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喝晕了,总裁扶着秦桧的肩一步三晃地走出了那家饭馆,在大街上一站:“现在,干啥去?给俺找个好玩的地方!”
此时,天已大黑,月亮在天上虎着脸看着我们。(
修仙狂徒)我提议去听音乐会,那里演着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哩。(
死亡街机厅)秦桧说他认识一个朋友,开着天都最富丽的歌舞厅,有俄罗斯小姐跳脱衣舞的。总裁听罢,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你以后再敢说话,俺就揪下你的那个葫芦头,让天朝队冲夺世界杯时当球踢。”
我脸色大变,汗如雨下。(
神医弃妃)
到了那歌厅,总裁听了一会歌,忽然来了精神。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极爱唱歌。虽然五音不全,嗓子赛过了破锣,为了那公鸭嗓,曾有四个老婆跟他离婚。但,他就是爱唱歌,而且,说来你不信:他最爱唱天朝歌,特别是,爱唱。我是说,他的心。
那位说了,他一个天朝字不会说,怎么唱?
要不说人家秦桧会来事儿呢,早就准备好了这一手。(
穿越,第九个王妃)他把总裁爱唱的几首天朝歌都用英文注音法给注了音。于是,总裁拿着那个歌片儿,到了台上,真地唱了起来。秦桧又把那一百多个小姐都给动员了起来(每人给一百块钱),让她们坐在下面当听众,当歌迷。(
我为王)于是,你看吧,那大厅里都像是“同一首歌”的现场晚会,人们在那里举着牌子,喊着总裁的名字,女孩子们都尖声大叫:
“啊,亲爱的,我爱你!”
“我想你!”
“我最爱听你的歌!”
“我要把自己献给你!”
总裁唱啊唱啊,完全走了调。(
超级仙医)可是,小姐们(歌迷们)蜂捅上前,给他献花,跟他握手,与他拥抱,还一个个拿出了小本子让他给签名!
在这边,秦桧拿出了录相机,一个劲录啊照啊拍啊摄啊。闪光灯下,总裁成了刘德华加上周华健加上王菲加上谢某人。总之,他成了京城第一大**。
“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个晚上。”他说。
“因为你当了最大的那个东西。”我心想。
“因为,您已经成了天朝的一颗新歌星,明天就能上健康报了。”秦桧说。
“啊,天哪,你真能干!我还以为那些个女孩子只不过是歌迷哩,敢情还有记者?”总裁乐得要哭。
“不但有记者,还有几个电影明星,她们显然已经爱上了您。马上,您就会有崇拜者找上门来,有可能,还会有别的事。总裁啊,您可不能对外说您已经结了婚啊。”
“好!可是,为什么?”
“因为,那样的话,天朝的女孩子至少有一半要殉情自杀!她们会太伤心了。”
“啊,明白了。”总裁忽然哭了。“这……这可太感人了。”
他忽然抓住了我的手,激动地摇晃:“你说,这到底是为什么?”
“因为您智商太低。”我说。
观众(歌迷)们更激动了。因为秦桧又给了她们每人五十块钱。她们一致要求总裁上台,再唱上一首。总裁唱啊唱啊,忽然停住了。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然后,就见他大嘴一张,大里面吐出了一个小小的东西。
歌迷们发出了尖叫。
啊,那是一只小耗子,而且,还是活的!
一只又一只,他连着吐出了六只,个个活,在台上跑,在台上跳,在台上一个劲地吱吱叫。最后,它们跑下了台,跑到了小姐们的怀里,小姐们惨声大叫,一个个晕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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