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搞这么大的阵仗,那我也要宽一点下墙脚。印常青要把戏演大,我也奉陪也不行。看来我们今天是去不成雀之舞岛了。因为要捞屈湘庆和武祖长出来,还有一些功课要做。”洪峰笑了笑,有意调侃汪婉缇,“阿红,你平时是否看过异能小说?”
汪婉缇眨了几下眼,很不解地问:“五哥你真的是个大侠,这么淡定,淡定得我都受不了了。我知道你手里还捏有炸弹,我知道你套路多多,可你现在总得拿出办法来呀?怎么又提起异能小说的事?又要吊我什么胃口?”
洪峰笑道:“目前姚永清既然兵分两路,亲自出马带史志强到京都调查我,另一路人马抓了屈湘庆,那他审讯武祖长也必定还有其他办案人员。由此可见,姚永清应该是在把武祖长的事当成个事,一定是成立了武祖长专案组。这个专案组究竟有哪些人?专案组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这都是我们现在必须搞清楚的。不然,我的应对就没有针对性,只是盲人瞎马,根本不可能达到定点清除,对症下药的效果。所以这个时候,我是多么希望自己就是异能小说中的猪脚,拥有通天入地的本领。”
汪婉缇听罢大笑道:“我当你要吊我什么胃口?原来是这个呀!不过这倒也是个正事。我之所以没有提到这个事,因为我知道,你对这个案子已经做了太多的功课。不管是尧晓骁提供的信息也好,还是你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也好,你已经知道得太多,太深。多到有许多东西还没有派上用场,深到已经超出了我想象的能力。你有你的手段,你的手段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律师的能耐,这一点,你不说,我也心中有数。印律师已经暴露的套路确实不过是一个律师的套路,所以他根本不是你的对手。这一点,我深信。我还是那句话,如果接下来的行动中,你不嫌我是个累赘,我还是当好你的助手。因为我认定你要彰显的是公平正义。作为一个法律人,公平正义,这就是最高的追求。你不至于让我当个打酱油的吧?”汪婉缇知道洪峰在办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早已用到私人侦探的侦查手段,而且警察头儿出身的他在用起侦查手段来,比一般私人侦探是技艺更加娴熟,手段更为高强。她只是没有把这件事点破。因为她也知道,有些事心领神会更好。
看到汪婉缇对自己这么信任,这么肯定,这么给赞,对自己这么了解,了解到了这种深度,洪峰感到非常欣慰,感到不虚此行,感到也没有辜负与汪婉缇的这番交往。
二人正说着,郑兰成和赵业民来了。
几个人稍事寒暄,郑兰成接着就说起了临澳中院开审委会的事:“五哥的套路确实出神入化,有先见之明,应该早就算定印常青会走上访的路子,所以才事先叫我作好让屈总出面质询陈绍武院长的准备,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屈总的这次质询,临澳中院的审委会不会开成这个案件中止审理的结果。可现在南S区公安分局突然以虚报注册资本为由抓了屈湘庆,这与本案有联系吗?如果有联系,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其实郑兰成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这就是:洪峰虽然套路了得,可南S区公安分局抓屈湘江庆是件刑事案件,洪峰能应对得了吗?
赵业民毕竟昨晚才与洪峰在雀之舞岛看世界杯时聚过,很崇拜大侠的神通,所以他见郑兰成说得不痛不痒,很急迫地就直奔主题:“五哥,小屈总本来准备一回来就向你咨询一下我们摊上的这点事的。谁知公安行动这么迅速,这么快就抓了人。我们这点事究竟有多大点事?现在怎么把小屈总捞出来?只要把小屈总捞出来,不管花多大代价,这个主我也作了,只求五哥不能看冷。”
洪峰听郑兰成和赵业民两人说了个大概,感觉不对:如果南S区公安分局抓小屈总的目的在于将大屈总网进案子中来,或者通过撬开小屈总的嘴达到取证自己收费证据的目的,那应该是秘密抓人才对,因为公安完全可以行使48小时的留置权,何以会公开带人?
想到这里,洪峰问赵业民:“小屈总是在什么地方被抓的?执法警察是谁?”
赵业民这才说:“小屈总早晨打电话说今天过临港这边来的,我们公司也确实有事,工地上有事要等他回来拍板。结果他在雀之舞岛工地刚刚下来,就被南S区公安分局带走了。其实我早就注意到工地外面停着一辆车,因为这辆车是民牌车,所以我也就没有太在意,没想到原来警察早就守在了那里等小屈总。两个警察要带小屈总走时,小屈总因见对方开的是民牌车,着的是便装,以为是假警察,大声呼救。有工人以为是有人绑架小屈总,忙喊我,我带几个人赶过去。警察才出示警官证和传唤证。两个警察,一个叫于沐生,一个叫华子林。”
洪峰听赵业民介绍了屈湘庆被带走时的情况,心里有了数:于沐生和华子林本来是要秘密抓走屈湘庆的,不然不会开民牌车,着便装,结果醒了张,迫不得已,才出示警官证,决定公开传唤。但洪峰并不急于回答郑兰成和赵业民的问题,而是认真看了定远临港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和贷款手续,接着又询问了赵业民抵押贷款的情况,这才就本案的定性征求郑兰成和汪婉缇的意见。
“这怎么可能是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也不对呀!”郑兰成想了想,但还是说不出个结果来。
见郑兰成一时下不了结论,汪婉缇接口说:“江口农村商业银行即使要报案,也只可能以贷款诈骗报案。南S区公安分局要立案也只能立贷款诈骗案,现在他们偏偏立个虚报注册资本,这是个几不像,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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