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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大学生 第11章 第十一夜 降落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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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男友叫李明胜,27岁,不喝酒,抽烟,南京大学毕业,在一家全球500强企业上班,月薪八千。我们在上海买了套八十平米的房,首付二十五万,地铁九号线九亭站下,过两个路口到家。小区保安河南口音。



    他喜欢喝柠檬水,要用鲜柠檬榨汁,早餐吃鸡蛋,偶尔喝牛奶。他喜欢系格子纹的领带,穿银色西装。周五晚上,我们去吃必胜客的披萨,饭后去外滩,之后去超市买日用品。他知道我的生日,给我买过五次生日礼物,三次是德芙巧克力。三年前知道我用哪个牌子的卫生棉,两年前会和我在超市货架前一起挑,不会脸红。



    我帮他拔过五颗牙,拔第二颗牙之后,我们上了床,柠檬味的TT。”



    我把抽剩的烟蒂从十五层的窗口扔下去,回头看倒在床上的男人,他结实的肌肉在早晨的阳光里泛着白瓷般的光泽,他是我见过的第二个皮肤这么白的男人。我俯下身靠到他怀里,指尖滑过他肋部蚯蚓般蜿蜒的伤疤,我承认这些粗糙的疤痕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我,这些刺激是李明胜给不了的,也是其他男人给不了的。



    我是昨天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认识这个男人的,我在酒吧喝了他剩下的酒,之所以决定和他上床,是因为他的酒很特别,除了酒精还有血的腥味。这是我第一次和这样的男人完事后讲我自己的事情,当然我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跟他讲。



    “李明胜有一口烂牙,我知道他会在四十岁的时候掉光牙齿。”我抚摸着他的头发,盯着他深褐色的眼睛看,等待他的回应。他只需要问一句或者只要微微显露一个疑惑的表情,我就会告诉他我的秘密。但他不说话,和昨晚一样,昨晚在最激情的时刻他甚至没有发出一声喘息。



    “你是个哑巴吗?”



    大概沉默了十秒,他突然一个翻身,又把我压在身下。



    ……



    “有没有烟了?”完事后,他光着身子站在窗前回头问我。



    “呵,不是哑巴啊!”我把床头的芙蓉王扔给他。



    我必须得承认他的身体是完美的,完美得像一尊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塑。窗外明亮的光线勾勒出他身体的线条,每一个部位的肌肉都结实饱满,我想如果就让我静静地躺在这里看这个男人一天的时间,我也是愿意的。他是一个和李明胜完全相反的男人,他成功地填补了我。



    “嘿,要不要去吃个早饭。”



    正前方百米远的地方都是高楼,正对我们的窗口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风景,我不知道有什么值得他长时间凝望的。我记得曾经听谁说过,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特殊的城市地图,每一份地图的城市中心都是不相同的,也许他正在茫无目的地寻找他的城市中心。我甚至开始期待,他会在某个时刻突然问我一个陌生的地址,然后我们淘金似的去城市里寻找,就像某些俗套言情片的情节。



    他微微点了点头,像是同意了我的提议。



    整理好衣服后,我去洗手间洗掉昨晚残了的妆容。我从洗手间出来,看到他单手撑在打开的房门上,盯着我看。



    “干嘛,还想来?”



    “你走吧。”



    “草!”我拽起沙发上的包,推开他挡在门前的胳膊。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递给我十几张大钞。我接过来想甩到他脸上,但想了想,还是很下贱地说了句谢谢老板。



    李明胜昨晚给我打了两个电话,我没有接。我翻开收信箱,李明胜早上六点十分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他说,给我煮了稀饭。我想起来,六点十分是李明胜拉屎的时间,他坐在马桶上给我发了这条短信。但我还是很饿,我真的想喝稀饭了。



    从酒店大门走出来,这个全中国最繁华的城市,到处都是汽车和汽车尾气,还有那些随处可见趾高气扬的老外。



    李明胜公司里就有两个西班牙人,他曾经跟我讲过一个笑话,说他刚来的男同事,天天跟老外学西语。那个男人是个兔子,想去西班牙结婚。现在我真想不明白,他讲完后为什么还肆无忌惮地笑开了。



    回到家,我用洗衣机洗掉了他换下来的衣服,为了长久的阴谋我必须稍微装得贤惠一些。然后我喝了他熬好的粥,粥是冷掉的。今年生日他送的德芙巧克力还放在茶几上,只吃了两颗,我已经腻了。



    “打电话什么事?”我发短信问他。



    “没事,我就问你什么时候回来。聚会怎样?”



