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武离去十八天后。夜晚降临之时,也是司马仲满心欢喜离开教室之时。要问方向,B区401!要问干什么,文学社欢迎新生加盟嘛。而司马仲此时正是怀着一颗精英的心去的,他觉得每个人都想着搞文学,也都在搞文学,而现在他搞了,只能证明他是精英。
而这种想法完全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那就是忘乎所以。要如此说,学习部的人不就都是学习成绩优异的人、广播站都是声音甜美的人,或者干脆说都是女的,而此等狗屁理论也只有在那人成了同类之后才会这样想。
B区401。司马仲找了个位置坐下之后,第一眼便看到了自己的同班同桌同学,也就是那个只用了几分钟就写完申请加入文学社的文章的人。而能不第一眼吗?显然是不能的,因为就当司马仲坐下来的时候他就坐在了司马仲的旁边,然后颇为惊讶的对司马仲说。“司马仲,你居然进了!”司马仲听完这句话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把头扭过一旁不说话了。心里却在想:“这个学校怎么都是一些疯子?”
过了一会儿,喧闹的人群安静了下来,文学社的两位副社长来了。一男一女,分别坐在位置的最前排。而那个女副社长则坐在司马仲的对面,由于她很漂亮,所以司马仲也不忍心多看了两眼。而他也终于看清了,原来坐在自己对面都是女的,换言之女生对面也都是他们这些男的。
两边座位相隔1米的空地,两个副社长自然是坐在第一位,而司马仲和他的同学则坐在最后面。而在两个副社长之间赫然还有一个空座位。
“那个位置是谁的?”司马仲问自己的同学——杨。
“文学社社长啊。”杨说。
“叫什么名字?男的女的?”司马仲觉得此人既然能当上文学社长,应该是一个俊男或者美女,然后再配上一点才艺,这样便像个样了。
“男的女的我不知道,至于他叫什么我倒是知道。”杨说。就在这时,门再次被打开了。随之而来的是一个穿着花短裤,红色衬衫的人。
“噗。”可怜司马仲刚喝了一口水,在看到此人之后硬是从喉咙里艰难的吐了出来。“你没事吧,你反应也太夸张了吧。”杨说。
司马仲满头冷汗,就好像即将面临灭顶之灾似的。他把头低着不看这个文学社的社长一眼,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看够了。
其实此刻振羽文学社的社长正是司马仲初中时候的同学,两人甚至还同过桌。早在那时,司马仲的这位初中同学就因为自己的双重性格而闻名学校了。偏偏此人还酷爱文学,总是写一些诗篇,文章交给身为班主任的语文老师欣赏。
而语文老师似乎也十分欣赏,只是不知道是欣赏司马仲的这位初中同学还是欣赏他的文学。反正那时在司马仲的眼里,他的这位同学就是一个文学,名字都很响亮——断背山。
而更让司马仲受不了的是班主任经常会让此人在班上给全班的人朗诵自己的诗歌、文章。其中有一次让司马仲印象最为深刻,因为那一次他还被罚了。
那是一首诗,诗是这么写的——让我带你飞吧,我会替你挡下狂风暴雨,我会伸出我强壮的臂弯。刚念到这,司马仲便将喝到喉咙里的水吐了出来,也怪他运气背,当时正好坐在第一位,而班主任那时就站在他的面前。
那一刻,司马仲看到班主任的脸心里便绝望的知道自己的坏日子会更坏了。因为班主任是一个十分爱干净的人,爱干净的都快成癖了。而雪上加霜的是班主任那天穿的裤子正好是他本人最喜欢的,于是司马仲便被罚站了一个下午,理由是侮辱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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