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
腹黑郡王妃)”
宋忆龄在吃过晚餐后送汉汉回杨家,一见杨启犹,汉汉即飞奔进他怀里。坦白说,在那一刹那,她这个“妈妈”的心里还真给他有些不是滋味,但也只有那么一刹那而已。
“汉汉生病好了呀?”杨启犹抱起孩子亲了一记,继而问宋忆龄:“怎不叫我去接你们呢?”“我想不必那么麻烦你。”宋忆龄淡淡地说。
“接我儿子,怎么会麻烦?来,进来。”杨启犹将她领进屋内。
一进客厅,哟,大伙全都在,这是该说巧,还是不巧呢?
“忆龄,吃过饭没?”杨母堆上亲切的笑容问道。
“吃过了。”宋忆龄没坐下,因为她不打算久留。
“汉汉没吵你工作吧?”
“没有。”宋忆龄把那抹不太常用的生涩笑容挂到脸上。
他们的关系在一般人眼里实在显得特殊,然而实际上却又那样地自然而然;汉汉算是宋忆龄与杨家之间唯一的联系,把他带回家小住虽只是偶尔,但她常想如果没有他,此刻她大概也不可能会站在这里。
“过来坐着嘛。”本来差一点成为宋忆龄小叔的男孩朝她招招手。
“不了,我还有事,等等就走。”哎,人一多她就浑身不自在。
“难得来,不多坐一会?”杨母流露出惋惜。
“伯母,抱歉,我等会真的还有事。”
“那么吃点水果好不好?”杨母说着便起身要进厨房。
“伯母……”宋忆龄想拒绝,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太出口。
每次都这样,只要她一来,杨启犹的母亲便找尽理由想留住她。对她的居心,她其实是明白几分的。
但可惜的是她并无法如其所愿,因为时间会改变一切。当年她想嫁,并不表示那股冲动会一直持续下去,即便在名义上她是汉汉的母亲。
“你就多留一会,又不会怎样。”杨启犹也留她。
宋忆龄最讨厌的就是他的自私!他怎么想,便要人家也跟着怎么做,从不为人设身处地想一想。
“麻烦跟你妈讲一声,我有事先走。”他愈是如此,她便愈想跟他唱反调,就算她不是真的有事,此刻她也决意非走不可。(
天才邪少)
“哎,你——汉汉,快,叫妈咪留下来吃完水果再走。”他拿出孩子。
“汉汉乖,妈咪改天再来看你。”宋忆龄执意不肯留,搂搂孩子便走了出去,没再给他们发言的机会。
离开杨家,宋忆龄甫回到巷子口,突然又决定去找小姿聊聊。
小姿是她生完孩子复学后的同学,缘起于坐位相近,不知不觉就成了死党。小姿虽小了她一岁,但并没造成两人之间的隔阂,与另一个小雯在高中时代自行戏称为“三个好色的女人”;如今都毕业两年多了,三人仍友情甚笃。
小姿一直是个不太安于室的女人,所以她这样临时起意来拜访是很冒险的,因为她极有可能会扑了个空。
不过,也许是今天的运气不错,竟然被碰上了她在家。
“哟,稀客,你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终于晓得来探望探望我啦?”开了门后的小姿半挖苦道。
“嘿,不知是谁一天到晚跑得不见人影呢!”宋忆龄立即反驳。
“哎呀呀,你不会打大哥大找我啊?”
“如果必须打大哥大才找得到你,表示你二疋没时间可以听我发牢骚,那不如别打扰你的好。”
“哪有这回事,你怎么对我也见外起来了?”小姿最喜欢的就是宋忆龄的体贴与心思细密。“我怎么可能对你见外?今天既然让我找到你,你可得有不睡觉的心理准备。”
“哇,那不就像火山爆发?你是累积多久啦?”小姿夸张地叫,边递给她一瓶利乐包的冰奶茶。
“哼哼。”宋忆龄冷哼两声当开场白。
“最近在忙些什么?”小姿拾回遥控器,在八十几个频道间游走。
“上网。”
“咦?新玩意儿耶!”小姿转了转眼珠子,露出感兴趣的神情来。“好玩吗?”
小姿是丹凤眼,所以转起眼珠子来怪怪的,偏她就爱学人家大眼美女的专属动作,装可爱。
“好玩。”提起网路来,宋忆龄就兴致勃勃。
“怎么个好玩法?”
