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日子里,两人都不怎么说话,面对面的时候客客气气,躺在床上都在小心避免接触到对方。虽然谁都没有再提起林晨风要走的事,但是谁都知道这天是必定会来临且越来越近了。林晨风这两天在慢慢地收拾自己的东西,并且给朝宗尽可能地预备他的生活用品,她甚至做了许多份半成品的饭菜,都冻在冰箱里,以后,朝宗想吃的时候,微波个几分钟就好。
转眼到了九月底,晚八点。锦艺城商业大广场灯火辉煌,人声鼎沸。艺术花卉盆栽条幅彩旗气球,把整个锦艺城装扮得像个盛装的新娘。国庆前夕,商家已经开启了疯狂购物活动,拼命地利用这个噱头鼓动人们血拼,各式高音喇叭交相呼喊叫卖,欢乐的气氛弥漫在每个人的笑脸上。
朝宗和林晨风租住的房子在锦艺城住宅楼的第27层,270°的玻璃墙,视线无死角,站在窗口,朝宗从身后轻轻地拥着林晨风遥望着住宅楼前的商业大广场,默默地看着欢乐的人群。
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妙人儿,朝宗忍不住吻了吻林晨风的耳根,让她坐在窗前的大竹藤椅子上。朝宗单腿跪在林晨风面前,低声说,晨风,除了小时候跪过父母,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下跪。第一次,你知道的也是对你,上一次我向你求婚。晨风,我已经知道了,你打算明天离开,你写的那张告别信,我看到了。如果我猜测的不错,晨风,你是故意的。心思细密的林晨风,不会犯把纸条团成一团扔到垃圾篓里的低级错误,更不会把字印儿留在信纸上。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用这样的方法,让我心知肚明,你明天的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的告别,让我不要去找你求你,你是在回避面对面的告别。可是我偏不!朝宗突然提高了声音,把林晨风吓了一跳,他的嘴角抿起一条倔强的弧线,继续说道:“我偏不!虽然上次你已经拒绝了,已经说明白了,可是我还是想再试试。晨风,你能再考虑考虑吗?”
林晨风沉默不语。
朝宗又叹气,愤怒的音量和嘴角的弧线随着这一口气都消失了,他仿佛心里非常难过,沉默了半天才又低声说:我们一早就互相言明,好聚好散,你有足够的自由,你随时可以走,我绝对不会有一丝一毫地刁难你。朝宗绝望地叹了一声,将额头埋在林晨风的双手心里,她感到自己的手心里慢慢地蓄积起炙热的液体,并从她的指缝里滴落下来。她心里也非常难过,轻轻地摸着朝宗的头发,想安慰他,却又觉得此刻最好一个字不要说。朝宗是一个太自尊的人,恐怕现在任何的一个字,都会有怜悯之嫌,反而会让他更难堪。
过了好一会儿,朝宗抬起头来,他已经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恢复了平静,鼓起勇气最后一次试探着说道:晨风,也许你心里依然没有过去那道坎,没有关系,我可以等你,我们有足够的时间。
林晨风倔强地摇摇头,说道:朝宗,我们约好的,不纠缠,好聚好散。
朝宗默然许久,站起来平静地说:好吧,晨风,我们的确是这样约定的,那么,我会在明天离开的,彻底从你的生活里消失。
“彻底?”林晨风不由自主地重复了一遍,这并不是她想要的,到底她还是个小女人,她心底其实很自私地希望朝宗还能像个忠实的守护者那样,远远地站着,等到她特别需要的时候,还能扶她一把,就像韦宏图一样。
朝宗平静地说道:“是的晨风,我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宽阔的胸怀,我不能像个后宫的妃子一样,永远等着你的召唤。没有你,我虽然会很难过,但是我依然会努力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我会遇到另外一个值得我爱的好女人的,我会把我的爱完全地给她。”他无视林晨风脸上的错愕,顿了一顿又说道:“晨风,无论如何我都要感谢你!别看我已经活到了35岁,可是你真的是第一个让我动真心让我去主动追求的女人,你带给我的冲击,比初恋还要强烈,这是很美好的感情,谢谢你,晨风!我想,你还没有找好房子,我知道你是打算先去住酒店,别这样晨风,你先住在我这里,我去住办公室,你放心,没有你的同意,我是绝对不会冒失回来的。你找好了住处再离开不迟。”
外面已经起了风,清冷的气息从地底翻涌上来,裹挟着行人的双腿,朝宗在夜色中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说既然要分开,就立刻分开,不会像卑鄙的李甲那样,把杜十娘卖了以后还要无耻地行使最后一夜同/d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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