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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江山之虐恋:双生离歌 双生离歌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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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生离歌026

    “不行。”那少年只说了这么句,却很斩钉截铁。

    “我知道你们是好人,日后,我会报答你们的。”

    良久,那少年只冷冷道:“这时候出去,只有被狼吃掉。”

    闵月闻听身体哆嗦了一下,似乎她还能听到远处山中传来狼的嚎叫声。

    忽而门外响起了几声敲门声,接着门被推开了缝,闵月见是那阿婶。此时夜半时分,她出现在一个男子的住处,实在不大好,她一下子觉得不自在。好在那阿婶又一下子闭了门。

    须臾,那阿婶唤了句:“去病——”

    少年走了出去,似乎那阿婶对他说了几句话。片刻,那少年又回去了。

    此时的情形,闵月觉出了害怕。阿婶既然晓得自己在他儿子的房中,却故意不进来。

    果然,那少年只盯着闵月的面,渐渐地他的呼吸急促了起来,似是忍无可忍,他豁然起身一步上前,将那闵月抱至榻上。

    闵月挣扎咒骂,并不管用,那少年只一个劲地给她**服。

    闵月哭道:“放开我!求你了……月儿已经许了人家,怎可再跟了你?!”

    渐渐地,那少年罢了手。

    他到底还是个心善的少年,尚比那轩辕熙通情达理。在他的是非观念里,他是不会强占。

    那少年起身,往外走去,却不料那门被人从外面锁上了。

    想来应该是那个阿婶。

    二人就这样坐在房里。情形十分尴尬,而闵月特别害怕那少年再次改了主意。

    良久,还是闵月打破了沉默。

    “你的名字唤作去病,真是不错。”

    那少年起初不言语,片刻才道:“祖父起的。”

    他能开口说话,于闵月就觉得正常一些。

    努力才记起这家人似乎姓冯,北汉冯姓人很多。

    “哦。你是冯去病。你可知道前朝有个出名的将军,叫做霍去病。”

    那少年一直低着的头抬了起来,似乎有了兴趣。“祖父年轻时也从军打仗,但这个名字只怕与那个将军无关。”

    冯去病一下子说了这么话,让闵月小惊了一下。之前,她总觉这些山里人太过憨直。

    “我晓得了。许是你小时候爱生病。不过呢,现在看起来——”

    闵月没有说下去,他现在看上去既高大又健壮,与官宦人家的少年公子多有不同,他们多是清瘦的。甚或孙冒,也是北地归来才愈发挺拔。

    “你祖父以前是北汉的将军么?”

    “他是后燕的将军。”

    闵月忽而愣了一下,据她所知孙冒的祖父冯弘是后燕皇族,而冯氏一直是燕氏贵族。后燕被北汉亡国,若不是冯弘投奔了东越,只怕也不会是那北地公。

    闵月和冯去病竟然聊了下去,那个看似不善言谈的憨直少年,实则很有想法。

    “我一直期待将来不要再做父亲的行当,去病羡慕祖父那样的人,然而父亲却谨遵祖父的遗愿,安稳山野一生。”

    “祖父在我一岁的时候就去了,我没见过他,但见过他的画像。他有一匹威风的战马,一柄银枪,还有一把佩剑。

    只是如今,银枪已折断,而那留下的佩剑,也在前几年困难之时,娘给卖了……”

    语气里似有抹不得已的感伤,闵月也莫名跟着遗憾起来。

    翌日,闵月寻了机会出了门,冯去病跟在后面。

    阿婶看着儿子和闵月,似乎二人已有些相熟的模样,以为昨夜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

    这会子,儿子说要陪闵月去山外集上看看去,今日恰是十里外山路的集市。

    阿婶笑嘻嘻地,给儿子塞了掉钱,偷偷和儿子讲:给月儿添点东西。

    冯去病回首望着闵月,脸一下子红了。

    闵月就明白了,这阿婶看来已经将自己认定为媳妇了。

    闵月这会子骑着毛驴,冯去病一身麻黄布衣,走路比这驴子要快。

    “待会儿,你回去怎么说?”

