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于向晨番外。
以爱为名x别再爱我。
“都点清了,是不是你的东西?”穿着深色制服的狱警敲了敲桌面。
桌面上裁剪的大小合适的玻璃,下面压着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报纸,看着约有十年了,最显眼处的加黑加粗标题写着【歌神寻乐尚赴港演出,万人空巷,轰动之极!】
玻璃上面则放着一串钥匙,一部手机,一块手表,以及一个橙色的皮质皮包。
皮包里面有六张卡,整钞六张,零钞若干,名片若干。
最显眼处的名片是土豪金的颜色,抬头印着:凯旋传媒娱乐有限公司。
名字:徐岳峰。
于向晨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眼底闪过挣扎,可是看了凶神恶煞的狱警一眼,他到底没有将名片抽出来,撕碎。
他将东西飞速的装戴在该放的位置处,然后对着狱警说了一声谢谢,从那处唯一的通道,唯一的大门,唯一的出口,走出了高墙深院。
头顶上的阳光正烈,照的他一个恍惚,大门便在身后关上了。
他转过身看了一眼。
只有漆黑的大铁门,以及抬头处的白漆大字【依法治监】。
左写【加快创建步伐】。
右写【提高改造质量】。
“不一样啊……”于向晨自言自语了一语。
和梦里的不一样。
梦里的他进了一间比这里还要高还要森严的监狱,一进去就没出来。
这里的他,进的只是劳改所,只进了三个月。
梦里的他自己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甚至强迫他人吸毒,致死。
这里的他不吸毒,进劳改所的罪名只是偷窥他人隐私,影响公共安全。
梦里的他杀死了自己最爱的人。
这里的他,伤害了自己最爱的人。
是哪一步再次走错了呢?
是他和时光的缘分如此?
还是自己醒悟的太晚了?
如果完整的梦更早的回到自己的记忆里,会不会一切就不一样了?
梦里的……是真的吗?
……
于向晨总这么想,自己应该是有病的。
可是这病怎么治?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这日子越过越是心惊胆战,越过越是没法面对时光。他一边觉得这样不对,一边变本加厉的把心里所有隐蔽的欲·望施加在时光的身上。
他觉得他自己可能都快疯了。
于向晨的家庭环境不太好。
父亲在他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跟个富婆跑了,留下他妈一个人面对那一大家子的老老小小。
记忆里,还不懂事的时候他爷爷就去世了,他姥爷和姥姥也一直在病榻上。听镇上的人说,都是他妈一边背着他,一边照顾家里的老人,既贤惠又能干,是镇上有名的好媳妇儿。后来他姥爷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先走了,紧接着姥姥也没熬过他十四岁那年的春节,都说是夫妻情深,到底下陪老伴吃年夜饭去了。
家里老的走了三个,还剩下一个坡脚的奶奶,艰难的日子总算是熬到头了。
于向晨长得像他抛弃妻子的老爸,一脸的俊样在镇上很受女孩子欢迎。小学六年级,于向晨就被初中的一个学姐勾搭到了床上。那之后初中三年,他也谈了几次恋爱,床上的事更是不缺,但是总觉得不得劲儿,像是缺了什么。等到了初三,青春骚动已经被完全满足的他,不知不觉的就淡了那些心思。
