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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我书中 第二章 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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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这个世界



    夜,一排烂房其中一间,点着灯火,几人围看着一人。(魔天记)最新更新:www.LkZw.Net 中文网



    云谦脱下沾满鲜血的仆人衣,一条条血痕如同蜈蚣一样攀附在后背上。同房的修奴们见这恐怖伤痕,都不由自主一阵心悸,匆匆忙忙地把藏好的金疮药拿出来,涂抹在伤口上。但是每次金疮药接触伤口之上,火辣感刺入皮肉之中,就再给云谦带来一次痛苦的鞭打。他没有其他抉择,只有紧咬牙关,不敢叫出声来,如果惊动二小姐后,他不清楚那个疯婆还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二小姐干的吧。”给云谦涂药的人说道。他叫黄渡,皮肤略黑,和云谦一样也是个修奴,他比云谦好的是,他拥有一条仅仅是一重的火灵脉,可以在陈府领上一药房炼丹的职位,避免了活在二小姐的魔掌下。



    黄渡用他那双粗糙的手均匀地把金疮药涂抹在云谦后背上,每一次金疮药经过一条条鲜红色的鞭痕时,云谦就感觉到一股疼痛感如闪电般袭击他身体每一个角落。(最强杀手系统)他疼得双手紧握,冷汗在额头上直流,两眼紧闭,脸部肌肉不停跳跃,强忍住痛苦发出的呻吟。



    云谦后背上的条条血痕之恐怖,就连同房的身为屠夫的曾候都觉得触目惊心,一股恐怖恶心感围绕在他心头上,挥之不去。



    “好了。”黄渡说道,拍了拍云谦已经涂满金疮药的后背,说道。



    这高等金疮药就是不一样,一涂抹上去,云谦已经感觉到身上痛苦减轻不少,深深地呼出一口浊气后,回头对黄渡说道:“多谢黄大哥。”



    “嗯!”黄渡随意地应了一句,赶忙把云谦脱下的仆人衣给他披上,以免他着凉,有点担忧地说道:“云老弟啊,你这命真不好,落到了二小姐那个疯婆娘手中,那娘们虽然年纪轻轻,手上人命可真不少,且都是她手上的仆人,你可要小心点,莫要葬了小命。”



    “嗯,我明白了。(嫌妻当家)可是那疯婆子你们也懂,又有什么办法呢?”云谦反问黄渡,黄渡叹了一声,没有再说话。他们都知道二小姐跪变之脾气,无论是喜是怒,都喜欢抽打奴人一顿,凡是落到二小姐魔掌下的奴仆,也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而且云谦又是个没有半点灵力的废人。



    众人听见云谦这问题后,也语塞了,无人应言,都在低头,感叹着云谦这命不好。



    云谦也没有再说话,有人吹灭了灯火,黑暗悉数涌进这破烂小房间之内,偶还有几阵秋风吹入,吹得人直发抖。



    云谦就趴在床上,闭上眼睛,听着屋外淅淅沥沥的雨声。这雨也真是的,下得真不是时候,剥夺了云谦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一乐趣——探望月亮每天的阴晴圆缺。



    慢慢地,除了雨声,传入云谦耳中的还有呼噜声,云谦每个夜晚都会被这如雷般的呼噜声吵醒两三次,一个月下来,他也就习惯了。



    接受的不只是呼噜声,还有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现实。(异世禁令:绝版会长女



    穿越这个事情并不难接受,云谦作为一个扑街作者加狂热读者,书读得也不少,穿越小说更没少读,都足可以写上一篇穿越者攻略了。本想着凭借这攻略,在这股世界大干一番,可是事情永远都不顺云谦的意。



    他一开始以为这是个中国某个古代为背景的世界,这样正好可以发挥他那相当不错的历史知识,还有古诗词能力,混个一官半职,开开后宫也不是问题滴。



    当他醒来后,发现被抓到陈家之时,发现这是个玄幻背景的世界时,他也不怕,穿越玄幻小说也看得不少,只要细细规划,也可以修仙成功,成就永生,开开后宫什么的,也是可以的。



    可他永远只猜中开头,就连过程都没有猜中,这个世界的背景,不仅仅只是玄幻,居然是以云谦写的那本垃圾小说为底架而成的世界。



    也就是说,云谦这个扑街作者,穿越到了自己小说里面,还是肉穿。(千金卷土重来



    这个事实,云谦他有一段时间内都不能接受,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匪夷所思,这绝对可以作为穿越历史上的又一大穿越,可以拿去竞争诺贝尔了。



    更让云谦沮丧的事情是,他搜边全身,甚至不停地用手掌拍打脑袋,也一个金手指从耳朵里面掉落出来,更别说什么现代科技,脑袋中也没有什么武功秘籍、修炼系统之类的。这让云谦匪夷所思,因为这完全违反了他常识中那穿越小说的规则啊。



    说好的穿越就送屠龙宝刀呢,说好的穿越就送油腻师姐呢,说好的金大腿呢?



