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了前任的灵魂,脑中有些发胀,混混沌沌的。
在嘈杂的人生中,朱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待到他醒来的时候,‘母亲’已经笑吟吟的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鸡蛋面坐在了床头。
休养了三日朱风才下了床。不是他不想,而是他娘担心他甚至虚不让他下床。
唉,初来明朝乍到的,还是入乡随俗吧。
不过他也反抗不了不是。
三日后,终于打开了房间的木门。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农家小院,有二十米宽,十六七米长。院子里有土房子六七个,还有一个牲畜棚,里面有一头老黄牛在慢悠悠的咀嚼着草料——这个黄牛应该就是把前任朱风害死的肇事牛了。
朱风处在偏东的一间房子,由于是早晨,太阳被遮挡在身后。
在房间里呆的久了,他不太适应外面的亮光。用手遮挡住眼睛,半晌才好些。
然后打开院门,才发现院子是建在一个半山坡上的,整个村子就是依山而建。向远处眺望,散落的房子院子就像梯田上的茶树,错落有致的建在山坡向阳的一面,朱风转身向小山顶看去,那里只有一个古色古香的庙堂,从记忆里知道那是朱氏祠堂。
朱风的母亲从厨房里出来,低头在围裙上抹了几下湿漉漉的手,正好看到朱风怔然的在院子门口发呆,口中的道:“风儿,在门口站着做什么,病刚好,要小心在受了凉。”虽是责怪,语气中却是掩饰不住的疼爱和关怀。
“没事,娘!我身体好着呢!”经过了几日的朝夕相处,朱风的嘴皮子利索的很,甚至口气中有着连他都没有察觉到的嗲劲。
“那也要小心些才是。正好,你快在院子里的石盆里洗把手,要吃饭了。”朱风的母亲催促一声,又转身进来厨房。
朱风洗完手脸,出现在餐桌上的时候,大家伙几乎都到齐。等到朱风的母亲忙里忙外的把饭菜筷子准备好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准备正式开动了。
吃饭的餐桌是个大方木桌,摆在院子的堂屋,也就是唯一一间面向南方的正屋。
正首的位置坐着的是朱风的爷爷奶奶,老爷子名叫朱明昌,为人很古板,不善言笑,是个地地道道土里刨食的农民。
左下首坐着的是大伯一家子,大伯名叫朱贤良,长的是明额大耳,脸方鼻润,再加上是个读书人,猛地一瞧,还算儒雅。大伯还有个儿子,大朱风两岁,叫朱成世,长的活脱脱像极了他爸,方头大耳,此刻正坐在他母亲旁的椅子上不安扭着屁股。
至于他们俩上次为何没有出现,因为大伯朱贤良是个读书人,而且还是个童生。在明朝,捧文抑武,‘士农工商’中的士排第一,读书是个光宗耀祖的职业,没错,就是职业。不知道有多少人穷极一生都在苦读不辍,只为考秀才中举人。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所以要温书苦读的大伯就不能出现在朱风的病榻前,而且病者也晦气,读书人都唯恐避之不及呐。
至于堂哥朱成世没有出现,那是因为他性子野,不知道那个时候跑到哪里玩儿去了。
右下首就是朱风一家,这里重点要说的就是朱风的老爹朱贤德,要说朱风病好的这么快,还要把功劳分一半在朱父朱贤德的身上。朱风落水被救回家之后,就生了及其严重的风寒,高烧不退,整整两日。最后上门的郎中给开了一副极好的药,极好的另一个意思就是极贵。
家里的银钱七凑八凑才够买几副,并且还少了一味主药的情况下。这味主药就是至少药龄十年的人参。无奈家里实在是拔不出钱了,不过幸好,朱风的父亲朱贤德是个猎户,上山入涧的,虽不是药农,但是一些特别名贵的中药还是认得。经常在偏僻的地方发现了一些珍贵的药材时,就会留心记下位置,要是以后要使银钱的时候,就挖个一两株回来补贴家用。
这玩意就好像男人的小金库。
恰恰正巧的是朱父留心的药草中还真有一株药龄在十七八年的人参,所以在朱风醒来的那时,朱父正在山涧间攀岩涉水,努力的为他儿子苦觅珍药。
也不知道是朱父的慈心感动了上天,还是开得这幅药效果对了症,朱风从醒来一副过后,高烧急退,两副过后,就真好的差不多。
朱老爷子的对面,也就是最下首,坐着的是朱风小叔一家,这也就没有什么好提的了。
此刻大家都端端正正的坐在座位上,每一个人先拿着筷子吃饭的,就连最调皮的堂哥朱成世,也只是巴巴的望着饭菜流口水。
明朝时期,规矩严苛。
在一个家庭里,最年长的长辈没有动手之前,所有人都不可以吃饭。
也不知道是乱世饿怕了,还是中国人自古就尊敬长者,这个习俗就这么传了下来。
在十几只眼睛的注视下,朱老爷子拿起筷子,慢悠悠的夹了一个腌菜丁,放入嘴中,“喀嚓喀嚓”的咀嚼着。
就像一个讯号,所有人都拿起筷子,像抢上前线的冲锋兵一样往嘴里扒拉饭菜。
其实饭菜极其的简单,主食是熬的浓香的米粥。菜,都是自家腌制。一碟腌萝卜,一碟腌菜,具体是什么菜,朱风没吃出来。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椭圆的荷包蛋,但是就是这两个香气肆意的荷包蛋,竟然没有一个人去动。
为什么?
因为,它们有主了。
朱老太太,也就是朱风的奶奶,伸出筷子,夹着荷包蛋,一个放进了朱老爷子的碗中,一个放进了大伯朱贤良的碗中,把荷包蛋分完之后,还细细的舔舐了夹过荷包蛋的筷子几下。
这两个荷包蛋是用一个鸡蛋摊出来的!
至于朱老太太自己为什么没吃,因为大伯是读书人,需要营养。
朱老爷子看着碗中的荷包蛋,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大病初愈朱风,叹了一口气,夹给了他,道:“哎……,快吃吧。”
朱风有些发愣,从记忆里他得以知道,每天的荷包蛋都是固定的,毕竟鸡蛋是当时为数不多可以算额外收入的东西,要是攒了一些,就能拿去卖了换些银钱。
没看到他们都能把一个蛋摊出两个荷包了嘛。
就算有时候朱老爷子自己不吃,也大都分给了大伯的儿子朱成世或者小叔朱贤俊。分给自己……,朱风翻遍了以前的记忆,几乎没有找到几次。
真是意外啊。
朱风感叹着把荷包蛋夹起,就要放入口中,可是突然又顿住了。
小叔家的女儿,那个像瓷娃娃一样的小女孩,正在用渴望的眼神盯着自己,随着朱风筷子的动作,女孩的上半身翘起,嘴巴开阖,一副馋到不行的样子。
“唉……”朱风心中一叹,用竹筷把荷包蛋分成两半,夹出一块放在了堂妹的碗中。
所有人都忍不住看向朱风。
这种行为在久不见荤腥的家庭里,实属难见。
没看到朱风的大伯,把分到他碗里的荷包蛋三两下就吃完了,方才慢悠悠,斯斯文文的吃菜喝粥。
不理会众人那异样的目光,朱风低下头,就着剩下的半个荷包蛋,大口的喝着米粥。
‘唿唿唿’的,很有节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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