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如果陆之珩比陶乐小两岁
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陶乐拿到S大的通知书以后,全家都松了口气——S大算不上一流大学,但在二流大学里面还算靠前,全省也颇排得上名次。 而陶乐录上了S大最有实力的商学院,并且够上了第一志愿金融系的分数线。
为了让陶乐一直绷得很紧的神经放松放松,一直很勤俭持家的陶妈妈难得大方一回,主动提出让陶乐出去旅游,散散心。陶乐嫌跟团没意思,想要自己一个人出去玩儿,陶妈妈担心她的安全,死活不答应,还是陆之珩主动说陪陶乐一起去的时候才肯松口。
他们一起去了L市,L市离陶乐居住的N市大约有五六个小时的车程,陶乐有点晕车,从N市长途车站出来就晕晕乎乎的,好在身边跟了个陆之珩,行李全部他拿,还早就准备了酸死人的小白话梅。
七月初的时候天气热得很,陶乐怕热,再加上晕车,钻进宾馆就不愿意再出来,于是本来说好的当晚逛夜市的计划就泡汤了。
陶乐抱着抱枕窝在床上装死,生怕陆之珩拽她起来。
陆之珩热得出了一身的汗,先去冲了个凉,估摸着晚上也不用出门,随随便便套了个及膝大短裤,光着上半身就走出浴室。
陶乐吃了半盒小白话梅,喝了一瓶酸梅汁,又缓了一会儿,已经好受多了,看到陆之珩向她走来,脚丫子嚣张地指了指,嫌弃地撇嘴:“能不能别把你的内`裤边露出来,什么品位啊!”
陆之珩一副“你不懂”的样子,低头看了看自己冒出短裤裤腰的彩色条纹内`裤边,摸了摸下巴:“现在男生中流行这个,有人穿衣服还特地搭配内`裤颜色。”
陶乐简直不能理解:“就为了‘不经意’地露给别人看?什么时候潮流诡异到这种程度?”
陆之珩一把抓住她的脚,另一只手点点她的脚趾甲:“我还不能理解你们女生为什么要在指甲上刷漆呢。”
陶乐踹开他的手,摆摆手说:“这叫指甲油,你有没有常识?”
陆之珩当然知道陶乐涂的是指甲油,他是别的意思:“脚趾甲上有血一样的颜色,到底好看在哪儿了?”
陶乐在他的手臂上轻轻踹了一下,抽回自己的脚,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这是你没有审美。”
其实陆之珩说谎了,他觉得鲜红的颜色衬着陶乐白生生的脚丫真的挺好看。
当晚他们真的没有出去,陶乐一直在吃零食也不觉得饿,陆之珩吃了一盒宾馆的泡面,晚饭就这样草草解决了。
他们住的标准间,一人一张床,两人窝在各自床上看无营养的综艺节目,陶乐的笑点不高不低,偶尔会笑一笑,陆之珩对综艺节目并不感兴趣,就无可无不可地陪陶乐看着——在跟陶乐看电视的时候,他从来没有决定看哪个频道的权利。
床头柜上的电话响的时候,陶乐正抱着抱枕,眼珠不错地盯着电视屏幕,电话响到第二声陶乐就不耐烦了,仍然看着电视,随意地对陆之珩挥了挥手,“你接电话。”
陆之珩趴在床上伸手过来够明显离陶乐更近的话筒。
“喂,请问什么事?”
“我不需要。”
“两百块也不行,再便宜我也不需要。”
“我挂了……不是价钱的问题……我真的挂了!”
听着这诡异的对话,陶乐终于把对综艺节目的兴趣转移一点到陆之珩身上来,问道:“谁打过来的?”
陆之珩摸摸鼻子,一向厚脸皮的他看上去竟然有点尴尬:“宾馆内部人员。”
陶乐继续问:“跟你说了什么?”
