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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之子 第七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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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后。。。

    两人一狗坐在一个巨大的瀑布旁边,看着川流直下的瀑布,其中一个一头耀眼金色长发的男子轻叹了一口气:“色鬼,我明天就要走了。”

    另一个一头棕色卷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看上去一脸痞相,显得有些流里流气的男子一边轻轻的抚摸着趴在他身边,壮的跟头狮子一样的大狗,一边漫不经心的笑道:“我说闷骚牧,这么快就要去报仇了?要不要哥跟你一起去啊?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哥怕你打不过人家呢,万一被人占了便宜怎么办啊?先奸后杀什么的也就算了,万一被人来个先杀后奸什么的,我可不帮你收尸啊,太掉价了。”

    坐在这里的两个人正是牧沙和皮特两人,只是随着光阴流逝,原先两个天真无邪的小伙伴此时都已经长大成人了。跟皮特预料的一样,长大后的牧沙果然漂亮的不像是个男人,穿上女装的他绝对可以让绝大多数的女子羞愧欲死,要不是皮特曾经见过他下面有着和自己以及二蛋一样的男人专属的玩意的话,他肯定会以为他是女扮男装的。

    此时的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衣,外面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一副标准的盗贼打扮,只是再阴暗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他那如同阳光一样耀眼的面孔。无论是放在哪里,都是小说标准男主角的造型,尽管一个盗贼有失男主角的那种霸气,有些娘的性格似乎更适合做BL小说的主角。

    至于皮特,也没出乎牧沙的预料,虽说他的五官分开来看都挺标致,都符合帅哥的定义,只是将其拼在一起后,却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脸的痞气不说,那色咪咪的小眼,流里流气的动作,分明在告诉别人,我是大反派,我是坏人,你快来揍我啊。此时的他,一头棕色的长卷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用他的话来说这叫放荡不羁,但是在牧沙看来就是傻叉而且还很邋遢。

    他身上穿着一套灰色的麻布衣服,衣服显然有些不合身,实在是太小了一些,因为那是牧沙的衣服。在森林里面呆了7年,都快成为野人的他自然是没有衣服的,所以长大后的他一直穿着牧沙的旧衣服。只是,身材纤细,身高只有176的牧沙,将衣服给这个满身腱子肉,身高182的皮特,怎么看都不舒服,更加肯定了牧沙对他邋遢的评价。

    皮特没有武器,空着双手,他现在使用的是双手剑,但是普通的重木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求了,而山上又找不到什么铁器,所以他平时练习时用的都是重木木桩,但是他可不会拿那个当武器,太丢人了。至于原先从牧沙那边骗来的匕首,对于现在的皮特来说,只是个玩具而已,再也满足不了他现在的实力了。7年了,不管是牧沙还是皮特,两个人都已经今非昔比,实力更是天壤之别。至少牧沙现在的实力已经超过了他那个实力倒退到5级的师父了,而皮特和他的实力一直在伯仲之间,当然,前提是皮特不使用斗气。

    牧沙轻轻的回头看了一眼这个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玩伴,语气明显带着忧伤,将要离别的不舍让他的眼角隐含着泪光:“不行,我老师的仇,只有我独自报了才有意义,而且我下山也是为了继续修行,我会在外面锻炼个一到两年后再去报仇的。盗贼都是独行的,哪有两个盗贼在一起活动的啊?那会影响彼此的实力的。你也是,我下山后,你也找个时机下山吧,在山里,不管你训练的多好,依然还是菜鸟,不是一个人拿了本高级技能书在深山里练个几年就能成为高手的。我老师说了,自己练习出来的本事只占个人实力的3成,剩下的7成6成靠实战经验,1成靠运气。我们俩都缺乏实战经验,唯一的练习对象就是彼此,而且是切磋,不是玩命,是不能逼出自己的潜力的。所以你也早点下山吧,打遍天下无敌手,等将来我们谁先听到对方在大陆上传开来的名气,就罚他去找对方。”

    “好。”皮特豪气万丈的站起了身子,冲着瀑布大声喊道:“闷骚牧,你记好了,将来在大陆中听到我皮特大爷和二蛋二爷的大名时,记得赶紧屁颠屁颠的过来找老子,让老子好好的爆下你的菊花爽一爽。”喊完后,皮特回头冲着牧沙笑道:“喊一下好爽啊,要不骚年,你也来一发?”

