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 星期日 晴
昨天足不出户在家里呆了整整一天,就连电话也没有接,心里空虚得要命,开始是听音乐,把孙燕姿的歌曲反复听了好几遍,把音量开得大大的,有点震耳欲聋,我是想通过音乐把孤独与寂寞赶走。中午又睡了两个多小时的午觉,起床后无精打采的,打开电脑上网,收了几位网友的邮件后马上回复。
我写的《母亲编织的毛衣》在网上发表后,先后有几个网站给转用了,辽宁省那个叫潇潇的编辑说他们杂志社准备刊登,他在E_mail中说,我写的文章还不够曲折动人,不能打动人心,要我再作修改。
有那个必要吗?不行就不行,再改也没有用,写稿是种费力不讨好的事,你看那本杂志的扉页没有声明“文责自负,本刊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编辑部同时强调要“一稿一投”但往往投出去后,编辑用不用都不会及时通知你,要你等上两三个月后再可另投,两三个月后又是什么样的概念,这世界变化那么快。
有时两三个月后,编辑用稿了,稿费又要等上一两个月才能到手,而往往到手的稿费和实际付出的劳动又不成正比,有的报刊还会“赖”作者稿费,来个“石沉大海”,你总不能因为几十元钱稿费而诉诸法律吧,诉讼费就要好几百元,请一名律师没有一千元钱的劳务费别人是不会干的,都说“中国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实际上许多人是没有钱来打官司。
对于稿费之事,我前几天在一张报上读到一篇题为《稿费这狗东西》的文章,投稿是一厢情愿的事,你满腔热情投去了,人家老编还不一定看中你的热情,现在的电子邮件那么方便,用与不用发个邮件一两分钟的事情,但老编们就是不想干,让作者去耐心地等待,如果发现你一稿多投了,编辑部还来个“黑名单”公开,让你“一稿多投”臭名远扬,这种因果关系也是很喜剧的,怪只怪中国人口众多,中国文人太多,老编们也才可以尾巴翘上天,“你不为我写稿,有的是人投稿”。
据爱好写作的朋友透露,要想发表文稿还得去请人家老编们“烟酒烟酒”。
好了,我说的全是废话,我写的那篇文章,我也不想再修改了,我已从电脑上删除了,我没有必要那么辛苦地去写文稿,既费脑子又费时,我才不愿意做那种劳而无获的事情,因此,我发了邮件过去,对潇潇说了声“拜拜”。
刚才上网时,又收到了阿辉的邮件,他告诉我他仍在关注我,同时为我的命运担忧,他还是希望我考虑接受他,他说,他不会追究我的过去怎样,关键是看将来。
读他信中的语气,我好像成了坏女人了,是啊,我的所作所为和坏女人又有什么区别?我是坏女人吗?坏女人又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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