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小书房内。辛情拿着一个册子念到:“城东赵大爷家生有五子,其中两个一个是智障一个是双腿残疾;孙大娘家育有三个子女,其中小女儿双眼残疾;城西钱公家。。。”辛情越往下念越不可思议。
辛情说到:“这个近亲结婚,真的有这些问题,这些家庭都有智障或残疾的孩子。”
玉琳托着双腮,看着辛情说到:“这下你明白了吗?”
辛情说:“那照这样下去,我们女希氏那该有多少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劳动生活的人啊!这不但对这些家庭来说是个负担,而且对于国家来说,也是一个具体的问题,所谓,民强国富,这样下去会影响女希氏的国力。”
玉琳接着说到:“所以,我要颁布一道法令。”
辛情问道:“什么法令?”
“婚姻法”玉琳一下子站起来说。
“这时候应该叫婚姻制度”玉琳补充到。
现在的男女不但近亲结婚,男女之间岂但还是交际公开,自由恋爱,简直是随意的匹配。女子遇到男子,无一个不可使他为我之夫;男子遇到女子,亦无一个不可使她为我之妻。弄到后来,生出一个子女,问他究竟是谁生的,他的父亲究竟是谁,连他的母亲自己亦莫名其妙。老实说一句,这时候的人民和猪狗畜生大约总差不多呀!
辛情问道:“你想定什么方法呢?”
玉琳到:“我想男女俩个配做一对夫妻,必定使他们有一定的住所,然后可以永远不离开。不离开,才可以不乱。现在假定男子得到女子,叫作有室,女子得到男子,叫做有家,这家室两个字。就是一对夫妻永远的住所了。但是,还是男子住到女子那边去呢?还是女子住到男子这边来呢?我以为应该女子住到男子这边来。何以故呢?现在的世界还是草茅初启,算不得文明之世。第一,要能够谋衣食;第二,要能够抵抗仇敌。将男子和女子的体力比较起来,当然是男子强,女子弱。那么男子去供给女子,保护女子,其势容易。女子去供给男子,保护男子,其势烦难。而且女子以生理上不同的原故,有时不但不能够供给男子、保护男子,反必须受男子的供给与保护。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服从男子,住到男子那边去,岂不是正当之理吗!所以我定一个名字,男子得到女子叫作娶,是娶过来;女子得到男子叫作嫁,须嫁过去。
“辛情,你看这个方法对吗?”
辛情问道:”男女俩个成了夫妻,就是室家之根本,尽可以公共合意,脱离他们现在的住所,另外创设一个家庭,岂不是好?何必要女的嫁过去,男的娶过来,使女子受一种依靠男子的嫌疑呢?”
玉琳道:“这层道理,我亦想过,固然是好的,但是有为难之处。因为有了夫妻,就有父子,那做父母的,将子女辛辛苦苦养将大来,到得结果,儿子、女儿寻了一个匹配,双双的都到外边另组家庭,过他的快活日子去了,抛撇了一对老夫妻在老家里,寂寞伶仃,好不凄惨呀!万一老夫妻之中再死去一个,只剩得一个孤家寡人,形影相吊,你想他怎样过日子呢?况且一个人年纪老了,难免耳聋眼瞎,行动艰难等情形,或者有些疾病,全靠有他的子女在身边,可以服事他,奉养他。假使做子女的都各管各去了,这老病的父母交付何人?讲到报酬的道理,子女幼时不能自生自养,全靠父母抚育,那么父母老了,不能自生自养,当然应该由做子女的去服事奉养,这是所谓天经地义,岂可另外居住,抛撇父母不管呢!”
辛情道:“照你这样说起来,子女都应该服事父亲,奉养父母,这是不错的。但是,女子既然嫁到男家,那么她的父母哪个去服事奉养呢?难道女子都是没有父母的吗?”
玉琳道:“我所定这个法子,亦是不得已的法子,因为各方面不能面面顾到,只好先顾着一面,所谓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呀!况且照我的法子做起来,亦并非没有补救的方法,因为那女子的父母,不见得只生女儿不生儿子的,假使有儿子,那么女儿虽去嫁人,儿子仍旧在家里服事奉养,何愁没有人呢!如果竟没有儿子,那么亦可以使男子住在女子家里,不将女子娶过去,或者女子将父母接到男子家中去,或者将所生的儿女承继过来,都是个补救之法,不过是个变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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