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婧交错着包裹在牛仔裤下的那双长腿,宛如要带动气氛而提出猜谜问题般,她用着平稳、甚至应该说是明亮的口吻开始描述了起来。最新章节百度搜索:。[***机*书*屋*]
其中一个被害人深受家人疼爱,在职场中也担当着重要责任的职位,个性善良诚实,温和又公正,是一个在邻居眼中评价不错,闲暇时还会参加义工活动的善良市民。
而另一个被害人虽和前面提到的人年龄性别都相同,但是性格暴力又冷酷,在社会中不具任何有意义的地位,虽然行为不至于触犯法律,可是他的一生一直造成别人的困扰与不快,就连他自己的家人也在内心渴求他的死亡。
“那么,应该对这两名犯人的量刑标准做出差别吗?江贤的想法如何?”
“啊……”
矛头突然指向我,我一时答不出话来,被杀害的人差别太大了,可是呢,古婧所假设的两名杀人狂并不在意对方的在现实中是否受欢迎,被害人的人格差异和“被杀害的理由”完全没有关系可言。
我发现许多人都紧咬着嘴唇思索。
“不然我再追加一个例子吧?”或许是没有一个人作出回答,古婧说道,“如果有第三个路人杀人魔,而他所杀害的是逃狱而出的死刑犯呢?当然,他是在不知道对方是死刑犯的情况下动手的。”
现在假设出的这个被害人是属于就算放着不管也会受到制裁而死的人,况且所谓的制裁就是“正当又公正的杀人”。
但是,路人杀人狂并非因为对方是死刑犯才动手杀害的,那么他应该以何为理由来判罪惩罚呢?
帮助执行死刑吗?
这让我想到曾经看过的一部小说,里头一位化名复仇女神的人,便是对那些未曾受到法律裁决的犯罪分子以自己的手段去执行死刑。
“这还真是个坏心眼的问题,丢出‘逃狱的死刑犯’这种条件来的话,也只能回答三个杀人狂的刑责都要有相同判决吧。换句话说,你想表达的是,被害者遗留下来的亲友感情是一点意义也没有的,对吧。”
方朝的语调听起来与其说是坦率的回答不如说是反问,里头带着挑衅意味的口气。
我奇怪地看向方朝,刚刚就对他们会吵起来的事情抱有不解,现在看来,似乎方朝与古婧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
“你别这样啊,又不是说你。”
光头轻轻触碰他的肩膀。
在光头的一番解释后,我们才知道,方朝其实有一个妹妹,然而却早在病毒爆发以前,他妹妹便惨遭他人的侮辱,丧失求生意志的妹妹随后自缢,而那个罪魁祸首也死在了方朝的手中。
至于方朝为何没有被逮捕,那是由于病毒已恰巧在这时候蔓延开来。
不过对此,古婧只是眯起了眼睛回以对方微笑。
“首先你不是被害者,不管感到多么悲伤、哭喊的再久,被害者的恋人也好、朋友也好、哥哥也罢,全都不是被害者本人。其次,你说的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不过那又如何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管遭到杀害的被害者是善人也好、恶人也罢,亦或者是逃不了一死之人,加害者都要判以同罪。重点不在哪一种人被杀,而是杀人这个行为本身是需要受处罚的。”
“我赞成古婧的意见!不管是谁被杀害都不是问题。而是如果杀人的话就一定得付出代价才行啊。”
光头很快地插嘴说道,不过他随后像是避免尴尬似地干咳一声,应该是察觉到自己因支持古婧的言论,反而没有去顾及到身旁的方朝。
杀人者要被处罚。这样的话,我们自己的所作所为又算什么。
虽说已经变成了怪物,但是寄生体原先也是人类,将其杀害又何尝不是罪呢?但杀害一词的说法并不恰当,因为在被寄生之后它们就已经被视为死人了,从电影内一直以来灌输给大家的观念,就是这并非在杀人,毫无疑问地是在驱除危险的怪物。
“阿九,你的看法呢?”古婧问。
“我不是很清楚。不过不管有什么理由,我觉得杀害他人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结果这个问题就是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呢,也就说,他们认为方朝不该去报仇吗?毕竟所谓的法律,也无法那么细微地顾及到个别案件的特殊情况。
法律并无法守护到每一个人,杀人罪的刑罚之所以会被制定出来,是因为某人杀害某人这样的行为是“有可能发生的事”和“可预想到的范围”。
相对的,我们如今所对抗的是超乎现实威胁的寄生体,其行动并非以法律为原则,因为这是预想外的事件。
“法律所守护的,不是每个人个别的生命。而是以人类不肆意杀害人类为前提所成立,是现今的社会秩序与规范。”
仿佛在开导眼里尽是不满的方朝一样,古婧如此说明。
“可是,我实际在国外新闻之类的媒体看过,有斟酌亲属的感情来决定量刑的案例,请问那样的情形是不正确的吗?”
