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维埕看着她好一会,笑了。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赵子昀不爽地问。
「子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孩子气的样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点也不成熟世故的表达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见过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气。
赵子昀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只好闭嘴。
「我确实该回台北去了。本来我来这里就是给你送镯子的,如今镯子已经回到你手上,好像真没我什么事了。」
「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理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屍还魂了——」
「才不是借屍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理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埕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埕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
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
桥归桥,路归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这是赵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个眨眼间,沈维埕就可以消失;然后,再接下来的人生岁月里,可以不用再与他相见。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埕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埕,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三五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
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万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该是唯美的,他不该有任何不优雅或世俗的行为。可现在,他却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跟她一道窝在逼仄的角落里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噜大口吃着一碗四十元的大肠面线,而且已经连吃三碗了……
一个幻想中应该永远是穿着最时尚的西装款式喝着最名贵的红酒吃着顶级的鱼子酱优雅万状的男人,此刻却嗑着一碗又一碗的大肠面线,还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样子。这形象违和得让人不忍卒睹,觉得所有的美梦都碎成了渣……
她幻想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唯美王子,原来其实也就是个路人甲吗?
「在看什么?」吃完第三碗,抬头向老板叫了第四碗后,侧过脸问着已经看着他的脸发呆很久的赵子昀问。
「在看幻灭……」她喃喃道。
「幻灭?」沈维埕语气微扬,抽过一张面纸,缓缓擦着嘴角。
「啊,不是!我只是想告诉你,刚才经过客运站时,我注意到下一班开去台北的时间是三点半,等我们吃饱走过去,你正好可以赶上。」
「谢谢你的体贴,可是我并没有打算马上回台北。」
「你留下来没有意义。」赵子昀很直接地道。「刚才我在医院已经很明白地跟你说了,你明知道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疑迟地抬眼望着正在爸面的老板,将关键词含糊带过,「而且我们分手了,现在只是陌生人,不是吗?」
「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了,可你还是我的学妹。亲眼见过你两次无预期的昏倒,我没有办法毫无负担地回台北去。无论如何,我总得看你好好的才能放心。」
只要沈维埕愿意,他就能轻易用简单的言语去打动人心;加上一副端正好看的相貌,简直足以秒杀一切企图与他唱反调的反对意见。
赵子昀一瞬间也是被他的话给感动到的,但也就那么一瞬罢了。决定要走铁石心肠路线的她,断然不许自己有任何软弱。眼前这个男人就算有一副坚实的臂膀,也对她敞开温暖的怀抱,像是可以为她承担起人世间一切的风雨,将她护得完好;可这,却不是她愿意接受的。
她的未来,没有谁能帮忙分担,她只能自己努力自己摸索自己坚强自己走下去……所以——
「你对我没有义务。而且,你帮不了我,我也不需要。」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任何特殊能力,所以帮不上你。可是,你怎么确定我真的完全帮不上你的忙?」
「你无法证明你帮得上,不是吗?」
「至少,我帮你保管了这镯子十年,没把它给丢了,不是吗?」他确实只是普通人,可并不会因此而妄自菲薄。他相信自己总有能做到的事,这不是源于莫名其妙的自我膨胀,而是有所凭恃。
「对。这一点你确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很谢谢你。」
「你感谢人的方式就是过河拆桥?」
「沈学长!」赵子昀不喜欢他带着讽刺的语气。「不管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过河拆桥,总之,我希望你能恪守分手情侣该有的分寸。就算你好奇我身上发生的事好了,也要先考虑自己的安全吧?你就不怕被沾惹上了什么不好的事,害得你霉运缠身诸事不顺吗?正常人遇上这种事,不是应该躲远点吗!」
沈维理接过面店老板递过来的面,朝他点点头,并定定看着,直看到那老板讪讪一笑,很有眼色地走到店里面去收拾桌子,不杵在他们面前碍眼,没敢再好奇地旁听情侣吵架了。
「我不可能不管你。事实上,我已经管了你十年了。」
「那又不是我,你明知道!」每次只要一想起那个小偷,赵子昀就压不下满心的火气,更痛恨被眼前这个男人视作同一人。
「我知道不是你。可是你得为我想一下,我暂时做不到真的不管你。你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把我推得远远的,但若要我一下子把你当陌生人看,却也是做不到的。所以,我会留下来几天。」
「你……你就这么闲吗?!」这个人只是想看热闹吧!赵子昀心中充满了负面的想法,拒绝被打动。
确实也没有什么好打动她的。沈维埕愈表现得有情义,赵子昀就愈生气!这男人挂念的是与那个小偷十年的情分,所以才会在现在放不下她,那情分不是她的,他担心的人也不是她,搞不好还幻想着那个小偷能回来呢。
思及此,心中更加意难平,觉得委屈万状。
这个她曾经崇拜过的白马王子,竟然是她最恨的那个小偷的恋人!
「我现在确实很闲。可能你不是太清楚,我目前正失业中。」吃了两口面线,沈维埕毫不尴尬地把自己的现况说出来。
「那你不是更应该回去努力找下一个工作吗?」
「这不急。」转眼间,沈维理又吃完一碗面线。终于填饱了肚子,看着她面前还剩三分之一的面道:「快吃吧,你不是也很饿了吗?怎么连一碗都没吃完?」
「……我不吃了。」肚子当然还是饿着的,却没有胃口了。
在过去十年里,她的灵魂过得昏昏沉沉浑浑噩噩,失去任何感觉,没有任何需求,就只是漫无止境的空虚感淹没她全部。如今有了实质的身体,有了一切生理需求,会饿会冷会痛,但却不会迫切想要抒解那种种渴望。有时痛着饿着,就给忘了,麻木地放任那些需求叫嚣,并不想要给予满足。
「那等会看到什么想吃的,就买一些回去吃吧。」沈维埕请老板过来结帐,并不勉强她。
赵子昀看了他一眼,不太想理会他。
只要对他冷淡,就能让他早点走吧?
她不喜欢他的关心,不喜欢他的体贴,不喜欢在看到他时,想着他是那个小偷的男朋友;而因为那个小偷是用着她的身体去与他谈恋爱,所以这具身体里有关于那十年相处的种种记忆……
那一大片的记忆,却是她死死捣住,不愿开启的。
那不是属于她的记忆,那是别人的爱情。披着她的皮囊,仗着她的救命之恩,成功获得了这个男人的爱情,并胡作非为地害她扛了一大笔钱债。只要沈维埕一出现,看到他,就会引发她对那个人的无尽怒火,无法平静下来。
所以,她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出一个方法,让沈维理永远离开她,再也不要出现了。
「走吧。」沈维理结完帐,注意了下左右来车。这间面店开在菜市场入口,旁边就是大马路,若是一个不慎,很容易出意外,于是扶着她一只手,将她护在内侧,就要带她穿越到另一头的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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