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看见那后娘跑了,便觉得没什么可看的,便也纷纷散了。(
废材小姐太妖孽)那被林朝歌救下的的女子理了理自己微乱的秀发,上前恭恭敬敬向林朝歌行了一礼。
“多谢公子相救。(
遵命女鬼大人)”她声音虽柔,然话语中仍带了几分不卑不亢。
林朝歌将她扶起,“姑娘不必客气,在下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那女子垂着头静默了片刻,突然抬起头,一双杏目定定看向林朝歌,道:“公子,小女子名柳子桑,今年满十八岁,从小读书识字。(
逍遥弟子都市行)如今那个家再是回不去了,子桑厚颜,请公子让子桑留下,即便子桑不会烧水洗衣,但是算账理财,还是会些的。”
林朝歌越来越喜欢这个柳子桑了,她不像那些闺中女子一样骄奢淫逸,而且她完全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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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她还缺一个帮她管理生意的人。
“姑娘可想好了,不怕我是那种鸡鸣狗盗之徒?”林朝歌心中已有了主意,却还是忍不住看一看这柳子桑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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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子桑点点头,“我意已决。”接着,她看着林朝歌,目光坦荡,“公子既能救下子桑,就说明公子定不是那种鸡鸣狗盗之徒,能遇见公子,是子桑的运气。”
林朝歌笑了笑,“你又岂知遇见你不是我的运气呢?”
柳子桑柔柔一笑,如三月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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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李健康早就受不了这两人在这里文绉绉,他凑上前,粗着嗓子道:“好了公子,你们不要在这里运气不运气的了,我今晚没耍刀,感觉身上都已经长草了。”说着,他挠了挠自己的后背,像一只热锅上的猴子。
林朝歌灿烂一笑,“那也没办法,今晚你是注定耍不了刀了。”
李健康见林朝歌笑,一张黑脸憋得有些红,瓮声道:“公子,你老人家就不要笑了,不知道自己叫夺魄吗,明明一个汉子,长的比女人还漂亮,还没事就笑,哪天真把人的魂儿勾了去看你怎么办。”
林朝歌听罢,更是欢快地笑出了声。
倒是一旁的柳子桑听了李健康的话,一双杏目张得大大的,不可置信地道:“公子就是坊间流传的那位夺魄公子?”
林朝歌微微点头,“正是在下。”
柳子桑的脸微微泛红,眸子里更是一片欣喜,“子桑就说了,遇见公子,是子桑的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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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天救了柳子桑,林朝歌在宫外的布置便也渐渐步入正轨。子桑从小熟读诗书,再加上她年满十五便在家管家,所以对于算账理财很是精通,林朝歌不过是在一些事情上为她出出主意,其他的事情几乎全部由她打理。
而林朝歌也陆陆续续买了一些暗卫,那些人多半是亡命之徒,林朝歌给他们足够的银子,他们则尽心为林朝歌办事。
林朝歌再次见到安阳是她入宫的两个月后。这天晚上她没有出去,却等来了许久未见的安阳。
此时已经入秋,天气也渐渐转凉,然而林朝歌却躺在榻上久久无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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