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尸骸所趴位置的石头上,是一大片暗黑的颜色的区域,往石头底部呈发散状延伸,与周围石头的颜色完全不同。
于是,我对洪开元道:“地瓜,你检查一下石头上那暗黑色的区域是什么!”
洪开元正在搜那尸骸的口袋,听我一说,立时就停止了手里的动作,拿着手电靠近了石头。他先找了块小石头在上面琢磨了一下,又用手捻起粉末来在鼻子边闻了闻,抬头道:“这是血迹,应该是这个人的!”说罢指了只一旁的尸骸。
我‘哦’了一声,继续道:“你再检查一下那具尸骸,看能否找个一些能证明这个人身份的东西!”
“这人真他妈穷,我刚才已经搜遍了他全身,啥玩意没有!”洪开元嘀咕道,“不会是个乞丐因为没地儿安身才跑到这里来的吧?!”
“你见过如此装扮的乞丐?再说,这种地方即便是乞丐也不可能会跑到进来!”我有些没好气,骂道:“你他妈别那么多废话,仔细再找找!”
“你他妈不会自己下来找?”洪开元一脸不满,嘴里丝毫不肯吃亏,但动作却没停。
洪开元几乎将那具尸骸整个都摸了个遍,最后,他朝我双手一摊,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有些不耐烦,牵着温菁的手一起跳了下去,看得出来,此刻她已经不再像先前那样紧张害怕了。
我之所以让洪开元来搜那具尸骸的身,是因为我真的对这玩意有些反胃,洪开元则不同,他是学医的,这事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看他什么收获也没有,我只好御驾亲征了。
此刻,那具尸骸已经正面朝上躺在地上了,这下那干瘪的面部都呈现了出来,早已看不出死者的样貌了,眼窝只剩下两个黑窟窿,鼻子也早已塌陷,嘴更是恐怖,露着两排森森的牙齿,要不是我们是三个人一起,我早掉头跑了。
强忍着那种反胃般的恶心,我先仔细看了看,由于尸首早已风干,根本看不出它生前的年龄,于是回头对洪开元道:“地瓜,你是学医的,你能否看出此人的年龄?”
“我刚才就已经看过了,此人年龄应该在四十二三岁,为此我还特地检查过他的口腔及牙齿!”洪开元答道。
顿了顿,他又道:“此人身高一米七三左右,偏瘦,死亡时间大约在五六年前的某个时候!”
听完,我发现站在身边的温菁还是有些害怕的样子,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我故意调侃道:“看来,你在刑侦队呆的那段时间不是混日子啊!”
“谁他妈跟你一样,整天都是瞎混!”洪开元揶揄了一句。
但很快,他又将话题转了回来:“这人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死在这里?”
这是他的习惯,也是我欣赏他的地方,只要他专注某一件事的时候,无论别人如何干扰,他总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正常。
“很明显,他实在逃避某个事物或者说某个人!”此刻我已经心明如镜了。
“说说看!”洪开元索性在一旁的石头上靠了下来,掏出了香烟,扔给我一支,然后自己也点上了。
我没有马上接话,接过烟,点上,深吸了一口后,这才缓缓道:“如果你判断没错的话,躺在这里的这个人应该是遭了他那位同伴的暗算!”
“为什么这么说?”一直没出声的温菁开口了。也许她已经慢慢适应了现在的环境。
“这个洞穴附近的人通常是不会进来的,从此人的穿着来看,他绝对不是我们本地人,我们这边的人经济条件都不好,没人会买这种专用服装。而且,据我所知,我们这附近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人口失踪的事情。”我又猛吸了一口,继续道:“两个外地人绝对不会无缘无故跑到这里面来,他们来这里绝对有着某个目的,也许来这里是寻找某种宝藏又或者说某个特殊的物件!”
“你凭什么就这么肯定?”洪开元很不以为然。
“那我问你,咱们仨来这里做什么?”我反问道。
“探险啊,也是为了印证老祖宗讲的故事,还有你儿时的奇遇啊!怎么啦,有问题吗?”洪开元丝毫没有感到我问他的用意,依然在自顾自地抽着烟。
“那不就结了!”我冷笑着望着洪开元,估计是我不怀好意的表情惊醒了他。他几乎是跳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这俩人也知道老祖宗说的这个故事?也和你有个同样的遭遇,还知道这个地方叫做共工岩?”他一口气连发出了三个问号!
