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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到底是什么 第一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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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节

    晚上我躺在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天花板。

    我看见自己正在慢慢死去,我看见自己左手拿着一个破碗,右手拿着一把砍刀,把牙齿磨的尖利,面目狰狞的正在丛林中艰难的朝山顶攀爬,路上我遇树砍树,遇人杀人,然后拿着破碗接血喝,踩着他们的尸体一路朝山顶走去,最终,我爬到了山顶上,站在山顶拼命的狼嚎,声音在整个山谷间久久回荡,鸟兽和狼群都被吓跑了,一个亲人也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我看见自己正在褪下那层厚重的壳,剩下一个既柔弱又虚弱的我,像个新生的婴儿一样,充满了弱不禁风的生机,可是身边连一个照顾我的人都没有,我冷的全身打颤,只好蜷缩在角落里,失望又仇恨的看着这个曾经既熟悉又温暖的世界,如今却无依无靠,但我知道,以后的我会慢慢长大,慢慢变的凶狠而坚强,直至强盛,难道这就是你们离弃我的理由吗?谁对我的恩,我没齿不忘;谁对我的坏,我也永生铭记。

    骗子,都是一群骗子。王叔说我家盖房是给我们选的良辰吉日,对这好、对那好、连走路都能踢到钱包,可是如今房子盖好都快一年了,我却变的一无所有了,08年末的时候我手里的资产近30万,现在我却身无分文了;一曼说思雨接受我的戒指是因为喜欢我,可是思雨最终还是嫁给了别人;老哥说开店是为了赚钱,为了不让我和思雨的爱情受奔波之苦,可是如今专卖店已经开业快一年了,至今他连一分钱都没给过我;陈相能在三星上班,这个机会还是我给他的,在学校的时候关系铁的就像亲兄弟,可是如今,他竟然说我不借给他钱买房而和我决裂;贾兵也是,曾经我们关系铁的像亲兄弟,可是自从他结了婚后就慢慢和我疏远了,是,如今的他已经彻底的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苏州人,而我还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毛头小伙,难道因此就瞧不起我了吗?势利,可恶的势利!操剑行那个王八蛋我不知道帮了他多少忙,可是他却见利忘义,和老哥一起偷卖我的货;吴国瑞如今已被他老哥提成三星公司的清算了,三星公司的大小事务他都能横插一腿,现在牛气的把尾巴都翘上天了,现在别说是我,就算是他爹走到他面前,估计他也不认识。从今以后,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相信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是自己。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高估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力量,却低估了金钱的价值。我要是有了钱,和谁都有缘,包括他们这群骗子;没了钱,在他们眼里我连狗屎都不如。我有钱的时候,他们个个都和我关系好的像亲兄弟,我没钱的时候,他们个个都像躲瘟神一样躲着我。今年6月我从北京回苏州后给吴国瑞打过电话,让他帮我在三星公司找个合适的工作,当时我打电话的时候他嗯嗯哦哦答应的特别痛快,可是至今都没给我找到工作,要不是叶玲生病我送她回家被李部长看见把我招回公司,不然的话,估计我早饿死了。

    想到爸妈我就难过,爸爸今年已经59岁了,上个礼拜我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妈妈还在催我赶快结婚,说要抱孙子。可是现在,我跟谁结婚?我一生挚爱的那个人,那个曾经说着要和我白头偕老的人,如今却牵上了别人的手。难道我和思雨的相识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就像我们第一次说话那天黑板上的那道题,明知道不对,而我却依然不愿意去改正的错误?都说怕冷的女子心一定是凉的,那么思雨的心到底有多凉?我用了9年的时间都暖不热,难道她的心比冰还凉吗?

