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开始觉得,自己活着,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原因无他,不是因为我家境不好,不是因为我吃苦,不是因为我不优秀,而是因为,我太美了。是的,没错,你没看错,就是因为太美了。当然,如果你觉得我是在逗比的话,那么我完完全全可以告诉你,有时候,很多时候,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太美了,是个贬义词。
我出生的时候,我家里,就不是很欢喜的。因为我家里已经有了一个哥哥,而我妈妈决意想要一个女孩儿,所以,从小就把我当女孩儿养。等到我长大一点点,三五岁的时候,我妈妈意外的发现,我长得粉雕玉琢的,与寻常女孩儿无异,苦于求女的我妈妈很高兴,小花裙子穿起来,蝴蝶结扎起来,把我打扮得比小姑娘还要姑娘。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我上学。
正式上学,我妈终于收敛了一点,虽然不再明目张胆的让我穿女孩的衣服,只是给我买的衣服,却没有一点男孩的英气。这一点,让我郁闷了很久。很快,我就发现,我的郁闷,是对的。在小学的时候,那些小男孩,踢足球的、玩飞镖的,从来都不喊我。他们觉得,我更应该跟女孩儿在一起玩过家家。
这样的耻辱,跟着我上了初中,上了初中,男孩们的心智,开始有了质的飞跃。这个时候的他们,开始对美与丑、男和女,都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概念。初中的男孩,开始偷偷的暗恋女孩子,写情书,玩游戏,打架,看毛片,这个时候的他们,不只是单纯的不想跟我玩,而是打心底里的孤立我,膈应我。他们拒绝上课拒绝跟我坐一块,下课拒绝跟我玩耍,更是堂而皇之的喊我,娘娘腔,宋妈妈。是的,娘娘腔,宋妈妈,就是跟随了我三年的绰号。
十五岁的时候,我的相貌,就有了与女人等同的美艳程度。我的皮肤让女同学都觉得嫉妒,身高也不长,也很瘦弱,从光看一张脸,实实在在的跟女人差不多。那时候的生活,远远没有现在的丰富,一点点事情,都是同学们课余津津乐道的话题。大家都说我长得比女人还要女人,久而久之,三人成虎,大家也都觉得,我的确实实在在就是个女人。不久,就有隔壁职校的同学过来围观,那些不入流的小痞子,守在校门口,看到我背着书包出门的时候,都围上来看我,一看到我的脸的时候,哄的一声笑了。那笑声,分外的刺耳。“美人,果然是美人。”
如果说,这些还只是排斥,还只是嗤笑,而不是恶意的中伤的话,那么高中那年那件事,却是真的毁了我,毁了我所有的名声。让我,彻底的在众人面前,沦为了最不像男孩的男孩。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比娘炮还要娘炮。
如果说十五岁的时候,还只是被人取笑的对象,那么到十八岁,却又成了众人追逐的对象。只是,这些所谓的众人,不是女人,却是男人。被男人喜欢,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我心里明白,就算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觉得我像女人,可我自己觉得自己是男人,自己不信那套,却是事实。只可惜,这一点,再也不肯有人认同我。
十八岁这一年,我开始收到求爱的情书,也就是这一年,我的身边,渐渐的有了断背这个词。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真的是可以喜欢男人的,而我,就是被喜欢的那一个,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件非常悲剧的事。因为我心里,实实在在就是男孩儿,我也向所有花季少年一样渴望美好的恋爱,我也渴望,有个美好的女孩子来宽慰我,只是这一切,如今都成了梦罢了。
一开始,还只是收到求爱的情书,后来,竟然真的有男人,光明正大的堵在我学校门口,质问我,为什么不答应他,为什么不能跟在在一起,哪点儿瞧不上他。
那段时间,我很怕,怕到我恳求我做主任的父亲,和我读大学的哥哥,每天接我送我。十八岁的人了,还要人来送,这对心理正常的我来说,的确是一件侮辱的事。只是,十八岁的我,却只有一米六几的身高,还有女人般的面貌,这的确不让人省心。
我爸我哥轮流接送了我一段时间,眼见没人再敢拦我,也就渐渐的放心了,也就没再接了。而我,永远也不会料到,就在我家人停止接送的第一天,我,就出事了。
那是我一生最耻辱的时刻,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男人的我,被莫名其妙的掳了去。我被反绑了,扔在地上,好几个男生,怪笑着,围着我。其中一个人,阴森森笑道。“好心好意追你你还不领情,还找了家人来挡我,你以为,这样就能挡得住我吗?”
