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有这样一种人吧,她孤独,渴望有人爱她;但她又胆小,害怕爱的人终有一日会远去,她不得不去面对分离。
她活得,就像在沙漠上踽踽独行的鸵鸟,一旦嗅出可能会受到伤害,就立刻把头埋进沙子中,自欺欺人地想要保护自己。
她的坚强是装作毫不在意。
她的勇敢只用来逃离。
她从不相信自己有被爱的好运,也从不知该如何留下爱的人。
我想我的王小姐就是这样的人了。
「一」
第一次见到王小姐,是在喧嚷的宠物集市上。她对周围的嘈杂报以淡漠的表情,只是低着头认真地踩着前方穿白色衬衫女子的影子,跳方格子般走过来。
“这就是你一直提的雪橇犬吧。”衬衫女子微微笑着,转过头对身后的王小姐说。
王小姐隔着老远漫不经心地扫了我一眼,轻哼一声。
我看着不慌不忙走至面前的王小姐,扒拉着铁框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好奇地盯着她挑染过的长卷发,探出的爪子恰好勾在她破毛洞的牛仔裤上。
王小姐低头有些惊讶的看着我。我抬头和她对视。几秒钟后,她勾起嘴角无声的笑了,并没有抬头,轻声对衬衫女子说:“既然它都赖上我了,就收了吧。”
衬衫女子看过来,弯腰伸手戳了戳我的鼻子,甚是开心:“小宝贝儿,你怎么这么胖呢。”
二十分钟后,我被抱到一处看起来很是空落,空气里弥漫着淡淡木香的房子里。王小姐坐在沙发一角,燃起一支烟,无表情地看着衬衫女子给我洗澡。
衬衫女子接了一通电话,把湿漉漉的我抱给王小姐,就匆匆拎包走了。
王小姐有些烦躁的把我丢在一边,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我冻得瑟瑟发抖,忍不住凑到她的脚边,每当我靠近,她都会毫不犹豫的把我拎起来丢在一边。这样的动作反复重复几遍后,王小姐本就不多的耐心消耗殆尽,她愤怒地拿起烟灰缸狠狠摔在远处,烟灰撒了一地。我吓得躲在一旁的落地台灯后面。
她看着我突然红了眼眶,整个人像被抽走了力气一样颓废得坐在那里,自言自语道:“我什么都不要了,好不好,把她还回来,好不好。”
那天晚上,王小姐闷不作声地喝着从冰箱里刚取出来的、冒着丝丝冷气的啤酒,睫毛一直在不停颤抖。
她打了一个电话,接通后她把手机举得老远,深深地吸了口气后拿过手机开口讲话。
她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眼睛在灯光下闪亮亮的。她说:“我给它起名字了,叫茶水。明天你的婚礼我就不去了,茶水现在太小离不开人……还有啊,他要是对你不好一定要给我说,我才不管他是谁,敢欺负你,我就把他打到亲妈都不敢认。”她脸上的笑意虽然明媚,但在空落落的房间里显得那么寂寞。接着是长久的沉默。最后王小姐吸了吸鼻子:“我真的很开心这些年是你陪我一起走过来的,你是知道的,我最放心不下的姑娘就是你了,你一定要过得幸福。茶水和你一样,胆子小很黏我,我会好好照顾它和自己。你什么时候有空了,就回来陪陪我,我们还像以前一样,喝喝酒聊聊天,好不好?”
电话挂断后,王小姐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她把脸埋进双手,过了一会儿甚是狂躁地抓乱长发。
放下双手,她深吸好几口气平复心情,伸手把我捞进怀里,轻拍着我的背,靠在沙发上哼唱着不知名的歌曲,不知何时沉沉地睡去。
稍晚时候,门锁发出“啪嗒”的轻响,衬衫女子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
她打开一旁的落地台灯,昏黄的灯光打在王小姐绯红的脸上。
衬衫女子从包里拿出来退烧药、止痛药、胃药和保温杯,叫醒迷糊的王小姐,算着时间喂她吃下不同的药,然后拿了绒毯给她盖上。
看王小姐睡安稳后,衬衫女子拉上挎包的拉链准备离开。
王小姐突然睁开眼睛,抓住衬衫女子的手:“别走了,不然真的是一个人了。”
我坐在两个人的对面,看着衬衫女子怔愣着“嗯”了一声后,蓦地泪如雨下。
而王小姐,恰好闭上眼换了一个睡姿。
被丢在沙发上的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起,衬衫女子不时地转头去看,最终蹙着眉头拿一旁的抱枕盖了上去。
王小姐攥紧衬衫女子的手不知何时松开了。当墙壁上的挂钟敲响四点的钟声时,衬衫小姐探了探王小姐的额头,确认她不再发热后,从抱枕下抽出手机,匆匆起身离开。
门锁上的同时,王小姐一直紧闭的双眼幽幽睁开,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出神。
