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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野王 第三章 秋叶镇的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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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可怜的人看起来很恐惧。www.hljxwb.com



    他的脸不仅仅是黑,还肮脏而褶皱,这全都是因为长时间被海风侵蚀,被烈日曝晒的缘故。



    他的左腿上挂着黑乎乎湿腻腻的泥浆,不过没有铁链,通常来说衣衫褴褛的奴隶都是在左脚上拴着粗重冰冷的铁链的。



    他的右腿被石头割破了,脚背也被荨麻扎的红肿不堪,他一跛一跛的走着,浑身颤抖。



    风疾雨冷,如同凉薄的人情,让人心焦,让人心寒。



    他急急的在风雨中赶路,全然不顾,被浑浊的雨水淋湿的身体和衣衫,甚至来不及抹一把挡着眼帘的雨幕。



    只怕没有人比他更急了。



    甚至他自己从前,都不能像现在一样急。



    六月,雨季来到



    幻龙帝国的大地笼罩在一片阴郁的蒙蒙水汽之中。



    两天来,赤尾草编织的鞋底已经磨穿了三双,他肮脏****的脚底板也磨出了鲜红腥臭的水泡。



    可他不能停。



    现在,此刻,明明已经近了



    遥远的自由像梦中金灿灿的小山,散发着诱人可口的味道,而他是深度上瘾者。



    天色愈发阴沉,裹着北风的雨水,是躲在暗处的刺客洒下的暗器,铺天盖地。



    他已经走投无路,只有拼命的赶路,全然不顾肚中的饥饿和口中的干渴。



    逃跑,像一只小兽。(妞非在下



    只可惜,他力气已尽,却仍不能摆脱身后人紧紧的追击。他原本以为像他这样的无名小卒并不值得别人关心,现在看来是他错了,那人怎么会放过他呢?



    那人谁也不曾放过。



    前路渺茫,身体透支,双腿就要罢工,他随时可能倒下。风雨中隐隐传来暗鸦的鸣叫,那是为亡灵准备的颂歌。



    就这么想让我死吗?他抬头看着在阴暗的雨幕中飞翔的鸦群,黝黑的脸上露出艰难的笑容。



    他确信,只要他一倒下,那些暗鸦便会一窝蜂的向他扑来,传说暗鸦很喜欢人的眼球,然后大概是舌头。



    它们会仔仔细细的把他消灭掉,就像他从未出生之前。



    酸涩的绝望涌上心头,也许这就是奴隶的命运,不是曝尸荒野之地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算了吧,逃跑这种事情果然不适合我,他这样想着,瞳孔涣散。



    在他就要放弃的时候,蓦地,前面出现了一家面包店。



    面包的香味儿勾起了他仅存的一点求生****,咫尺就像天涯,明明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



    他干涩的喉咙已经像砂纸,没有了丝毫水分,他摇摇晃晃,一步一喘,终于成功栽进了店里。



    ……



    “叶欢,你真的要去吗?”



    南瓜酒馆的老板娘没想到她才刚刚旅行回来,叶欢就要出发了。



    时光荏苒,当年还是一个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跑的小豆丁叶欢,在不知不觉中已然长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少年。(调皮王妃惹人爱



    显然,秋叶镇这样的小地方,再也不是雄鹰应该停留的地方了。



    “放心吧老板娘,我很强的,保证不会丢你的脸。”叶欢笑嘻嘻的说。



    老板娘正想再说些什么时,忽然之间,酒吧门大开,从门口涌进来四五个人,同时拍手说话。



    这些人中,有喝的醉醺醺的红鼻子吉米,有和叶欢一同长大的年轻渔民布雷克,有沉默寡言的杂货店老板山姆以及与老板娘一同照料叶欢长大的德瑞夫妇,他们都是来为叶欢送行的。



    红鼻子吉米打开他们带来的麦酒给每个人倒了一杯:“嘿,谷物。干杯!为梦想!”



    “干杯!”



    大家都把酒杯举到了空中,而后仰头一饮而尽。



    与远行的人喝麦酒,这是秋叶镇的风俗,他们相信谷物有带来好运的力量。



    “小子,你一定要争气啊,你可是我们秋叶第一个要去挑战迷失之塔的见习武者呐。”德瑞先生最后说到见习武者四个字时,为表重视,还故意加重了语气。



    四百多年前,幻龙帝国刚刚建成,据说那时第一代国王在打败了众多对手之后,获得了神启,于是他用了五十年的时间、倾尽半个国家的财力、死伤无数武者、魔法师、匠人等等等等,才建成了位于帝都城中的这座有100层高,一座小镇宽的迷失之塔。