“看你喜欢怎么玩喽,我大都上聊天室跟人家聊天。”
“对着电脑说话有什么好玩的?”小姿嗤道。(
永夜君王)
“怎么可能说话?打字才对。”宋忆龄敲了她的后脑勺一记。“在还没玩过以前我也觉得那种东西很无聊,但在亲自体验之后,你就会晓得其间的乐趣了。”
除了学校考试,小姿一向不怎么喜欢那个没有温度的东西,她坚信电脑的辐射会减短她的寿命,而且她更相信“人脑比电脑强”这句话。不过,在电脑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员后,她不会这玩意儿,又好像显得有些落伍,偏偏她最容不得别人嘲笑她落伍,所以她想她也该试着改改观念了。
“有空教教我。”
宋忆龄掀了掀眉:
“教你是没问题,但要等你有空就恐怕……”
“你说这什么话嘛你。”小姿拿手肘撞撞她。“听说上网可以认识很多人,你有没有?”
“不都跟你说我专上聊天室?认识的人当然多着喽。”宋忆龄从吸管里小口小口啜着甜甜的冷饮,她一向不怎么喜欢这种不仅使人增胖又制造垃圾的东西;除非没开水喝的时候,她才会喝它。
“都是些什么样的人?是不是像某些人说的那样,网路上充满着青蛙与恐龙?”
“天!你都是从哪‘听说’来的呀?”宋忆龄啼笑皆非,怎么那个不上网的人比她知道的还多?
“办公室里那些八婆爱说八卦,我的耳朵盖不住,就只好加减听喽。”小姿说得一脸无奈。“我还没见过任何一位网友,所以不晓得青蛙、恐龙都生得什么模样。”宋忆龄憋着笑,照实讲。
“不会吧?这样你跟作白日梦有啥两样?还浪费大把钞票哩。”
“无所谓,我反而不太期望跟他们见面,因为一旦见了面,什么新鲜感、神秘感就都统统消失了,那些人便会跟生活周遭的人们无异了。而将凡事看得太清楚,往往也会失了美感。”
“去,我就常说你这个人思想太童话!”小姿撇嘴轻啐。
“那有什么不好?呵,有白日梦作是幸福的,傻丫头。”宋忆龄捏捏她的鼻子。
“你才傻咧。”小姿戳戳她的额头。“喂,想不想去逛街?”
“逛什么街?这会出门不正好赶上人家打烊?”她还真是一刻都坐不住呢。
“哎,不会啦,走啦走啦。”小姿硬是将宋忆龄拉出沙发。
“不要啦,等等还得回去上网。”
“喔!上网比我还重要啊?”小姿扁嘴。(
权妃之帝医风华)
“没有啦,只是那个时间大伙一起上线成了一种默契,我昨天没说今晚不去。”宋忆龄为难着。
“我看你干脆嫁给电脑好了!”小姿怏怏不快。
“如果电脑可以嫁娶,那我也不反对。”宋忆龄淘气地说。
“ㄏㄡ觥—我明白了!”小姿突然叫了声,吓她一跳,继而一脸恍然大悟,暧昧地瞅着她:“是不是网上有什么特别的人在等着你呀?”
“瞎说!”宋忆龄轻斥。
“嗳,明讲不就不为难你了?呵呵,不打扰你谈恋爱,要回去请自便。”小姿做出“请”的姿势戏谑她。
“还扯?可恶呀你,”宋忆龄作势槌她。
“嘿,别打别打,否则我就当你是不打自招喽?”小姿边闪躲边嚷。
宋忆龄蓦地住手,拿起皮包就往外走。
“喂,生气啦?”小姿心急地忙追上。
“走,逛街去。”宋忆龄用手臂环住她的脖子,在她头顶轻敲一下。
“亲爱的c,人家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现在,我终于能体会其意境了。虽然咱们相见的管道只有一个,而且是仰赖文字的交流,但,一个星期了,你究竟上哪去?网路上没有了你,它对我便不再具任何意义,没有你的网路,只有孤寂……”
宋忆龄就那么一天没上线,接下来便再也寻不着chris的踪影,她心慌得不知如何是好,进聊天室遇到熟人便开口问chris的下落,但没人知道,他像是突然消失在空气里。
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她只好发了封mail给chris,希望他能够回信告知近况;或者,今晚能在线上遇见他也好,只要……她那颗悬着的心可以早些踏实。
信发出去一个小时了,她依旧像个游魂般游荡在各个网站,等待的滋味几乎要啃噬掉她本来就不怎么充足的耐性,偏偏心中的企盼与其站在同一个天秤上,摇摆不定,让她逗留于线上。
抱着一线希望,再次绕到聊天室瞧瞧,chris的名字赫然映入眼中,霎时,她感到自己的心跳起码加速了一倍,欣喜若狂地移动滑鼠进入他开设的房间——
“亲爱的衣服——”
“c呀,你失踪到哪去了???”