十五岁那年放学回家,镇上有名的婆子正从家里出来,不用想,肯定是为他母亲说亲的。毕竟他母亲名声在外,没什么家累,手上还有老人留下的房子和地。看上他母亲的人可是不少。于向晨不在意这个,反正他对那个亲爹完全没印象,多个后爹还多份零花钱,不是什么大事。
他考上市重点高中的那年,他妈再嫁了。
白天领证,中午亲戚些聚了三桌办了个席,晚上就搬到了一个屋子里。他那后爹看着老实敦厚有房有地有个女儿,一家四口最初过的也不错。
可是没过多久,于向晨就感觉不对劲了。
毕竟是孤儿寡母的相依为命了那么多年,母子俩的世界骤然挤进来那么多人,分薄了母亲对自己的关爱。
于向晨花了很久都适应不了。
或许他母亲时来运转有了旺夫命,嫁过去还没一年,他那后爹就做钢材生意发了小财,牵家带口的搬到了市里。可惜市里的繁华太晃眼,老实本分了一辈子的母亲,首先就忘记了坡着脚帮他带孩子,帮着种地卖菜的前任婆婆。自打进了城,拿了两千块钱回去后,就再也没去看过老人家。
其实想想这也不算什么,毕竟是前夫渣男的亲娘,母亲当着自家娘孝顺了十多年,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可问题那是于向晨的亲奶奶。
高三那年,母亲也不知道怎么认识了一群家庭主妇,迷上了打麻将,一天天的不着家。就算于向晨临近高考,也没怎么再吃过他母亲做的热乎饭。
家里的女主人不着家,男主人发财后心思也飘了,没有血缘的妹妹整个就一暴发户的女儿,家里无时无刻的都弥漫着香水的味道,时不时还带些男孩子回家,管两次被一句“你谁啊”给堵回去之后,于向晨也就没了多事的心思。
临近高考,于向晨努力忽视这个濒临崩溃的家,日日在这清冷的大屋子里挑灯夜战。
直到一天房门被踹响,后爸和母亲的争吵声穿透房门钻进耳廓,于向晨才知道母亲和后爸在外面都有了人,东窗事发,两个人都撕破了脸,打的家无宁日,倒是印证可“同患难不可同富贵”这句话。
满脑袋都是文字和符号的于向晨谁都不同情,只觉得他们都恶心死了。
考影视学院只是心血来潮,觉得当明星有意思,急着离开家的于向晨就去了,结果还真就考上了。
于向晨在影视学院就读的四年乏善可陈,学习知识,进组表演,不知不觉的就过了四年。他后爸和母亲也总算打到头,离婚了。
不过有一点,大学四年,于向晨过的守身如玉,多少青春靓丽的学姐学妹暗送秋波他都没理会过。理由很简单,于向晨发现了自己实际上是个弯的。可是视线一圈里又没有看的上眼的男人,所以就一直拖到了他遇见时光。
当然,出了社会,生理需求还是有的,于向晨也没说真就干净到那个地步。
其实要是按照于向晨那之后的回忆,他觉得自己认识时光其实有些太晚了。如果能早一点遇见那个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一笑起来就让人稀罕的想要按进怀里亲个够的时光,他想那之后的一切怕是也不会发生了。
于向晨遇见时光的时候已经在娱乐圈里漂了五年,该知道的,该看见的,该遇见的,他都经历过了。
他亲眼看见同期出道的艺人靠着□□得了个重要的角色,不久后甚至当上了主角,就此迈上了准一线的门槛。
而那个角色本来是他的。
他也筹谋算计谄媚拍马的得到过一部大制作的重要角色,可是临拍前的三天被通知角色换人。
角色被一个带资进组的富二代给抢走了。
不过他毕竟是天衡的签约艺人,也曾经在几部不错的作品在里面饰演过配角,所以要说饿到是饿不死,只是拼死拼活也发展不起来,只能靠着经纪人垂怜的那些个合同养活自己。
所以,于向晨遇见时光那年已经有些扭曲了。
他一直想演主角,再不济也要演个重要的配角,身边的人都说他有才华有能力就是没运气。
他也这么觉得,可是他的运气在哪里?
