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平静的早晨来的十分突然。(
黑煞帝尊)
事实上,如果你仔细观察,很多个平静的早晨都是在你意识到它之前来临的。
清晨,薄雾
港口小镇,秋叶
天气晴好的早上,空气微凉,正适合夏天,整个秋叶镇笼罩在一片淡金的晨光之中。慢慢的,临街的店铺陆续出现了吱嘎开门的声音,早起的人们也开始悄悄的穿梭在大街小巷之上。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叶欢。
他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鸡窝头,脚上穿着人字拖,一边打着瞌睡,一边用手不停地揉着眼睛,松松垮垮的走在路上。
“哎,真是,这么早就叫人家起来扔垃圾,老板娘还真是不近人情。”
南瓜酒馆的垃圾已经三个星期没有丢掉了,现在不仅仅是垃圾散发着一股腐坏发酵的馊味,连三个星期没开张的南瓜酒馆中也漂浮着这股刺鼻的味道。
当旅行回来的老板娘打开店门的一瞬间,与她久未蒙面的苍蝇们率先展开了欢迎仪式。它们一窝蜂的,嗡嗡嗡的,裹着这股诱人的味道,急不可耐的冲向老板娘诉说着离别之苦。怎奈它们热情过度,像一股黑色的旋风,把老板娘直接顶出了门外,还差点摔了个跟头。
紧接着,不甘落后的老鼠们也行动起来,它们吱吱吱地唱着不明所以的歌谣,排着混乱的队形,走起了仪仗队的步伐。
就连墙角的绿苔看到这样的场面,精神都为之一振,顿时又增长了几分。(
材料帝国)
除此之外,还有蚊子、蟑螂、瓢虫、蚂蚁等等成员,不能一一赘述。
然而面对这样热烈的欢迎仪式,老板娘竟然不领情。
她头戴粉红色宽边大草帽,身穿无袖碎花连衣裙,原本因为想要打招呼而高高举起的右手不可思议的僵硬颤抖起来,脸上的表情居然也从笑意盈盈活脱脱的变成了怒不可遏,这简直让人难以理解。
“叶欢!你个死小子,你给我出来!”
老板娘响彻天际的大嗓门轰的一下震慑了整条街道。
于是,此刻
叶欢一手提着两大袋垃圾,一手揉着眼睛,半梦半醒的向丢垃圾的地方走去。
原本老板娘告诉他是明天回来,他还打算今天收拾收拾呢,现在可好,等着老板娘回来收拾他吧。
叶欢越发的无精打采。
清晨的街道有一股好闻的味道,像是昨夜香甜梦境的尾声,让人流连忘返。
他懒懒散散的走着,完全没有发现,他的身后出现了两条人影。他们悄无声息的出现,悄无声息的跟着,就像林中隐匿气息,将要伏击猎物的野兽。
“喂,站住!”
冷硬的声音在叶欢背后响起,有锥子划过铁板一样刺耳的质感。(
宠妻无度之嫡妃不羁)
“喂,小子,说你呢,站住!”
等到这声音响起第二次,叶欢才忽然觉得似乎是在叫自己。
这一大早的,是谁这么没有礼貌,大呼小叫的?他慢慢的回过头。
啊!
就在他回头的一瞬间,叶欢忽然觉得自己头顶发麻,浑身冰凉,他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起初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片刻之后,他仔细的揉了揉眼睛又再次看了过去。
果然!
在他背后,有两个陌生的男子,正拿着手枪冷冰冰的看着他。
叶欢一惊,立刻从昏睡中清醒过来,他猛地倒退一步:“你,你们要干什么!?”
那两人看起来很奇怪,黑色的墨镜,黑色的西装,黑色的皮肤,黑色的卷发,却长着一张粉红色的嘴唇,脑袋中间还有一条手指粗细,顶端尖尖的粉红色触角。
异人!
这还是叶欢第一次看到异人。
天降时报上曾经做过异人的专题报道,叶欢至今还记得。(
护花神医在都市)异人是一种人为的畸形产物,他们本身体格强壮,刀枪不入,通过获得拥有它的主人的武者之气而拥有强大的力量,显著的标志是身体上的某个部分长着与其他部分颜色不同的尖尖的触角。
因为他们有着类似人类的外形,类似人类的思维方式,所以已故异人之父罗纳德给他们起名叫异人——有异于人类的非人。
由于帝国的干预,异人早在三年前就停止了大规模生产,现在居然还有人在使用,不知这算不算违规呢?
不过话说回来,这两位异人老哥,黑底配粉红,这种强烈的颜色对比,会不会太惊艳了一点。
要是在黑灯瞎火的晚上遇到他们,远远地只看见一张嘴唇和一条触角走过来,会把人吓死的。
而那两个异人却并不说话,手里四柄黑洞洞的枪口毫无疑问的对着叶欢,没有半点要移开的意思。
他们一步步走近,叶欢一步步后退。
他们慢慢走近,叶欢连连后退。
他们忽然走近,叶欢猛地后退。
一番拉扯之后,形势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难道是杀手?
叶欢看着忽然出现的两名异人,有些游移不定。他不仅眼神慌乱,心里也十分慌乱,他不确定自己为什么会摊上这事儿。(
花间高手)
不,不会是杀手,经过一番仔细的观察,叶欢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他们的衣角和裤脚还沾着阿桑婆婆面包店特有的白色糖霜,职业杀手不会这么不小心的。
可如果不是杀手,那他们为什么要用枪指着他?