闻言,我摇摇头,道:“你这种假设几乎不成立!”于是,我开始对二人道出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自己儿时的遭遇只有我和我弟弟清楚,其余的人应该是不知情的,就算告诉旁人,未必就会有人相信;其次,我奶奶说的那个故事,除了我们仨听她说得如此详细,即便是我的父亲都不太清楚,再加上和祖父母同龄的老人全部都已经不在世了,除非温菁强烈要求,我想祖母也不会说出这么一个故事来的;第三,至于这个洞叫做共工岩,连老一辈都不知道,还是我们查族谱才知道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没几人知道这些东西了;第四,我们村里那个庙宇里供着共工,连我祖母都不知道,现在估计也没有人知道的。这四点加在一起,对于一个不是本地的外地人是绝对不可能知道的。
即便有某个别有用心的人,想得到这些信息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我觉得洪开元的假设是不成立的。那么这两个人到这里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如果按洪开元的推测,现在躺在这里的这具尸骸就是几年前进入这洞里的两个人中的一个,那个另一个去了哪里?进入洞口时,我只看到了两排进来的脚印,并没有看到有出去的脚印。
不过,既然当年的钱东升能够从另一出口脱身,那么,那俩人中的另一人就很可能从别的出口出去了,这洞里虽然错综复杂,但还不是迷宫,只要仔细点,找到出口并不是什么难事。
说到这里,我又看了看地上的尸骸,对洪开元道:“地瓜,你能看出他的伤口吗?”
“这个我倒没注意!”说着他就蹲了下去。
我之所以问他,因为我不想去碰那具尸骸,不是说害怕,而是我还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接触过死人,总感到胃有些不舒服。
很快,洪开元就有了结果。
“在这里!”他将尸骸侧了过来,用手指给我看:“喏,就这里了!”
我用手电顺着他指的地方一照,就看清楚了。
伤口是在死者左侧的肋骨位置,还未到腰部,我不懂医学,所以也看不出在第几根肋骨。之所以能看清楚位置,因为伤口周围的衣服曾经都被血浸透过,呈块状,黑色,与其他位置相比有明显的差异。自伤口位置往下,直到脚部的衣物都是块状的。尸骸虽然是风干了,但并未呈扭曲状,看来此人死前不算是很痛苦,可以推断,此人很可能是失血过多后最终死亡的。
“你觉得这伤口是什么东西造成的?”我叹了口气。
“看伤口的形状,狭长扁平,应该是匕首一类的利刃!”说着还撕开了死者的衣服,露出了腰腹部位置。也许是洞里环境的原因,这尸骸的腰腹部居然并未烂穿,仅仅是塌陷了下去。
“你看,伤口就在靠近心脏位置的那两根肋骨之间。”洪开元对我道,“这个位置不会一刀致死,也伤不到心脏,甚至连肝脏都伤不到!行凶者要么是个老手,要么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外行或许是误打误撞造成的。”
我站在一旁,未置可否。举起手里的香烟,先吸了一口,又举了举手,示意洪开元继续。
“我只知道一点,人如果被刺中这里,不会马上死去,会拖延很长一段时间,若中途得不到治疗,最后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从伤口来看,这不像是一个不懂刺杀的人所为,而是非常准确,出手快,狠!”洪开元继续道。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温菁插嘴道。
“只有一种可能!”此时我心里已是豁然开朗,微笑道。
二人不约而同地望向我,一脸迷惘。
“那是因为凶手想从死者那里得到什么东西!”我将香烟仍在地上,用脚踩灭,又捡起来装进了随身携带的一个小袋子,淡淡道。“死者很可能拥有某种凶手想得到的东西,但他却无法通过别的手段来得到它,所以凶手只能先留着这人的性命,然后通过威逼或跟踪来找到这个东西!”
“你是说,这两个人不是一路的?”洪开元挠挠头皮,还是有些不解。
“现在还不好说,也许他们是一起来的,也许凶手是尾随而来的。”我沉吟了一下,继续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二人的目的绝对相同!”
说着,我就把自己的推测和二人大概描述了一下。
这两个人,因为得到了什么讯息,知道他们想要的东西就藏在这个山洞里,于是都来到了这里。由于机缘的不同,死者很可能找到了想要的东西,而凶手却没能找到。无论这二人是不是一伙的,但死者得到的东西是绝对不会让凶手得到的。否则,凶手就不会下此毒手了。
正因为凶手没有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如果通过正常手段无法得到的话,他很可能找机会来谋害死者。
从死者在受伤后躲在这个地方的位置来看,他明显知道凶手不但想置他于死地,更想得到他手上的东西。所以他就一直躲在这块石头后面。他之所以趴在这个位置,因为这里正好可以监视进入这个洞厅的入口处,他拿着的刀子当初主要还是为了自卫。
很明显,凶手的计划就是以逸待劳,等着死者带自己找到东西,又或者他觉得即便是死者受伤了他也无法有太大的胜算,所以凶手的策略就是等!等机会!!