时光有双很好看的眼睛。
到不是又大又圆水灵灵的说话的那种眼睛。而是狭长的魅惑的,一旦专注地看着一个人就像是钩子一样往心里钻的那种眼睛。
只是第一眼,于向晨就知道自己爱上对方了,心动来的如此突然,又如此凶猛,辗转反思,夜不能寐,非对方不可。
在于向晨看来,时光是个娱乐圈的新鲜人,空有那么出色的条件,却找不到好的门路,而且看似健谈乐呵,可是骨子里总有着那种不合时宜的坚持,清纯的好似还在校的大学生,誓要做娱乐圈里的那股清流。
于向晨一边觉得好笑,一边觉得可爱。
简简单单的一个人,没事业没野心,活得就像个孩子,可是凭借着长相和那性格,硬是迷得他神魂颠倒,几乎都忘记了自己还有成为巨星的野心。
相恋的日子是快乐的,没有通告的时候,他们白天窝在沙发上打游戏看电视,晚上就做·爱,不得不说,就是在床上的相性也合的一塌糊涂。
简直让于向晨觉得自己就是为了遇见时光才去考的影视学院。
要是有了长假,他们就会出去旅游,足迹遍布三山五岳,笔记本电脑的f盘里满满的都是他们的照片和视频。
可惜人活着必须要吃穿住行。当存款花尽后,现实摆在了两个人的面前,他们需要工作,就算这个圈子再艹蛋,他们也要接戏养活自己。
于向晨恢复了工作,大大小小的角色都接。不能安心呆在家里等着被养的时光自然也开始频繁外出。
不过短短半年,却恍如隔世。
时光学会喝酒应酬,学会了通宵麻将,甚至他都不知道时光是怎么认识的森锐泽。
森锐泽,在圈子里的人不可能没听过他。
老牌的影帝,演技好,脾气好,交友广阔,上至京城的世家子弟,下至贩夫走卒,都能和他称兄道弟。当然,还有一点,外人不知道,但是圈子里却是公开的秘密。
森锐泽喜欢男人。
其实于向晨一直挺膈应时光认识森锐泽,毕竟森锐泽的身份太重了,是如今的他即便用了全力也无法撼动的存在。所以他能做的只有劝告时光离森锐泽远点,看着时光,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可是他还要拍戏,还有工作,他不可能一直在家里……
有一天,时光回家兴高采烈地说:“向晨,我快出头啦!森锐泽所要给我在他的新戏安排一个角色!哈哈哈哈哈!必须是重要配角啊!!”
于向晨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么说的恭喜了,可是他却觉得很难受,心口像被利刃刺穿了一样,连呼吸都颤抖了。
如果不是他没本事,时光怎么会去找别人?
森锐泽是那么好心给别人安排角色的人吗?他什么心思还看不明白吗?占了便宜,帮了忙,日日相处,自己拿什么争?
时光去试镜那天,于向晨的腿断了。
计程车已经开到了半路上,直接来了个原地调头,时光坐着计程车一路从城南杀到了城北,付了两百块钱的车钱,赶到了于向晨的身边。
于向晨下楼的时候摔倒了,脚腕子骨折,打了夹板在家里休息,三个月,一百天。
时光的试镜毁了。
于向晨在拍的戏也没去成。
两个人省吃俭用的过了三个月。
但是挺温馨的。
因为没钱,就买泡面吃,时光见于向晨吃泡面吃的偷偷地吐,他就去买了袋大酱,一块瘦肉,再加上两个番茄,抄了一盆肉酱,拌在了泡面里。
于向晨不再吐了。
他们吃肉酱泡面吃了半个多月。
时光笑嘻嘻得意的说:“这是我发明的意面。”
于向晨抬手,擦去了时光嘴角处的黑色肉酱,笑道:“好吃。”
就在两个人连伪意面都吃恶心的时候,于向晨的脚可算是好了。
于向晨去找工作。
时光又去找森锐泽。
当天,时光回家就说:“向晨,向晨!森锐泽说了,他现在受伤正好有部戏,缺个配角,觉得我合适呢,连试镜都不用,后天去直接拍。你看!我连剧本都带回了。”
于向晨今天去公司被经纪人骂了一通,现在听见这消息,笑的很勉强。
晚上时光被台词,于向晨陪他背。
你一句我一句的对戏。
对这对着,就对到了床上。
第二天于向晨又去找工作,又被经纪人骂了一通。
他头晕脑胀的回来,看见时光盘腿在沙发上继续背台词。
他心中一动。
当天晚上就发高烧了。
他洗了一个小时的冷水澡。
时光连夜把他送到医院,第二天一早直接转到肺炎科。
时光抽着空在医院的走廊,红着眼眶给森锐泽去了电话,告诉他,自己去不了了。
森锐泽意味深长的笑。
说:“又是你男朋友病了啊?”