    09年是我大起大落的一年,真的是一朝富贵如天,一夕贫贱如土。人生的长路本来就不好走,我们辗转反侧,久病成医后自以为能百毒不侵,没想到上帝动动小拇指,我们就爬不起来了。两年前,老哥、陈相、贾兵和我,我们四个都一样,都是来自偏远的山区,都是在车间辛苦的工作,两年后,老哥结了婚,还有了自己的专卖店;贾兵也结婚了,还有了四套房产;陈相成了三星公司品质部的班长;一年前我手上还有30万的存款,半年前我还是一家专卖店的半个老板,而如今我却一无所有了,自己的女朋友成了别人的老婆,自己出钱投资开的专卖店,老哥却成了店老板。

    细细体会一下,其实这么多年以来我们一直被生活牵着鼻子走,生活中有着太多的责任和担子谁都不敢怠慢,丝毫不敢拿青春来挥霍,可是我却像那不知秋之将至的蝉一样,一路高唱着我那炙热的爱。有句话说的很对:一个人炫耀什么,内心就缺少什么。思雨过生日的时候,我每年都请假去北京陪她,为了赶时间,甚至不惜花高价坐飞机,买玫瑰、买情侣戒指、买心形钻石吊坠项链,可结果呢?是谁苍白了我的等待?是谁讽刺了我的执着?

    今年我过生日的那天,贾兵就对刚失恋的陈相说过:“爱情就是狗屎,有人却把它想象的太过完美,认为爱情能充饥,就像面包一样,可是终究的结果就是现在的你和以前的我的下场。”生命不在于活得长与短,而在于顿悟的早与晚。就像贾兵,这么多年来,他所受的伤只有姜月那一记,可就那一次,就让他吸取了足够的教训,让他这么多年来一直走的四平八稳,而我一路跌跌撞撞的走到现在,直到头破血流时我才明白,原来,爱情真的不是面包。

    有一本日记,永远不愿打开,却又永远不忍丢弃;有一段时光,永远不愿追忆,却又永远希望重来;有一个人,背影已经远去,笑容却在心里。很搞笑,以前我最讨厌的人就是可恶的第三者,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时至今日,我也成了一个对别人老婆念念不忘的人了。真他妈是个讽刺,狗娘养的上帝。

    思雨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也是伤我最深的人,可是我现在想的最多的却是她,看到回忆里那个拼命挣扎的我,我却要不顾一切的将他抓回来,然后狠心的将他杀死,让他彻底没了思念,让他彻底不再想念思雨,如果思雨和她男朋友现在出现在我面前,看到他们搂搂抱抱,我将毫无反应,心里平静的就像死人的心电图,连个摺都不会打,如果不小心愤怒了,或者转过身流泪了,我敢肯定,那一定不是眼泪,肯定是哪个该死的司马光不小心打破了水缸。

    现在的我对于那段感情就像是在不停的挖一个坑,只知道不停的挖、不停的挖、不停的挖……但不知道要挖多深才算可以,不过迟早都会把那个装满了记忆的瓶子放进那个坑,但我不知道这么做是为了将它好好的珍藏?还是将它深深的遗忘?

    在这个爱情肆无忌惮的生长,却从不开花结果的年代,我开始保持沉默。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昨夜,你已经死去。”

    如果有一双眼睛为我流泪,我愿意再次相信这个悲凉的人生。是你吗子齐?不,我不会为你流泪,为以前的你流泪,不值得。

    从首都机场出来,我到处找寻着叶继的那辆雅阁。在上海虹桥机场还没凳机的时候我就给他打过电话,让他在首都机场接我。我在各个车上都扫了一眼,什么颜色什么牌子的车都有,可就是没有黑色的雅阁,难道叶继没来接我?我正在心里纳闷的时候,却看见他站在一辆凯迪拉克旁向我招手。

    这家伙又换车了。

    坐上车我就对他说:“叶继,这次还得麻烦你了,我想认识认识那个王八蛋。”

    他一边开车一边问:“怎么了?又发生什么了?”

    我微笑着说:“别问了,我只想见见他。”

    他呵呵的笑着说:“这个简单。”说着从身上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说:“就是他。”

    看到照片的那一刻,我傻眼了,照片中的那个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我当年最好的朋友————操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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