我认得这个人,我认得他的声音,他是对我吹口哨吹的最多的一位。
有男生过来笑着说。“没准儿啊,他就是不喜欢你一个男人,喜欢大家一起来呢。”
我又羞又恼,拼命想挣脱这绳子,我已经隐隐预知到,接下来将会面对什么。我死命的挣扎,可是,我失败了。我被按在地上,像狗一样趴着,贯穿的疼痛,还有旁人的嬉笑,还有一瞬间想要死去的羞耻,席卷了我。我的身后,是男孩们的调笑,我狠狠的咬着牙,我觉得,我撑不住下去了,我的泪,滴在漆黑的地面上。
我从来没想过,不过就是长了这么一张脸,不过就是长不高的个子,命运对我,竟然这么的不公。还来不及初恋,我连女孩子都没喜欢过,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处男时代。他们像条狗一样趴在我身上,一个又来一个,我死死的咬住自己的唇,不让自己一不小心就咬舌了。那时候,我的心,简直都死了,唯一能撑着我活下去的,就是我要自由,我要复仇。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放开了我,他们嬉笑着离去。后来,有偶然过来的路人,在这个废弃的工地看到了我,他们把我送回了家。那一日,我家人抱着我哭个不停。我在家里整整休息了一个星期,才被我哥哥送去了学校。我哥哥是懂我的,他告诉我,要是是真正的男子汉,就要站起来,顶天立地,把害我的人一一捉拿回去。我爸爸是主任,官职不大,却也不小,我爸爸开始动用手里的权利查,查那一帮人。
再后来,学校里开始流传我被轮了的流言。那时候,还没有视频这回事,可是同学们的口口相传,听起来却是别样的精彩。我都快把我的唇咬出了血,我知道,就算是同归于尽,我也不会再忍下去了。那一日的夕阳,残阳如血,我想我,会永远的记得。
很快,爸爸就查到了为首的那个人,正是笑的最欢的那个人。那一日,爸爸喊我去认人的时候,我在书包里,揣了一把匕首。我不知道是怎样的恨意,支撑着我走到那里去,我只知道,当我见到了他们,一匕首刺过去,我的心,却从来不会好过一点点。还要怎么好过呢,我的名声,我的心,已经死了。
我刺的那一刀,离心脏还偏差了一寸,要不是抢救及时,说不定会挂了呢。那混混扬言要报警,我扬言要告他,最终,我把折中,以我们对各自的伤害为交换,各自消停。
那一日之后,我爸就火速琢磨起把我送出国的事,他以为,等到去了一个新环境了,我大概会好一点。却没想到,如果说之前,我的心,还是正常的。那么去了国外,才是堕落的开始。
在国外的生活,天高皇帝远,苦闷的夜晚,我无数次的想起那天在那个废弃工地的经历,令我忍不住潸然泪下。我开始流连于同志酒吧,我想,既然大家都这样想,我就把罪名坐实了吧,虽然我也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好的。不过,我虽然流连于酒吧,却没有自暴自弃。那天被爆的惨痛经历,让我从来都只是在这里作乐,只喝酒,却不寻欢。
在这里遇见王娇爱,完全是个意外。在遇见她以前,我从来就不知道,美丽如她,竟然也会被贬,与我一样,到这疙瘩的地方来。
我,其实是认识她的。
在国内的时候,出国之前,我爸送我去了几个月的语言学校。他虽然决意送我出国避风头,却也知道,要是英语不好,那还真是一塌糊涂。我不想学英语,我讨厌去任何去学校有关的机构,所以,每日每日的,我都只是旷课。我旷了课,也不去其他地方,我就去语言学校附近的咖啡馆,一坐就是一整天。我就是在那里,认识王娇爱的。
第一次遇见她,我喝了咖啡忘了带钱,被无良的服务员白眼,是她帮我垫付了咖啡钱,她漫不经心笑道。“不就一杯咖啡吗,至于这样诋毁人家码?”
第二次,下大雨,我进来躲雨,却看到她还在这里,老位置。她望着某处出神,她晃了晃手中的伞,笑道。“我有两把伞,要不,你拿一把走吧,要是不好意思那,你付我钱也行。”
我不好意思的问了她两句,她却漫不经心道。“这伞本来是拿来接人的,现在用不着了。”
我发现,她永远是这个漫不经心的样子,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却只看到她目光的方向,一男一女,撑着一把伞,走到车子里面。
第三次,是我故意来找她的,上次我没给她钱,却故意来找她说话。我半是套话的问了几句,问她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寂寞,她却只是笑了。“小弟弟,你不懂得爱情。”
我不懂得,是的,我不懂得。不过,我却记得,她是第一个,一眼就肯定我是男孩的人。
再后来,我渐渐的与她熟了起来,逃课的日子,我来找她聊天,她却一月如一日的坐在她的老地方,望着某个方向。某一日,我耐不住,问了。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看着这个方向,我能第一时间看到我爱的男人出来,路过。”
也就是那一日,她断断续续的跟我提起,她在一起十几年的青梅竹马,娶了别的女人。她不甘,却只能呆在这里,看一眼,看一眼她。
我很心疼她,可我不能阻止的是,我出国的时间,很快就到了。
后来,我出国了。偶尔,我也会想起她,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那里痴痴等待。我不知道,她的青梅竹马,有没有回头来,回头看她一眼。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是那样痴情,我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如他所愿。我有很多的不知道,却有一项,又是我知道的。那就是,她是第一次没因为我的容貌我的身高歧视我的人,我应该感激她,一辈子。
