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
阳光射进窗台,照在凌破风的脸上。
他已睡了一天一夜,看起来精神了不少,而且刚洗了个澡,全身上下干干净净,恢复了往日少年的神采。
店小二准备的衣服刚好合身,蓝色布衣,同样也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一点杂质,穿在他的身上更显得英姿勃发,少年特有的气质呼之欲出。
只是他的眉目之间有些淡淡的忧郁,因为他想起好兄弟李惊寒已离他而去了。
——十几年朝夕相处的兄弟,他轻叹道,摇了摇头,对自己昨天所说的话感到后悔。
现在他推开门,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准备到大堂吃个早餐,然后独自一人浪迹江湖。
就在他走下楼梯的时候,他看到了李惊寒。
李惊寒坐在大堂的一个角落里,看起来也精神了不少,同样也换了一身衣服,白色布衣,很能凸显他的儒雅气质。此时他正在吃早餐,笑笑在舔他的脚。
凌破风眼睛一亮,简直是大喜过望,脸上的肌肉明显松动了不少,笑意将要溢出,但很快就忍住,慢慢地踱到李惊寒的面前,尽量压抑住兴奋的神情道:“怎么,你不走了?”
李惊寒停下手中的动作,也扳着一副严肃面孔道:“我昨天想了一下,觉得这儿的景致还不错,所以就想多逗留几天看看再说。”
“恩,确实不错。”凌破风连连点头,脸上出现兴奋之色,“昨夜睡得还好吧?”
“还好,这家客栈果然不错,关键是笑笑睡得极爽,你看,这家伙睡饱了就变得不安分了。”李惊寒开始有了些笑意。
“温饱思****嘛,”见李惊寒面露笑意后凌破风又开始了昔日的神情,“我觉得我们应该给它找只母狗,一起浪迹江湖,不然它会很寂寞的,你说是不是?”
李惊寒不答,反问道:“待会我们去哪?”他虽比凌破风大几个月,但自打小以来,凡事都是凌破风拿主意,这次同样也不例外。
凌破风大口地咬了一口包子,嚼了嚼,又喝了一口茶才道:“走走看看呗,你不是说景致不错吗?那就先看看风景。”
这主意虽等同于废话,但李惊寒却习惯性地点了点头。
两人吃过早餐后,走出客栈,外面的阳光温暖得恰到好处,两人相顾一笑,彼此释然。走出不远,就是大血门命名的‘血色玲珑街’。
这条长街原本名叫‘擎天街’,是昔日赫赫有名的擎天派所起,但十年前擎天派被大血门血洗,在江湖上销声匿迹之后,此街就变成了‘血’街。
阳光打在这条‘血’街上,暖暖的,稀释了长街名字带来的恐怖感,赶集的人络绎不绝,看似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街道上的物品林林总总,满目琳琅,让人目不暇接,凌破风与李惊寒两人无比好奇,东看西看,不愿离开,走到一家卖摇扇的摊位时,凌破风对其中一把写着‘风’字的扇子爱不释手,迟迟不愿放下。摊主是个上了年纪的中年人,皮肤黝黑,见状赶紧问他:“公子,看你如此喜欢这把扇子,我今天就做个顺水人情,便宜点卖给你吧。”
“多少?”凌破风实在太喜欢那把扇子了,完全记不起自己的口袋已是空空如也。
“二两银子。”卖家伸出了两根手指。
“二两?”李惊寒已叫出了声,“这把破扇子要二两银子?你以为是古董啊?二两银子可以够我们吃好多好多顿饭了,而且吃得还不会太差。”
“公子是外地来的吧?”中年人不慌不忙地问。
“恩。”李惊寒点了点头。
“那就难怪了。”中年人看了看周围欲言又止。
“难怪什么?”凌破风察言观色,凑近中年人问道。
中年人又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道:“公子有所不知,这条街名为‘血色玲珑街’,是十年前大血门起的名字,这附近所有的商家都归他们管,每天他们都会过来收税,那税收重的简直是要人命啊,我们也是没办法,为了交税维持生计,不得已才抬高价格的,就你刚刚那把扇子,如果在别的地方没有三两银子你是买不到的。”
“私自收税?那没人管么?”凌破风面露怒色。
“谁管?”中年人道:“在这里他们就是皇帝。况且现在江湖上是大血门一家独大,没门没派敢跟它抗衡……”
“公子是要买吗?”中年人自感今天的话太多了,脸露紧张之色,赶紧刹住话头问道。
“不买了。”凌破风尴尬一笑,连连向中年人摆手致歉。
“为何呀,公子,这把扇子与你极其相配,你又如此喜欢,干嘛舍不得这二两银子呢?”中年人急促道。
“可是我……”凌破风更尴尬了。
就在这时,一个满脸污浊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冲到摊前,道:“我帮他买了。”
“你……”中年人全身上下打量着面前的这位小乞丐,仿佛在听一个笑话般,就连他的眼睛此刻也是在看笑话。
不料小乞丐把随身带着的布袋使劲扯下,用力地砸在桌面上,然后把布袋的口朝下,顿时形状各异的碎银子以及铜板一股脑地跑了出来,发来清脆的声响。
小乞丐伸手从中拿出两块碎银,放到兜里,道:“这些够了吗?”
