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嗓子”和“用嗓子”是娱乐圈中的术语,解释起来还真有点复杂。
大家知道歌星假唱吧?就是歌星只张嘴不出声,放的是以前录的声。这是一种欺骗歌迷的行为,为世人所不耻。而“用嗓子”比这个更过分。歌星假唱还是用自己的声音,而 “用嗓子”是歌星根本就不用自己的声音,这位歌星甚至根本就不会唱歌,只要他会对口型就行。而“嗓子”,也就是我,要做他声音,我将没有荣誉、没有前途,我的歌声就是他的歌声,他的歌声永远不会出现。他在舞台表演,我在后台唱,观众都以为是台上歌星所唱。这种行为便是“用嗓子”,我就叫“嗓子”。
邱姐说要让我做八年“嗓子”。那年我二十二岁。八年!这八年应是我一生中最青春最宝贵的时间,而这八年我要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我犹豫了……可我想起了病重的母亲,生我养我的母亲。我默默的点头了。
随后,邱姐让我签了份协议,协议大概的内容是保证我要给一个叫孙明城的男人做八年“嗓子”,并且我决不能泄漏这件事,还有一些对我的限制,比如我永远不能进入娱乐圈等等。如果我违约了,就会向我索要巨额赔偿,这赔偿的数额,就算我不吃不喝拼命工作两辈子,也不一定能够还上。我签了我的名字,还按了手印。邱姐笑着递给了我一张支票,上面好多“0”。后来我把支票上的钱全转到了父亲的银行账户上。
我说我想回家看看。邱姐断然拒绝,说要我立刻去当“嗓子”去。孙明城和公司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我呢。她拿着协议晃了晃,得意的说,怎么?你想违背协议,上面可是写着你这八年去哪都要我们说了算。我不敢违逆她,跟着她去了她的唱片公司。
在公司,我见到了孙明城。不可否认,他确实张的很帅,只不过他唱歌我还真是不敢恭维,五音不全,跑调跑的不像话。后来,我才知道,邱姐给我的那支票,全是孙明城的钱。孙明城没有工作,他是个花花公子,他全靠他父亲养活他。孙明城的父亲是北京市的一位权要部门的高官,他的父亲不缺钱和美女。我这么说,你们应该明白他父亲是什么官了吧。
就这样,我做了孙明城的“嗓子”,邱姐也做了孙明城的经纪人。到今天为止,我做了整整两年“嗓子”。这两年,孙明城发行了三张专辑,他成了当今炙手可热的明星,拿各种奖项拿到手软,被尊为中国内地的天皇巨星。
有的朋友可能要问了,你做他八年的“嗓子”,那孙明城八年后不还是要穿帮。我要说明两点。一、不是八年后,是六年后,已经过了两年了。二、娱乐圈有个流行法则,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六年后,孙明城完全可以凭自己的超高名气转型做演员。即使转型不了,他大不了退出娱乐圈就是了。功成名就的退出,也能留下个好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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