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饭店刚刚出来,我一眼就看见了她,蓝风儿。
她好像特意在等我出来似的。她穿了一身的浅黄色毛绒线衫,风拂乱了她的秀发,被风吻了的脸也变的粉红。
她的手不停地搓着衣角,眼睛却没有离开过我。
“你好,在这里还能见到你!”我笑着对她打招呼。
“是啊,我跟着你出来的!”她半羞的脸比刚刚的还红。看着惊讶地说不出话来的我,掩嘴而笑,“不相信啊,跟了你一个小时了,路都不好好地走,磨磨蹭蹭地像个娘们!”
我的脸一下红了起来,刚想开口解释,她又说道:“这艺术家吧,就是比较特别,路都不走直线的,横着走的吧!”
这才是真正的她吗?性格这么爽朗?我忽然领悟了一个道理:走直路的是人生,走横路的一定是艺术!
我急忙岔开话题,问道:“你吃饭了吗?我请你吃点东西,好吗?”我绅士的邀请着她。
“好啊!”她爽快地答应了。
“刚刚我吃饭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一声啊?这样可以一起吃的!”
“你不邀请我进去,我就直接闯进去啊?这多不好意思!”她呵呵地傻笑了几声,目光盯着我,红红的嘴唇往上一翘,“都给你当了半天的导游了,你是得请我东西!”
我往饭店里望了望,又把头转向她!
“我不想吃饭,我想吃冰激凌!”
“这么冷的天,你不怕吃坏了肚子啊!”
“这么小气,吃你一个冰激凌还讨价还价的!这要是天天让你请着吃,你还不得流泪啊!”她激将着我似的,“古瑶乐,我就想吃一块冰激凌,你请不请嘛!”
我们沿街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天冷了,估计厂家都不生产了吧。她贴着我的肩膀,散乱的头发在我的胳膊上晃来晃去,痒痒的。最后好不容易在一起超市旁边找到了,里面五颜六色的让人垂涎三尺。
她一把拉着我的手,疯狂地向店里飞奔而去。点了一个草莓和一个哈密瓜味的冰激凌。不一会儿,店老板就把两个递了过来,她快速地接了过来,看看草莓,又看看哈密瓜,连看了几遍。
我忍不住想笑,“怎么?不想分享啊?”
她后退一步,狡黠地对我一笑,“肯定会分享啊,不过呢,我更想独吞!”
我哈哈大笑,看着这个狡猾的丫头,顿时也来兴趣,“那可不行,你吃着让我看着啊!不行不行!”我故意把头转过去。
“可是,我两个都想吃吗?你就让给我好吗?瑶乐哥哥,好不好吗?”
“要不这样吧,我们俩一人一个,吃到一半时,相互交换,你看如何?”我坏坏地道。
“哼!”她哼了一声,转头就跑,等我反应过来后,她已经站在十米之外了,嘴巴上还有草莓和哈密瓜奶昔的印迹。
等我快追上她的时候,她又开始跑了,跑跑停停快半个小时。
“给你!”她把剩下的纸送到我的面前,“不就吃了你两个冰激凌吗?下次我还给你!”
时间在我们身边流走了,谁也没有说话,她贴在我的身旁,而我知道她一直在注视我,可是,我却没有再敢看她,因为我的心跳在加快,或者是刚刚跑步的原因吧。
“这个女孩真厉害!”我心里又想着另一个问题,“她为什么要来呢?从山里一路走来,并没有见到她啊?”凭我敏锐的感觉和灵性的双眼,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她在跟踪我呢,我想她一定是诈我的。
索性不想了,接触了几次,我倒感觉她和我很亲近,像是认识多年的朋友。她的过去如何呢?她现在又在做什么呢?我总有一种冲动,想知道关于她的故事,哪怕是琐碎的生活片断。她很神秘,像这座玲珑俊秀的清山被雨水遮了层灰纱。
“哎!你放心啦,我不会白吃你的啦,等会,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哦!”我有点惊讶,更惊讶她倒还有点未卜先知的预感。“那是什么好地方?”我的声音很硬,并不是像她想的那样惊喜。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这对你是有好处的!回头你一定会再请我吃两个的!”她的眼睛放着自信的光。我能看到一潭清碧的湖水,秋风吹来,眼睛里也有无尽的漪沦。
我笑了一下,倒不是因为她的话,恰好是面颊上留下的奶昔。
“这都吃到脸了!”我背对着她,想开怀地大笑。这十几天来,我仿佛已经忘记了笑。
“你笑什么?看你笑地那么不怀好意!”她眼睛又一次盯着我,看着怪物似的我。我可不能让她猜我的性格,索性就保持一脸的严肃。我深深地知道,这么精明的女孩,只要你稍稍露点蛛丝马迹,她就可能顺藤摸瓜,找到你的要害。
她可是厉害着呢!
“你有镜子嘛?”我故作镇定问。
“这和镜子有什么关系?”两只眼睛透着犀利疑问。
她摸了摸裤子口袋,然后说:“没有,我出门的时候换了衣服,一时急了,就忘了带!”又看了看我,猜不透我的举动,“你要它做什么?”
“我想让你看看自己!”我又终于不能保持严肃,哈哈笑了,“你的鼻子上有……”
还没有等我说完,她已经反应过来,知道我在逗她,索性就大方的说,“你帮我擦一下吧!”
这一下轮到我吃惊了,我根本就没有想到她会让我帮她,我开始有点佩服她的勇气和对我的信任。是的,我和她交往也不过是数面之缘,更谈不上朋友,可以说即使到现在,我对她的了解一无所知。
是开放,还是开朗,是山里面人的淳朴的性格呢?还是对我这个外来人的无比信任。她为什么对我一无防备,难道她就不怕我是一个不规的青年,貌似忠良的男孩子对她有所企图?我是值得如此信任吗?如果她看错我怎么办?我不敢再望下想了,也许是在繁杂的现代社会中,她根本不懂什么叫自我保护意识。
这是社会淘汰的结果!更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吧!
“还是你自己拿嘛,我的手上很脏。”我说的恰到好处,没有表现出自己的邪恶。
“没有问题的,我小时天天在稻田里玩,浑身都是泥巴呢!我自己又看不到,帮我擦一下嘛!”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个外向的男孩,或者是个双重性格的人,为了理想不为世俗眼光而放弃,为了追求不为艰难困苦而停滞。
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的东西,现在才发现,还不晚。是的,也许我更应该表现出我的性格,在朋友面前,何必束手束脚呢?
风儿和我面对面站着,她的美丽无瑕的脸像一块洁白的玉,微微突起的胸脯显得有点急促,贴着我的上衣,我感觉到她的心跳的飞快,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彼此心与心间的距离如此之近,甚至有吻她的冲动,一种从未有过的悸动。
我轻轻帮她擦去鼻子上的奶昔,彼此默默地走着。大街上落叶,滚了起来,仿佛这秋的心跳也在加快。
作者按语:书友们,华胥江南今天开车跑了200多公里,到了一个很偏僻地山村,也如本章里的清山一样美丽俊秀,虽然腰酸背痛,但却领略了大自然的神奇与美丽,值得。书友们,华胥江南一如既往地给大家写作更新,今天让你们久等了,真的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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