陆之珩颇有些咬牙切齿:“问我要不要特殊`服`务。”
陶乐愣了几秒,想到陆之珩刚刚那个电话的内容,过了一会儿才大笑出声,指着陆之珩说:“你有没有告诉她你还未成年?”
陆之珩开始磨牙了:“陶乐!”
陆之珩上了初中以后就不再叫陶乐姐姐,跟陶妈妈一样唤她乐乐,只有在生气或者特别严肃的时候才叫她的大名。
陶乐难得看到陆之珩窘迫的样子,还不肯放过他:“怎么?我说的又没错,订宾馆用的还是我的身份证呢,你能订么?”
陆之珩眼看口头上占不到什么便宜,从自己的床上一跃而起,扑到陶乐身边,开始像小时候一样蹂`躏她腰间的痒痒肉。
“未成年有这么好笑么?我还有两个月就满十八周岁!”
“哈哈……别……我又……又没说错……啊哈哈!”
“我不说了……你……你别弄……”
“哈哈……陆之珩!”
到L市的第二天,按照陶乐的原定计划,他们应该早上七点起床去花果山,可是陶乐一直拖到七点半才起床,陆之珩从外面买了早饭回来,她才叼着牙刷去刷牙。
陆之珩把买来的早饭放到宾馆的桌子上,然后双手抱胸靠在卫生间门口看满嘴泡沫的陶乐:
“我记得你有一次也和王芸出去玩儿来着,也像现在这样,叫你几百遍也不起床还发脾气?”
陶乐一口吐出嘴里的泡沫,扭头瞪他一眼:“我那时候可是每天都六点半起床。”
陆之珩觉得费解:“怎么轮到我就差别对待?”
要不是陆之珩提这茬,陶乐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王芸虽然也跟她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也不错,但远没有陆之珩跟她这么亲密。在陆之珩面前,她太放松了,从不伪装或者美化自己,再加上陆之珩任她搓圆捏扁,久而久之,她在陆之珩面前潜意识里就有些嚣张和无所顾忌。
陶乐拿起漱口杯喝了一大口水漱口,含糊地说:“这是你的荣幸。”
早餐陆之珩买了鸡蛋饼小笼包和豆浆,陶乐吃了几口鸡蛋饼,两个小笼包和半杯豆浆,剩下的都被陆之珩解决掉了。
吃完饭,两人搭上景点的班车去大名鼎鼎的花果山。
花果山位于L市云台山境内,一到山门口,《西游记》的氛围就扑面而来。山门是在传统古城门的骨架上,用现代表现手法加以渲染,正门上首为孙悟空的头像,山门背面的匾额上则镌刻着“东胜神州”四个字,不少游人都拿着手机对着那四个字狂拍。
走过城门还能看到有人扮作孙大圣的样子跟游人照相,陶乐从旁边走的时候正好看到有个小孩正骑在孙大圣肩膀上让家人拍照。
陆之珩问:“你要不要去拍照?”
陶乐撇撇嘴,“不要。”
她逛景区的时候基本不拍照,除非遇到特别喜欢的东西,因为她总觉得不断的拍照会分散游玩的精力,至于纪念……回忆就是一种纪念方式,不需要一张又一张照片来作为媒介。
一开始,陶乐兴致挺高,登上石阶的时候左顾右盼,不时看看石阶两旁的绿色植物,偶尔看到山涧也觉得新奇。没一会儿就走累了,拖沓着脚步以龟速行走。
陆之珩轻轻松松地站在她上面两级台阶上,朝她伸出手:“我拉你走。”
陶乐一边喘气一边摇头:“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
陆之珩有些无奈:“这才走了八分之一,你的体力太差了,等回去跟我去打篮球,锻炼锻炼。”
陶乐脸红扑扑的,连话都懒得说,就只是摇头。
陆之珩走下来一点,一把拽住她的手往上走,边走边嘀咕:“是谁来之前说一定要自力更生,坚持不坐缆车的?”