    那冯去病忽而笑了,微黑的面庞露出一排白牙,“我就说月姑娘太精了,她自己跑了。”

    闵月没料到他也会笑。

    良久,二人走至出山岔口路。那冯去病从怀里掏出个小布袋子,递给闵月道:“月姑娘,这是给你的。你拿去吧,骑着毛驴离开这山里,去你想去的地方。”

    闵月打开袋子,见是一点碎银子。有些讶然,这阿婶家里能拿出那串钱就当属不错。

    冯去病会意,解释道:“这是上次出山,我打死了只豹子,人家给我的。”

    闵月没有要。她知道既是他的私房钱自然是有别的用处。

    “你们生活不富裕,又或者你要攒着将来买马和剑。”

    少年再次笑了。“会的。但不是现在。你一个姑娘家在外,没有银子怎么行。”

    他将她的斗笠递给了她,问道:“月姑娘是几月生人?”

    闵月微微不解,便道,“我是金秋桂花开的时候。”

    “去病是三月桃花开的时候,你能否唤我声哥哥?”

    在闵月心里,她没觉出少年比自己要大,想当初比她长两岁的孙冒,胁迫她唤句表兄都难。犹豫了会,她终于学着朵儿,怯怯喊了句:“去病哥哥——”

    冯去病很开心,他笑了,那洁白的牙齿愈发耀眼。

    “要是遇到麻烦就回来!天黑前,我在这山口等你!你要是走不了就折回来!”

    那少年朝她喊。闵月应了声:“知道了!”

    她骑着驴子,向已经隔了一段距离的冯去病挥手告别。

    就这样,闵月告别了冯去病。她没料到很久以后她能再次遇见他,更没想到自己差点认不出他。

    闵月并不晓得前方何路,也不晓得自己真正要去哪里,也许前面等待她的是浮萍飘泊。

    ****

    一个月后。

    夕阳西下,晚霞染红半边天。西阳关关口,赶了一天路的过路客旅,都来到这附近的一家小酒馆歇脚。

    此时入冬时节,已经很冷了。客人们都要了一壶热烧酒,只为驱寒除乏。

    而一边的小公子,本是寒天,却一身青衣斗笠,并不厚实。小公子身形单薄,不言不语,坐在角落里,并不起眼。

    这是闵月。一个月的流浪生活,在酒馆打过工,帮人家干过活,把唯一的驴子也卖掉了。今日走了一天的路,看天色不晚了,寻了这家简陋的小客馆,要了碗面,吃完后,她去掌柜那儿打听几个问题。

    “掌柜的,麻烦问个路。”开口是男子的声音。

    掌柜的正在擦着桌案,倒腾几个酒坛子。闻言,瞟了小公子一眼。小公子五官清秀,只是面皮有些黑脏,又太瘦。看样子也是个穷酸出身。

    “问吧——”掌柜的接着忙着自己的活路。

    “出了西阳关,是不是就进入平城了?”

    “嗯,大约几十里路吧。远并不远,不过可是难走啊。”那掌柜的再次抬首瞧了她一眼。

    平城是越地靠近北汉的地方,就是北地公冯毅的地盘,孙冒外祖舅家的地盘。然汉越边境之地必定关卡很严,不大好通过。

    年初,这西阳关还是烽火战地。吴王的北征军就在此战斗过。

    闵月也能料到。只是眼瞧着马上要来大雪了,自己也没有厚实的御寒衣物,更兼自己的钱银捉襟见肘,所以才有打算去那,万不得已的时候去北定府。

    单凭她这身男子扮相,这般瘦弱干巴,体力活指不上,只能短期在茶楼或客馆擦桌子上菜,一面解决生计,一面赶路。这年头,自己除非给人家做丫头,才能有活路。但她还不想,因为自己还有好多打算,甚或她还想见孙冒一面。

    “这最普通的房间多少钱?”

    “纹银一两。”

    闵月一惊,随口说出:“这么贵啊。”她以为这般破旧的客馆,也就素日的一半,却不料还贵出一倍。

    “这都不叫贵的。这年头打完仗没多久,什么东西都贵。”

