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是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他手中提着一把剑,面色冰冷,并不为嫣然的话语所动。(
冷心公主的复仇)他只是站在门口,将屋子打量了一番,便转身欲走。
然而嫣然怎么能让这个罪魁祸首就这样一走了之?所以她几步跑过去,一把攥住那男子的衣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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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那男子没料到嫣然会追上来,也或许是嫣然的力道过大,只听“嘶——”的一声,半截衣袖豁然落在嫣然的手中,随着风无辜地飘荡着。
嫣然似乎也被这一转变弄傻了,她看着自己手中的袖子,又看了看那男子,唇瓣抖动,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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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冷面男子斜眼看了看嫣然,表情一变不变,在嫣然呆愣的目光下,大步离去。
而嫣然,则仍然抓着那半截衣袖,呆呆站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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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朝歌终于忍不住了,她凑上前,调侃道:“怎么,我们的嫣然原来是这样心急啊。不过,心急归心急,你莫不是想要跟他来个断袖?不过这却是要比让大白下狗仔更加难啊……”
大白是她们以前养的一只流浪狗,一只货真价实的公狗……
嫣然先是被林朝歌的话羞红了脸,接着由红转黑,最后,她颤抖着憋出一句话,“我决定了,小姐,我要你带我去庙会,我决定我要吃穷你,我要吃垮你,我要吃疯你!”
看着嫣然眼睛里那旺盛的小火苗,林朝歌欣然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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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宴会上,果然嫣然说话算话,什么贵吃什么,什么好吃什么。(
狂少诱宠小娇妻)不过她要什么,林朝歌都笑着为她买下,再看着她冷冷一哼,接着大吃特吃。
不对啊,她怎么觉得她更像丫鬟呢?
这还都怪她自己从小便给嫣然传输现代的思想,所以才造就了今天这个能吃会玩、胆大欺主、无法无天的嫣然。
今晚的庙会要比林朝歌想象的热闹,小镇里的百姓生活很简单,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了晚上,他们则围在一起唱歌跳舞,嬉戏笑闹。
当然庙会上的活动要远远不止唱歌跳舞,但是林朝歌却被他们简单的生活打动。
就在她看着那些百姓满足的欢歌笑语时,那个消失了几日的白色面具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安阳就站在她前面的不远处,他似乎也正在看那些百姓跳舞,红色的火光照在莹白的面具上,光华流转。而那双面具下的眸子,在火光的照耀下,隐隐发亮。
“是你!你给我站在那里,不要动!”站在林朝歌身后的嫣然突然看见了什么,她指着前方,大吼一声,接着穿过人群,飞奔而去。
林朝歌定睛一看,这才看见安阳的身后正站着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正是白天断了袖子的那位。
林朝歌见嫣然跑了过去,她本打算当做没有看见安阳,这样一来,她不得不过去。
安阳也已经看见了她,他仍然站在那里,淡淡看着林朝歌一步一步慢慢向他走近。
而此时,嫣然已经逮住了目标,恶狠狠地看着他。
其实不用她逮,因为那黑衣男子一直站在那里,纹丝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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