    等到迷失之塔落成那日,第一代国王硬是站在塔边,以手抚塔,大笑而死。



    到了第二代国王时,世界已经进步了一大块,他们成功的把迷失之塔隐匿起来,在幻龙帝国中,只留下了一处连接口。(我的美女总裁老婆



    这座迷失之塔原本叫做挑战之塔,但是随着大部分挑战者的有去无回,人们逐渐把它叫做迷失之塔。人们不相信那些挑战者都死在里面,他们更愿意相信那些人只不过是迷失在其中的某一层,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明年十月,迷之之塔将要开启最后一次。在那之后,这座每十年开启一次的梦想之塔将会永远的封闭。



    第一代国王的手书中曾经提到过,当迷失之塔开启最后一次时,幻龙帝国将会迎来新生。帝国对此的解释是,只要能到达塔顶,那里会有第一代国王搜罗的稀缺武技、绝世神兵、数之不尽的钱财以及惊为天人的美女。



    不仅仅是幻龙帝国,每个人都会获得新生。



    他们极力鼓吹最后一次的珍贵,失之交臂的愚蠢,他们把印发宣传的小册子通过蒸汽火车、商人海船,发遍了整个天降大陆。他们到底要干什么?没人知道,但是果然,他们成功了。



    整个天降大陆都蠢蠢欲动起来,财富,美女,武功,名誉,地位,谁不想要呢?



    德瑞夫人不满的看了丈夫一眼,在她的眼中叶欢是秋叶镇最聪明可爱的少年,就连自家那个总考第一的小子都不如叶欢。



    红鼻子吉米的声音大的像擂鼓,他拍着叶欢的后背,口齿不清的接话道:“你小子还真是胆大妄为,这样的性格真不知道是好运还是霉运,哇哈哈哈。”



    他在进门时已经是醉醺醺的了,此时又拍着自己鼓鼓的啤酒肚十分舒服的打了一个酒嗝,然后说:“不过吉米叔叔提醒你一句,如果被人欺负了,可千万别哭鼻子啊,哈哈哈哈。”



    这红鼻子吉米从来就不会看别人的脸色,他只要一沾上酒就会变得肆无忌惮。(死亡街机厅



    在他眼里叶欢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呢,怎么一晃眼的功夫,小屁孩儿长的都快比自己高了,这真有点让他不爽。



    “老吉米你就是爱损人。”德瑞先生哈哈一笑:“叶欢怎么会哭鼻子呢,他只会更加狠狠的揍回去,不然怎么能称得上是我们秋叶的小子。”



    旁边和叶欢一同长大的年轻渔民布雷克也笑嘻嘻的凑上前来:“就是就是,我还等着叶欢的名字响彻天降大陆呢。”



    叶欢要是变成了名人,他也可以跟着沾沾光。



    到时候他就会跟人家说叶欢是他一起长大的小弟,说不定还会有不少美女围在他身边,一睹他这位名人哥哥的风采,噢呵呵呵,只要想一想都要流口水了。



    叶欢原本还很担心如果他们哭哭啼啼的拉着自己说长道短,自己该怎么办,离别这种事情他还真不擅长。



    不过现在看来,这些人这么爽朗,搞的自己都不好意思恋恋不舍了。



    “阿桑婆婆怎么没来?”老板娘四处看了看,都没有发现阿桑婆婆的身影。她忽然想起几天前阿桑婆婆说也要来给叶欢送行的,从小到大,那面包店的老奶奶简直把叶欢当成了开心果。



    “前天我还看到她,昨天开始我就没再看到她了,大概又去赶集了吧。”红鼻子吉米吧嗒一声,向嘴里扔了个花生米,咯吱咯吱的嚼着。



    “那你走之前去阿桑婆婆的店看看她吧,毕竟你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老板娘转头看向叶欢。



    “噢,好。”



    站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山姆大叔面色凝重,他似乎正在担心些什么,只见他忽然说道:“叶欢,你只是一个见习武者,难道一点都不怕吗?”



    叶欢摇摇头,有什么可怕的呢,世界那么大,他才刚刚开始而已。www.justsou.com



    山姆大叔又说道:“我听说帝都那里很凶险,这一次几乎各大家族、各大派系的强者都聚集在了那里,只怕你这级别的,去了给人垫鞋底都不够。可别……”



    “怎么会,”叶欢向来就是一个想到了就去做的人,他不等山姆大叔说完,爽朗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大叔放心啦,我也会变强的,你可别小看我呦。”



    “但是你从6岁开始练功,一直到现在已经在见习武者这个级别上呆了10年。这十年来你的武者之气没有丝毫的变化,而且兰根老师不也说过你的武魂是死魂,根本无法修炼吗,就算这样你也要去帝都吗?”



    山姆大叔一口气说了很长的一段话,他似乎并不想轻易罢休。



    叶欢一愣,兰根老师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周围几人听到这里,全都是一皱眉,老山姆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总给人泼凉水呢?



