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林洛也终于看到了程彩衣,立刻高兴地冲她招起手来。
程彩衣心头一凛,看到林洛这么开心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自己明明是想要来跟他说清楚,把两人的关系划分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为什么见到他之后,却又突然发现有些话好像说不出口了呢?
程彩衣自怨自艾地审视着自己的心思,却没发现,林洛已经几个跨步来到了她的身边。
“老板,我们进去吧!”林洛热情的招呼她。
进去?程彩衣愕然的抬起头,看到头顶上“XX宾馆”那几个闪着夺目红光的大字。
不是说吃饭吗,怎么变成进宾馆了?
程彩衣的脸色顿时大变,充满恼怒的喝问道:“阿洛,你什么意思,不是说只是请我吃饭吗?”
“呃……”林洛一时语噎,他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是太心急了。
他一心只想着在程彩衣面前揭露温玉的真实嘴脸,却忘记了自己约程彩衣来这里的借口,到宾馆里去吃饭,这算什么事儿?
怪不得程彩衣会勃然大怒,连林洛自己都觉得自己变成个大逗逼了。
他急忙补救道:“不是的,老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咱们进那边去。”
说完他用手指了一下,对面正好有个大排档,就开在XX宾馆前方的空地上,生意看起来很兴隆,热热闹闹的全都是吃饭的人。
程彩衣这才松了口气,还以为是自己误会林洛了。
她却哪里知道,林洛同时也跟她一样,悄悄在心底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尼玛幸好这里有个大排档,不然还真不好圆这个谎了。
不过程彩衣却觉得很奇怪,忍不住问林洛道:“你请我吃饭,就在这个地方?”
是啊,哪有请女孩子吃饭在大排档的呢?又不卫生又不浪漫,除非是两人已经确立关系那种,否则带女生到这样的地方来吃饭,恐怕只能是注孤生吧?
林洛也很尴尬,这时候他还能说什么?
还好他灵机一动,忽然想到一句很有用的话,于是故作诙谐的双手一摊,说到:“没办法,谁叫我现在是个大负翁呢?”
“大富翁?”程彩衣疑惑的翘起头来看着他,眼里还有一丝丝俏皮,大富翁就请女孩子吃路边摊大排档?
“你这个大富翁也太抠了吧?”
“诶,你错了。”林洛甩出了自己的包袱:“我说的负,可不是富有的富,是负债的负,你忘了,我现在还欠着你八千万呢。”
“咯咯,原来是这个大负翁啊!”程彩衣捂住嘴巴吃吃的笑了起来,两湾眼睛眯成了两道好看的月牙儿。
怪不得连何少华都说不过这家伙,他这张嘴巴,不去搞传销,实在是太可惜了。
不过也好,在这样的地方,大庭广众之下,他应该不会再对自己说些什么难堪的话了吧。
程彩衣这么想着,就跟着林洛一起来到大排档里坐了下来。
直到两人点的一些菜端上桌之后,程彩衣才发现,林洛的注意力好像根本就不在她身上,而是一直盯着宾馆的门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你在看什么?”程彩衣好奇的顺着林洛的目光打量了很久,直到确定那家宾馆大门没有任何异样,才忍不住疑惑的问他。
“哦?哦,没什么,没什么,随便看看。”林洛当然不敢直接告诉她温玉的事,只能随便打了个哈哈,然后招呼她道:“来,吃菜,先吃菜。”
程彩衣狐疑的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对他的表现已经起了疑心。
“对了,你家不是在湾仔码头那边吗,你怎么跑到西贡来了?”程彩衣突然不动声色的问了他一句。
湾仔在香江的北边,而西贡则在香江的东南边,两者之间隔了二三十公里的路程,程彩衣不得不怀疑,这家伙到底有什么目的?
而林洛听了她的话,则是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到:“没什么,我只是听说西贡这边有很多好吃的东西,所以特地来逛逛,正好想到你,于是就把你约过来了。”
“真的?”程彩衣明显不相信。
“当然是真的!”林洛急忙举手做出发誓的样子:“我对老板你要是有什么歹意,就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就是了。”程彩衣看到他连这么重的誓都发出来了,当下也不再怀疑,反而急忙叫住他,嗔怪道:“好好说话就是,干嘛发这么毒的誓,我相信你就是了。”
林洛嘿嘿一笑,正准备借机表两句忠心,突然他眼前一亮,看到程彩衣的男友温玉从宾馆里走了出来。
他旁边果然还跟着一个女人!
只不过目光落到那女人的脸上,林洛忍不住又有些迟疑了。
不会吧,这家伙的品味居然这么差?
这个女人……,怎么说呢,不能说是丑,可是至少也是四五十岁的年纪了,长相非常沧桑,皮肤黝黑,气质也很卑微,看上去,就像是那种经常生活在乡下的农家妇一样,温玉那小白脸的口味居然这么独特,喜欢这样的女人?
林洛一时呆住了。
而他的表情,自然也引起了程彩衣的注意,程彩衣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立刻就看到温玉。
“阿玉,你怎么在这里?”程彩衣这时可顾不上林洛是什么表情了,看到自己心上人突然出现,非常开心,急忙大声地朝他打起招呼来,还一边喊一边站起身来,看样子是要走过去。
她的声音吸引了温玉的注意,后者的目光立刻就投了过来,看到程彩衣,温玉脸上同样露出开心的表情,急忙也朝着她一溜小跑过来。
而这时林洛就纳闷了,你这家伙带女人上宾馆,被自己的女朋友看见了,不但不心虚,还笑得这么高兴,难道你丫的就不害臊吗?
