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未央。
新月如钩,月光淡淡地洒落在青石板的路面上。
路上不见一个行人,旁边住户的门窗也已早早关闭,没有看到一丝光隙,连小孩的哭声都没有。
天地间静得可怕,树上的鸟儿皆不敢声张,纷纷躲回巢穴里四处张望,无心睡眠。
丑时将过,月光渐渐浓烈了起来,远处带着冰渣的山风也不甘示弱,渐渐地也变得癫狂,只吹得路面上的树叶哗哗作响,响声悲悲戚戚,犹如冤鬼夜哭,让人毛骨悚然,假如这时有人走上这条街道,一定会以为自己走进了乱葬岗。
就在这时,街道的东边正好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衫褴褛,满脸风尘,似是经历过很多苦难一般,但你若仔细瞧他的眼睛,那双晶莹剔透的眼眸会告诉你,他顶多不过十六七岁。
他走得很慢,走一段路就要停下来歇歇再继续走,边走边摸着肚子,看了看旁边别人家昨晚倒在地上的剩饭剩菜,重重地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暗自鼓励一下自己后继续往前走。
“笑笑,别乱跑,等等我。”少年看着远方虚弱地喊了一声。
一只狗应声回头,吐了吐舌头,听话地站在原地。
那是一只异常雄壮的狗,一身蓬松的金毛被主人梳理得有条不紊干干净净,再看它的神情,悠然自得,颇有闲情雅致,若与它的主人作比较,高下立判,究竟谁是人谁是狗?
就算是傻子都看得出,这家伙刚刚已饱餐了一顿,而且吃的绝不是一般的狗粮,否则它为何对路边的骨头视若不见,甚至一脸嫌弃的模样?
少年脚步蹒跚地走向那只狗,月光中一人一狗顶着狂风慢慢地走着,走了一段路后少年停住脚步,那只叫笑笑的狗摇着尾巴,神情兴奋,似是闻到了什么熟悉气味。
这已是长街的尽头。
臭名昭著的醉梦楼就坐落在这里。
醉梦楼并不是喝酒的地方,也不是可以躺在床上与女人做梦的地方,但来到这里的人只要多呆一刻就会乱喊乱叫,疯疯癫癫,与酒醉无异,也仿佛做梦般,恍若隔世。进来时穿金戴银,满脸阔像,出来时也许就与街心的乞丐无异了。
此时从金碧辉煌的大门果然走出了几个乞丐,他们的脸色惨白,头发污脏蓬乱,隔着老远就已闻到酸臭,似是已有多日不曾沐浴洗头的缘故。但他们的服饰无一不极尽华丽,有的人手中还提着一大坛烈酒,别喝边摇摇晃晃地大喊:“将进酒,杯莫停,**************,千金散尽还复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文弱青年,神情癫狂,脸色惨红,醉得尤其厉害,哈出去的酒气仿佛街心死去多时的老鼠气味,让人无不掩鼻呕吐。经过那少年与狗的身边时,突然对着那只狗做了个鬼脸,那只狗以为有人袭击,狂吠了几声,拦在少年面前,凶相立现。那酒鬼自讨无趣,悻悻地走开,边走边自言自语道:“风吹鸡蛋壳,财散人安乐,财散人安乐.从明天开始,当个逍遥自在的乞丐也是人生的一大快事,快事,哈哈哈哈。。”
那少年看著文弱青年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回头又看到一个人从里面走出来。这人的皮肤白皙,手指修长,着一身白色长袍,袖子撸到了胳膊顶,露出了两条终日不见阳光的白细胳膊,一看就知道此人不是王公贵族就是商贾大亨人家的纨绔子弟,不过此时无论如何看他都无法再纨绔起来了,因为他在流血。
准确来说,是手指在流血。
血一滴一滴地滴在门口的青石板上,由于疼痛他的整张脸仿佛被雨淋过一般,但他走得很慢,似乎并不急着包扎止血。
少年吃了一惊,因为他已看见那人的手指不但流血,而且已断了两截,而断指不知跑到了哪里,看样子那人准是在寻找失物。
少年心动了一下,象是想起什么,脸色大变,正待冲进去时,那只叫笑笑的狗已率先冲了进去,很快就又走了出来,与它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少年,年龄也顶多不过十六七岁,只是他看起来比那瘦弱少年健壮不少,而且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着亢奋的因子,特别是他的双眼由于鏖战的缘故而发出红光,像极了原野里捕捉猎物的豹子,充满着危险的气质。
