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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收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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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之大陆北郊有个岭南村,这是一个古怪的村子,大多数村民能选择的唯一职业就只有一个,运尸!

    所以在这里的人几乎每天都背着一副棺材,黑黝黝的棺材,看起来恐怖吓人。(网游之傲视群雄

    不过好在,岭南村村民极少,最多的时候也就只有十三个人,如今只有两个人。

    一个嗜酒的老头和一个沉默寡言的青年。

    如果常年和岭南村打交道的人就知道一个月前运尸的人是老头,可一个月后的今天运尸的人却变成了那个青年。

    这个青年来的是那么突兀,甚至与天上掉下来一般。不过因为岭南村的人特殊职业,所以大家即便好奇也没有多问。何况这个面生的青年沉默寡言,每天那个脸从不出出现第二个表情,一直是那种没有任何表情的那种脸,生硬,死板。(亡国赋-妃常决情

    “喂,小子哩!”

    岭南村内十余座房屋内传来一道糟老头的声音。至于为什么说他是个糟老头却是因为他的声音中带着无赖和懒惰,还有一股玩味的感觉。

    “喂,小子哩!你又躲什么地方偷懒了?”

    空荡的房屋,安静的四周再次响起糟老头的声音。这次声音多了几分笑意。

    “小子哩!!”

    声音再次从村子里响起,这一次声音比之前两次要大的多,惊的四周鸟儿都纷纷展翅飞走,吓的野兔身子也是一缩,随即藏身在草丛中探头探脑看着四周。

    “簌簌……”

    就在此时,一边草地上的狗尾草却是猛烈摇晃起来。(凶宅笔记)这一阵摇晃惊的野兔快速躲藏起来,也吓的半飞的鸟儿彻底没了影子。

    草丛中探出一个脑袋,接着是一张没有任何表情如扑克牌一般的脸。这张脸很年轻,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子。

    青年抬头看了看村子里面,这才站了起来。起身的同时在他背后却出现一副和他人差不多的棺材。黑黝黝的棺材,不似木制,而是某种特殊类似钢铁的材料做成。

    从棺材上发射出来的淡淡光泽就能看出这一点,只是没人会在意这是什么材质做的。大家只要知道四周村子若是有人死的话就需要喊他来背才行。

    荒之大陆的习俗就是这样,死人了不能安葬,只有等到扶尸人将他们入棺后带到指定地点才能安葬。这样表示对死者最大的尊敬,就如天葬。

    当然这样的习俗也就只在北面比较在乎,其他三个方向的人倒是没那么在意这个。(腹黑上司惑娇妻

    习俗这东西久而久之都会慢慢被淡忘淡化的,最后只当是一个传说,老一辈口里的想当年就是了。

    此时青年就这样背着棺材向村子里面走去,一步、两步、三步……走的平稳,不急不躁。

    “小子哩……”

    糟老头的声音不耐烦的继续传来,也就在这个时候,青年已经来到声音传来的房屋外站立。

    “老头。”青年开口,声音就如他的脸一样死板没感情。话就是一句话,没有多余的任何情绪在里面,让人听不出是喜怒还是哀乐。

    “去给我打酒吧!”

    随着声音响起,只见一道黑影“咻”一声直接砸向青年。黑影速度极快,带着咻声居然还有嗡嗡破空声。(攻心计,总裁99次追妻)只不过即便如此,黑影还是被青年右手抵挡下来并拿在手上。

    是个黄色葫芦,弥漫着诱人的稻花香酒气,一时酒气充斥整个四周,使得不会喝酒的人在闻到这种酒香后也会生出几分贪婪,想喝上两口试试。

    “去吧!馋死老头我了。”老头的声音再次传来,而青年也不说话,拿着酒葫芦转身离开。

    打酒的地方是在距离岭南村不到一里的村子里。这里有个和老头一样嗜酒的老头。原本这个嗜酒老头做的酒是给自己喝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青年那边的老头突然就勾搭上这个老头,并且让这个老头答应每次来打酒的时候必须给酒。