陶乐嘴硬:“我现在也没坐缆车。”
“是啊,你没坐缆车,你是想现在就下山。”
“……”
没听到陶乐的回答,陆之珩转头一脸惊恐地看着她:“我说你不会真的想现在就下山吧?”
陶乐一脸被看破心思的尴尬,不太自在地说:“我又没有这么说。”
她确实没有这么说,但心里绝对动过这个念头,陆之珩那么了解她,当然不可能不清楚,连忙打消她的念头,“我们才爬了一小部分,门票都没玩儿回来,再说了,往前一点儿还有小猴子,你不是说想看看小猴子,包里还有你特意塞进去的香蕉。”
陶乐想了想,勉为其难地说:“走吧走吧。”
但她体力太差,基本上还是陆之珩拽着她走,她倒是省力了,陆之珩则辛苦一倍不止,汗水从脸上淌到脖子里,显出些超出他年龄的坚毅硬朗,男人味十足。
又走了接近四十分钟,两人才在一个凉亭里看到了猴子,那里已经有几个游客了,都在往四周观望,手里拿着手机。
“看!猴子到了那儿!”有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大声叫道。
陶乐顺着女孩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猴子蹲在凉亭的扶手上,脸上都是褐色长毛,看起来是野生的,也见惯了热闹场面,并不怎么惧怕游人。
陶乐从陆之珩背上的包里拿出特意准备的香蕉,剥开来递给陆之珩,陆之珩顺手接过去就咬了一口,陶乐捅捅陆之珩的腰,十分无语:“这不是给你的,快拿过去喂猴子。”
陆之珩大概有些饿,三两口吃完香蕉,又喝了半瓶水,才从包里掏出剩下的那根香蕉走向猴子,猴子看到有人靠近,眼神很警惕,但陆之珩手里的香蕉又着实有些吸引力,于是在陆之珩接近它的瞬间抢过香蕉,迅速爬上栏杆。
“啪”的一声,陶乐拍下了这个瞬间——也是她这场旅行目前为止拍的唯一一张照片。
抢了香蕉的猴子蹲在凉亭檐顶,三两下熟练地剥开香蕉,几口就吃掉了,然后把香蕉皮一扔,几下就不见了踪影。
几个游客被猴子的聪明劲儿惊得目瞪口呆,都用手机录猴子吃香蕉的样子,陶乐反而收起手机,拉着陆之珩在一旁饶有趣味地观看这难得的一幕。
可爱灵动的猴子勾起了陶乐的些许兴趣,没用陆之珩拉她,她就主动往上面的石阶走,陆之珩配合着她的步伐走在她的左下方,怕她觉得无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天。之前在家里看的旅游攻略早就不知道忘到哪里去了,山上的景色没有太多不同,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
后来走到一处比较陡的石阶,陆之珩还以为陶乐又要打退堂鼓,没想到陶乐反而干脆地往上爬,但石阶真的很陡,陆之珩担心陶乐,一边自己攀爬,一边还要注意陶乐,自己反而差点一脚踩空。
他们花了接近四个小时终于爬到了玉女峰,最后又到迎曙亭感受了下“一览众山小”的豪情,花果山之行也算圆满了。
下山的时候,没用陶乐说,陆之珩就去买了车票,准备带着陶乐坐缆车到山脚。
缆车是两人一个车厢的样子,从山顶滑到山下,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车厢的铁皮有些都干裂翻翘了起来。陶乐战战兢兢坐进去以后,陆之珩才提着背包跨进车厢。从高处往下看,村庄农田变成了火柴盒那样的小格子,山腰上密密麻麻覆盖着的大树也像是翠绿的小草一样温柔可爱,但在陶乐看来,这样的景色怎么说都有些不怀好意——美好的表面下暗藏凶险。
“阿珩,缆车会不会掉下去啊?”
“不会。”
“你怎么知道不会?”
“如果缆车随随便便就掉下去了,这个景区也可以关闭了。”
“可是不怕一万还怕万一呢?”
