,叫“三生”,这个名字的由来已经无法考究,反正都这么叫。
看着那只有两人并行宽敞的山道,商芷清正决定上不上去。她不是一个胆小的女人,作为地质专业的学生,她带着帐篷露宿森山老林的事情也没少做。
最后,她还是放弃了,因为她也知道,像这种山村的山道绝对不是只有一条的,如果是比较大的村落,那绝对是四通八达,别到时迷路了,也麻烦。
何况,她上去干什么呢?不是只要表示送一下的么?就算是找人,白天总比晚上要好得多?
当奥迪ts在狭窄的基建路上好不容易掉头,然后闪着明亮如星的灯光远去时,在山腰上的陆弃目光微微眯起:“傻女人,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我不需要朋友!”
话音落下,陆弃脚下一挫,身子如离弦的箭一般射了出去,双足宛若离地,身形掠动之际,如猿猴般灵巧,而奔跑间,双臂轻展,又如白鹤亮翅,劲风四溢,卷起一路落叶。
如果商芷清看到这一幕,她一定会高兴她的某些猜测得到了证实,这种速度绝对不是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就算是世界短跑冠军,也绝对难及项背。
蜿蜒曲折,时高时低的山路,在陆弃脚下如履平地,不多时,他便来到一座竹楼前。这是云省傣族普通的民居竹楼,在林荫遮蔽中,由竹篱护着,圈起一个百平小园,园内甚至还有一汪泉水,两层的竹楼此刻就傍水而建,顶盖虽然用上了一些现代化的防水材质,却依然保存着浓郁的民族风。
这是陆弃从一个搬到城区里去的傣族家庭买下来的老房子,他做了一点改动,添了一些生活用品,至于电器,用的都是太阳能和空气能的,包括房里那盏台灯。
这片山区已经基本上没有人住了,除了陆弃外,整片山区,恐怕只有不到二十户原住民了,像这屋子的原主人,都几乎是最后一批搬到城区里去的,而以前的老电线杆也因为有碍风化而直接被拆卸了,那些原住民,基本上都重新过上了油灯时代。
一个大学的研究生,不住在学校,也不在校园附近租个房子,却在这种只有鸟拉屎的地方买了一栋老房子,这的确耐人寻味。
刚刚高速奔跑了数公里的山路,陆弃并没有气喘吁吁,胸脯欺负着,却努力稳定着呼吸,缓缓地踱了几步,然后就在那园子里突然站定。腰身微微下沉,原本垂着的双臂缓缓上提,双脚脚掌牢牢抓在地上,上半身却诡异地上涨了半寸,本就坚实的后背突然变宽。
如果用人看到陆弃,绝对会发现,现在的他整个人神态浑厚沉稳,宛若一头警惕站立,意欲攻击的熊。目光凌厉地盯着眼前的陆弃,以这个姿势一站,就是数分钟,随着他那平稳却有些粗重的呼吸声音渐渐变缓,他那健康的肤色上微微泛起几分潮红,颈项上更是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
剧烈的运动后,本来早就应该有的体态,却因为这么一个站姿足足推辞了数分钟才骤然出现。当然,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样站着,比超越世界短跑冠军的速度高速跑了数公里还要让人肌体疲累。
无论是那种可能,都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范围,不过即便是一个普通的人看到这样一幕,也不会觉得陆弃是个怪物,只会觉得他可能是个高人,一个练过武的隐士。
都说大隐隐于市,像陆弃这种,隐居在市区旁边的山村里,不知道可否算是个中隐?
【作者题外话】:今天时间比较宽裕,会多写出一章来,晚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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