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哪?”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看着对面而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说道。
“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哪,怎么会不知道你在哪?”另外的一个东西说道。
接着这两个东西开始了莫名的对话,一人一句好不热闹。
“我只能看见你,别的什么东西都看不见。”
“我也是。”
“你是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粒子,圆圆的很是可爱。”
“哈哈,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的大眼睛,眨呀眨漂亮极了。”
“可惜,我的眼睛里面只有你,我还想看看我自己呢,就是看不到,更不知道这是什么狗屁地方!”
“我以前是学物理的,要是我们在太空应该还能看见黑sè的大背景,可是现在的背景好像不是黑sè,好像也没什么背景,空的发白。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你学物理的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我以前只是个杀猪的。”
“你怎么越来越靠近我了啊?”
“没有啊,我控制不住自己。你不能别让我靠近吗?”
“我也控制不住自己!”
就在他们对话还没结束时,突然他们同时又失去了知觉,像刚才从地球的某个角落来到这里一样。
只听见哄的一声,它们在一点相撞,分贝高到无穷大,无论是谁身处其中都会化为乌有。巨响过后是一片极热的光芒,光芒四shè,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得见,刚能看见的时候又会变成瞎子。无数大大小小的球状物伴随着光芒也四处飘散,而且越飘越多,仿佛这一碰撞的地方是个无穷大的空间,这空间竟产生无穷多的能量。
“兄弟……”一声长啸随着一颗球状物远离了这一碰撞点。
“我在这......”又是一声长啸,随着另外一颗球状物以快到无法想象的速度飞离了这一点。
他们没死,他们又有知觉了。不死不灭说的仿佛就是他们俩,一会地球,一会到了这虚无的地方,一会又因为碰撞而到了异界的大陆。
的确,他们都去了各自的世界,那个世界叫做异界。但这个碰撞不是简单的碰撞,这是一次大爆炸,是虚无以来的第一次爆炸,爆炸过后才形成了存在,这就是宇宙大爆炸。
用地球上中国上古时代的话讲就是混沌初开,至于怎么开的,他们还真没说清。他们只知道盘古开天辟地,但盘古开的只是地球上的地和空气,地球外的东西跟盘古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当然也不知道。
这次大爆炸形成了无数的星球,无穷的空间,当然包括时间隧道。时间隧道穿梭于各个星球之间,穿梭于同一星球的不同年代之间。
同时形成了一些灵xìng的东西,这些灵xìng的东西在自己的修炼下成了仙成了神成了佛成了圣成了绝对存在。
但没有灵xìng的东西还是那么笨拙地呆在原地,仿佛别人的进步跟它没关系。但不知过了多少亿万年,这些笨拙的东西也开始了思考,开始了进步,让它们所处的世界变的丰富多彩。
一点点的生命诞生,一点点的形成了人兽,形成了有血有肉有骨头的存在。
我所讲的就是这个时代——有血骨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空间很广阔,时间很漫长,没有什么看起来稀奇的事,没有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只因为它是血骨大时代——一个很遥远的时代。
他来自地球,一个物理研究者。在一次世界级的大师实验基地,他亲眼目睹了正负粒子在世界最大的加速器中加速到光速碰撞的情景。
一道白光突然闪现,一声巨响把人们震成了聋子,突然间他就来到了宇宙大爆炸的起点。这一点是多少物理学家梦寐以求的地方,但根本没有人能够来过,他仿佛是个幸运儿,但他还是离开了刚新婚不久的娇妻,以及娇妻腹中的孩子,这一点仿佛他又不怎么幸运。
无论如何他来到了世界的起点,去了自己该去的那个空间——血骨大陆。
他很聪明,绝顶的聪明,要不然他不可能去学地球上最深奥的科学物理。曾经在他高中的时候,他的一个发小,也是绝顶聪明的一个人,恃才傲物,对他也是嫉妒非常。
他这个发小学习成绩都是在学校名列前茅,要不是靠着自己天生强悍的记忆力怎么也不会把物理学好,物理仿佛就是他的宿敌。
在高二分科的时候,他的这个发小开始把嫉妒化成了行动。他说,选什么呢,还是选物理吧,理科都是人才,也只有聪明的人能学会,像你这么笨的根本就不会学物理,哈哈!
