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特种兵是为了什么而存在?”
“我们为国家,为人民而存在。(
道器纵横)”
“那么,你们做好准备了吗?”
“我们时刻准备着!”
“…………”
汹涌澎湃的呐喊声,慷慨激昂的场面,如画卷般的记忆,似乎因为孟虎的一句‘小弟’不断漂浮而出。
惆怅、迷茫、不知所措……
这仿佛是重生之后的后遗症,让林逸的喘息有些压抑。
“现在,我只是一名普通高中生而已,目前是学业最重要。”
似乎,目前仅仅只有这个借口才能安慰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心,林逸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信封,他笑了。
孟虎送来的钱,不用白不用。
而且,有了这笔钱,林逸就可以做很多东西。想到这里,他便朝着学校附近最热闹的街道走去。
…………
闹鬼宿舍,是学校以前的旧校舍,之所以被学生们讨厌,不单单是因为这里曾经闹过鬼,还死过很多人。(
一叶诛天)
警方曾经就下令校方将这里封锁,可一封锁就封锁了个好几年,导致这里人烟稀少,阴气阵阵。
宋茜很害怕‘闹鬼宿舍’,但是为了自己的学生,她鼓足了劲儿,捧着好几本书在门口那边等着林逸。
远远看到宋茜的林逸,忍不住苦笑连连,心想白天恐怕是没时间锻炼了,唯有等宋茜不在的时候,他才可以实施自己的训练计划。
“宋老师,你来的真早!”
“下午只有两节课,所以来早一点。”宋茜有些忐忑的看了一眼不远处耸立而起,却又破烂不堪的旧校舍,似乎在努力壮大自己的胆量似地,不断深吸气。
“那我们过去吧!”
“恩!”
宋茜小声的应了一句,捧着书本的手不由紧了紧。
察觉这些小动作的林逸,顿时觉得自己的老师很可爱,明明就很害怕,可却依旧装着一脸不害怕的样子。(
将夜)
但是,接下来的林逸却不认为自己的老师可爱了,反而有些可怕,在一个小时之内,他承受完各种折腾之后,终于送走了宋茜。
“唉,终于腾出点时间来了。”说着,林逸把药喝了,而后平息凝神,鼻子和嘴巴都吐出一道道肉眼难见的白色气韵,渐渐地,脸色也红润了起来。他睁开眼睛,似有一道浅蓝色的寒光闪过。
“开始活动……”
俯卧撑、仰卧起坐、单腿深蹲起立,从这些天的身体素质不断提升之下,林逸也从昨日的三十个做到了五十个。随后,他掏出那些训练体能的道具,开始进行各种负重小跑,兔子跳,压腿。
然后打了一套钉子拳,而后再打一套军拳。
军拳的威力丝毫不比钉子拳差,然而,此时此刻以林逸的身体,根本打不出军拳的百分之一水准,所以,也只能从基础重来。
做完一切之后,雷诺感觉自己的虚脱达到了极限,而后他并没有放弃继续活动的心思,随即围着一个圆圈大概五米左右,连续负重跑了足足五十圈,累得筋疲力尽,气力全用完之后,他便强忍着眼皮沉重的感觉之下,再喝了一碗药水,随即按照异术宝典的修炼套路,慢慢引导这一丝很稀薄的异能量进入身体。(
铸神傲天)
林逸这种比魔鬼还要魔鬼的训练方式,虽看起来有点像自虐一样,但却达到了非常意想不到的效果。
而且,人一旦达到了极限,冲破了极限,那将会得到更大的好处。
林逸便仿佛是注释着这种行为的代表一样,在短短半个小时之内,他不但恢复了,他还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素质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增强着。
“力气大了足足一倍。”
林逸站起身来,眼眸里寒光一闪,一套军拳再度打出,越打越是心惊,他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增长速度超出了估计。
“这……”林逸凝着眉头盯着自己的拳头:“一拳打出,应该有30公斤力道了吧?”
三十公斤力道,相当于一个六十斤的拳头。
“哈哈,看来这药效比起未来的时候发挥的更加明显啊。”林逸知道,这一切的根源都来至于自己的努力之外,还来至于那调理身体素质,挖掘人体潜能的药方。(
绝世风华之至尊召唤师)
“恩?”
就在林逸沉溺在兴奋的时候,阵阵的脚步声引起了他的警惕。
他虽然尚未开始展开他心目中最理想的体能训练,但耳朵依旧很灵敏,将东西收拾好,然后用那石头遮掩住之后,随即摸了摸绑在脚跟上的常用军刀,小心翼翼的朝着声音来源之地走去。
“货呢?”