“我到新竹出差。(
我的尤物老婆)这不就回来了吗?”
“怎么不跟人家说一声?”
“我要出发前一晚你又没出现!怎么说?”
“不会写封mail给人家啊?(嘟嘴)”
“好好,下回一定记得。(摸摸衣服的头)”
“嗯!今天好像没什么人……”
“那正好让咱们情话绵绵呀!^_*!反正我也是因为看到你的信才特地过来等你的。”
“真的吗???!好感动喔……”
“呵呵……那我有没有奖励啊?”
“呵呵……啵啵啵!收到没有?^_*”
“收到!不过下次我想跟你玩真的。”
“哈,等咱们见得了面再说。”距离是个大问题,她想那不太容易跨越。
“我相信那天不会太遥远。”他像是在许承诺。
坐在电脑前的两个人,虽相隔千里,但似乎有一股情愫在他们之间隐隐酝酿着,蠢蠢欲动……
听说,爱在暧昧不明时最美,也许是因为彼此还保有神秘感,一切优缺点尚未完全披露的缘故吧?就像雾里看花,朦胧里,什么都是美丽的,感情也是。
“亲爱的衣服……”在几秒钟的停顿后,chris突然像是自言自语般的一串字一串字地发。“昨天,我要睡觉的时候,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突然感到一阵恐惧……”
“怎么了?亲爱的c?”宋忆龄胸口一紧,揣测着他将说出口的事。
即使他们常“亲爱的、亲爱的”叫,可在聊天室里是不可能说得出什么“甜言蜜语”的,但今晚整个房间就只有他们两人,像是他们专属聊天室似的。在这么寂静的夜里,他是要透过电脑向她诉说他的心事吗?那么,这是否也代表着与其他女性网友比较起来,她在他的、心里,开始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的与众不同?
“我突然害怕起年华老去,我害怕……每天早上一睁开眼,便又往死亡迈进一步……”
“生老病死乃人生必经路程,为什么害怕呢?”
“呵……大概是我眷恋红尘吧。”
荣华富贵如过眼云烟,红尘俗事若昙花一现,人情世物皆是包袱,宋忆龄从没有过“眷恋红尘”这样的情怀;也许是她生性消极悲观了些,一直以来,她都以为自己早已做好了随时离开人世的心理准备。(
遭遇二百零一万)
“我想你的人生一定很多采多姿,所以才会让你这么样地不舍。”她并没说出她内心真实的想法。
“多采多姿倒是没有,只是我真的觉得人生有许多美好的事。”
是吗?她在心底无声地问。为什么在她的记忆库里,没有一个回忆是可以让她不经意日想起来时能够发自内心一笑的?
“这么回答或许稍嫌笼统,但却是不容置喙的事实,那就是生命的长短并非我们能决定的,但生活则可自由选择,与其去恐慌生命剩余多少,不如把握每分每秒使生活更加精彩充实,是不?”有道是“知易行难”,瞧她说得多简单?但实际上,她过的却正是那种一成不变、单调、平凡、消极的生活;抗拒人群、有些自闭症倾向地终日窝在房里,究竟是忙?还是无所事事?
她甚至明白自己根本是在浪费生命,但她不想改变、也不愿改变,因为没有动力,也没有必要。
有时她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打从生下来便开始在等死,但想了又想,大家不都是如此?人生本就是一个个的等待集结而成的,等待成熟、等待梦想实现;等待生、也等待死……
再者,精彩的定义是什么呢?有人喜欢多变,有人安于稳定,她不爱奔波劳动,那么安于现状又有什么不对?
当然,她并不排斥生命里的任何可能,也许只是一个念头的转变。
“那你呢?你怎么看待自己的人生?你有所规划吗?”
“基本上,我想我们两个对生命的看法是完全不同的。总而言之,别想太多吧,烦恼得愈多,反而会老得快喔!”
“呵呵……亲爱的衣服,你有没有扫描器?”
“扫描器?没有耶,见都没见过。那是什么东西?干什么用的?”
