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姑娘还是头一回听说,我曾为她买了一本书,惊讶有余,便要求我立刻拿去给她。于是她的下一封信只有两个字:速寄。我懒洋洋不愿动手,我告诉自己不能一再对她妥协,否则我可真的被她吃定了。于是我在回信中解释说,高复班的作息纪律很严格,我根本走不开;况且几天以前,她不是刚写过要十年不见吗,怎能说反悔就反悔。我要求她自己来县城取。
第三天,她在给我的信上插了三根鸡毛,我一看就知道,这些毛属于我的信鸽阿拉法特。信的内容却与上次差不多,上面写:我懒得走,你送来。
她的懒洋洋使我不知该说什么好,我便不再回信了。如此安静了一个星期,今天晚上我放学回到寝室,房东叫住了我。“汤姆,到我房间来,有你的电话。”
“我的电话?”我惊讶地说。
这间房子都是租给十来个高复生,楼上楼下只有一个电话,就安装在房东的屋子里,平时总会响起,但没有一个电话是找我,你知道我没有朋友,唯一会来的看我的,是那些果园的神或精灵,它们从龙港赶到县城灵溪,再从振文路20号的窗子上爬进来,只要2分钟,也用不着打电话。
“是的是的。”房东生气地说,“难道你会觉得,你欠了我半年的房租,我就卑鄙到不告诉你有你的电话吗?”
“当然不是。”我向他摊手解释。
“来吧,可恶的龙港人!”
我跟着他进屋,接起了电话,那头一声叹气后,一个久违的令我心潮澎湃的声音,是王姑娘,四个多月没有听见的声音。
“老同学,这个电话是怎么回事,我可问了很多人。”她很不满。
“是我主人的。”
“你主人?你是小狗啊?”
我立刻纠正:“是我主人家的。”
“呆那边怎么样啊?”
“就是忙。”
“你在信里说的那个书,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我想起来了,就是当时你说的那个烟囱书店了,原来真的。”
“你总算想起来了。”我“哼哼”。
“什么叫‘总算想起来’!那个约定吧,我一直没忘。”
听到这话,我也不发表什么,她现在说自己一直没忘,信不信由我自己了!
“叫你送来给我,你干吗不送呢?”
“这里一个星期从头读到尾,我真走不开,你来拿吧!”
我知道叫她来拿,简直不可能,但我要表明自己的立场,书是以前买的,那代表以前的我,现在的我对她已经没那么热情了,也不会像个被感情奴役的小丑,任人呼来唤去,要拿就自己来取吧!
我挂了电话,像打完一场胜战,飞奔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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