    “还行。”我一个月聚了七次,李明胜从来没有怀疑过。



    “还有,我又有颗牙疼了。下班之后,我去看看。”



    “行。”我知道牙疼才是他找我的原因。



    李明胜前三颗牙坏掉,是他爱吃酸的结果,但后来的坏牙都有我的功劳,我是个牙医,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让一个人的牙齿烂得更快。我要陪他耗到四十岁,看他的牙齿一颗一颗掉光,然后理直气壮地告诉他十五年前,老娘就知道你那点破事了。



    周一的诊所并不忙,我给老板打了电话,请了半天假。其实我没什么事情可做,身体也不累,我只是不想再看到那些蛀掉的烂牙。它们让我想到李明胜,想到我曾经爱着他的时光,我会觉得恶心。



    我第一次见到李明胜,他当时和所有牙疼的人一样捂着腮帮子去排队挂号,我接待了他。这个眉目清秀的男人一脸羞涩,他的牙其实很白,所以坏掉的那颗显得特别突兀。



    我说,你要是不介意,我帮你拔了。



    他迟疑地点点头。当时我只是个实习牙医,我花了二十五分钟拔掉了他的烂牙,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颗烂牙开始了。



    但是今晚,故事不会继续了。李明胜不会在诊所里等到我了,我不会帮他拔第六颗烂牙了。跟李明胜发完短信,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回酒店十五层找那个男人,我要帮他把胡子刮掉,我要陪他去找城市中心,或者仅仅是再陪他做一次爱,不管怎样我都要见见那个男人。我把挂在卧室墙上的婚纱照取下来,摔碎到地上,我冲着李明胜大骂,******,你们都去死吧,老娘不陪你玩了!



    然后疯笑着冲出八十平米的房子。



    ……



    我敲了敲房门,三分钟后他才打开。



    “嗨,给你买早饭回来了。”我晃了晃手里的小六汤包。其实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



    他没有说话,我走进去之后,他又仰面躺倒在床上。



    我取出刚从超市买的剃须刀,给他的面颊喷上泡沫之后,骑坐到他的肚子上给他刮。



    “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回来?”



    他睁开眼睛,目光没有焦距的落在我身后的某处空间里。



    “我要结婚了,下个月,我的男人叫李明胜,他是个兔子。”然后突然一大串泪水从我眼角滑了出来,滴到他温暖的胸口。我都说不清为什么当我说出李明胜是同性恋的时候,会哭得这么厉害。直到我发现李明胜和他新来的男同事在楼下接吻之前,我都相信李明胜是爱我的,爱我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我治他的烂牙,爱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应付他难缠的妈妈给他生崽传宗接代。他爱我,是因为类似于现在他爱他的新同事,仅仅以占有的欲望为目的。但是,我错了,李明胜他妈的骗了我。



    他搂住我的脑袋,亲吻我的头发。



    “晚上。”



    “什么?”



    “晚上我们一起吃饭。”他说。



    我带他去吃了必胜客的披萨,饭后逛了外滩。在两岸辉映的灯光下,他吻了我,然后真的问起我一个陌生的地址,一个地下停车场。



    “带你去杀一个人。”他露出狡黠的笑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笑,也是唯一一次,他笑得很好看。



    “好啊!”我不知道他真的是去杀一个人。



    我突然想起吕克贝松的那部电影,小女孩跟着他心爱的男人去杀人,她说,“我的胃里……它暖烘烘的,以前那里像打着结,现在没有了。”



