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 星期五 阴
张总今天上午悄悄打我手机,要我和他一起去南山温泉度周末。
我拒绝了他。我说我要回家去看父母和女儿。张总又热情地要用车送我。我再次拒绝了他。
下午刚走出公司门,明娟就打来电话,她约我去蹦迪。我说,明娟,你真有闲心啊,迪厅是我们这种人去的地方吗?
明娟大声说,怎么,你老得连蹦迪都没有兴趣了?我一抬头,发现明娟就在街对面,我收了手机,笑着向她招手。
明娟过来拉住我的手说,走吧,雪儿,你好久都没有陪我了,我今天特想去蹦蹦,放松一下嘛。
我迟疑片刻后说,要蹦迪也不能不吃饭吧。
明娟一听高兴地跳了起来,好,先吃饭,我买单,要吃什么尽管说就是。我也有心吃明娟一次,点了一份“口水鸡”、“红烧兔肉”和一盘炸鱼。
明娟带着我去了一家坐落在九楼上的迪吧。迪吧很大,中间是个大圆台,台上全是些穿着性感的靓妹酷哥,圆形台下已有很多人在刺耳的迪士高音乐声中摇头晃脑的。
明娟说,台上的是领舞的和唱歌的,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摇摆才优美的话,就先看看台上的,明娟话没说完人影就不见了。因为是第一次进迪吧,我的手脚很不自在,这时,一位小姑娘过来拉住我的手说,姐姐,快跳吧,这音乐好美。
我很不自然地跳了一会儿,总觉得自己与这种环境格格不入,很想离开,但总得给明娟打个招呼吧,但就是看不见明娟的影子。
大约二十分钟后,几位公安警察冲进了舞池,刺耳的音乐戛然而止。但很多人仍在不停地摇头晃脑。突然,我在人群中看见了明娟,明娟正和另一个男人手臂挽手臂正旁若无人地摇晃着头。警察抓住两位中年男人,中年男人每人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小包,全场哗然,但仍有一半以上的男女在旁若无人地使劲摇头。
我刚想挤过去拉明娟,一位警察却用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我想申辩,但……
我和明娟一样被送进了公安局。我不承认自己吸毒,警察见我很真诚,也不像吸毒的,便叫我找证人,我能找谁呢?难道让明娟证明我,那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我说,你们可以查尿呀,我是陪朋友来的,但警察仍不放过我,非要我说出单位名字,情急中我只好说出了公司,说到了张总。
一直把我折腾到下半夜三点钟才让我离开。
独自走在静静的街上,我心里好生委屈,但委屈又咋样?我是不是在自讨苦吃?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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