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时我们已经谈了很多次恋爱,而且,用鑫鹏的话说,我们早已是情场杀手,我们泡妞经验总结下来,都可以写一本泡妞秘籍宝典了。(
都市之无上真仙)
那时我们总会去一些歌厅或者酒吧演出,一是为了赚些钱,二是为将来成为歌星做些铺垫。
我们赚来的钱常会带一些在校念书的学生,带着她们到s市最大的森林公园去玩,公园里的桃花开得十分美丽灿烂,那些女孩子比较单纯,她们非常崇拜搞音乐的,其实她们并不知道,搞音乐的大多是流氓。(
总裁,先有后爱)
我是在十九岁失身的,鑫鹏说他十五岁就有了第一次,当然,我不相信,因为这个信口开河地人总吹得厉害,他说他母亲是中国新华社总编辑,其实我知道她母亲只是那里一位普通记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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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记得和我上床那个女人是酒吧里一位歌手,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其他印象在我记忆里比较模糊,她比我大很多,至于大我几岁,我不记得了,业余时间我常会去酒吧演出,她是独身一人在异地,比较寂寞,我们演出之后,她说,饿了吗韩思圣,我带你去吃饭吧。
她带我去吃火锅,我知道她挣钱并不容易,我们只喝了一些酒,喝完酒后的她脸就像天边的云霞,她走过来在我耳边轻轻地问,韩思圣,你觉得我漂亮吗?
不到三十岁的她比较美丽,独身一人在异地,比较寂寞,她挨紧了我,带着刺鼻得酒气说,我今天晚上有空,去我家吧,我一个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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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住”充满吸引,充满诱惑的一句话,我毫不犹豫地和她上了出租车,在车上她嘴唇贴得我耳朵很近,我能听得出她嘴里发出气息,一个女人对“性。(
最强剑神系统)爱”的渴望。
黑暗的屋子中有少许月光照进,黑暗中我看见她满含渴望的双眼专注地望着我,看着床上一丝不挂的女人,我得脑袋轰鸣般响了起来,我正想说话,她便缠上身来,还没搞清怎么回事,就被她那微热的舌尖在口中探索着,探索着每一个角落。(
破命斩魂)
那一夜我失·身了,我觉得那夜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如同穿了一件正面印着阿迪背面印着耐克的衣服,还在跟别人面前吹嘘花几百块托朋友在国外买的一样尴尬,她说,你是处男吧?
我很讨厌别人说我是处男,但实际上我千真万确是一个处男。
事后我知道原来每个男人第一次都会这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清晨,我走在大街上,人行道上落满了桃花瓣,我蹲在地上拾起一朵,桃花是红得那样腼腆,那样羞赦,一阵冷风吹来,觉得眼睛里像有一种咸咸的液体流下,我人生的第一次就同桃花一样,已经在风雨里陨落,就像风吹来又散去一样,失去了。
我知道,爱情和性。爱是不同的概念,虽然我没有和苏倩。做过爱,但是我知道,我最爱的人是她。
苏倩的美和别的女孩子完全不同,有些人愿意用,明眸皓齿,冰肌玉骨,当然还有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些都是男人来形容女人的美丽,这样的好词实在太多太多,而苏倩的美丽是难以用语言表达来形容,当看到苏倩时,给我第一印象就是视觉上带来一种冲击,第一眼看上去就是惊艳,一位艳惊四座的美女,尽管我用了许多语言,可我觉得还是不能完全诠释苏倩的这种美,我对这种美丽充满了热情,对这份美丽所能绽放的笑容充满渴望,可是她不属于我。
苏倩的绯闻每天总是在翻新,昨天听说某校一个富二代开车把她接走,今天又听说某个男人向她求婚拒绝割腕自杀,总之,一个被男人们宠爱的女孩子,会遭到无数女人来烦她,嫉妒她。
苏倩是男人心目中的希腊女神,她可能被所有男人当做性爱对象,是的,包括我在内。
我们全是爱苏倩的,除非这个男人说谎,即使他们已经有女朋友。
如果有一个人说他不爱苏倩,除非他亲口对我说,否则我会不相信。
我的室友鸿磊,一个面貌英俊男子,他每天背着吉他上课时,常常被一些少女们追赶,他说,自己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我想这是因为他没有见过苏倩,所以才会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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