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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箫呤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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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一夜吹乡梦,又逐春风到洛城。(重生之幸福一生

    丽景门下繁华似锦,街头人涌,楼宇耸立,层层叠起。

    好一个人间天堂,好一派上古风光,不愧为世人所赞,称之为“神都”洛阳。

    到了晚上,这里更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街头巷尾,摆满了吃食和杂货的摊位,由城门外便可听见吆喝的叫卖声。

    在这条布满了人群的街道前方,一个身穿兰衣的俊朗公子,他手中执剑,身下骑着一匹棕色高马,慢慢地走着。

    他身后随着的人马不多,却是个个精悍,脸上隐隐地透着戾气。而在这一行人中,被围在正中的,则是一辆蓝色的篷车,车旁还栓着一匹如雪无瑕的白马。

    照理说,这五月的天,正是闷热时节,可这车篷的挑帘却是捂得严严实实,一点逢隙也不透的,好像这车里藏着什么秘密似的,不允外人所探。

    车子沿着城门前的大道,穿过人潮,拐进了巷子里,最后停在“悦来客栈”门前。

    门前的跑堂见了急忙上前,恭恭敬敬地问道,“公子是吃饭还是住店?”

    那兰衣公子翻身下马,将缰绳甩给了跑堂。

    “先吃后住——”说完,随手又抛了一锭银子过去,“好生照看我们的马。”

    那跑堂的许久没见过这么大的手笔,便一个劲地陪笑,一边牵马一边回应他,“多谢公子打赏,放心吧,您的马瘦了一两,您就来扇小的嘴巴。”

    那兰衣公子也不应他,回过身转到了篷车那,手指弯曲敲了敲车框,里边的人听见了动静,这才打开帘子。(猎色花都

    先是下来一个浅碧色衣衫的玉面小童,他朝外看了看,然后跳下马车,回身再支起了踏梯。

    轻声朝车里说道,“公子,下来吧!”

    此时,车帘打开,由里面出来一个白衣人。

    此人白衣胜雪,犹如仙灵,却是看不见他的面容,因为此人戴着一顶白纱斗笠,由上至下,掩去了他所有的风华。

    跟在他身后下来的,是一个四旬中年男子,浑身透着儒生气,乍一看还以为是个书生,但一细看他手中提着方方的药箱子,才知道他原来是个大夫。

    这一行正正好好十个人,跟着那兰衣公子进了“悦来客栈”。

    “小二,楼上可有够我们十人坐的包间?”

    “有——当然有——”

    人还没到,声先由坐满了人的桌子堆里传了出来,那眼尖的店小二随后迎了上来,一着眼便知这行人是个千载难逢的肥羊,面上便更加殷勤起来。

    “客官,楼上有个上好的包间,开了窗就能看见那边的花灯街,尤其这几日是洛阳的牡丹节,那边更是热闹,小的就带您去那间怎样?”

    “就去你说的那间,带路——”

    “是——是——”

    店小二随手扬了一下肩上的白手帕子,吆喝了声,“楼上‘牡丹亭’——”

    跟着店小二进了包间,一行人坐落下来。

    洛阳城四通八达,四方来人各色,那店小二也算是个有见识的,看见这一行人个个提着剑,也知道不好惹,所以看到人群里站着一个面戴白纱的人,虽好奇却也不敢多问。(重生之失落神座

    瞧着这几个人,也就那个兰衣公子是个能说得上话的,自然什么都冲着他说。

    “客官想点些什么菜?”

    “你们这有什么拿手的——”

    店小二一听这么问,可是来了劲,小手巾再一抖,就说开了,“要说本店什么最拿手,当然要数咱们河南府的‘道口烧鸡’,说到这烧鸡呀——可是做的讲究,八种秘制的佐料缺一不可,光是煮都要花上三个时辰,烧好的鸡不用刀切,这么一抖呀,这骨头和肉就自个分开了,四个字——酥、香、软、烂,滋味那叫一个美,别说您还没吃饭,就是酒足饭饱了还能吃上半只,另外咱们店还有——”

    店小二说的口沫横飞,呱噪个不停,一桌子人早已饥肠辘辘,听店小二这么一说,个个咽着口水,那穿着浅碧色布衫的小童更是差点把口水都流了出来。

    “得了得了,让你报几个菜名,你倒跑这给我说书来了——”那兰衣公子说着话便又抖出锭银子,“快些给我上最好的,爷几个都快饿死了——”

    那店小二得了银子,乐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收了银子手巾一扬,“得嘞——客官您等着,酒菜马上就来——”

