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这是我的名字。
没问过那个出身草根的老头子,为啥要给我取文艺腔调这么浓的名字。
也许,是希望我一生笑语欣然吧?
可是拜托!如果真这样的话,就别把我生下来好不好?
何欣活了这二十多年,能跟“欣”字挂得上钩的日子,简直十个手指头都用不完!
Part One :
关于人生,我最初的记忆,是从金色开始的。
从小到大不管走到哪里,似乎都会被一堆金光闪闪的东西团团围着,房子桌子碗筷,甚至连我身上穿的小裙裙,都是金色的。
初时只觉一切都很新奇,后来终究还是看厌了。
为啥?
很简单,因为某一天,我看到连家里的马桶,也换成了镀金的!
心里很郁闷,也有点不服气,凭什么我就要生活在一片金色的海洋里呀?!
“妞妞,这可是世上最好看的颜色。”
爷爷看穿了我的心事,便这样告诉我。
我听得半信半疑,但见他一脸肯定地望着我,也就没再多问。
那样的年纪,关心的也只有衣服好不好看,发饰新不新潮这种小事,既然大人说这颜色好看,那么妞妞穿在身上也应该会好看吧。
于是,在得到想要的答案后,我便心安理得地在金色的世界里呆着了。
等长大后才慢慢明白过来,这铺天盖地的金色,根本就是爷爷在一夜暴富后,故意向世人炫耀他的成就!
那些眩眼夺目的东西,值钱是值钱,却俗气得不得了,一点格调也没有,纯粹是一暴发户的标准做派。
知道真相的那天,我生了好一阵子闷气。
可惜当时太小,并不明白这些,只在心底隐约觉得,有钱也不是什么坏事。
尤其是每天幼儿园放学的时候,家里都会派一部又大又漂亮的车子来接我,身边的小朋友,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了羡慕之色。
在那一刻,小小的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觉,既有点骄傲,又像是有点庆幸。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虚荣感之初体验?
Part Two :
说了这么久,似乎应该介绍一下我的父母了。
我的父亲是何宁,母亲是王燕飞。
这两个名字,在学术界可谓声名显赫,绝对是泰山北斗式的人物,就连门下所出的数名弟子,也都是出类拔萃,成就非凡。
许多人都说我有这样的父母,应该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可我却从来也没有过这种应该的感情,只是总渴望着,他们能多抽些时间陪我,偶尔给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关于父母为啥老在天上飞这个貌似艰深晦涩的问题,我心中曾产生过极大的不解。
爷爷说那叫巡回讲学,我似懂非懂,所谓巡回,是不是就意味着不沾家?
这个倒也罢了,毕竟那是他们的工作,全力以赴是很合情理的。
可一有空闲,他们还是不回来陪我,而是携手到世界各地去游玩,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在饭桌上出现,说几句不着边际的话,然后再次离开。
久而久之,父母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也就跟大街上的甲乙丙丁差不多了,一样的面目模糊,一样的行色匆匆。
事实上,很多时候我都在怀疑,他们是否记得生过我这个女儿。
不然怎么能将漠视进行得如此彻底,中国人常常吹捧的责任感,在他们身上,竟得不到一丁点的体现。
好在我也不是个执着的孩子,别人愿意给,我就要,不愿的,我也并不勉强。
在失望过数次后,也便坦然于心了。
这就好比放风筝,不小心松了手,风筝自然就会随风飘走,就算我怎么心痛哭闹,也找不回来了。
对他们,我会记得,却不会再去想念,因为不值得。
后来丁悦每次一生气,就会口不择言地骂我是一头没心没肺的大笨猪。
我总是好脾气地对她笑,笑得眼泪都飞溅出来了,也许吧,如果父母是这般冷血无情的话,又怎能生得出热情如火的女儿来?
那种炽热的感情啊,可是从很早很早之前,就在我生命里缺席了呢。
Part Three :
爷爷是我成长的岁月中,至为重要的一个人。
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宠爱都无以复加,但凡我喜欢的,只需多看一眼,晚上就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房里。
呵呵,真的好神奇是不是?
只是每次拆开礼物时,我都会忍不住去想,这里头大概还得再感谢一个人,我们的老管家王妈。
除了她,还有谁会那么了解我的心思,把我的喜恶看在眼里。
再有钱,也还是需要用心,才能花得恰到好处的。
自从知道圣诞节的典故之后,好多小朋友都会憧憬平安夜那晚,能收到那个白胡子,红衣服老头带来的礼物。
我心中却很不以为然。
那一年才划着雪橇出现一次的滑稽老头,哪里比得上我家爷爷可爱啊!
只要我愿意,床头的长筒袜里天天都会塞满各种各样的礼物,所以,我非常认真地在日记里写上一句:“做个有钱人真好!”