不过目光再次划过温玉身旁的那个女人,林洛开始对这件事产生了怀疑,温玉带这个女人来宾馆,真的是为了来“办事儿”的吗?
程彩衣和温玉两人很快在宾馆门口汇合了,两人的手高兴地拉到一起,看的林洛一阵心痛。
而此时,那个女人也跟着温玉一起走了过来。
“这是……”程彩衣终于也看到了温玉身旁的这个女人,顿时露出迷惑的神情,直到此时,她似乎才察觉到了好像有什么不对劲。
谁知温玉却露出他那招牌式的温暖的笑容,对程彩衣说到:“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灵姐,是我的一个朋友,今天我刚好来看她,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程彩衣表情微微一滞,朋友?什么样的朋友?
不过她深知有些话不能随便问出口,于是朝那位灵姐笑了笑,对温玉解释到:“是这样的,阿洛今天说请我吃饭,专门把我带到了这里,没想到这么巧,居然会遇到你们。对了,刚才你们怎么从宾馆里走出来?”
来了,这句话才是她真正关心的。
要说这世界上不吃饭的女人,那可能有,但要说不吃醋的女人,那是绝对不可能有的。
即使是程彩衣这么善解人意的好女孩,也不得不对温玉和灵姐的出现产生怀疑。
她虽然表面上没有露出任何吃醋的举止,但是这句话,实际上已经暴露了她的内心。
而温玉对此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回头温和的朝灵姐笑了笑,这才说到:“灵姐住在这家宾馆,我来看她,所以就从宾馆里面出来了,这不是很正常吗?”
“灵姐住在宾馆?”程彩衣又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位灵姐,发现她一副农家妇女的模样,不得不狐疑的问到:“灵姐怎么会住在宾馆,她是来这里出差或是办事的吗?”
“不是的,程小姐。”这时候那位一直没开口的灵姐突然说话了:“我来这里,是为了给我女儿治病,因为医院不准家属留宿,所以我只能暂时先住在这里,我女儿还在医院里呢,我得等她病好之后,把她接回去。”
“你认识我?”程彩衣惊讶的问到。
灵姐笑笑,露出一口微黄的牙齿:“我当然认识你,你是温先生的女朋友,温先生经常在我面前提起你,所以我当然就知道你了。”
“阿玉经常在你面前提起我?”程彩衣更加惊讶了,好奇的问到:“我家阿玉和你们认识很久了吗,你们什么时候变成朋友的,我怎么不知道?”
温玉柔和的笑笑,没有说话,那位灵姐却抢着说到:“温先生不仅是我们的朋友,还是我们的恩人,我女儿看病的钱,就是他给的,程小姐,温先生是个好人,像他这样有善心的人,现在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了,这样的男朋友,你可一定要珍惜啊!”
唔,怎么又变成恩人了?
程彩衣只觉得这灵姐说话思维跳跃的好快,让她一时都有些跟不上了。
直到这时候,温玉才面色轻柔地跟她解释到:“是这样的,这位灵姐,她的女儿得了咳血病,乡下很难治好,所以她只能到城里来求医,但是医疗费用实在太高,她家里根本负担不起,没办法,她就在天桥下摆了个横幅,希望好心人帮助她女儿治病,正好那天我刚巧从天桥下经过,看到了她,所以就决定帮她的女儿出钱治病。这个病估计要住一段时间的院,所以我先安排她在这家宾馆住下,也算有个落脚的地方,好随时照顾她的女儿。”
“哦!”程彩衣恍然大悟,同时望向温玉的目光,立刻多了一种倾慕和爱恋:“阿玉,你真是一个好人……”
恶~~,旁边的林洛听到这句话,突然觉得全身一阵激寒,顿时涌出一片鸡皮疙瘩。
尼玛,怎么事情会突然变这样,捉奸大会变成了表彰大会?
看到温玉脸上那令人如沐春风般的笑容,以及程彩衣眼中那毫不掩饰的崇拜和小星星,林洛突然觉得一阵心灰意懒。
看来这次真是枉做小人了,不但没有能够揭穿这家伙的虚伪面目,反而还让他在程彩衣面前表现了一番,起码给他加了十分!
果然,听完温玉和灵姐各自的表述之后,程彩衣立刻有一种善心大起的意思,对温玉说到:“阿玉,你家的经济条件好像也不怎么样,这笔医疗费用,你负担得起吗?”
温玉眼角微跳,露出一种很苦涩的笑容,回答到:“没办法,我总不可能看着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在我眼前消失吧?虽然说医药费的压力是大了点,但是没关系,我多打两份工,还是能负担的。”
“那怎么行?”程彩衣此时已经完全进入了角色,着急的说到:“你现在已经在外面兼了三份工了,平时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再打两份工,你身体怎么支撑得住?不如这样吧,这笔医疗费用,我来想办法,你别再给自己增加压力了!”
“那怎么行?”温玉脸色终于有了变化,变得一片潮红,似乎是自尊心受到了某种打击,很严厉的说到:“这件事是我的事,和你没关系,我怎么能用你的钱?”
“什么你的事我的事?”程彩衣似乎早知道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不满地嘟起了嘴,说到:“难道我们俩之间,还要分什么你我吗?你家境本来就不好,还经常做善事,你哪儿来那么多钱?就算你同时打几份工,又能赚到多少?阿玉,听我的,让我帮你吧,我的钱,以后迟早还不是你的钱……”
说到这里,她似乎察觉到有些害羞,脸色羞红的低下了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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