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隐山中。
这些天在雾隐山,木头给一一讲了好些江湖事,本能地说了一些杀人必备之良药,额,就是一些迷药的原理。虽说不打算害人谋命,但自保应该不成问题。老头虽对一一来此有所怀疑,但碍于木头的面子,对一一还算照顾,送了一一好些疗伤圣药,以防再被人欺负,只是那些药都是江湖人士可遇不可求的。
半月后,一一的伤口开始结疤,再几天,疤痕脱落,留下一条浅浅的印记,只是那个蝎子图案,可能会跟随自己一生了,虽不是好事,但也不坏。
一月后,慕容山庄,比武招亲。
慕容舞烟,天奕朝第一美女,江湖人梦寐以求的美娇娘。
传说她人比花艳,容可倾国,男人的女神;传说她的嫁妆是数不尽的真金白银,娶了她,荣华戳手可得;传说她的舅舅是天奕的兵马元帅,赢了她,一手遮天;传说、、、、、、传说传说,传的再多,也没有说的多,可悲,可叹。
老头留下封书信,道:傻徒弟,慕容山庄有好戏,精彩,速来。书信的下面用小小的字写着:女人,祸水,小心。
第二天的一早,秦歌带着闷闷的一一,调皮的美美,出门,慕容山庄。
一路上,一一都不太说话,不想太过搭理木头,木头好像有点喜欢自己,猜的。
在这个世界,不能留下太多的祈望,贪心,不好。
一一坐在舒适的马车内,秦歌驾着马,因为一一的伤不宜颠簸,说是在赶路倒显得牵强,在外人的眼中,新婚小夫妻,男人小男人,宠老婆到了一种境界,凡事亲力亲为,不要老婆动手;女人大女人,治老公手段了得,事事坐享其成,全凭老公准备。
伉俪情深,羡煞旁人。
赶了几天的路,两人终于来到离慕容山庄不远的一个小镇上,因为招亲的缘故,冷清的小镇,热闹非凡。
镇上的客栈,因为这些不速之客,滚滚财源,客栈老板,数钱手软,偷笑中。
第七次了,秦歌微微叹气。
“ 这位客官,要吃什么?”殷勤的小二职业化微笑,很假。
“不是,住店。”这样的回答,已经第七次了。无语、无奈。
“那客官慢走,小店客满,欢迎下次光临。”说完,推起笑脸,转向下位财神,机不可失。
意料之中,牵着马,晃悠悠走向最后一处希望,可能破庙,是最后的栖身处。
“客官,吃什么?”不同的小二,相同的话语,一样假的笑容。
“住店!”
“小店、、、、、、”客满
“柴房呢?”乱些也比破庙好,遮风挡雨,不成问题。
“还是没有!”固执的客人,不过是真的没有,钱,飞了。
认命的往回走,只能再次委屈女人了。
“等等,公子,我这有间多余的,让与你,如何!”说话的是一穿着白衣的男人,俊俏小生,公子爷。身后站着四个护卫打扮的劲装男人,高手保镖。非富则贵,不能招惹,麻烦。
秦歌向他点头,以示感谢,男人额头,略显高傲。
“掌柜,要热水,热汤食,快!”转身回去,搀出钱一一,勾着美美,扔下银两,跟着小二,上楼休息,在进门时,余晖瞟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门外的观望,累了,现在无暇理会,也懒得理,春水乱些,涟漪才会美丽。
诱惑、**,如洪水,一旦开堤,蜂拥而出,摧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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