「二」
五点一刻东方天空泛起鱼肚白,王小姐起身洗漱,她换了一套黑白色职业装,画上精致的妆,蹬了一双八公分的细高跟出门了。
我在王小姐的家里百无聊赖地乱转,饿得肚皮快要贴到了一起。
三室两厅两卫,开放式厨房的格局。屋子里除厨房和卫生间精装外,是一张大沙发,一台大冰箱,一张木餐桌,两张大木床,一面墙的木书架和衣橱,一盏落地台灯和一个烟灰缸。
我跳上客厅硕大的飘窗,扒着护栏朝楼下期待的张望。
从昨天到这里,我就一直未进食,真的是快要饿死了。
九点钟的时候,王小姐拎着两大袋东西慢悠悠回来了。她把一封信件丢在沙发上后,在两个大袋子里翻找起来。
她拿出一个小搪瓷盘放在餐桌上,倒上狗粮,招呼我过去,把我抱上椅子并拍了拍我的头叫我快吃。
而她坐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我,拿着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瓶红色的指甲油,慢条斯理地补着指甲上褪掉的色彩。
今天是衬衫女子做新娘子的日子,王小姐让朋友带去一个大红包表示自己的祝福,然后立即投入到了自己的一人一狗的新生活中。
王小姐辞掉了近两个小时车程远的工作,在附近的一家设计公司找到一份清闲的差事。
按时起床,三餐应时。
吃饭时,我就坐在王小姐身旁,她要求我要和她一样荤素搭配吃。可看到我冲着她的碗流口水,还是无奈的拍了拍我的头,把肉都挑给我。
吃过晚饭,王小姐看会儿杂志,就会带我出门散步。我们沿着小区的绿化,走三圈回家,风雨无阻。
之后王小姐就会熬夜赶她的设计图或闲杂工作,我就枕着她的脚睡觉,待她结束工作,就会抱着我去睡主卧的大木床。
我一岁的时候,恰逢王小姐生日,邀朋友到家中小聚。那群陌生的年轻人看着圆滚滚雪球似的我,都伸开双臂热情地想要拥抱我。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陌生人,不免吓了一跳,为了避开他们,就慌张地到处乱窜,那群人闹哄哄地到处抓我。
王小姐买完熟食啤酒回来,正看到他们把我堵在墙角。
“你们都过来,离茶水远点!”王小姐眉头紧皱,看起来甚是生气,连语调都比平时拔高不少,声音更是尖锐刺耳。
人群在我面前讪讪散开,我瞅准时机钻了出去。
在混乱中我不知被谁踩到还淋了一身水,只能顶着湿答答的毛一瘸一拐地跑过去。
王小姐直愣愣地盯着狼狈的我,失神半晌。
我以为她在生气,就颠颠地跑过去叼起鞋架上的拖鞋放在她脚边,蹲在一旁讨好地看她。
“阿嚏儿”我打了个喷嚏,惹笑了屋里的一群人,王小姐的表情也缓了缓,但马上又皱紧了眉。
“你们谁踩到了茶水。”王小姐脸色很难看,视线扫向那群人。
鸦雀无声,没有人回答。
刚才的场面太混乱,没有人会记得这个小细节。
王小姐放下手里的东西,把一群人全轰出门外,独留我不明就里的傻坐着。
有个穿红色大衣的姑娘临走时,摸了摸我的头:“茶水,要好好陪着王小姐啊。今天她生日。”
重重锁上门后,王小姐把大袋的熟食胡乱塞进冰箱,走到我面前。她蹲在我面前,丝毫不嫌我浑身湿淋淋脏兮兮的,一把把我抱在怀中。
“茶水,我只剩你了,我会照顾好你,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王小姐拿着毛毯仔细擦着我的毛发,对我轻声说着。
我摇了摇尾巴,告诉她我知道了。
「三」
我以为,衬衫女子离开后,我就是王小姐的全部了,但事实证明我是错误的。
王小姐不仅有我、茶水,还有一个神秘的男朋友、王先生。
就是在王小姐生日的第二天凌晨一点,在接过一通神秘电话后,王小姐把我抱进一直未用的书房小窝里,然后脚步轻快地跑去开门。
我透过未关紧的书房门,看到一个清瘦的男人背着足有一人高的黑色旅行包走了进来,王小姐帮他取下背包并放在沙发旁。
“我这次回来一个月,再调就是去哈尔滨。”王先生脱掉外套,定定地看着面前的王小姐。
“下次走,能不能带上我。”王小姐眼神闪了闪,开口声音带了丝疲倦。
“嗯?”王先生显然没有想到王小姐会这样说,一时没反应过来,待读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时,王小姐已然换成一脸嫌弃的表情,推着他进浴室:“脏死了。我给你备了热水,快把自己整干净些。”
王先生看着王小姐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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