“就是可以把照片输入进电脑的工具呀。”
“喔,人家是新手嘛,对于许多周边设备还不是那么了解。”
“那你会不会去买?”
“买那干嘛?买了也不会用。”
“我的衣服这么聪明,买了一定会用的,这样也才能寄你的相片来给我看喽。”
“不要!”宋忆龄一口否决。
“为什么?”
“因为我没相片。”
“喔……那只好等有机会再儿见面啦。”有点失望。
“忧郁他们不是说要再办网聚吗?如果可以,我看看能不能安排时间北上,到时不就能见了?”
“可是我不晓得我的时间能不能配合,你也知道,我的工作时间比较难掌握。”
“那为什么之前你就能参加?”
“谁说的?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参加过网聚了。”
“原来——我以为你场场报到呢!呵呵……那你以前参加网聚认识的朋友现在还有在联络吗?”
“有些有,有些没有,有的都已经是好多年的老朋友了。”
“跟网友见面感觉如何?”
“其实也没什么,网路上的朋友见多了,自然不会有那种幻想式的期待;我开始的确也会有些幻想,不过有句话说:人总是在幻灭中成长。呵呵……我这样说会不会太过分、太对不起我那些网友了?”
“这样……我就不敢见你了……”
“为什么?只不过是见个面,那会让彼此的关系比纯网友真实许多。”
“但我怕自己也会成为你幻灭之一……”
“呵呵……亲爱的衣服,我想见面,并不是想看女网友漂不漂亮,或男网友帅不帅。很多人都说网路上没有真心的朋友,但谁又知道现实中有多少朋友是真心的呢?我认为网路是认识朋友的一个管道、方法之一罢了,至于想再更进一步交心,恐怕非得要见面不可了……再者,你还没见过网友,难免会存有美好的幻想,但说不定见了面后会‘幻灭感’的人可能是你,不是我喔!我必须提醒你,我只是个凡人,而,呵呵……人嘛,不完美,所以叫做‘人’。”
因为她沉默着,所以chris像是要说服她似的一串一串地快速发话。
“亲爱的c,我了解了,我想,总会有机会的,^^。凌晨两点多了,你是不是该上床啦?”她提醒他。其实她也不太想这么做,但得考虑到他明天要上班,他的工作不无危险性,得精神充足才行。
“天哪!我竟然都没发现——唉。”
“快去睡吧,晚安,祝你明天不迟到。”
“ok,你也快去休息。”
“嗯。”
“嗯?少了什么?”
“nightkiss?呵……啵啵啵!”
“啵啵啵啵啵,多给你两个……andseeyousoon……(offline)”
宋忆龄甫下线,电话铃声便响了起来。在这样的深夜里,那铃声显得有些骇人,她忙不迭地制止那尖锐的声响——
“你在干嘛啊?”
听到彼方传来的嗓音,呵,早该猜到的,这么不替人着想的只有杨启犹!打电话也不看看时间!
“你才干嘛咧。”宋忆龄没好气的。
“我打了好久。”杨启犹的音调有些沮丧。
“这么晚了还不睡?明天不上班吗?”
“要……呀……但是我睡不着。”
“太闲了才会睡不着。”
“嘿,你懂不懂失眠的痛苦呀?”
“呵,我才没那种困扰,我高兴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
“所以喽——”
“汉汉呢?”她打断他。
“睡得正熟。”
“那你也跟着睡嘛,数数羊看有没有用。”
“你不知道数羊会让人愈数愈清醒吗?”
“不然去吞颗安眠药。”
“那东西鬼才吃!”杨启犹啐了声。
“不然你想怎么样嘛!”宋忆龄不耐地低吼。
三更半夜打电话来无病口申口今,无聊!气人!
“你现在能不能出来?陪我找家店坐下来聊聊天。”
“先生,请你注意一下现在几点了好吗?我是女生耶,台湾现在的治安那么差,头壳坏掉才会挑这个时间出门。”
“我去接你。”
“不必,我要去睡了。”
“别这么残忍嘛,陪陪我喽……”他在那头撒娇央求。
“杨启犹,你能不能成熟点呀?”宋忆龄对他的个性真的感到很生气。天知道汉汉交给了他,日后会不会与他如出一辙。
被这么一吼,他的口气也差了:
“好吧好吧,不找你,找别人去!”
说完便迅速摔上电话。
宋忆龄对他幼稚的举动除了摇头,另外就是暗暗庆幸了;还好,她没有把自己的人生交到那种男人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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