陆之珩眯着眼睛看仍有余热的太阳,帅气的面孔像是镀了层不真实的金色光晕,他随口说:“真要掉下去咱俩就迅速换位置,我垫在你下面,要死也不会让你先死。”
回到宾馆以后,陶乐累得连话都不想说,坐在房间的凳子上一动都不动,蔫了吧唧地趴在桌子上,不怪她没精神,实在是这一天的活动量都超过了她以前一个星期的总和。
陆之珩进门的瞬间就脱掉了被汗水湿透的T恤,进浴室冲了个澡出来发现陶乐还是一样的姿势。
陆之珩就乐了:“真有这么累?”
陶乐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
“我看你也不想出去的样子,今晚想吃什么我出去买?”
陶乐懒洋洋地掀开眼皮看了他一眼,没有答话。
“小鱼煎饼要不要吃?”
陶乐摇头。
“小武凉皮?”
摇头。
“花果山凤鹤?”
摇头。
“板浦凉粉?”
摇头。
陆之珩笑了,居高临下的姿势让他的笑容变得有几分痞气,他挑高一边眉毛说:“所以你又打算让我吃泡面?”
陶乐表情很无辜:“我不想吃,但是你想吃还是可以自己吃的。”
陆之珩耸耸肩,假装不经意地说:“有道理,所以我还是出去吃吧,正好我有个同学给我推荐了个龙虾店,说小龙虾特别好吃,我去找找看那家店。”
陶乐趴在桌上的脑袋立刻支起来了,“小龙虾?”
“嗯,我那个同学说那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龙虾。”
陶乐的表情表示她已经心动了。
陆之珩太了解她了,也不再说那家龙虾店多么多么好吃,直接捞起床上的衬衫利索地穿上,再走到门口去穿鞋,做出一副准备出门的样子。
陆之珩拿房卡刷门的瞬间,陶乐果然叫住了他:“哎,等我洗个澡换衣服,我们一起去。”
陆之珩早就料到她会这样,嘴角悄悄上扬,转身面对陶乐的时候又是一脸平静,诚恳地说:“我知道你今天很累,不想出门的话可以不陪我,不用勉强。”
陶乐一反刚才的颓废模样,很迅速地翻找换洗衣物,坚定地说:“不勉强,我自己也有点想吃小龙虾。”
陆之珩脱了鞋重新靠到床上,试图让自己的得意表现得不要那么明显。
——大多数时候他确实无条件地迁就陶乐,但是偶尔,很偶尔的情况下,他也想翻身农奴把歌唱,比如说今天,他绝对不想吃泡面,也不想一个人去饭店吃饭。
小龙虾确实很好吃,陶乐和陆之珩两人吃了两大盆,最后满身满手的五香麻辣味,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饭店。
回去之后,两人又洗了个澡,洗完澡之后靠在床头看电视,看了还没十分钟,陶乐就歪在枕头上睡着了。
陆之珩把电视机的声音调到最小,轻手轻脚地下床,走到陶乐床边,把简易落地台灯关掉了,陶乐漂亮的五官立刻在朦胧的光线里变模糊了,但陆之珩一点也不觉得困扰,因为他闭着眼睛也能准确无误地描摹出陶乐的脸,不大不小的杏核眼,异常卷翘的睫毛,秀气挺直的鼻梁,色泽浅淡的薄唇,他太熟悉它们了,比熟悉自己更甚。
陆之珩弯腰把歪坐在床头的陶乐轻轻抱起来,让她平躺到床上。
因为安静,电视机细小的声音显得明晰而杂乱,但陆之珩不确定那声音有没有盖过自己的心跳声,他站在床边,指尖甚至因为紧张而颤抖。等意识到了以后,他暗骂了自己一声没出息,立刻握紧拳头,想要平息这种颤抖。
又过了好一会儿,陆之珩终究弯下腰,嘴唇几乎碰到陶乐的唇,停滞片刻,慢慢上移,最终落到了陶乐额头上。
“晚安。”陆之珩轻声对睡梦中的陶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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