    季晓天并不想知道太多,在他来到荒之大陆第二个月里,他成了扶尸人,也就是背着棺材的收尸人。

    到今天为止,他已经做了一个月的扶尸人了。(殿下夺爱萝莉往哪跑)可是这对他来将并没有半点影响,也没有改变大家见到他就远远躲开或者藏起来的情景。

    从他第一次天来到岭南村被老头收留,然后成了扶尸人背着黑色木棺出现在以岭南村为中心的一千四百三十三个村子里开始,到现在一个月之后,依旧要走边这一千四百三十三个村子……

    每当他出现的时候这些人都会躲开,见了他如见瘟神一般,他是那么的令人讨厌,令人畏惧。

    “该死的,为什么每次要到我们村子来打酒?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七次了吧?这还得经历多少次才能停下来?”

    “扶尸人,啊,是扶尸人,我们赶紧躲起来!”

    “村子里没人死了吧?怎么扶尸人会出现?”

    ……

    一路走来都是议论声,三三两两,断断续续。

    季晓天如未听到一般走着,他要打酒,打完就走。

    从逃亡到这里,他花了两月时间。一个月时间用来逃,从杜家、墨家“虎口”下来到这里。接着他又用了一个月时间用来熟悉荒之大陆。可惜,至今为止,他也只熟悉了以岭南村为中心四周一百多个村子而已。所以,他的扶尸人生涯也许还会有一段时间。

    除了这个原因,季晓天还有另外一个不得不留下来的原因……

    灵气会消失,他的灵气自从上一次极限奔跑,身子后面出现青鸟影子后就出现了突然抽空的迹象。这种迹象不是好的兆头,而且这两个月时间里证明季晓天是对的。

    至今,他的灵气依旧会这样,不论是他刻意还是无意,灵气在他准备使用的时候会瞬间消失不见,如被什么东西吸走一般。

    没使用之前,季晓天能感受到自己灵气充沛,并且能发挥出强大的力量。可是意念一动,准备使用的时候灵气就这样凭空消失,莫名其妙,让季晓天至今都想不同,匪夷所思。

    这就是他留下来的另一个原因,在他没研究出为什么的时候,他只能待在岭南村,继续熟悉荒之大陆的同时好找出自己身体出状况的原因。

    失去灵气,他只是个废人……

    “酒鬼,我来了。”

    这个老头外号就是酒鬼,至于季晓天那边的糟老头叫酒神。他们两个是好朋友一般,时不时让季晓天来找酒鬼的时候想到了糟老头。

    “是天吗?”矮小昏暗的房屋内传来苍老带着喜悦的声音。接着一个老头从里面钻了出来,看到季晓天的时候立马喜出望外:“天,果然是你来了。酒神又让你来打酒了吗?好哇,在里面呢,早准备好了!”

    酒鬼盛情,说话的时候已经蹭一下跳到季晓天的面前将他手中酒葫芦拿到自己手上,然后才小跑向房屋里面去打酒。

    季晓天在这个时候只是静静等待,在房屋外,等待着。

    酒鬼不喜欢别人进他房子里面,即便房子一眼都能看清。毕竟房子是那么的简陋,那么的不堪一击甚至狂风吹过摇摇yu坠。可是季晓天从没有进去过也没在想过进去。这是对酒鬼的尊重,这个老头是个很不错的人。

    五分钟的时间,酒鬼重新从里面窜了出来,手上的酒葫芦在他手上显得沉甸甸。

    “好了,上好美酒出土,香味泌四方,酒意胜罗仙!”

    酒鬼满心欢心,有些手舞足蹈将酒葫芦递到季晓天手上,并且欢唱起来。

    荒之大陆有个传说,修炼最厉害的人能成为罗仙,一个极其强大的仙级人物。

    可惜,终究传说而已。因为在荒之大陆所有修炼者也都是灵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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