时光没听出来。
森锐泽也没多说。
之后于向晨出院了。
又找到戏拍了。
时光再没接到森锐泽的电话。
他知道自己连续放了森锐泽两次鸽子,换谁都不乐意。
于向晨赚的钱只勉强的够两个人过日子,没有多余的存款。
时光就再次去当群演,跑龙套,运气好了一天能有一百左右,包盒饭。
群演群里有个老大爷,齐耳的头发和一缕山羊胡都花白一片,平日里拿着一杆黑色的烟斗,逢人就笑呵呵的招呼。
他有天问时光:“就你这岁数,这条件,当群演可惜了啊。就算签不到好公司,随便签一个也不至于跑这里来当群演啊。”
时光说:“我朋友签的就是大公司,我不想随便对付。再说了,小公司没门路没人重视,还不是没通告,还不如来跑片场,至少冲着我这个模样被选上的机会大得多,旱涝保收的,月收入三千,也行了。”
老大爷恨铁不成钢:“不当演员就不能干点别的!?”
“我能干什么?”
“跑销售,开车,坐办公室,什么不能干?”
时光笑而不语。
晚上时光把这件事当笑话和于向晨说了。
于向晨觉得这天的饭有点难吃。
可他没敢承诺把时光签进天衡公司。
一来他没那分量,二来……他就是不想让时光真正的进入娱乐圈。
是啊,时光为什么不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呢?
于向晨这样想。
这件事两个人好似都一晃而过了,谁都没再提过,可是在两人心里却都扎下了根。
时光在反思自己怎么混的怎么差,就没有办法再上一步了吗?
于向晨在思考怎么把时光留在原地,最好……让他离开娱乐圈。
后来,于向晨的演艺工作终于步入了正轨,收入渐多。
只是需要离开,去外地拍戏的日子也越多了。
每次回来时光都很乖的早出晚归的赚点小钱,但是于向晨就是觉得不对。在时光身上,他感受到了一股让自己很不舒服,很不安的气息。
一次拍摄提前结束,于向晨便提前回了家。
他在家里从下午等到晚上,等到半夜,等到凌晨。
三点半。
家门口响起声音。
他看见了醉醺醺走进门的时光。
那天晚上,是他和时光交往三年以来,第一次吵架。
甚至升级到动手的地步。
他恶心死了时光身上的酒味!
恶心死了时光身上的烟味!
恶心死了那些乱七八糟的香水味!
他把时光扒的精光丢进了厕所里,开了冷水冲他,想要把那些让他恶心的味道冲走。
时光最初还带着黏黏腻腻惊喜的笑不见了。
狭长魅惑的眼化成了利光。
殷红的嘴唇变成了白色,吐出恶毒的话语。
低吼着扑向自己。
两人摔打在了地上。
浴室的墙上留下了时光手上的血。
地板上流淌的是于向晨后脑勺的血。
两人打的惊天动地,用了全力。
时光大吼:“特么老子是你禁脔还是宠物!老子特么出去找工作你不愿意!打麻将你甩脸色!老子他么找个朋友喝点酒你就这么对老子!爱过过,不爱过就滚!”
于向晨回吼:“你背着我和人喝酒,到现在才回来!谁知道我不在家的时候你跟随在一起!跟谁上了床!你特么不爱惜自己!老子还不想染病!”
打完架,时光把卧室门反锁,在里面睡了个天昏地暗。
于向晨第二天一早就拎着还没收拾出来的行李又走了,一走就是三天。
第三天,于向晨收到了时光的短信。
时光说:“向晨,我那天晚上喝醉了,下手肯定狠了点,很抱歉,我真的只是和朋友喝酒,这段时间是世界杯,我们在酒吧喝的,就是咱们经常去的那家,有很多人,看完我就回来了。”
于向晨没回短信,也没回去,他觉得该给时光一个教训,下手重,让他在脑袋上缝了两针不说,都什么鬼朋友,他都不认识,还通宵喝酒,也不和他打声招呼,这种歪风陋习不能助长!