    牧沙狠狠的白了他一眼,嘀咕道:“好老套的情节啊,你最近泡沫小说又看多了吧?”不过说归说,牧沙还是从地上站了起来,冲着瀑布大声喊道:“皮特,你这个色鬼,给老子听好了,将来要是在大陆上听到我牧沙大爷的传说时,你给我一步三磕头的过来拜见我,让我踢爆你的小鸟爽一下。。。”说着,牧沙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狠狠的跟皮特拥抱了下后,脚尖一点,几个跳跃间就消失在了密密麻麻的的林子里面。

    牧沙在第二天就真的走了,甚至没和皮特来告别,皮特一个人呆呆的躺在一个自己做的吊床里,迷茫的看着天空。7年了,和牧沙一直腻在一起,虽然不说朝夕相处,但是也经常混在一起,尤其是两个人是彼此唯一的伙伴,感情自然是好的没话说。要不是皮特看到牧沙是真的不会**的话,他或许都快要傻傻的以为自己是同性恋了。

    皮特在发呆,二蛋则无聊的趴在他的脚下打着瞌睡,随着二蛋越来越大,它身上的秘密越来越让皮特看不透了。它那么大的体积,可是自从7年前第一次吃过那个影豹的魔核后,二蛋就再也没有吃过肉了,而是只吃各种魔兽的魔核。而且它的食欲也很让人费解,它可以连吃几天的魔核,可是几个月不吃的话它也不会觉得饿,反正就这么一个跟在皮特的屁股后面厮混着。

    而它最奇特的一点就是,它每吃一颗魔核,就能学会那只魔兽生前最得意的一项技能。比如说影豹的隐身,恐蝎的剧毒,山豹的突袭等等,当然,也有些比较鸡肋的能力,但是学会后的它立刻会选择遗忘,或者和它身上本身类似的技能融合,优化。总而言之一句话,这家伙就是变态,皮特现在算是相信牧沙之前说它是一只高级魔兽的话了,而且还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到现在皮特都没看到它使用全力过。

    “不行,我不能被牧沙比下去,我也要下山,二蛋,走了,我们下山去。。。”想做就做,皮特随即从吊床上跳了下来,然后跑进他的树屋,将里面大大小小一大捆的晒干了的魔兽皮毛给拿了出来,然后在二蛋不满的表情中绑在它的背上让它驮着,皮特没有什么行礼,这些魔兽皮毛是他唯一的家当了。

    牧沙曾经说过,这些魔兽皮毛很值钱的,皮特虽然没有在外面闯荡过,但是小说看了那么多,他深深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在外面混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就是不能没有钱。经过二蛋这么多年捕食,皮特是真的穷的只有魔兽皮了,而且二蛋这家伙很挑食,它捕捉的猎物就没有一只是低于D级的,所以他手中的皮毛全是高级货色。之前他曾经想送一些给牧沙,但是被牧沙狠狠的鄙视了,那个时候的皮特才想起来,牧沙和他这个半吊子的盗贼不同,牧沙可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盗贼,出去后,他什么都可能会缺,唯独不会缺钱的。

    “好后悔啊。。。以前只顾着为了拉风了,二蛋啊,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啊,盗贼的行业那么有前途,为什么我不好好的练习反而整天的耍贱(剑)呢?唉。。。真的是钱到用时方恨少啊。”此时的皮特虽然依然立志想要成为一名高级盗贼,事实是,他盗贼的等级还真不低,但是因为他平时太多的时间用来练剑了,所以盗贼技能里最赚钱的开锁和偷盗这两个最废时间和精力的技能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好好的练习过,至少有5级盗贼水平的他开锁和偷盗居然都是初级。

    根据之前牧沙给他留下的地图,他决定先去彼得斯堡,彼得斯堡是圣德黑兰帝国卡诺行省的首府,是一座就设立在克罗地亚山脉南边的火焰森林旁的一座城市。之所以将首府设在这里,主要是用来直接和山里的原住民进行交易,因为克罗地亚山脉作为大陆北方的第一山脉,以出产各种珍贵药材和魔兽而著称。

    彼得斯堡建立在这里,就是为了让山里的原住民可以和圣德黑兰官方或者大商团进行直接交易,免去那些不法商团贱买贵卖,赚取巨额差价的行为。从这一点来看,圣德黑兰帝国做的要比大陆南部那些自诩正统的老牌帝国们要好的多了,这个国家虽然对外国很流氓,但是对于本国人或者其他高原三国的百姓却十分的护短,生怕他们过的不好。

    所以,皮特决定去彼得斯堡,他这里全是高级魔兽皮,去那些私人大商会卖的话,肯定会被宰,如果卖给官方的话,虽然估价没有私人商会那么高,但是官方不会坑你,是多少就给你多少。对于没有什么社会阅历的皮特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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