而我没想到,再见她,却是在这样的酒吧里。我没想到,从来没想到,优雅漂亮如她一样的人,竟然也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如果说,酒吧再遇,是久别重逢的喜悦的话,那么,不久后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们再次回到相依为命的日子。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以为,只要我自己保持了本分,只喝喝酒,不干出格的事,就能保得了自身。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多的是觊觎男色的人。
我差点被一个喝多了的黑人强上了,是她,砸下来一个啤酒瓶,砸晕了黑人,挽救了我。后来,有更多的黑人追上来,她拉着我,使劲的跑。我们在美国的街头,没命的狂奔,不知过了多久,甩开了那些人,我们躲在角落里,相视而笑。似乎就是这一瞬间,瞬间又亲近起来。
后来,我没有再去酒吧,她总说我年纪还小,我也按照我爸爸的要求,开始认真的上课去了。她比我大五岁,跟我不同的学校。再后来,她的室友搬走了,而我,也顺理成章的搬了过去。我们,开始了愉快的同住不同居的生活。这一段时间,是我这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再后来的某一天,她突然告诉我。“宋何,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姐姐要回国了,不能再照拂你了。”
她回国了,为了那个抛弃了她娶了别人的男人。她不知道的是,我也跟着偷偷回国了,可等我找到了她,却只看到她站在酒店外,偷偷的看着那个男人的婚礼,看着那个男人挽着另一个漂亮的女人。那个男人,我也认识,名声大得很,想不认识都难。
这个时候,我以为是她家庭不行,只是后来,我发现我想多了。蒋少将的新娘,原来也是个平民姑娘,所以完全不是家庭的原因。原来,他们不能在一起,却是因为那该死的血缘。
我觉得很痛苦,我是在这个时候,才开始读懂了爱情这个词。从前我认为我连初恋都没有过,现在我却觉得,我是不是遇见了爱情,只可惜,我的爱情,并不属于我。
再后来,她留在了国内,她与那个男人复合了,却不能得到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这样的她,我看着也忧伤。伤心欲绝的我,回了美国。
三年,很快就过去了,我却不知道,再次得到她的消息,竟然是,她的死讯。我发疯了。我像个疯子一样,发了疯的回了国,我趴在她的墓前,泣不成声。
那一日的我,就像很多钱被轮了的那次一样,我把嘴唇都咬出血了,我发誓,不管代价是什么,我都要帮她,报复那个负了她的人,报复那个抢了她幸福的女人。为此,我做了很多事。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泰国做了变性手术。为了这个事,我跟我爸,差点都断绝父子关系了。我爸死命的哭,而我也很坚持。“如果你坚决不同意的话,那就当做没生我这个儿子吧!”
我的容貌本就美,稍微修饰一点,把现在的我,跟以前的那张脸区分开来,这样就很好了。我顶着光彩夺目一张脸,顶着新的身份,重新出发,回国,回到这个城市。躲在暗处,伺机出动。
我跟周舜瑛的老情人tom一起,一唱一和,做了很多事。很多事,做起来毫不心软,事后,也曾后悔过。有时候,我也曾问自己是不是双手沾满血腥,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曾忐忑过。只是,一想到我爱的那个人,她死于非命,我的心,就坦然了。
我害了那么多人,搞垮蒋良的时候,我是存了必死的决心的。我没有艾滋病,说艾滋病,其实是假的。我虽然谎称自己是个同志,可我与男人所有的x生活,就只有高中被强迫的那次啊!我之所以骗蒋良,只不过是因为觉得,有时候活着,痛苦的活着,远远比死了要痛苦的多。我更宁愿蒋良活着,惶惶不可终日,也不愿她轻易死了。
我死的时候,从9楼跳下去,不算很高的楼层,却让我有飞的感觉。我告诉自己,我自由了,是真的自由了。我从来不会述说,像小鸟一样飞去,这是15岁的我,就很想做的事。
我死了,终年23岁。为我爱的人死了,我一点都不后悔。
因为,我爱过啊!真的爱过啊!
我后悔吗?不悔。
我曾经那样的亲近过她,失去她,我也为得到她而努力过。所有的人都说她不好,她却只是我一个人的女神。
我没有不信自己,却输给了命运。
王娇爱在在,不使我孤独至此。
那么,我坦然的,闭上眼睛吧!但愿来生,我能干干净净的,像个男子汉一样,再遇到她。
凌晨两点半
你还在我身旁
关上电话
我不想和谁再多说话
爱着你的我
认真听你说的每句话
凌晨两点半
你不在我身旁
讨厌自己
为何还要这样的牵挂
爱着你的我
无法隐瞒自己对你的想法
你说你想要找个宽厚的肩膀
问自己带你到什么地方
看着明天
告诉我你不会紧张
跟着我海角和天涯
我说我想要找个避风的港湾
谢谢你陪我到任何地方
你的宽容
还有我温柔的包容
没有泪的夜晚是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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