这样的想法在我脑子里,维持了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
直到那天,上学途中的我,忽然被几个突然冒出来的,满身臭气的叔叔带走,扔进一间暗无天日的小房子里关着。
世界在我面前轰然崩塌。
这才蓦然发觉,有钱绝不是什么幸事,尤其那些钱是不择手段得来的话,那就更痛苦了。
我近乎麻木地听着那几个叔叔的对话,心却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沉,**上所受的伤痛,竟被那股子骤然而生的惊颤,生生掩盖了过去。
那么可敬可爱的爷爷,真的就是他们口中所说的,心狠手辣的何老大吗?
那么多血腥残忍的事,竟全都是他做的?
没有人给我答案,因为我并没开口问。
然而,事情的真相,往往就大大方方地摆在那儿,不管你愿不愿意,害不害怕,始终冰冷的存在着,除了相信,我别无选择。
原来,刹那间,天地变色确有其事。
原来,一瞬间,信仰毁灭真有可能。
我必须承认,我第一次为自己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感到深深的后悔。
可惜,木已成舟。
亦无法,像哪吒那样割肉剔骨,还诸于父母。
爷爷花了三天时间,才把我从那些人手中救出来,见到他的时候,满身伤痕的我,竟没有掉下一滴眼泪。
呵,也许打击太大,已经哭不出来了吧。
其实很多时候,可以尽情的哭,也算得上是一种幸运呢。
一路沉默地跟爷爷回了家,只是这次再对上那一片漫无边际的金色,心里忽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之意。
这样的富丽堂皇,这样的光辉灿烂,不知是踩在多少人的身体上,方修建起来的,而我们这些所谓的上位者,只能一直站在高处,坐看万骨成枯。
就好像那天过后,平时总跟在身边的陈叔叔和刘叔叔,就这样静悄悄地消失了。
他们去了哪里,究竟是死是活,我已经懒得再过问了,有些事不知道永远比知道的好,无知的人,才是最幸福的。
可惜这个道理,我明白得太迟了点。
在第七次把手中的碗摔坏后,爷爷盯着我,沉默了很久,终于还是下令重新装修房子,里外全换成了很温馨的米色调,再没金色的影子。
我当然知道自己的行为很过分。
却怎么也控制不了心中那种愤懑的感觉,如果不找机会发泄出来,只怕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整个儿疯掉。
开始喜欢后山的一棵老榕树,没事老坐在树丫上发呆,看天上浮云朵朵。
那是一棵很高很高的树,旁边的枝桠上有个小小的鸟巢,鸟爸爸和鸟妈妈每天飞出去找食物,然后,回来喂那些吱呀叫着的鸟宝宝。
我想起了那不知身处何方的父母。
他们,也不喜欢这个家吧?
所以,才会丢下女儿,四处流浪。
原来……原来这一切……并不是妞妞的错呀……
我不禁放声大笑,泪水迅速模糊了视线。
爷爷对我的状况很担心,陆续请来好几位心理医生,看了都是摇头不已,说我得了极严重的抑郁症,最好送到国外去疗养一段时间。
当时我正在玩一副十字绣,听了只是淡淡一笑,并没说什么。
随他们折腾吧。
何欣这一生,也不过如是了。
当晚用餐的气氛很沉闷,加上实在没什么胃口,我胡乱塞了些食物,就要回房休息,爷爷却开口叫住我,让我跟他一起到书房去。
我站在原地,望着他沉默不语。
那个守卫森严的地方,向来就是家中的重地,象征无上的权威和力量。
即使万千宠爱在一身如我,也从没进去过,有时无意间走得近了些,还会被爷爷训斥一番。
若是换作以前,得到这样的邀请,我肯定会欣喜若狂。
而现在,惟一的感觉,就是无边的厌倦。
“妞妞,你是何家的孩子,我不相信你会这么容易被打倒,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你可以自己来选择,但是选了以后,就不能后悔!”
坐在书桌后,爷爷冷静地把所有的旧事说完,然后淡淡地掷下这句话。
但凡所谓的真相,其实都是既瞧不见,也摸不着的十字利刃,刺得你浑身血流不止,仍无法开口喊疼。
所以即使在那之前,多少已经有了些心理准备,那些血肉翻飞的过往,还是把我震在了当场。
选择?
我无奈苦笑,还有得选吗?
除非是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否则就只能把一切罪孽,扛在自己的肩上。
“爸妈……他们当年也有这样的机会么?”