“够了够了,”中年人笑道:“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一个小乞丐竟然有如此多的银子,那我还在这里摆什么摊呀。”
小乞丐不去看中年人,自顾自地把扇子递给凌破风,道:“兄台,它归你了。”
凌破风回过神来,眼中充满疑惑道:“兄弟,你认识我么?”
“不认识不认识,在下乃是尘世中的一个迷途小乞丐,哪会认识公子如此高贵之人?”小乞丐连连摆手,动作极尽豪迈之气。
凌破风被说得全身燥热,看了看自己一身的光鲜打扮,再看看小乞丐,道:“那你为何帮我?”
“君子要成人之美嘛。”小乞丐笑了笑,露出了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道:“刚刚我一直在观察兄台,发现兄台对此扇尤其钟爱,而且这上面绣着个风字,正好与兄台玉树临风的气质相吻合,加上这上面有山有水,刚柔并济,有山之稳重,也有水之灵性,这暗示的不正是兄台这样的人才么?所以也只有兄台你可以成为它的主人,把它带走。”
一向自信的凌破风被夸得面红耳赤,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李惊寒在旁忍住笑,道:“看兄台谈吐非凡,举止豪迈,绝非池中之物,莫非……”
“兄台说得好,在下本出生于书香门第,小时候也学过几年诗词歌赋,后来因家道中落,爹娘惨遭毒手,是以才沦为乞丐。”小乞丐叹了口气,调转话头问凌破风,“就把这扇子就请兄台收下吧,算是我们初次见面的见面礼。”
“我……”凌破风有些踌躇,因为他自小就不喜欢无缘无故获得别人的帮助。
“兄台如若不收下,就是不给我小乞丐面子。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门要靠朋友,我们浪迹江湖的人多一个朋友总是不错的。”小乞丐的眼睛射出精光,盯着凌破风道:“况且小乞丐也是有求于兄台的,我们的人情正好可以相抵。”
“好,那我就收下了。”凌破风又恢复了往日的豪气,“兄台有何话请说。”
小乞丐道:“我想跟你们一起行走江湖,争取闯出一番大事业,不知兄台是否嫌弃?”
“哪有什么嫌弃之说?”凌破风笑道:“我们虽衣着光鲜,但也与你无异,大家既然如此投缘,那就一起闯荡江湖吧。英雄不问出处,好兄弟,我们就一起肩并肩地在江湖上化身为龙好不好?”说着凌破风就收起扇子拍了拍小乞丐的肩膀。
“谢谢兄台。”小乞丐道。
“对了,兄台叫什么名字?在下凌破风。”凌破风道。
小乞丐哈哈大笑道:“相逢即是有缘,在下区区一乞丐,名字本不足挂齿,但既然兄台问起……”小乞丐顿了顿才道:“兄台叫破风……那就叫我修云吧。”
“好名字好名字。”凌破风也哈哈大笑,“一风一云,一个破一个修,简直是绝配呀,有趣有趣,有趣极了。”说着又向修云介绍了李惊寒和那只狗笑笑,最后三人一狗继续往前,边走边停,直到日上中天,三人走进了一家饭馆。
还好小乞丐修云有先见之明,预留了些银子吃饭,否则他们此刻恐怕是要饿肚子了。吃过午饭后,还有些银子,凌破风没有考虑后果,建议修云去客栈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修云说已习惯于这身乞丐打扮,无谓再换,况且接下来行走江湖总是要备留点银子的。凌破风不再说什么,三人一狗走出饭馆,此时日头正艳,早市已散,晚市还没开始,街上少有行人,三人百无聊赖,才想起自己竟不知何去何从,就在这时,修云拍了拍凌破风的肩膀道:“凌兄不是要去赴约幺?”
赴约?凌破风心里咯噔了一下,才想起昨日与醉梦楼前彪形大汉的约定,但奇怪的是修云怎么知道的?见凌破风皱了皱眉,修云爽朗道:“昨日我在醉梦楼门前乞讨,夜深之后我打了个盹,早晨起来正好看到凌兄从里面走出来,正好看到了那一幕,凌兄义薄云天,豪迈非凡,小弟我甚是钦慕,是以一路跟了过来。”
凌破风哦了一声,打消疑虑,一行人走向醉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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