而现场除了死者留在石头上的刀,他身上连一片多余的纸都没有!那就说明,凶手在死者昏迷或失去抵抗力之后来到了这里,拿走了死者所有的随身之物!凶手之所以这么做,理由有二,一是他想从死者随身之物里寻找他想要之物或者说线索,二是凶手很可能不想让人知道死者的身份!而留在石头上的那几个字,很可能和那个东西相关,而且绝对是在凶手离开之后刻的!
至于凶手到底有没有得到那个东西,就不得而知了。
“呆瓜,你说的是真相吗?”温菁觉得我的推论有些不可思议,一脸的疑惑。
“老祁,你他妈没去做刑侦工作真的是暴殄天物啊!”洪开元叹息一声,将手上的烟在石头上擦灭了,装进了他随身携带的一个空烟盒。
“但我始终无法理解刻在石头上的那几个字!”我苦笑道。
“那我得把这家伙给剥光了再仔细看看!”洪开元嘿嘿一笑。
“臭地瓜,你这是对死者不敬啊!”温菁急了。
“如果我能通过这样替他找到凶手,即便有些不敬,我想他也不会怪我的!”洪开元一边说一边开始脱死者的衣服。
我实在受不了这种场景,看不下去了,只好走到一旁又开始抽烟。
“我艹,这个凶手可不是一般的简单,这人身上真的连一点多余的东西都没有留下!”洪开元弄了好一阵子终于停手了,朝我喊道:“老祁,你眼睛毒,过来看能发现些什么,老子是已经尽力了!”
闻言,我只好走了过去,一看,只见那具尸骸已经被洪开元折腾得不成样子了,心里暗道:罪过!
我在尸骸旁边蹲了下来,又非常仔细地看了看死者的头发,又让洪开元在头发里翻看了一遍,结果还是很令人灰心,完全是一无所获。
洪开元见还是没有发现就有些烦躁,骂道:“不管这劳什子事了,咱们又不是进来破案的!”
我没理会他,忍着胃部的难受,小心翼翼抬起了死者的一只左手。手臂已干得只有一层皮直接附在骨头上了,那种黑褐色犹如鬼爪一般的手实在让我不舒服至极。
手早已干枯,光凭肉眼,又在这种只能靠人工光源的环境里,我实在不能从手心手背都看出有什么异样来。
于是,我就将注意力全部放在了死者的手指上!这时,由于我的不小心,居然将死者一块指甲给碰掉了,一下子,我就看到了指甲盖下面的异样:指甲盖下面好像有一小撮毛发!!
我赶紧让洪开元过来,帮我照着,自己则小心翼翼地将那一小撮毛发给弄到了手电筒的玻璃面上。
这应该是动物的毛发,灰白中还夹杂中有些黄,短而碎,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毛发。
“这不是人的毛发!”一旁的洪开元道:“它不但短碎,而且硬直,从颜色看也不是!”
我点点头,接道:“那你能看出是哪种动物的毛发吗?”
洪开元摇摇头。
我看了看其它四个手指,发现手指的指甲缝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我检查了死者的右手,情况差不多。不由就皱起了眉头。
“看来死者生前接触过什么动物,而且也是费了不少劲儿的。”我抬起了头。
“会不会是老鼠毛?”温菁忽然道。
老鼠?对啊,那石头上不也刻了‘老鼠’二字?!难道死者生前抓过老鼠?
“丫头,你真聪明,怎么就想到了这个?!”洪开元赞道。
“会不会是因为这人没吃的了,最后靠抓老鼠为食?”温菁又道。
她说得没错,这种可能性非常大,也许他抓老鼠和他在石头上刻‘老鼠’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
我把自己的想法和二人说了,二人也没反驳,看来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接着,我又看了看那死者的脚,洪开元并没有将他的鞋子给脱下来。死者脚上穿的是一种比较名贵的登山鞋,是要系鞋带的那种。
忽然,我发现死者右脚的鞋没有鞋带,不由就皱起了眉头。
“算了,咱们还是走吧,这事咱仨也搞不定,出去报警的话估计警察也不会进来,别到时给自个带来麻烦!”洪开元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继续道:“如果将来有什么机缘再给这位老兄伸张正义吧,眼下咱们还是别耗在这儿了,这里的氧气相对老说比较稀薄,别到时咱仨也折在这里了!”
我点头称是,接口道:“咱们在这里碰上这位先生的骸骨也算是有缘,虽然我们无法知道他为何葬身此地,但死者为大,还是将他入土为安吧!”说罢叹息了一声。
洪开元和温菁都表示赞同。当下,三人就地扒开了一些碎石,忙活了好一阵子,才将那人葬了。
那把刀子却被洪开元给收起来了,说是带在身边防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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