怔忪了下,我这样问他。
爷爷眉头紧攒,语气忽有点萧索之意:“是的,我不会强迫我的任何一个孩子。”
我知道他心里并不比我好过多少。
因为在绑架事件发生之后,不论再说什么,再做什么,我们祖孙之间那种亲密无间的感情,也找不回来了。
思量了好些天,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继承何家。
对我的这个决定,爷爷却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欣慰,只是低低地说了句:“真是傻孩子啊。”
是呀,确实很傻。
虽然爷爷苍老的面孔,日渐衰败的身体,着实令我心酸不已。
可最终导致我做这决定的,还是父母,既然他们想要自由地在天空飞翔,那我就永远站在这里守护他们好了。
也许只有这样做,方能弥补心中的某种缺憾吧。
Part Four :
我的朋友很少,不是普通的少。
能陪我一路走来的只有丁悦一人而已,而她能做我的朋友,除了自小一起长大的情分,还因为她对我所做的一切,都能不计后果地包容。
别人说的臭味相投,不外乎如是。
只是没想到在十几年后,还能找到另一个这样的人。
直至今时今日,初遇她的那一天,所发生的一切仍然历历在目,就好像是昨天的事儿似的。
当时我和丁悦出去和人谈判,混乱中不小心落了单,被对方派过来的人追杀了九条街,还是没能躲过去。
就那么十几个人,若是换作了平时,我们自然不会放在眼里。
可惜好巧不巧,那晚我的MC来了,不能做剧烈运动,丁悦既要迎敌,又要掩护我,为此很是吃了点暗亏。
正在我们互相搀扶,仓促而逃的时候,前方忽然缓步走来一位陌生女子。
她的五官十分秀气,长长的卷发,脸上半点脂粉也不施,看上去年纪不会太轻,衣饰也寻常得很,只能用合身来形容。
但那份岁月沉积下来的从容,与肆意张扬的青春相比,更容易令人沉溺于其中。
明明不是什么绝色美人儿,却偏偏给人一种冠盖满京华的感觉,我一下就被吸引住了,以致完全忽略了她在这种时分,这种地方一个人出现的不合理性。
那女子逐渐走近,最后在我们跟前驻了足。
她脸上挂着浅淡的笑,目光落在我身上时,才微微一顿,秀眉轻蹙了下,温言软语的开口:“要不要帮忙?”
声音清澈如水,隐约有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
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新款纪梵希,都快变成一团碎布了,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堂堂何家大小姐,竟沦落到这种地步,说出去只怕也没人会信吧?
丁悦到底要比我善良些,微愣了下,马上挥手叫她快走,因为身后不远处那些一心想要刀了我,好立功上位的家伙,用不了多久就追上来了。
那女子回过头去,淡淡瞥了那些人一眼,眼中露出深思的神色,却没有半点惊慌之意,反而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话。
“你们要不要我帮忙?”
我和丁悦互相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的点点头。
话说到这会子,就算再傻,也能听出其中暗藏的深意了,她……怕是有点来历的吧?
“好!”
她很爽快地应了一声。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就像是做梦一样。
还没等我们回过神来,那十几条彪魁大汉已经倒在地上,痛苦的哀嚎不已,而那位突然出现的神秘女子,却悠闲自若地站在一边,仿佛从来没有出过手一般。
说实话,我很少会佩服一个人,这一刻却完全为她心折了。
在这个动不动就用枪解决问题的年代,几乎已经没有多少人,还愿意把宝贵的时间,花在修习传统武术之上了。
我也是习武之人,深知练武的艰辛之处,尤其那打基本功的过程,往往沉闷刻板得让人抓狂。
这女子的武术如此出色,想必是耐住了不少寂寞方练成的吧?
我身不由己上前走了几步,正想好好与之结识一番。
她却往巷口处轻轻扫了一眼,然后回过头来,对我们嫣然一笑。
“又有人来了,应该是来接应你们的,我就先走了,下次出来还是小心一些,这地方向来就不怎么太平。”
话一说完,那女子便已飘然远去。
留下我和丁悦呆站在原地,若不是有遍地的伤者为证,我们几乎要以为这是一场幻觉了。
后来,我心有不甘,动用了不少人手,硬是把她给找了出来,并半是利诱,半是胁迫的和她交了朋友。
再后来,知道她叫盛颜,有一个聪明绝顶的儿子,一个出身香港豪门,却长居纽约的老公。
可对于她回国之前的一切资料,却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查不到。
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似乎并不适合出现在何家大小姐的身边,就连一向很少干涉我的爷爷,也忍不住开了口。
我只答了一句:“我想成为那人的样子。”
是的。
从见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那是我一直渴望成为的那种人。
虽然我也是在众人的百般呵护中长大的,以何家的财势,出入住行,衣食用度就算和欧洲小国的公主相比,也差不了多少。
但有些骨子里的东西,到底不是我们这些暴发户所能拥有的。
像她那样的女子,气度雍容非凡,并没有因为朴衣素颜而暗淡一丝一毫,即使对她的过往一无所知,也可以看出绝非池中之物。
哪怕有一天,她宣称自己是真正的皇室贵胄,我也不会有半点的惊讶之意。
毕竟,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贵气,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万难莫及的。
可这原该高高在上的公主,到底还是被打落了凡尘呢……
孤身携子生活,与丈夫远隔重洋,来者不善的几路人马,以及谈笑风生下,偶尔一闪而过的黯然神伤,都在说明一件事。
她过得并不幸福。
为什么连她也会不幸福呢?那我们这些人,又要怎样才能幸福啊!
我简直有点愤怒了。
好吧,如果我这一辈子已经注定无法欣然了,那么至少,我亲爱的朋友们,要好好的生活下去,幸福快乐的过完一生!
所以在得知那场变故后,我就差没有杀人了。
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布置,居然还让别人得了手,这一帮饭桶养着还有什么用呀!
一想到小颜颜和乐乐小朋友在那一片火海之中,眼睛忽然湿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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