他一听火冒三丈顿时有了想一巴掌呼死他的冲动,但是他控制了。他对他说了一句话,老子就要选物理,老子选给你看看,看看到底谁是笨蛋!
后来的实践证明,他的那个发小的确没有他聪明,他也完全地钻进了物理的世界中。每天因为做实验,处理数据忘记了吃饭,忘记了休息。
陶醉,让他很快进入了国内物理尖端人才行列,直接被公费送到外国访问,参加外国的重大物理研究,包括这次世界级大师实验基地的参观。
这样一个人来到了这样一个空间,应该不会失望,但他确实失望了,因为这个世界不是物理的世界,这个世界太野蛮。
另一个杀猪的,也确实就是个杀猪的,一天杀几百头猪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他每天早起晚睡,早上天没亮就杀猪,上午不到就被买家全部订完,晚上还要在自己的杀猪厂旁边的酒店招呼客人。
他的酒店有个特sè,菜什么样的都有,至于肉只有猪肉,而且只要是猪身上的什么肉都有。猪腰子,猪蹄子,猪脑袋,猪肠子,猪胃,猪肝,猪心,等等等,就连猪鞭他都有。
他常说,做人要有原则,干什么像什么。
他今年本该三十岁,就在他三十岁还差一天的晚上,他出事了。
那是一个鬼火妖魂出没的地方,那是一个月黑风高yīn森恐怖的时间,他在离自己杀猪厂一百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头野猪。
这头野猪个头大的惊人,从地上半米长的蹄印就可以看出。他本想找村子里面跟自己最要好的几个朋友帮忙逮住这头野猪,当把具体情况说明的时候,那些平时呼兄喝弟的朋友不干了,说什么也不愿意去。他无可奈何,找遍了所有的亲朋,没有一个愿意去的。
他回到了自己的杀猪厂,喊出了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三岁的儿子。他把袖子一撸露出了结实的手臂,让老婆拿出了珍藏在地窖中几十年的老酒,他猛地撕去了坛上的封布,沁人的酒香迎面扑来。
他猛地吸了一口气,拿出了摆在桌子上的黑白海碗,一手拿着酒杯,一手倒挂着酒坛,倒了满满一碗。他看了看面前的妻子跟儿子,眼睛中仿佛有沉重的忧伤,一抬手一翻碗把一碗烈酒浇进了自己的肠胃。
平时只要他去逮猪,都要这样喝上几碗,但今天不同,一是就他一人去,一是要去逮头巨大号的野猪,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里面蕴藏着莫名的忧伤。
妻儿仿佛没有注意他的这一变化,但是他知道,他的手心出了汗。
他拿起了那把长砍刀,腰间叉了把自己最擅长的血刺,大步朝一百公里外的原始森林中走去。
巨大的原始树木遮蔽了天上的月亮,林子中只能透过那几处鬼火的光亮看见点东西。他基于自己职业的敏感度,靠着自己的鼻子发现了那头巨大野猪的藏身之所。
一个箭步,他腾空跃起,一只手深深地插进了树里,把自己悬挂在离野猪十米开外的高空。
这的确是头大猎物,如果把它逮到,能够养活酒店一个月,也就能白白赚一个月的钱,何况这是头野猪,那价格更是不菲。
野猪仿佛没有发现他的行踪,还是那么懒洋洋地躺在自己的窝里。肥大的耳朵像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硕大的头颅仿佛灵山脚下的七彩石,臃肿的猪蹄子看起来比大象都大十倍以上,就连那只长长的猪尾巴都粗若霓虹灯下的电线杆。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从高空一跃而下,拿出了那根血刺,深深地往野猪的头颅最中间的脆骨刺去。
只听见嗷的一声,鲜血像喷泉一样喷向了他的双眼,洒满了他的身体,他感到一阵剧痛,眼睛被刺瞎,身体被煮沸一样的感觉不禁穿透了他的大脑,哄的一声他失去了知觉。
当他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他看见了对面的一个圆圆的粒子正在急速向自己飞来。
他去了哪里?
不是血骨大陆,但同样是属于血骨时代的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叫做天猪界。仿佛他这个人无论走到哪里都离不开猪,仿佛猪就是他永恒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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