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神巫用邪术害人构成的犯罪。巫原义为祝,指向鬼神祝祷祈求。但是“巫蛊”的巫,却是指祈求鬼神加害于
巫蛊人。蛊有二义,一为器物被虫咬坏;一为使人受迷惑,昏狂失性。“巫蛊”的蛊,是后一义。用蛊术害人的迷信方法有许多种:有的用木刻成仇人形象,然后刺心钉眼,以为这样就能够祸及仇人;有的假装鬼神依附,借以欺弄或恐吓他人,等等。
历代封建王朝,对巫蛊罪都是严刑惩治。汉《贼律》规定,巫蛊者处死。北魏律规定:“巫蛊者,负羖羊,抱犬,沉诸渊。”隋开皇十八年(598)五月诏:“畜猫鬼蛊毒厌魅野道之家,投于四裔”(宋王钦若、杨亿等辑《册府元龟》)。唐律规定:“诸有所憎恶而造魇魅,及造符书咒诅,欲以杀人者,各以谋杀论减二等;以故致死者,各依本杀法。”元律规定:“诸魇魅大臣者,处死”,“诸妻魇魅其夫,子魇魅其父,会大赦者,子流远,妻从其夫嫁卖。”
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在位)时因巫蛊屡兴大狱,史称巫蛊之狱。汉代迷信很盛,京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市)成了神巫聚集之地,汉初有梁巫、晋巫、秦巫、荆巫等,汉武帝时又立越巫,甚至还有胡巫。神巫教人埋偶人、行祝诅,还进入宫廷活动。随着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日益加深,巫蛊问题愈来愈带有政治色彩。早在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陈皇后就因巫蛊被废,女巫、受牵连的宫女、内侍等被杀的有300多人。汉武帝晚年经常有病,心神不宁,疑心左右有人使巫蛊暗害他。正在这时,有人告发丞相公孙贺父子使人巫祭祠诅,驰道埋偶人。贺父子因此囚死狱中,受牵连的有几百人,都定了死罪。武帝继命江充为绣衣使者,进一步追查。江充和卫太子有矛盾,深恐武帝死后为太子所诛,因此,蓄意把巫蛊的事态扩大,陷害太子,带着能“视鬼”的胡巫,先到文武百官和老百姓家,“掘地求偶人,捕蛊及夜祠”,任意攀诬,用“烧铁钳灼”的酷刑逼供,造成了无数的冤案和假案,坐巫蛊而死的前后数万人。最后,施诡计“掘蛊于太子宫,得桐木人”。太子有口难分,先下手把江充等捉来杀了。这样,就激起了武装叛乱,长安城内混战了5天,死者数万人,卫太子兵败逃亡,随后自杀身死。这次巫蛊之狱和宫廷政变,实际上是西汉统治集团内部的一场权势之争。
北魏律还规定:“为蛊毒者,男女皆斩,而焚其家。”蛊毒与巫蛊含义不同。《左传;昭公元年》唐孔颖达疏:“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令律谓之蛊毒。”隋律、唐律都以“造畜蛊毒”(用毒虫制药害人)为不道,在十恶之列。唐律判绞,明、清律基本相同。道教施法仪式中,常有咒语、掐诀、步罡等,它们和书符一起成为道法禁咒的基本手段。道士以画符念咒、掐诀步罡来施行法术,以增强人们战胜邪恶的信心。这些法术本身具有使人类在无法控制的异己力量面前保持心理平衡和生活信心的文化功能。[1]咒语是一种被认为对鬼神或自然物有感应或禁令的神秘语言:咒语常和以人体真气「禁制」鬼神、外物的气禁术结合在一起,称为禁咒。有时和符一起出现,称做符咒。道士在施行咒术时又往往借助某些中介物,如咒水、咒枣等,这些施过咒术的水、枣也有咒术的效力。
道们中对咒术的效力有极高的肯定。《太上正一咒鬼经》说:「吾含天地?,咒毒杀鬼方,咒金金自销,咒木木自折,咒水水自竭,咒火火自灭,咒山山自崩,咒石石自裂,咒神神自缚,咒鬼鬼自杀,咒祷祷自断,咒痈痈自决,咒毒毒自散,咒诅诅自灭。」道士认为有法力强大的尊神,不断把秘藏在天上的咒语传授下来,念动咒语即有几万乃至几百万的天兵天将应召来服役。因此,咒语在道法中越出越多,应用范围越来越广。
2道教运用[2]咒语在道教中运用广泛:道法凡结坛有净坛咒、镇坛咒;登坛先有卫灵咒;画符有书符咒;步罡有步罡咒;诵经先念开经玄蕴咒;至於召将咒则和道书记载的天将神吏一样多;杀鬼制魔、捉妖,也都有相应的咒。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咒就没有道教的法术。
同时,咒语已渗透到道士日常生活的每一环节,融化进他们的人格中去。道士净手、吃饭、沐浴、理发等都要诵咒。不仅正一派擅于诵咒,全真道授戒也有相应的咒语。
3咒语特点[3]咒术不是道教特有的现象,佛教等其他宗教也使用咒语,特别是密宗更以诵咒(陀罗尼)著称。咒语起源於原始宗教的先民对语言魔力的崇拜,后来成为巫术的核心部件。道教继承了巫术的咒术并加以发展,同时又吸纳进一些佛教咒语,但从总体上来说道教咒语有自己的特点。
4咒语常用令4.1常用令道教咒语常常用「如律令」、「急急如律令」、「太上老君禁咒急急如律令」。这是因为道教兴于汉代,汉代诏书和檄文中多有「如律令」一语。「如律令」意指按法令执行,在语气上有违律必究的意味。这种申述法律、政令权威的官方套语,先是被民间巫师所吸收。东汉巫师举行「墓门解除」(即在殡葬中对墓厌镇,使人鬼分途,鬼不殃及生人)的解除文,末尾即以「如律令」结束。解除文的简单句式是:「百解去,如律令!」此类咒被道教所吸收,同时也产生某些变格,主要是嵌入神名。最常见的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急急如太上老君律令」;有的还在其后加「摄」、「敕」、「疾」等字,以表示急急按咒执行不得有误。这里可以举几个例子才是的。绝色卿狂:彪悍世子妃