叶欢越想越不明白。这是要干掉我的意思吗?可是为什么要干掉我?我没做什么坏事啊。
我只不过常常偷懒不干活,有时趁杂货店老板不注意拿一点糖果,偶尔把小卖店的桃子汽水喝完再灌上白水放回去,间或去面包店试吃免费的点心,还有……还有不太喜欢高温、害怕狗、讨厌蘑菇而已,难道这样也要被人追杀?
叶欢一瞬不瞬的盯着眼前两名异人的动作,随时寻找逃跑的机会。在他看来,那两名异人虽然身体强壮,却有些笨拙,只要其中一人一分神,他便有逃跑的机会,他们是熊,而他是狼。
钢铁丛林里,究竟谁更适合生存呢?叶欢忽然有些跃跃欲试。
“把那……”
又等了一会儿,异人终于开口说话,可他刚刚开口说了两个字,叶欢便瞅准机会猛一闪身,没命的闪进了旁边的一条小巷。
“追!”
就在他转身的同时,左边的异人发出口令,两名异人拔腿向着叶欢追来。
不要啊!
叶欢心里大叫,早上出来扔个垃圾也能被人追杀,难道今天运势不好,不利出门?或者,他们不是杀手的话,难道是抢劫?
这么大白天明目张胆的抢劫,就没人管吗?
“喂喂,你们找错人了,绝对是找错人了,我没有钱啊没有钱。(
酷酷总裁你跑不掉)如果你们想要钱可以去街角的南瓜酒馆,那里的老板娘很有钱,才刚刚旅游回来,肯定会有不少特产的。”叶欢一边跑,一边高喊,企图转移异人们的注意力。
后面紧紧追击的异人却像完全听不见一样,他们跑动时,手脚整齐划一,绝不会有人高出一分,也绝不会有人低下一份,连衣角摆动的幅度都是一样的大小,好像无形中有把标尺卡出来的一样。
他们面无表情,由于带着墨镜,叶欢看不到他们的眼神,如果能够看到的话,想必那冷冰冰的眼神应该也是一模一样的吧。
等等!
一丝不安的想法在叶欢的脑袋里呼啸而过,他忽然想到,他们该不会是老板娘请来的吧?老板娘这么暴力?就因为我不倒垃圾,便雇佣异人杀手来杀我?
呵呵呵呵,不会的不会的,叶欢不停的摇晃脑袋,想把那荒唐的想法甩到九霄云外,老板娘不会想要杀我的,她只是要吓唬吓唬我而已,只是吓唬吓唬。
仿佛要印证自己的想法似的,叶欢不由自主的回过头,看着正在自己身后穷追不舍的两名异人。
一大滴冷汗,从太阳穴滑落到脖颈,留下长长的一条汗渍。
可这……
分明是要杀我的气氛好吗?怎么可能只是吓唬吓唬这么简单。难道旅游了一圈,见过大世面回来的老板娘,居然变成了激进派?
就在叶欢脑袋里飞快旋转的同时,他的脚下也同样毫不含糊,转眼之间他已经飞跑过三条大街,四条小巷,躲过了一辆车,越过了两道坎,转了五次弯,马上就要进入第六次转弯了。
他现在看起来很是慌张,由于神经紧张,叶欢根本就没注意到自己的右手上还紧握着那两袋垃圾。
酸腐的臭味,飘的满大街都是。
路过水果店时,水果店老板看到叶欢,笑着喊道:“叶欢,你小子一大早上还真有精神,跑步扔垃圾啊。”
叶欢心道,大叔你什么眼神啊,没看到后面有异人在追杀我吗?!但此刻危急万分,他无暇与老板说话,只能一个劲儿的往前跑。
快了,快了,马上就要接近第六次转弯了。
只要转过这次弯路,就会面临一个三岔路口,进入三岔路口之后,又会是一个十字路口,只要自己加把劲,一定能把后面两人甩掉。
叶欢不断鼓励着自己,快跑,快跑。
他的双腿早已经发出疲劳的信号,酸痛沉重,但他不管不顾,反而咬着牙,继续向前。只要再加把劲,加把劲就能甩掉身后的两人,然后就可以放松的休息了。
加把劲,再加把劲。
眼看着,那弯路与自己一点一点缩短距离。
5米
4米
3米
2米
1米
到了!
叶欢心里一乐,回头轻蔑的瞥了一眼身后紧紧追击的两个异人,拜拜了您呐。
哎呦!
叶欢得意的同时,却没发现地上有一颗圆滚滚的桃核,他一脚踏在了上面,扑通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
这是谁啊,怎么乱扔垃圾!
随着叶欢的摔倒,他手中的两袋垃圾,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飞向远方。
此时,身后的两名异人同时冷哼一声,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滑过一丝笑意,露出雪白的牙齿,标准的八颗大白牙。
叶欢见状更是惨叫不跌,叶欢啊叶欢,你什么时候摔倒不行,偏偏要这个时候摔倒,今天果然运势不好,不利出行啊。
眼看着异人杀手越来越近,自己又摔得一时缓不过劲儿来,叶欢只能认命的趴在了地上。天可怜见,他叶欢恐怕是第一个因为出来扔垃圾被杀手干掉的人吧。
只见两名异人杀手,步伐稳健,身形神勇,他们直勾勾的冲向叶欢,越来越近。
当他们终于来到叶欢身边时,叶欢等待着那钢铁一般的大手,把自己从地上抓起来的感觉,那一定很痛。
今天他就要跟这个世界说再见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人家来杀他肯定是有原因的吧。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叶欢慢慢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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