他的年纪虽小,但手掌却极大,不过此时他的手掌已被金灿灿的金子填满,没有任何空闲的地方。在金子的最上面还赫然可见两截断指,鲜血淋漓,血迹还未凝固,似是刚刚才被砍下的。
由于手掌太满,那少年又走得极快,那两截断指掉在了地上,那只狗见状快速地叼在了嘴里,咀嚼了起来。
“你还我手指,你快还我手指。。”那纨绔子弟面色惨白,当下顾不得疼痛一跃而起,右脚朝那狗头踢去,那少年见状立马拦在那狗身前,身形未动,右脚踢在了那纨绔子弟的小腿上,恶狠狠道:“愿赌服输,你跟我赌身家性命,我只要了你两根手指,算是对你仁至义尽了,你还想怎样?我本有意还你断指,但这里的规矩不允许,而今笑笑当做寻常骨头吃了它,看来是天意使然,你也不必发泄于它,现在给你两种选择,要么杀我报仇,要么赶快滚蛋。”
“好,小子,你有种,你给我等着,你今天断我两指,他日我必定加倍奉还,此等深仇大恨如若不报我就不叫章必云。”那纨绔子弟由于疼痛难当说出来的话气势大减。
“章必云,在大血门的地盘哪有你撒野的份?”一个声音如洪钟般响起,紧接着一个彪形大汉就来到了跟前,“再说了,愿赌服输,你跟人家赌身家性命,人家只要了你两根手指,你不谢谢人家倒也罢了,还滋事挑衅?这算哪门子道理?我劝你还是赶紧回去包扎医治吧,否则就算不失血而死也会痛死的。”
章必云双手颤抖,嘴唇发紫,脸色如纸,说不出话来,只是用眼神横了那少年一眼,转身飞也似的消失在了晨曦里。
章必云走后,那彪形大汉转向那健壮少年,道:“小子,叫什么名字?”
少年双手捧着金子,眼神里掩饰不了与生俱来的骄傲,笑道:“凌破风,石破天惊的破,玉树临风的风,阁下记住了吗?”
“记住了,”彪形大汉道:“我们的首领很欣赏你的胆识与手段,他想见见你。”
“见我?”凌破风失笑道:“想不到我刚来此地五天就有人想见我,看来我凌破风真的是要乘风破浪了啊。。”
彪形大汉打断他的话,“小子,你会武功吗?”
凌破风一听更是兴奋,立马把手中的金子灌到了那瘦弱少年的手中,舒展身骨,展开架势,就要大显身手,那瘦弱少年见状神情紧张,赶紧递给了他一个眼神,凌破风见状无奈地收回身形,对那彪形大汉道:“我只是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那些野功夫上不了台面,不露也罢,倘若你的首领是慧眼之人,自会分辨出金鳞与咸鱼之别。”
那彪形大汉并不恼怒,反而道:“小子,果然有性格。我信你,请跟我走吧。”
凌破风道:“去哪?”
彪形大汉道:“去了你自然知道。”
凌破风道:“现在?”
彪形大汉道:“立刻,马上。”
凌破风看了看已虚脱的瘦弱少年,傲然道:“现在还不行,至少要等到明天。”
彪形大汉疑惑道:“你要去哪?”
凌破风道:“对于一个在赌场鏖战了三天三夜的人来说,他需要一顿好的饭菜,外加一张柔软舒服的床,否则他不会去做任何事。”
彪形大汉道:“我们那里有天下最好的饭菜,也有天下最舒服的床。”
凌破风指了指瘦弱少年手中的金子,道:“现在我们有钱,自会享受到最好的饭菜和最舒服的床,这点就不用阁下费心了。”
彪形大汉无奈道:“好,我就在这里等,等到明天黄昏日落,请你最好不要食言,否则我大血门会请你尝尝天下最难忘的刑罚。”
“哈哈哈,”凌破风大笑道:“我凌破风初来乍到,不知道什么大血门,也不懂你们的规矩,更不相信威胁,不过我明天一定会到。我凌破风虽是烂命一条,可却偏偏言而有信,这点请阁下放心。”
彪形大汉道:“好,我等。”
凌破风再不看他,转头对那瘦弱少年道:“惊寒,饿了吧?走,我们去享受天下最好的饭菜和天下最舒服的床。”
那叫惊寒的瘦弱少年虚弱地轻轻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跟在凌破风的身后,那只叫笑笑的狗大摇大摆地冲在前头。
此时狂风不再,东方已发白,几缕阳光像精灵一般跳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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