“并没有不正确,”
古婧明快地答复方朝。
“既然如此的话,我替妹妹报仇……”
古婧静静地举起右手,阻止方朝继续说下去。
“家人死了的话会感到悲痛,这个现象也是需要维护的社会秩序其中一部份。所以才要去守护。”
闻言,方朝沉默不语。
当自己的血亲、恋人、同伴死得不合情理之时,会感到愤恨、悲伤是人之常情。
不,是应该要愤怒、忧愁的。
最宝贵的人死了却不会流于感情用事,还能保持冷静、公平,这对身为人类而言是非常不自然的态度。
世间对诚挚感情的展现,如激怒、悲叹、报应等有所期待。
正因为如此,即使没有明确地自我察觉到,人类一样会有这样的举动。
一旦人死的话就会感到伤悲,而已故之人是值得追思缅怀的,这就是古往今来未曾改变,与道德感情相提并论,让社会得以成立与维持的风俗。
被报导出的被害者遗属如果太冷静的话,世人会觉得疑惑与诡异。光是因为“没在记者会上流下半滴眼泪”这一点,就被视为嫌疑犯这种事情也是会发生的。
警方会向犯罪分子寻求简单明了的动机,也是基于同样的心理吧。
以不能理解的理由杀害他人是不被认同的,将会被贴上由于年轻人内心的黑暗或异常心理之类的标签,然后分类放进“例外”的资料柜里上锁尘封。
反过来说的话,也就表示“惯例”上可以接受的杀人是存在的,譬如出于金钱、物质、**、爱恨情仇,以及复仇等类。
“总之,法律与警察机关并不是为了守护个别的人所设立的。但是若不维持每个人都得以安全生活的环境与社会的话,任谁都无法安心地活下去。”
“没错。”
立即大声回答的仍是只有光头一人。
“有意义吗?”
一直缄默不语的森楠忽然慢条斯理地说道。
没意义,我替她回答。
即使方朝是杀人犯又如何,在这个毫无秩序没有法律可言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杀人犯,或者说,每个人都可能将在未来的某一天面对是否杀人的抉择。
对象不是潜伏的寄生体,而是有血有肉、真真正正的人类,或为食物、或为安危,任何只要威胁到自身性命的人,如果逃不开,那只能有一种结局,要么他死要么自己死。
不能说是这个世界让人性走向黑暗,站在某种角度来讲,他们只是寻求生存而已,生存是最基本的权利,本能就是为了保证这个权利而产生的,一旦生存受到威胁,本能自然会占据上风。
这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反应,就如同荷尔蒙能让人性奋,一旦开始很难控制停息。
因此,这不算人性本恶,只是角度不一样而已。
“呲啦——”
房顶上的灯经过几下闪烁终于通开了来,与此同时,雷声再次响彻寂静的夜晚,橱窗外亦是再一次的划出青白色的闪光,而在雷声当中,蓦地里传出一声悲鸣。
“啊——”
刺耳的尖叫从雷声中穿透而出,回荡在店外的过道上,随后是急促地脚步声从过道上的各处响起,脚步声渐渐从橱窗外移动到店门,并最终在远处消失了。
那些在外把风的幸存者,正往传出尖叫的地方赶去。
“又怎么了?”
“不会是被行尸咬了吧?”
尽管所有的幸存者都再次交头接耳起来,但是没有一个人有离开的意思,唯独那个本就坐在店门口附近的人曾站起过身,不过他仅仅是为了远离店门罢了。
当所有人听到有脚步声接近家具店后,均是屏息凝神,目不转睛地盯着被窗帘遮盖的大门,周遭静悄悄的,只能听见落雨击打在外头顶棚上的啪啪声,空气中酝酿着紧张的气氛。
我看见光头等人的神色凝重,手不知不觉间摸上了桌上的枪支。
我转头想看看森楠的反应,因为在场的人中只有她能知道外面的情况,不出所料,她的手指正揉搓着自己的长直发,脸上再度浮现出玩味的神情。
然而在此刻,我忽然察觉到有道目光正注视着我,于是,我的视线越过森楠的肩头,与坐在沙发上的小男孩四目相对。
他的嘴角,牵扯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很快,脚步声在大门口停止了。
“砰——”
这是店门被直接推开的声音。
我将疑惑的目光从小男孩身上移开,循声看向店门。
开门处站的是黑人。
我听到几乎所有人都在此刻齐齐舒了口气。
“外面怎么了?”
幸存者七嘴八舌地问道。
“有人死了。”
“被咬了?”我问。
“不是,是被杀的。”
黑人的目光在店内扫了一遍,随后停在小男孩的身上。
“是跟这个孩子在一起的女人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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