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美厨,才女3(2031字)
“姑娘请。(
烈火军婚)”
那蒙了面纱女子,动作真叫做快啊,尽然已经给若倾把毛笔都给准备下来。
如今的若倾,真当是骑虎难下啊。
拿着毛笔,她讪笑着:“不要了,拙劣字迹,不好毁了你们的大作。”
“姑娘着实谦虚。”女子轻柔浅笑,笑容给若倾无边的压迫感觉。
写?不写?
钢笔字,她自认为还可以。
毛笔字,妈妈娘啊,要她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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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伟大的祖国九年义务制教育中,木有开过毛笔字这个科目,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做过暑假兴趣培训班开设过这个课,可是因为补习学费贵的要命,加上她忙着和爷爷学习厨艺,哪里有什么狗屁的功夫参加什么兴趣班,所以,她和毛笔完全绝缘。
细细算来,她有碰过毛笔不?对哦,好像有过,有次bbq的时候,用来涂烤鸡翅上的蜂蜜,就是用的爷爷的毛笔,那时候,还被爷爷骂了个半死,说那毛笔上的毛,是什么什么狐狸的,她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只觉得不脱毛,全新的,就拿来用了。
哎,会那么一次拿毛笔的经历,老天这是变着法儿的要折磨她啊!
骑虎难下的她,手指有些微微颤抖的走到化作的左下角,沾了墨汁,一点点,一点点接近你洁白的宣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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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屏息静观,想一睹才女风采,她却忽然收回了手,然后,对北辰天摊开了手心:“小天,你匕首借我。”
“啊!”北辰天愕然。
众人怔忡。
“快点了,借我。”她催促道。
北辰天不明所以的拿出了匕首,送到她手中,小声问:“你不会是要毁了这幅画吧!我看,还挺不错,你真要觉得不好看,也不用这样不给人家面子吧。(
重生之军营小媳妇)”
“什么嘛,我有那么恶劣吗?”小声嘀咕抗议一番,她一把拔掉了匕首金色外鞘,然后,就在众人都不知道她到死要做什么的时候,只见她取了那才那支毛笔,手起刀落。
“唰”一声脆响,那支毛笔已经断成了两截,所有人都错愕了。
“小宝!”福大宝对于若倾的举动,不无担忧,大抵是以为她脑子出问题了。
若倾只是抬头,给他一个安慰的笑容,然后,继续手里动作,作为一个厨师,削铅笔这种事情,简直是小事一桩,三两分钟后,空心的毛笔,给她削成了一个钝实的尖尖头,然后,只见她把那尖尖头稍微在地板上摩挲了一番,摩出一些微微岔子来,才起身,满意的把匕首递给了北辰天。(
重生之我为神兽)
“谢了。”
一只简易圆珠笔,搞定。
头上之所以要在地面上摩挲几下,是怕太尖锐了,刺破了人家的画作。
而且摩挲开后,头上暂放的竹子的絮,正好可以储存墨水,不用一直蘸取。
拿了简易的圆珠笔,她这回信心十足。(
末世仙府)
“写刚才那首诗,是不是?”
银色面具的男人,看不透的望着她,并没有作答,倒是那个女人,忙客气道:“是,姑娘。”
“那我动笔喽!”
甜甜一笑,蘸了一鼻尖的墨汁,在宣纸的左下角题诗,她的圆珠笔字,还是很漂亮的,一气呵成,圆润饱满,娟秀大方。
虽然字体有些小,但是却干净利落。
写完,看着大家惊艳的目光,她大大松了一口气:“完成。”
“落款还没写,姑娘。”
还要落款啊,要求还真多,她又不是什么名人,不过人家要求了,她也就满足她的要求喽。
想都没有多想,她在那首诗的左下角,提了自己的大名——若倾!
一些完,就听到了集嵘好奇的声音:“师父,这是你的小字?”
一语,若倾才觉自己写错了,一阵的慌张:“笔,笔名。”
“笔名?”集嵘不解。
“就是,就是那个啥,啥,你们古代人叫那啥,字,对字!”
兀自嘀咕了半天的,她终于想到了,忙道:“我叫福小宝,字若倾。”
原是如此啊,只是这回福大宝纳闷了:“小宝,你什么时候给自己取里这么个字,你以前不是字柳尘居士吗?”
“那个,那个居士居士,听着不适合我这个年纪,我就换了个字。”
字都能随便换的,福大宝虽然读书不多,但是却也知道,文人墨客,把字当做地儿姓名,从来不会随便换字,不过小宝说的对,居士居士,确实不太适合花样年华的小宝。
而且这个字,若倾,若君倾心,我便相许,很好,很有诗情画意。
“小宝,哥哥以前总见你练字,尽不知道,你会用这样的笔写字。”福大宝啧啧称赞起若倾漂亮干净的字。
若倾讪讪的笑:“呵呵,私下里无聊,用麻杆儿瞎写的,上不了台面,只愿不糟蹋了惊世之作才好。”
言罢,她的目光转向了那个面具男,那是一个红铜面具,面具上,刻着一只展翅高飞的凤凰,仔细看,尽然和画作上的凤凰如出一辙,这个应景的凤凰面具,忽然让若倾想到了某日,那个站在木兰树下,戴着木兰花刻纹面具的贱嘴男。
仔细看,这两人的身段上还真是相似,甚至气度上,还有看她那不屑第一眼,也是如出一辙,她不禁起了怀疑,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越看,还真是越像起来,如果真是同一个人,她倒是要从心底里佩服那个贱嘴男,尽然有如此的艺术天赋,如果到现代去,就这惊世之作,怕是要做个画协主席也是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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