    闵月不晓得,这儿边界地,客馆少,来往歇脚的多,物以稀为贵。

    闵月局促地掏了掏那个布囊,正好只有一两碎银,剩下就几个铜钱。实在是囊中羞涩,卖驴子的钱银也花光了。

    原本她还想着为自己添置件冬衣。看来只能凑活着两日,期待这天不要变。

    于此她就在这客馆先住一宿。

    她仍旧是处处小心提防,上了那间榻房,将门栓上死。

    此时她钻进粗麻被窝里。被子有一股男人的汗味,闵月没法子只好将头撇向外面,勉强睡下,总好过外面挨冻,到时候病了可没钱医治。

    第二日,依旧是个晴天。

    闵月的心情还不错。看来老天还是眷顾自己没有冬衣。

    她敛了包袱,没有再用早饭,而是结了帐,就匆匆赶路去了。她不晓得,已经有人盯上了她。

    这些年,女扮男装多了。而那些惯常走江湖的,是会将你认出来的。闵月就是被一批江湖散客商,看出了端倪。

    闵月不自觉的笑容,出卖了她美人的嫣好。

    闵月走的有些快,因为天黑前,这样能多走些路。

    然而转过小路去,忽而后面有人跑来。闵月闪到一边,以为人家急事要走。却不料那俩人用个黑巾,兜头将其蒙住。片刻,闵月被制住。

    隔了这么久,闵月再次坐上了马车。却于她,不如徒步走来得安稳。因为她再次落入他人手。

    看样子是商人。闵月的斗笠被拿掉了,露出散乱的秀发,那些人还看出她的面上是摸的灰,因她耳侧和颈部都是白嫩的。

    “大哥,这小娘子长得水灵,准会卖个大价钱。给有钱人家作填房不错,再不济,还可以卖入花楼。”

    旁边的人,邪肆的目光望着闵月,伸手掐了把她的面颊,“再不济,我们留下她嘛。哈哈……”

    一车子人哈哈大笑。

    闵月的一颗心又灰了下来,却不会放弃逃走的想法。

    这辆马车常年奔走,车轮早就陈旧,闵月听见“吱呀吱呀”的车轮声,神情一直默然。一路走来,什么险境没有遇到过,她晓得这会子哭也没用,求也没用。

    午后,他们在一家馆子吃了午饭,闵月也随着下了车,却是被人看着吃。

    闵月好久没吃上顿饱饭,这会子狠狠吃了顿。

    那一伙人见了,有人忍不住就啐道:“看着这么个小娘子,竟然吃过汉子。大哥,得赶紧把她——”

    把她卖了。后面的这话没说,而是顿住了。

    正在此时,进来几个行走江湖的人,皆白袍白衫,其中一人,仙风道骨,是个中年人。

    闵月瞧了一眼,那中年人不是久未见的柳庸么,他在越地安城算过命,还为自己算过桃花劫。

    趁着那几个贼商在那吃饭插科打诨之际,闵月一下子跑了过去。

    扯住柳庸的袖袍就喊:“阿叔,我寻了你好久!救救我!”

    那几人傻眼了。半路出来个程咬金,这小娘子竟然有个叔。

    柳庸顿了下,待看清那人真是闵月。又扫了眼身后跟过来的几个贼商,已经料到何事。

    忙得拉过闵月,假装道:“丫头,你到哪里去了?阿叔找你找得好苦啊。”

    那几个人顿了下。人家的叔来寻侄女。但见这仙风道骨之人,似惯走江湖的,关键他身边的属下皆非善类,那些人穿着和神情更像江湖旁门左道。只怕几人要想夺回来那个小娘子比较悬。

    那几个客商,便仓促吃了饭,趁机溜走了。

    待那些人走后。私下里,闵月趋前行了礼:“多谢柳先生。”

    柳庸呵呵笑了,“闵月姑娘见外了。不过是举手之劳。”

    “先生,怎么晓得我的名字?”

    “谁人不知闵月姑娘。越地的寻人告示见过你的画像和名号。官府悬赏都是百金。”

    闵月一下子怔住了。想来孙冒、孙冉找得很辛苦。只是他们不晓得自己早就到了北地。

    “没想到,姑娘来到了北地。”

    闵月一时沉默,无法道明。只是说了句:“阴差阳错。遭了点磨难。”

    柳庸见闵月这般轻描淡写,笑道:“姑娘果真是,士隔三日,刮目相看。这可不是当初那个骄横的闵月啊。”

    闵月忍不住蹙眉,这柳庸对自己摸得很清楚,他当日算的很准,甚或还弹了一首离歌,给自己讲了个故事,有关云山仙族的故事。还有,他竟能模仿三哥的笔迹。总之,这个柳庸绝非泛泛之辈。

    (午后还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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