“呵呵,尊敬的程先生,还是先让我看看钱先吧!”
“史密斯先生,难不成我们交易这么多次,你还不放心吗?”
“不是对你不放心,而是对这里不放心。”那带着一顶帽子的外国人,似乎很弹劾自己身上穿得很不伦不类的学生装一样,略显嘲笑道:“这里是学校,难道你就不怕吗?”
“正因为这里是学校。”程磊笑眯眯的样子,略显阴沉:“虽然华夏官家查的很严,但这里布满了我们的眼线,倒是让史密斯先生见笑了。”
程磊是本校的学生,亦是混社会的人,但他的任务只是交易。(
青楼第一皇妃)
此刻看着外国佬穿华夏学生装,怎么看就觉得怎么别扭,但却不敢表现出来。
史密斯此次是单枪匹马而来,但听到程磊这句话,倒是安了心。毕竟,程磊的意思很明显,这里布满他们的势力,警察要来,他将会第一个得到消息。
“程先生你依旧是那么小心。”史密斯笑了笑,随即松下自己背上的包裹:“一手交货,一手交钱,先验货。”
“好!”
程磊也招了招手,让麻皮挺着一个书包上前,打开让史密斯看。
暗中观看这一切的林逸,眉头已经皱成一条线,心中低吟一声:“这就是21世纪最发展最快的江湖?”
在古老的书籍上,林逸对于现在的二十一世纪有过了解。
黑道,也就是江湖。
在三十一世纪林逸曾经所在的世界,已经没有了江湖,因为那时的江湖对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而言,都显得很微不足道;而且,江湖是黑暗的,走得也是擦边球的路。
“每一个游走在江湖上的人,最终都会万劫不复,但也是赚钱最快的门道,就如他们现在贩卖军火这般。”
林逸已经看到那麻皮打开的旅行袋里装着枪支弹药,心中不知为何浮现出一股烦躁。
他烦躁着,自己的路该怎么走?
去当兵?
林逸不敢否认,他有着当兵的底子,也有着对历史的了解;但……他并不是那种企图依靠自己一人之力,就可以改变历史的人。
而且,国际战争爆发在3989年,也就是说离世纪改革,有着近乎两百年的时间。
“两百年,都不知会死成什么样子,想这些太遥远了。”
林逸努力将心中烦躁抛出体外,看着那一堆的钱,他有些心动,因为他很缺钱。
“史密斯先生,这似乎不对啊。”
“怎么不对?”
检查过钱没事以后,史密斯笑了笑道:“一口p99手枪,一口沙漠之鹰,一口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收你三十万,已经算很便宜了,要知道,别人可没有这个价格。”
“我去!”
林逸心神一震,双手有些激动地颤抖,那些什么p99,沙漠之鹰,他都不放在心上。
因为唯一可以让他放在心上的,就是那意大利伯莱塔92f式手枪,这一款式的手枪在目前来说,是世界十大名枪之一,但在三十一世纪却是各大部队最常用的手枪。
那时,林逸便是靠着这款式的手枪,当上了特种兵的王,成就了邪君的威名。
可以说,对于这款式的手枪,林逸的感情太深了,也太了解了。
此时此刻,竟能在这种地方看到,又怎能叫他不激动呢?
“不是四把枪么?”程磊上头有人,对于这一次的交易,看得非常重要。
然而,原本三十万要换四把枪的,而今只有三把,这让他有些不悦。
“呵呵,程先生,希望你能理解,能通过贵国的重重关卡把货送进来已经非常不易了。”史密斯很明显已经铁定心,用三把名贵的枪换三十万的毛爷爷,道:“你手中的那三把枪,杀伤力不但强,而且还是最名贵的手枪,对你们而言,有着绝对的好处。”
“史密斯先生,我想你误会了,按照我们之前的约定,应该是四把枪。”程磊可不管杀伤力有多强,更不管有多名贵,他只知道,上头的命令是四把枪,那他就要带四把枪回去。
史密斯脸色一沉:“程先生,难道你的上头没有告诉你,这次的交易就是三把枪吗?”
就在这时,程磊的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他疑惑的接听了电话,随后他看了史密斯一眼,道:“史密斯先生,抱歉,先前是我误会了,在这里我向你道歉。”
“呵呵,看来程先生收到的消息晚了啊。不过,我还是祝我们合作愉快。”
程磊与史密斯二人相对一笑,接着便伸手往前走,似乎要握手。
而就在这时……
“飕!”破空声如蚊子吟叫。
林逸便看到了一颗子弹,带出了史密斯脑袋里的鲜血和脑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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