    统统没有!



    有的是这具已经被二小姐打得稀烂的**而已,还无法对这个世界的灵气构成联系,除了带着云谦灵魂行动外,再没有半点作用。



    云谦叹了口气,每每想到这些,他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脑袋所有思绪变成了一团浆糊。(庶女为后)他干脆坐起身子,活动活动僵直的四肢,随后又从书桌上拿来一本《火系灵力初解》。这是黄渡放在这的,他意图是让他们这些仆人能不能理解书中所写,结成火灵根,那便能在陈家谋求到一个不错的职位,避免沦落于此,受人欺凌。



    云谦在陈家为仆一个月来,几乎每天都看一遍这本书,都快把这本不厚的书翻烂了,每一句话都烂熟于心,可尽管这样,他都没有半点理解里面的话,一句也没有。



    言语简单,内容却极其晦涩难懂。更别说云谦这个现代人能读懂了。



    他有点后悔没有多点写这个世界是如何修仙的。



    在他设定的世界观之中,修仙并不是一件大难事,只要有点天赋都可以,便可以结出灵根,进入炼气期。但这连入门都不算,唯有金丹或者以上,那就被称之为神仙,可那却几乎比登天还难。



    在这个世界的修仙体系中,小部分人天生就自带灵根,而这种人被称为天之宠儿,拥有先天灵根的人往往比其他人修行轻松很多,而大部分修仙者都是后天通过一些灵药,或者机缘、天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第一条灵根,而他们往往都会卡在筑基前,顶多混个百年寿命罢了。



    而在云谦写的小说中,主角名叫萧傲天,本来这人天生无灵根,而且一切灵药都对他无法产生灵根,是典型修炼的废柴,受尽了家族的白眼,但碍于其父亲是族长的身份,一直没有驱逐出萧家,而后来,这主角得到了一枚戒指,里面住着一个慈祥无比的老爷爷,说我们有缘分,硬是破除了萧傲天不能修炼的困境,还送了十种各式各样的灵根给他。



    一瞬间,什么五行灵根在萧傲天眼中瞬间都成了不值钱的渣渣,从此以后,获得皇天十重灵根的萧傲天过着睡觉修为都提高的日子,喝口水都能有艳遇的生活。



    云谦苦笑地想起自己情节,这还真是一个异常垃圾的废材流开篇,也难怪签不了约。不过他现在还是对十灵根这个金手指深感妒忌。因为,他也体会到了修仙之艰难。



    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磨难就得到最好结果的人,是谁都会产生嫉妒。



    他合上那本《火系灵力粗解》,倒在床上,后背已经不再痛了,可是心中却五味杂陈,如鲠在喉,云谦觉得有种东西出不来。



    他也慢慢明白了,这是渴望,这是瘾,他渴望一台现代科技,怀念起当时有事没事拿出来的诺基亚,怀念起那台经常蓝屏的电脑。



    他渴望一支烟在手,那怕最便宜的烟也没有关系,那股烟草味在喉咙回旋,不再后顾什么肺癌,不再顾他人劝阻,他只想痛快地吐出一口烟,那怕是最便宜的烟,享受一次吞吐的快乐,赛神仙的舒爽。



    他渴望一杯酒,要最贵最烈的那种,二窝头也行,求的就是那种烧喉感觉,如此**,如此灼魄。不求成仙,只求一醉,那种大梦几千秋的醉,醉的不管其他事情。



    他最渴望的是……



    云谦他把衣服一扯,露出了胳膊那部分,上面有一个鲜红色烙印,烙着一个‘陈’字,这是每个陈家奴仆都会有的标志,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消去的一个标志,走到任何地方,任何人看到这个标志,都会知道,这人是陈家奴仆。



    这个陈字烙印,就像把名为耻辱的烙铁烧红,狠狠地在他心上烙一个印,把他一切剥夺走,使得他只有一个身份——陈家奴仆。



    他最渴望的是尊严,这种虚无缥缈的玩意。



    屋外的雨声打乱了云谦的思路,他也不再思考,渐渐进入梦乡,明天等待他的还是二小姐的鞭子,和那地狱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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