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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004 要命的飞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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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逸云喜欢喝酒、段逸云平时没事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来风情酒吧喝酒,因为这里的格调是他喜欢的类型。

    艳遇,是每个人所期盼的美好事情。但是段逸云来喝酒就纯粹是喝酒,并没有其他暧昧的企图,虽然时常有些穿着暴露的陪酒女上来套近乎,他一般不理,喝完酒就走,是来酒吧的另类。

    段逸云喝着喝着就让他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在他的桌子过去不远,有一个女孩背对着他在自个的喝着鸡尾酒,看着她的背影,只见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身穿一套白色的裙子,短袖露出的两个手臂晶莹洁白而圆润,双肩有些瘦小,给段逸云一种柔弱和娇美的感觉,只是看不到脸,不知道长得啥样。

    在她旁边空着的椅子上放着一个米黄色的爱马仕,单是看这个包就知道这个女孩是个富二代。

    而让段逸云感到有趣的自然不是那个爱马仕,而是在女孩的对面那张桌子,坐着四个吊儿郎当的小混混,他们头上的发型不但千奇百怪,还染成了红黄白绿四种颜色,并且他们的耳朵也不闲着,有两个戴着一个耳环,另外两个是耳钉。

    再看他们裸露的手臂上,还纹着一只血红的蝙蝠,一看到这个红蝙蝠,段逸云就笑了。

    蝙蝠本来是黑的,但是这几个年轻人却纹着红色的,那就表明他们是甘泉市最大的黑帮红蝙蝠的人!

    看他们时不时的瞄着那个女孩的爱马仕,段逸云在心里说:“我靠,没想到来酒吧喝个酒还遇到抢劫,看来今晚不想出手都不行了”

    鸡尾酒没有喝完,女孩接到了一个电话,打完电话后将手机放回包里,就拎着包出门而去。

    有素质的人在酒吧喝了酒,就不会开车,拎着爱马仕的人肯定是有车的。看来那个女孩就是很有素质的人,她出门后就站在路边等出租车。

    四个红蝙蝠的小混混也马上跟出来,并且摇摇晃晃的走过去围住女孩,那个红毛首先说道:“小姐想去哪里呀,我们送你好不好?”

    女孩鄙视的看他一眼,向外面走去,四个小混混立刻跟随,其中两个开始动手动脚,女孩立刻大声怒骂着流氓,想要跑之时,其中一个小混混突然抢过女孩的爱马仕立刻飞跑,另外三个将女孩一推,也撒丫子跑了!

    女孩惊恐万分的尖声大叫抢劫,但是只引来了几个人的围观而已,根本就不会有人帮她的忙去追劫匪,好在猎豹已经行动!

    酒吧街后面是著名的旧城区,纵横交错的小巷子小得像羊肠,路灯还是那种几十瓦的电灯泡,照亮的也仅仅是支撑着自己的路灯柱而已。

    四个小混混地形非常熟,七转八拐的就到了一条连条野狗都没有的巷子停了下来,到一个昏黄的路灯下,就开始打开袋子查找准备分赃。

    可是还没来得及打开爱马仕,只听得“卟”的一声,拿着爱马仕的那个小混混突然惨叫一声就坐到了地上!

    是一枚

    飞蝗石,这枚石头狠狠的打中他右腿膝关节,巨大的打击力将他的膝盖打裂,痛苦难当!

    其他三人还没回过神来,又是三声沉闷的打击,一个个的同时倒地惨叫,被打中的居然都是膝关节。

    不管是在白天还是晚上,不分远近,只要是打出的飞蝗石,就必须百分百命中目标,这是段逸云给自己立下的规矩,如果有一次失手,他就会惩罚自己再次苦练一个月!

    四个人倒地,黑影立刻幻现,俯身捡起爱马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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