    一回身,风似的跑出了包间,不到一刻,酒菜便摆满了桌。

    “菜上齐了,客官您爷几个请慢用——”

    “慢着——”

    “客官还有什么吩咐——”那小二颠颠地又跑了回来。

    “等下给我们安排几间上房,要好的。(一世倾城:凶悍世子妃)”

    “哟,这可不巧了——”

    “怎么?没有?”那兰衣公子又准备甩银子,小二忙摆了摆手。

    “客官您误会了,这上房还真是没了,这几日是洛阳的牡丹节,城里来的外地人太多了,几乎家家客栈满员,咱们整个天字一号到十号的客房全让一位客官给包下了,所以说,你就算给小的银子,小的也不敢收。”

    “嘿——今个小爷的银子还花不出去了是怎么着?他花了多少银子,小爷我今天掏双份,快去,让那人把上房都给我腾出来,爷今天非要住这不可了!”

    那店小二一听,这分明是来起事的,又不敢得罪,于是连连劝道,“客官您可别生气,一瞧您就是在江湖上行走,仗义有肚量有脸面的好汉,咱们犯不上为这点小事跟他人计较,倒显得咱小肚鸡肠跌份了不是,这样,上房虽说没了,可咱的中等房也不赖,小的这就为您去安排,您看怎样?”

    那兰衣人腾地站了起来,还要再说些什么,然而就是此时,身旁那戴了白纱斗笠的人,却突然出了声。

    “行了,二哥,你就别再难为小二了!”再冲着那小二轻声说道,“这里也没什么事了,你下去吧,住宿的事就照你说的办!”

    那声音轻轻柔柔的,温和婉转,店小二听得时候有那么一刻恍了神,他还是头一回知道,原来一个男子的声音也可以这么好听。

    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感激地朝着那白衣人点了点头,连忙退出了包间。

    关上了门,那白衣人自头顶上摘下了那顶白纱斗笠,瞬间,一头墨发自顶端倾泻而落,好似一条黑色的绸缎,光光亮亮,柔顺无比。

    “三弟,你就是太好说话——”

    “二哥,我们来此本就不应太过招摇,而今处处小心行事才更为妥当。(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实不难猜,此时一脸愤愤然的兰衣俊公子,就是梅家的二公子——梅凌锦,而那位翩翩白衣的玉仙儿,也正是三公子——梅凌欢。

    十人行中,除了跟着梅凌欢来到洛阳的六个暗卫,剩余的两人,一个是梅凌欢的贴身书童——茗素,另一个便是山庄神医——梅佛手。

    七天前,他们自“傲梅山庄”出发,日夜奔赴,马不停蹄,终于赶在那字条上标明的日期前到达了洛阳。

    途中只作过短暂的休息,早已是人困马乏,本以为到了目的地可以好好享受享受,却不想这么不如意,也难怪梅凌锦如此窝火了。

    梅凌锦鼻子里哼着粗气,也顾不得自己俏公子的形象,伸手就扯过一只鸡腿,大口大口地嚼着。

    其他人也是如此,全部甩开了,顷刻间,桌上的酒菜已没了大半。

    “三弟,往下我们该怎么办,这人山人海的,我们从何入手。”梅凌锦边吃着,边吐出鸡骨头。

    梅凌欢停下筷子想了想,“方才那店小二说,近日洛阳城里来了许多外地人,我想那个人也正是为了不让人有所察觉,才想着趁这个时机。”他扭过头,又看向梅佛手,“这件事,佛手叔叔怎么看?”

    梅佛手点了点头,也很赞同梅凌欢的想法,“三公子说的有理,如此,更能看出此人之意是想要刻意掩饰什么。”

    “掩饰什么?”梅凌锦不解地问,伸手又抓过半块蹄膀。

    梅凌欢顿了一下,随即悟道,“佛手叔叔的意思是,这个人有可能与梅家走的很近,而他此番折腾为的就是要掩饰自己的——身份?”

    “不错,三公子可以细想,倘若此事真的是唐门所为,那么他们劫持你的意图为何?即使唐门真的有此心,也不会露出这么大的一个破绽给梅家。(贴身医王)还有那刺客身上的字条,你不觉得那分明是故意要留给梅家人看的吗?”

    “而那个人的意思本就是要故意引我前来——”

    梅佛手捻着胡须点了点头。

    梅凌锦啪地一下丢了手中的骨头,一拍桌子,“敢情咱们压根就上了个当,还傻愣愣地大老远跑来羊入虎口?”

