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陆哥哥异常郁闷的时候,诺兰回来了,还穿着一身Marc Wallace礼服,这是一款户外婚礼的首选礼服,不会像普通的礼服一样有些拘谨,反而多了一些随性和活泼,他手上还拿着一套一模一样的。
陆哥哥目瞪口呆,嘴巴能塞下一个鸭蛋,好一会都不能回过神来,诺兰淡定地用手在他眼前挥了挥,陆哥哥跳起来,“我擦,美人儿,这是什么节奏?”
诺兰:“别废话,快换上吧。”
陆哥哥是第一次见诺兰穿礼服,一时之间被惊艳到了,反应都慢半拍。
最后给了一个评价,“真他妈帅!”
陆哥哥换好礼服后,诺兰亲自给他打领带,非常认真,他微微垂下的眼眸,长而翘的睫毛扑闪扑闪的,修长的手指在他眼前晃动,陆哥哥明显地感到自己的心跳快了一拍,他们并不是第一次这么亲密接触,然而诺兰这么认真地为自己打领带还是第一次,不由得小小地感动和幸福了一下下。
打好领带后,诺兰很诚实地下评论:“帅!”
陆哥哥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你怎么不说美?”
诺兰一头黑线,“大男人美有什么可骄傲的?”
陆哥哥:“那是因为你对小生羡慕嫉妒恨。”
“不用,我也美,你都叫我美人儿了。”
陆哥哥“。。。。。。”
好吧,美人儿,你赢了,确实是挺美的。
两人都看起来很精神,陆臻翩翩如玉,潋滟迷人,可谓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诺兰长身如玉,冷艳高贵,风华逼人,此刻温柔似水。
他轻声对陆臻说:“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需要穿成这样啊?”
“到了就知道。”
诺兰拉着陆臻的手来到了加利利海海岸相对而言人较少的一个角落,因为他不喜欢热闹的地方,且刚好是饭点,这片海岸基本没人。
映入陆臻眼帘的是一个用999朵银莲花围成的花圈,银莲花的颜色有红、白、紫、蓝等,每十枝捆成一扎,围成一个大型的爱心,每朵花都娇艳欲滴,漂亮到极致。
花是也有生命的,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不同季节有不同的代表花,如春天的麝香豌豆花和铃兰;夏天的玫瑰;秋天的百合;冬季的银莲花和毛茛花都是最漂亮的。
而且银莲花是以色列的国花,要买到这么多其实不难,但是银莲花花苞日开夜合,采花宜在花苞开放前的清晨,银莲花花苞必须展开一次才能采购,切花采购后立即放入清水中吸水。
因为身上的纹身,陆哥哥对银莲花有一定的了解,综上所述,诺兰一定很早就预定了这些花,今天还趁着他中午休息的时候,花了一定的时间来摆这个爱心,这个笨蛋还拿回了礼服,可见他出门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碌。
陆哥哥有些动容,站着不动,眼睛一直在盯着爱心看。
诺兰轻声问他:“喜欢吗?”
陆臻点点头,天知道他多喜欢,这么多还这么漂亮的花,还是某人花了很多心思摆弄的,说不喜欢那是骗人的。
诺兰拉着他跨进爱心最中间,在陆臻面前单膝跪下,从兜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盒子,打开递到陆臻面前,平时冷峻的眉目此刻显得很温润,特别温柔,嘴角含笑地看着他。
里面放着两枚戒指,上面是银莲花图案,纯手工切割,花瓣镶上了蓝宝石,旁边还刻有他们的名字。
诺兰灰蓝的眸如海洋一样深邃,深情,如要把他的灵魂都吸进去,带着独有的魅惑,陆臻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诺兰含笑地对陆臻说:“我们结婚吧。”
如果说刚刚看到爱心花圈仅仅是动容,此刻陆臻竟然有一种要落泪的冲动,他看见戒指的第一时间还想着,要是诺兰对他说嫁给他,他一定会条件反射地一脚踹飞他
。
但是,诺兰说,我们结婚吧。这就不存在谁嫁谁的问题,陆哥哥对此非常的在意和执着。
面对此时此刻温柔无比又迷人的诺兰,陆哥哥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哭,要还他一个微笑。
于是他扯出一抹风华迷人的笑容,“好啊。”
说完,他拿过刻有诺兰名字的那一枚戒指戴在无名指上,“把你戴在手上,就不会丢了。人在,戒指在。”
诺兰微笑着站起来,把刻着陆臻名字的戒指也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人在,戒指在。”
陆哥哥还不能平复自己激动的情绪,把诺兰拉过来抱在怀里,男人和男人拥抱的时候,能够胸口紧贴胸口,所以心脏和心脏之间的距离,要比普通男女朋友拥抱时的距离,近好多。所以陆臻感受到彼此的心跳都比平常快得多。
他在诺兰耳畔轻声说:“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戒指,最美的你。”
不待诺兰回话,他微微推开诺兰,冰冷的唇贴上诺兰冰冷的薄唇,细细描绘他的唇形,吮吸只属于他的甘露。
正在两人都沉醉在温馨又甜蜜的拥吻时,一道白光一闪而过,陆臻和诺兰迅速分开。
“谁?出来。”陆哥哥朝大石头那边吼了一声。
一名20出头的年轻男子从石头后面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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