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半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大街上人来人往,谁也不会在意刚刚从自己身边经过的人是谁。这座城市并不大,几乎记录了我从初中到现在的所有生活。说起来,高中那三年,应该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了,没有勾心斗角,也不用去争夺top1,同学们一起打打闹闹,一直是校园中的主旋律。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xx高中,这里是我的母校,虽然在同一城市,但在这四年中,我却从没有来过一次。学校外的烧烤摊还是那么的热闹。
“老板娘,来十个串烤鸡心,两个鸡翅,和两瓶啤酒。”一到这里我就十分亲切,只是那些年我们一起偷瞄过的老板娘已经成为了黄脸婆。老板娘的外号叫做烧烤西施,名字是胖子起的,严格老说她并不算漂亮,却曾一度是xx大学所有狼友的yy对象。
“您稍等,马上就来。”她并没有认出我来,仍旧是笑盈盈的招呼。岁月是把杀猪刀,这话果然没错,老板娘的手粗糙了很多,笑起来也有了鱼尾纹。
“您家老头呢?叫出来一起喝两杯吧。”
老板娘显然一怔,接着叹了口气道“几年前得了肝炎,已经去了。”
“什么tm破地方,要盘花生米等了老子半个小时,草。”隔壁桌的客人开始咒骂起来,这几人有男有女,看样子就是这所学校的学生,老板娘连忙去招呼,这画面是何等的熟悉,四年前的今天,我和他们一样。还记得那时候我还在上高三,当时我还只是一个穷学生,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和一众狐朋狗友来这里喝酒,聊天,具体说的什么已经记不清楚了,总之离不开老板娘的三围。老板是个十分健谈的中年人,xx高中里流行的所有黄色段子,起码有三分之二出自他的嘴里,只可惜天妒淫才。
“我草,你tm怎么做生意的,这么大的虫子在盘子里,你看不到啊?”隔壁桌的人又开始叫嚣起来,典型的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经常在路边地摊吃饭的朋友们都知道那里的条件,照明设施只有一盏白炽灯,到了晚上肯定会有无数的甲虫飞来飞去,难免有几只掉进菜里,就当是改善伙食了。所以大家都有一种默契,吃饭的时候尽量在灯光暗的地方,眼不见为净。即使你把老板叫来又怎样?人家不过是把菜端进后厨,把虫子拿掉之后又原封不动的端回来。据说有一次一对小情侣在路边饭店吃披萨,结果大厨误把糖当成了盐,小伙子大怒,把老板叫了出来。老板连连道歉,把披萨端回后厨,然后把糖吹掉,又吐了几口吐沫才端回来,结果小情侣吃的津津有味,还大赞厨艺高超。
“不好意思,我去给你们换。”老板娘连连道歉,可是他们并不买账,还声称吃坏了肚子,所要医药费,其中甚至有一个人偷偷摸了一把老板娘的屁股“我草,弹性不错呀。”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勇敢,这可是我们很多年前就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
老板娘大窘,羞得满脸通红,却又无法挣脱,这里坐满了人,却没有一个说话。
“差不多就行了,别太过分。”终于有人说话了,声音沉稳有力,还有点耳熟。我回头一看,只看到了背影,看身形至少有三百斤。
“我草,谁的腰带没勒好,把你给露出来了。”三个人聚集起来,把刚才说话的人围在了中央,手上还都拿着啤酒瓶子。
别看那人身体肥胖,打架却是一把好手,只见他身子一矮,如同一头黑熊般,直接把离他最近的一人撞到在地,而后二话不说,抓住对方腰眼就举了起来,一百多斤的人在他手中就形同无物。
“别打了,别打了。”老板娘怕把事情闹大,连忙出来打圆场。胖子一笑道“你家老头还好吧,叫出来喝两杯。”嘴上说着,却并没有松手。
老板娘一怔,喃喃道“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什么都打听我家的死鬼?”
“还有谁问了?”
老板娘下意识的往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小熊?”
“胖子!”
其实我早已经认出了他就是我的高中死党,胖子,除了又胖了不少,其他并没有变化,尤其是风风火火,说打就打的性格。
“我草,还真是你这孙子。”胖子大喜,顺手把手上的人扔在了地上,而后给我来了一个熊抱。“四年不见了,你这孙子跑哪儿去了,害的胖爷都害了相思病。”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挣脱掉“还说我呢,你不是去当兵了吗?”胖子叹了口气道“别jb提了,本来服兵役是两年,可是那营长觉得胖爷长得英明神武,非让我做个士官,这一做又是两年,这不前段时间才转业回来。你是不知道军队有多么苦,胖爷都饿瘦了。”说着,他还装模作样的挤出了几滴眼泪。
“我擦,你这还瘦了,那你以前是有多胖了。”
“不是跟你吹啊,胖爷在巅峰的时候有400斤,那家伙,跺跺脚地面都得颤三颤,你看我现在这弱不禁风的样子,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了。”世界上以胖为荣的人,恐怕只有他一个了。
“你这几年怎么过来的呀。”
胖子是我少数几个可以信任的人之一,所以我便将所有一切都告诉了他。
“他妈的,敢欺负我兄弟,管他什么黑社会,管他什么背景,老子一刀劈了他。”听着胖子的满嘴粗话,我直感觉到鼻子一酸,什么叫兄弟?即使很多年不见面,很多年不联系,但这要一句话就可以为你赴汤蹈火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兄弟。
“仇我是一定要报的,不管是在游戏中还是在现实世界中。”
“嘿嘿!你就说怎么办吧,胖爷听你的。”
“我想让你也参加游戏,做一名战士。”胖子当了四年兵,又有这么多年的打架经验,身体素质绝对没的说,如果在游戏中做一名战士,绝对是不错的人选。
“战士是干什么的?”
“就是团战或者杀boss的时候鼎在最前面,用来扛怪的。”
“我草,你这是让老子做炮灰啊,绝对不行。”胖子大摇其头。
“那你想做什么?”
胖子想了想道“我做过一年狙击手,三年主攻手,还是选个玩枪的职业吧,老本行容易上手,最主要的是能吸引mm啊,你不觉得胖爷拿枪的姿势很帅吗?”说着,他还把手握成了手枪的姿势。
“可是。。。”
“别可是了,就这么定了,好吧,咱们还是谈点正事吧。”
“什么正事?”
胖子警惕的看了看四周,在我耳边低声道“你看那烧烤西施和胖爷配不,我可是暗恋了她七年了,至今都为她保持着处子之身,我现在真的忍不住了。”
“噗!”我刚喝掉的啤酒一口全吐了出来,“我怕老板娘吃不惯油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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