    他们也知道叶欢武魂的问题,但想着也许让他出去闯闯就会有所变化也不一定呢。可这老山姆还真是人笨嘴拙,完全不会挑时候啊。



    老山姆眉目低垂,完全没有感受到此刻的冷场和众人刀子似的目光,自顾自的又说:“我还听说这一次不仅幻龙帝国,就连天降大陆上别的国家也有很多强者来挑战迷失之塔,你说就咱们幻龙帝国已经有很多强悍的人了,再算上别的国家,你真的会被人吃的连渣都不剩的,听我一句劝,不如就待在秋叶吧。”



    这一下山姆大叔终于成功的激怒了老板娘。



    南瓜酒馆的老板娘从来都把她一手带大的叶欢当成她这辈子最完美的杰作。听到老山姆的话,她刷的伸出手,揪起山姆大叔胳膊上的一块肉,狠狠的拧了下去,疼的山姆大叔哎呦哎呦直跳脚。



    “说什么呢,我们家叶欢可是秋叶镇最有前途的少年了,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我也是担心叶欢,我怕他像青……。”



    老板娘双眼一瞪,山姆大叔慌忙打住话头,他一着急差点说出不该说的话。



    红鼻子吉米斜着眼睛撇撇嘴,他把右胳膊肘放在吧台上好支撑他日渐肥胖的身体,心道果然老山姆就和他认识他的时候一模一样,还是这么的笨嘴拙舌,他大着舌头道:“老山姆你喝的还没我多,怎么醉的比我还厉害。”



    几人的反应让山姆大叔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这个身形佝偻的杂货店老板,此时越发的拘谨起来。



    老板娘无奈的看了山姆大叔一眼,真是什么不该说说什么,这么多年他们这些人努力的不在叶欢面前提起那人,这老山姆居然差点打破这个禁忌。



    山姆大叔终于想起来自己嘴笨,紧紧的闭上了嘴巴。



    叶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这些爱他的人生怕伤害到他,可他们却忘了,他已经不是小屁孩叶欢了,而是一位拥有梦想的少年,他们什么时候才能认真对待他呢?



    众人又闹了半天,终于到了叶欢将要出发的时候这才离去。



    老板娘的眼睛红红的,她拉过叶欢说道:“这些钱你拿着,记得要多吃饭,少吃甜食。如果不行,就早些回来,别贪玩。”



    “放心吧老板娘,我不会给你丢脸的。”



    看着叶欢兴奋的神情,不知怎么的,老板娘忽然有一种雏鸟就要飞离巢穴的感觉,她狠了狠心这才松开了拉着叶欢的手。



    叶欢咧着嘴,愉快的冲老板娘一扬手,大声道:“老板娘,你想要的我都会帮你拿回来,我肯定会是最终胜利的那个家伙,你就准备好麦酒等着为我庆祝吧。”



    说完话,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南瓜酒馆,这个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



    秋叶镇是幻龙帝国东南方的一个港口小镇,这里物资丰盈,民风淳朴。



    春天有窖藏了一冬的麦酒,夏天有满树的鲜花,秋天有丰硕的果实,冬天大家又开始窖藏麦酒,这里着实是个好地方,堪称酒鬼与懒汉的天堂。



    叶欢的整个少年时期都是在这梦幻般的小镇里度过的。



    自从六岁那年,他的梦想就是去帝都挑战那已经矗立了一百年之久的迷失之塔,十年后的今天,他终于如愿以偿的踏上了征程。



    也许这全都应该归功于那个人。



    少年的心总是无所畏惧,充满憧憬,未来美好的画卷似乎已经在向他招手。



    门外仍是阴雨天,可这并不能阻拦少年奔向前方的好兴致。



    叶欢刚刚走到位于镇口的阿桑婆婆的面包店门口,木制玻璃门叮当一下被人拉开,自里面快步走出一个浑身罩着酒红色斗篷的人,仿佛很着急,有什么人追他似的。



    那人低着头,直直的冲叶欢而来,似乎并没有看到他,扑通一下,两人都跌在了泥泞的雨水里。



    “你没事吧?”



    那人就像没听见叶欢的话一样,头也不抬,紧了紧帽兜,又快步的跑向了远方。



    匆忙间,叶欢只看到了帽兜里飘出的冰蓝色短发,以及斗篷边用金色丝线绣制而成的一朵怒放的兰花。



    这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阿桑婆婆的店中依然是熟悉的味道,可阿桑婆婆却不在店中,她去哪了呢?



    正在叶欢愣神期间,身后的店门咣当一声被人撞开,这人好大的力气,似乎铁了心的要把门撞坏似地。



    叶欢猛一回头,接住了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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