    “二公子,那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茗素闲闲地接道。

    梅凌锦银牙咬得咯咯作响,一目凶光射向那个正在啃着另一只鸡腿的小书童。

    “吃着还堵不上你的嘴,改日我割了你的舌头,看你还怎么跟我耍刁!”

    茗素朝着梅凌锦没大没小地翻了翻白眼,又继续啃他的鸡腿。

    “你还反了——”

    梅凌锦张牙舞爪地朝着茗素走过来,一手拽着他的腮帮子,一手抢他的鸡腿,惹得茗素哇哇乱叫。

    这两人一路上就没消腾过,其他人早已不见怪,大伙扫了一眼扭成一团的两个人,便又回过头说起了正事。

    “如今我们在明处,那人在暗处,虽说离了那约定的日子还有三天,但也不能大意。”

    梅凌欢微微点头,“这几日我老是觉着身后有几双眼睛在瞧着,前日夜里二哥和夜鹰也发现了异动,恐怕我们一行人的行踪也早已在那人的掌握当中了,不得不防。”

    梅佛手起身朝着窗口走去,从窗缝中查看外面的动静,此处也正如那店小二所说,临着花灯街,远远望去,灯火繁簇,一片兴荣之象,好不热闹。

    “大隐隐于市,此处繁华,倒也好让我们藏身,不如在此处先住两日,再去白马寺不迟。”

    “佛手叔叔说的极是。”思量了一下,看向夜鹰,“虽说白马寺我们不急着去,但也要先探查一番才行,你派两个人今夜动身,守在寺外查看寺庙动静。”

    “是——公子——”夜鹰得了令,便遵照梅凌欢的吩咐,安排了“壁虎”和“黑鼠”,饭后起身前去白马寺。

    “好了,大家连日奔波,吃完了饭等下都各自休息去吧!”

    一桌子人又开始继续吃饭,梅凌锦也早就将茗素手中的那个鸡腿啃了个干干净净。

    酒足饭饱,一行人出了包间,壁虎和黑鼠自行散去。

    梅凌锦又唤来了方才的店小二,“带我们去房间。”

    那店小二本恭恭敬敬地站在包间外等着,一听梅凌锦招唤,立马换上笑脸跑了过来。

    “客官的房间小的早就准备好了,房内也备好了热水。”

    “哦?你倒想得周到,算了,就算住个中等房,只要你侍候的好,银子小爷自然少不了你的。”

    那店小二一路小跑引着他们走到了房门前,梅凌锦打开其中一间一看,屋内宽敞,绫锦的布帐,桌椅床铺各种摆设皆更是上等的红木和梨木,古玩字画俱全,简直是奢华无比。

    这下梅凌锦倒惊讶了,“咦?这是你们客栈的中等房?要是这么说,那天字一号的岂不是跟皇宫一个样了?”

    店小二嘿嘿笑着摇头,“客官误会了,小的带您来的就是天字一号房。”

    “啊?那你小子之前是诓我的?小爷最恨人骗我,你找打是不是?”

    店小二又忙摆手,“别——别——小的这身无二两肉的身板可经不住您那两拳。您别误会,听小的说。”

    “好,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时梅凌欢和梅佛手也由梅凌锦的身后迈前两步,细听小二道来。

    那小二便一五一十地告之,“方才小的正准备为几位收拾房间,还没等动呢,那位定了天字号房的客官便来了,他给我看了您几位的画像,还说有一位执着玉箫的白衣公子,若是见了您几位,便让你们住进天字号,那客官好大的手笔,一下扔了十天的包银呢!”

    “哦?有这等事?”

    梅凌欢几人听着,心里不由地一惊,会是什么人?竟能将他们的行踪掌得如此准确,显然房间也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只等着他们前来。

    “你可看清那人长像?”梅凌欢询问。

    店小二摇了摇头,“没有,那位客官跟您一样戴着个黑色的斗笠,话也不多。”

    几人面面相觑,心里各自百转,仍是猜不出。

    此人是谁?是敌是友?

    若是敌,此举为何意?

    若是友,为何又不肯现身?

    “佛手叔叔怎么看?”

    梅佛手捻了捻胡子,似有别意地淡笑,“即来之,则安之,无论此人有何意图,也要待我们住进去了才知道,三公子,你说呢?”

    梅凌欢点点头。

    无论你是谁,洛阳之约,梅凌欢已赴。

    无论三日后是何结果,终算是个了结。

    即来之,则安之!

    梅凌欢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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