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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第二十七节:万事皆安,初闯江湖[求收藏 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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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中,田大少研究了一下雷鹰大侠的黑色匕首。以前只有武者修为时,真气输入那把匕首并没有什么变化,但田大少当时感觉那匕首与人体的结合比一般的武器要紧密的多。

    修练出真元之后一直忙,还没有试试那玩意对真元的反应呢。

    现在的田大少可不像以前啥也不懂,他首先看了看黑匕首的外形。黑匕首虽然不重,但是惯性却比同重量的东西大,这说明它的质量与重量存在差异,很可有能加入了飞金。

    真元试验过后,田大少明白了,这是一件需要配合真元才能发挥最大威力的武器。在真元的激发下,这把匕首成了一柄光剑,光剑可长可短,收发由心。那激发的真元切割力非常强,而且可以直接消耗各种符宝上面的能量,比如说护甲符,一剑刺上去就可以持续地消耗其能量,而不需要用凡铁一样反复砍杀一点点地消耗。这种直接以真元去消耗符护甲的方法,不需要机械移动,其速度远比用凡铁击打要快得多。而且,这匕首还可以制造更强大的真元外放。田大少进入先天境界之后,真元就可以外放杀敌,但是其消耗太大,而且距离越远面积散得越宽杀伤力就越弱,所以他喜欢在箭头上注一点真元,这样可以以最少的损耗达到最大的杀伤距离,但是,凡铁的承载力有限,遇到强敌,即使将箭头烧热也承载不了多少能量。有了这匕首之后,外放的真元可以变得很集中,以剑尖上那一点而集中击出,杀伤力可达千米之外,比单纯用手释放要远五倍左右,释放量也比箭头要大得多。总体来讲,这把黑匕首是件不错的修士专用的武器。

    他突然想起了插天峰上那只死去的雄雷鹰,它的后背还插着一把不错的大刀,正好可以取来给沈七用。

    田堡主启动驭风符,直飞上升六百米,来到雷鹰的窝巢。

    故地重游,不禁感慨万千。半年前,自己为了践行一句诺言,各种准备之后,冒着生命危险爬了半天才来到这里。想不到半年之后,自己可以随意上下,易如反掌。人生无常,莫过如此。

    他拔出雄雷鹰后背的两百多斤的玄铁开山刀,发现刀柄到刀口有一丝秘银相连。秘银与真气的结合性非常好,在真气的激发下可以大大增强武器的锋利度,难怪当时大当家以二品的修为能砍死一头雷鹰。这把刀给沈七用正好,可以极大地提高他的战力。

    雄雷鹰的身体虽然也是《万灵总纲》中记载的灵物,但是由于它们曾经守护过雷鹰镇,田大少已经将它们当成人类看待,于是没有动雷鹰的身体。

    处理好雷鹰堡的后事之后,田大少准备前往扇城的药集去寻找大培元丹的药材。这次一去至少得二三十天,所以得做些准备。

    首先,小雷鹰必须得带走。田大少给这小家伙取名为球球,现在已经长得一米多高六十多斤了,但还不会飞,圆圆胖胖的全身是白绒毛,嘴是红的,眼睛特别大,走起路来像只企鹅一摇一摆的,看起来很是可爱。

    球球外形可爱,加上田大少又是雷鹰堡的堡主,所以它很得镇民的宠爱。事实证明,小孩子受不得宠爱,球球在大家的宠爱中被宠坏了,形成许多的坏习惯。比如说它总喜欢去抢小孩子碗里的东西吃,看见哪个小孩子捧着碗它就跑了过去,结果现在小孩子吃饭都

    躲在家里不敢往外跑了。它还总感觉别家的饭比较香,没事就在街上逛,谁家开饭就往谁家钻。吃饱了还欺负别人家狗,不给骑就啄,现在雷鹰堡所有的狗都怕它,见了它远远地就夹着尾巴跑了。有一天王大虎好不容易打了一头鹿回来,被它撞见了,这下它可高兴坏了,屁巅巅地跟在别人屁股后面,一直跟到王大虎家。王大虎也挺喜欢它的,就给它吃了。结果这货一点也不见外,就在人家家里敞开肚子大吃了起来,把人家一头鹿吃了足有一半,还边吃边拉。当李江去找它回家时,看到王大虎家那一地的鸟屎,真是头都大了。

    田大少在球球身上使用了一张灵犀入梦符,为的就是让他与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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