随后时光又来了几个短信和电话,于向晨通通没有理会。但是于向晨知道自己的气已经消了,寻个时间就可以回去了。
于向晨在宾馆又续了一天的房,只等着一觉睡醒,第二天就回家。
当天晚上,于向晨接到了时光的电话。
他接了。
那边不是时光的声音。
对方说:“喂,我是森锐泽,你是时光的朋友吧?他喝醉了,能来接一下吗?”
于向晨挂了电话,把手机砸在了床上。
手机在床上连翻带滚的弹了三下,最后重重的落在了地上。
屏幕一黑。
关机了。
那天晚上于向晨去接了时光。
面对笑容和煦的森锐泽,他敛目沉默,将所有的怨恨和忌惮都深深的藏在了眼底。
上车的时候,森锐泽扶着车门,浅笑着,居高临下的说:“时光条件不错,性格也挺好,能说会道的,是吃这碗饭的。只是没有发展的空间,说什么都是白瞎。你给他机会,他的未来不会太差。”
于向晨抬起头,皮笑肉不笑:“谢谢森老师提醒,这事我们两个人会好好谈的。”
森锐泽笑了笑,把门关上,对着司机说:“天河路天雅小区,从东门绕过去,近点。”
于向晨的脸色剧变。
于向晨忌惮森锐泽。
于向晨嫉妒森锐泽。
他需要筹谋算计费尽心思都不一定能办成的事,在森锐泽眼里不过就是举手的功夫。
森锐泽有本事,有身份,有钱,有人脉,什么都不缺。
这样的人和自己争时光,他怎么可能护得住人?
他因害怕而猜忌,将无处发泄的不安都全部压在了时光的身上。
他知道自己这样是错的,可是他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
他开始冷嘲暗讽,阴阳怪气,意有所指。
他和时光的争吵越来越多,动手的次数也变得无法控制。
他只是想要爱时光,想要让时光只爱自己。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再后来?
他有些模糊了。
就连梦境都变的扭曲而不真实了。
他觉得那个人应该不是自己,而是被什么奇怪的东西钻进了皮囊,他虽然还能看见听见感受到,可是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他开始吸毒。
开始结识那些他原先不屑一顾的投资商制片人。
他为了一个角色可以做出任何牺牲。
他和不是时光的女人,和男人,上了床。
再然后,他强迫时光吸了毒。
一次。
两次。
看着时光从仇恨挣扎到放弃堕落,那种扭曲的快感让他心悦。
他想,这一次,时光的身边总是只剩下自己了吧?
可是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他时光死了。
死在了他和时光的家里。
死在他们无数次做·爱的床上。
死的脸上都是鼻涕和口水。
死的屎尿糊了满身。
死了。
死了。
死了。
他连为时光收尸都做不到。
他就被抓进了监狱里。
他再没出来。
被人整死在了里面。
被人用鞋带勒死前,他听对方说了:“抱歉了,不是我想杀你,是叶少容不下你。”
叶少……叶少……叶少……
哦,是那个他最初的,讨好的投资商,让他吸毒的,也逼着时光吸毒的……叶少啊。
……
于向晨恍恍惚惚了一会,然后抬头看了一眼led灯的指示牌。
【前往t市的火车,检票开始。】
于向晨又看了一眼手里的手机。
字模糊了。
还是眼睛模糊了。
他狠狠的擦了一下眼睛。
擦出了两道水痕。
他深呼吸一口气,收了手机,拎着行李走向通道口。
t市,他奶奶的家。
家里有栋两层楼的房子,外面有一大片的田地,种着绿油油的水稻,再远点有条小河,河里的水清澈干净,小鱼小虾清楚可见。每天奶奶呦呵着将家里的鹅和鸭撵出院子,走过水稻田埂,走到稻田边缘,来到小河边,噗通,噗通,下了水。
穿着旧衣服的小男孩蹲在河边,看着水里的一道道水痕,放声高唱:“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鸭鸭~鸭鸭~真呀真多呀,数不清到底多少鸭~数不清到底多少鸭……”
……
……
……
【时光和楼湛即将在半年后赴丹麦结婚,论我国婚姻法是否该与时俱进,再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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