    我的胃里也暖暖的,比以往吃过的披萨都暖,我要跟着我刚认识的男人去杀人。



    ……



    凌晨两点的上海,他的城市中心灯火通明,无数富二代的豪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内。幽深的地底已经围起一个十平米左右的牢笼,四周的人精神极度亢奋,他们叫嚣着等待一场死亡的较量。



    我紧紧地贴着这个男人,一步一步走到人群中间,人群在看到我们之后突然变得鸦雀无声,他是这个中心无可争议的主人。



    “死神!”音响里传来一声巨大的嘶吼。



    人群再次沸腾。



    “我输了,把这个留着。”他递给我一把红色的伞,在我耳边说。



    “谁的?”



    “我女儿。”



    “你赢了呢?”



    他没有理我,径直走到牢笼中央。



    他当然不会输,他在空中旋转的双腿,像两把锋利的大斧迅速而致命地砍向对面那个肥硕的胖子。铁笼的周围充斥着人们呼喊的唾液和台上的汗水血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在他的酒里尝出了血的腥味,那是死神的味道。



    这是场没有裁判的比赛,唯一的规则是打死对手或者被对手打死。



    他在扭断对手脖子的时候回头看我,一脸胜利者的骄傲。



    看着他的脸,我竟然想起初中的时候,有两个小男生为我打架,在深夜的操场上打得头破血流,我从没有跟人说过,我享受那种感觉,享受作为一个女人最原始的虚荣。现在,我仿佛又一次成为战斗的奖品,胜利者将获得我的拥吻。



    他拉着我从欢呼的人群中穿了出去,带着他那把红色的伞。



    “这就是你的职业?”我想象他去过无数城市的地下停车场,像今晚一样杀死对手,享受欢呼。



    “你要挣很多钱?”



    他深邃的眼睛在黑夜里忽明忽暗:“我只希望打死对手,或者被对手打死。”



    “那你帮我杀了李明胜。”



    “他不是拳手。”



    “切,那还不一样。”



    “你不爱他,就离开他。”



    “跟你走啊?”



    他点着烟,没有回答我的话。



    “你会弄烂我的牙齿。”他突然说。



    “哈哈哈……”我被他逗乐了,“你不是兔子。”



    我们乘坐的酒店电梯,经过十五层,直直地窜到了顶层。他一脚踢开天台的门。



    “我带不走你。”楼顶的风很大,他的声音有些飘渺。



    我突然有些失望,在上海迷人的夜色里,我真的想跟这个陌生的男人浪迹天涯,然后每夜享受他胜利者的拥吻,哪怕只是我一时冲动。



    “其实今晚,我要杀的人不是那个胖子。”他深褐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盯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要杀我?”



    我想不出他杀我的理由,我们认识不到一天,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不是,是我自己。”



    “你开什么玩笑?”



    “也许我不会死,我有一把降落伞。”他挥了挥手里的红色小伞。



    “你疯了吧?”我拽不住他。



    他突然走到天台的边缘,真的撑开了手里的伞,然后像我第一次跟他说起我的故事一样说起他的故事:



    “我的女儿叫苏晓雪,5岁,不调皮,爱笑,金太阳幼儿园中班,在舞蹈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我们住在北京一个胡同里,步行上学,周末我接她去上舞蹈班,过两个路口有商店。商店老板河南口音。



    她喜欢喝橘子汽水,一块五一瓶,早餐吃鸡蛋,偶尔喝牛奶。她喜欢穿红裙子,银色小皮靴。周五晚上,我们去吃炸酱面,饭后去奶奶家。她知道我的生日,给我画过五次生日卡片,三次画的是拳王金腰带。三年前她被人带走,逃跑后从天台上用雨伞跳下,仇人是我职业联赛重伤的对手。



    我赢过三十五场黑市拳赛,第三十四场后,我遇到了你。”



    我在三十多层的楼顶看不到降落伞落地。我也没有办法问清楚,为什么要陪我杀一个并不十分可恨的人。



    我在天台上默默流泪,然后给李明胜发短信,我说,你去西班牙结婚吧,我杀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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