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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结束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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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梦了,梦里面还是青葱少年,他约我出去,我欢欢喜喜的赴约。(大文学)一路上走走逛逛,打打闹闹,跑累了的两个人坐在天桥的台阶上休息。我向他要什么东西,而他却怎样也不肯给我,我在旁边气鼓鼓的抱怨道:“之前也没见你这么小气,这个东西也不舍得给我!”而他却一味冲着我笑,那笑容里有着我从未见过的疏离……

    突然就惊醒了,还是深夜。翻了几次身之后,发现自己再无睡意,便起身下床,拉开了窗帘,欣赏着夜色下的灯火阑珊。

    知道他结婚的消息已经是第五天了,这是第一次梦到他。(美女的超级保镖)梦里面的他不肯给我东西,而梦外面的他也真的再也不会给我东西了。我和他在经历了无数次的聚散离合之后,于此时终于真正的曲终人散,各自天涯了。

    他是李云天,我是徐梦雅,今年是我们认识的第12年。在我们彼此才刚24年的生命历程里,对方的身影都猖獗的占据了一半的时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感情,我们自己也不明白。日积月累的相处与摩擦,我们几乎已经成了对方的刻入骨髓的习惯,无法磨灭。

    都市的夜色是很美的,各色霓虹灯闪烁,代替了夜空的繁星点点;公路上疾驰而过的汽车,划出一道道流光溢彩;高高耸立的路灯,投射下的光晕里树影斑驳,有一种“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韵味……白天浮嚣喧哗的城市里,这一刻有了一种难得安静。(魔天记)而这样安静的夜色下,又掩盖着多少的寂寥与伤心。

    第二天,因为要查资料,我一早便去了图书馆。徜徉在书香满溢的世界里,心情难得的放松。我专心致志的寻找着需要的书籍,却在一本书面前停住了脚步--法布尔的《昆虫记》。思绪一下就被拉回到了年少时光。

    “你怎么这个样子,快还给我。”年少的我不满的冲着一个少年嚷道。

    “这么小气干什么,借我用两天就还给你。(真婚假妻,上司老公很霸道)”少年满不在乎的答道。

    “李云天,你快点还给我。”我已经气急败坏了。

    两个人推推搡搡的在抢一个东西。终于我最喜欢的橡皮被他抢去,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它。只是没想到这一抢,竟让我们纠缠了12年。

    初一时,我们两个是同桌。最初的最初,我是讨厌他的。因为他不是一个懂得对女孩子谦让的谦谦君子,因为这个我还在心里暗暗地骂过自己无比尊敬的班主任,怎么会让我和这个无赖坐在一起。(我真是大明星)然而却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莫名的喜欢跟他聊天。听他天南海北的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总觉得当时的他仿佛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虽然这样的他更像那种不学无术的痞子无赖。

    一天,我要到学校的书店去买课后练习题,问他要不要帮忙给他带一本,他却说你给我带一本《昆虫记》吧。当时的我并不知道什么是《昆虫记》,还在笑他不务正业就知道看闲书,他淡淡一笑:“我本来就是个闲人啊。”

    当然最后我也没有给他带回那本我所谓的闲书《昆虫记》。现在想想,他的见多识广就是源于看书吧。在那个我还只知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年纪里,他已经有了自己独特的个人标签,这也许就是我莫名迷恋他的原因吧。(至尊邪仙

    后来的闲聊中我知道了,原来我和李云天居然是同村的“老乡”。我的家乡是一个很小的县城,周围的十里八村拱卫着一个主城区,我出生的小村庄刚好就在城区的角落里,也就是市郊,用我同学的话说就是半个城里人了。而他李云天也好死不死的居然也是这个村里的。更巧的是,我老爸和他老爸居然是老同学,而且是关系不错的老同学。我和他还是同一个小学毕业的。这么多的巧合让我震惊的无以复加,半天说不出话来,而李云天却很是兴奋:“原来我们两家是世交啊,也不知道我们两个的老爸有没有给我们两个定个什么娃娃亲之类的。哎呀,这以后刻就要改口了……”

    我看着他嬉皮笑脸胡说八道的样子就生气:“不可能。要是我们两个的爸爸关系那么好的话,我们怎么可能不认识?再说了,我们一个小学毕业的,我怎么在学校都没有见过你?李云天你说你到底是从那儿知道我家在哪儿,又怎么知道我是那个小学毕业的,在这里编故事骗我。”

    他意味深长的憋我一眼:“我要是有那打听你的闲工夫,还不如拿来睡觉呢。不会是你以为我对你有意思费了老大劲想要跟你套近乎,或者根本就是你对我有意思想这样跟我套近乎?”

    被他这样一抢白,我急得面红耳赤,一下子站起来:“李云天,你做梦,你这个无赖,我徐梦雅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看上你!”

    他也不恼,还是气定神闲的翻着书回道:“呀,呀,某些人被我说中心事气急败坏了……”

    “李云天,”我忽然很平静的叫他。

    他疑惑的扭过头来看我,我拿起一本书狠狠得朝他拍过去,在他的惨叫声中逃之夭夭。

    至于我老爸和他老爸的关系,最后终于在我老妈的口中得到证实:我们两个的老爸还真是关系不错的老同学,而我和他也的确是同一个小学毕业的。而关于为什么我们两个的老爸关系那么好,我和李云天却互不认识的原因,我老妈只是说你们见过的,又在同一个小学,我们都以为你们认识,只是关系不好而已。我努力回想了好久始终记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也只好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因为学校在市区离家比较远的关系,我们两个的初中只能选择寄宿生活,一周回家一次。那个时候的寄宿生活是单调而又无聊的,不能一放学回家就打开电视看好看的连续剧,也不能乱跑乱逛和小伙伴们无休止的在外面疯玩疯闹,更没有什么好玩的玩具来让我们苦中作乐,迎接我们的只有日以继夜面对着的书本和作业。

    于是那个时候的排遣除了课间和女同学玩那些女生会玩的跳皮筋,踢沙包之类的,就只剩下和李云天聊天解闷了,虽然我们两个还是时常一言不合剑拔弩张的,关系却明显的越来越好。当然我也跟着李云天学会了看闲书。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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