4.2案例在召集神兵收妖破邪有开旗咒:「五雷猛将,火车将军,腾天倒地,驱雷奔云,队仗千万,统领神兵,开旗急召,不得稽停。急急如律令!」这一咒先是称引雷部神将,兼说其神武,同时也是说明他们职司所在,接著说明开旗(展开召将令旗)召唤他们来到,且令其不许拖延时刻,立即降临。最后以「急急如律令」收尾。
道教咒语的这种定式便是区别於以赞念佛号为主的佛咒的显明特色。
道教咒语的这种结构首先表明它是托於神授、从而也是有神效的。称太上老君、称神霄玉清真王,称天师,都是直接说出尊神的名号,来召役神将、镇压妖邪。对於比较低级、专供法师役使的神灵,则是直呼其名,以示自己有控制他们的能力。因此道教咒语的施行,与其整个神仙谱系是紧密相联的,其中表现了他们的信仰,也反映了他们实践信仰的方式。不过称引神名,并不是道咒特有的现象,甚至不是咒语特有的现象。基督教徒在祈祷之后总要说「奉耶苏基督的名」。那是对神强烈的信赖敬仰的表现。所以道咒中的称引神名,表明的是许多宗教**通的对神灵的信仰、依赖,只不过各自的神有不同的面貌罢了。其更能表达道咒本身特色的还是下一方面:它表明咒语是对祈使对象的命令,而「如律令」,既是催促,又是强调其命令必须执行,不执行,则依律惩罚。咒语的内容都直言不讳地讲清命令的目的,具有很强的功利性,这是道教咒语具备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
一般说来,中国的民众对待宗教的态度,以祈求解决眼前的困难为主导,求得平安便算有福。象西方社会和印度人那种对神灵的虔诚皈依,是有相当差距的。比如印度传来的《主夜神咒》:「婆涉演波底」,据说夜行时念它可以辟邪。但其辞实际上是印度人所奉夜神的音译。佛教的重要咒语《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即民间比较熟悉的大悲咒,共有八十四句,句句皆表示对观世音的皈依礼敬之意,八十三句系称呼菩萨(包括观音的种种变相)名。这部咒语,佛教徒认为其威力极大,使用也很广泛,《大悲心陀罗尼》详细记载有用它治病、催产、解蛊毒、辟蛇蝎等等的方法。就功能言,佛咒与道咒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从结构看又很不同。大悲咒的特点,在叫人先皈依,倘皈依了,一念它,观音就能帮助解决各种魔难,直至接引他上西方极乐世界,念咒的本身就是皈依。道咒则是直接驱策鬼神,让它们走开或者完成凡人无法完成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现实的目的是前提,对神的敬仰,乃以当下直接的利益为中心。道教咒语的这一特点规定了每一咒的应用范围相对较窄,所以道咒各有针对性,数量极多。
5念咒气禁念咒时常常要求与体内的运气、在意念中存想相关的神灵形象(存想)统禁咒一起来。认为这样一来就可以使内气作用於对象,使之受到控制,或发生相应的变化。这种方法称为禁咒,又称气禁,简称为禁。气禁的方法在中国古代巫术中就已经使用。晋代葛洪《抱朴子内篇.至理》说:「吴越地方有称为禁咒法的,很有显著的效验,(那原因)是法师气充沛。」(吴越有禁咒之法,甚有明验,多气耳。)从近几年来考古发现看,气禁流行的地区不限於吴越地区。楚、蜀等地区都有类似的方术。据葛洪的记载,禁咒的应用范围广泛,有入大疫不受传染、驱逐邪魅,禁虎豹蛇蜂、为人治病,乃至於禁水倒流等。气禁术被道教所吸收,成为道法的一部份,早期道教正一盟威道的二十四阶籙中专有一种《禁气籙》,可见已经是整个法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一般道士在念咒时与内气的发放相伴随,念咒兼有以气作用於对象(通常称为布气,又称内气外运),因此对於道士平时的炼气,提出了一定要求。
6西方禁咒魔导师的身份,通常以灰色魔法长袍或右手食指的钻戒来标志,只要能运用一种禁咒,就可以称得上是魔导师。
了解魔导师数量稀少,一般每个国家不会超过两个,他们的禁咒威力,通常比地球上一枚核弹头的威力大上几倍,施法时间极长,所以一般都会先以复杂的魔法阵做好一切准备,然后只等要用时,将最后一句咒语念出。虽然威力巨大。
小说中的禁咒大,但缺点是要在选定的地方做好大量准备才可以运用,所以也并不是一种随时都可以用得上的魔法,不然这异界早让魔导师们给毁了。
大禁咒师通常不喜欢让人害怕的感觉,所以他们从不用标志身份的钻金龙纹护腕,只要能创造出一种新的禁咒来,就可以称为大禁咒师。
网络中各种玄幻异世类小说和网游类小说中,通常只有大魔导师级别的角色才能拥有完全发挥禁咒效果的能力,发动禁咒需要消耗极长的吟唱时间,再禁咒发动结束后,通常使用者会变得异常虚弱。
通俗来讲,禁咒就是一类由于威力极大影响极深而被禁止使用的法术。
参考资料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