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一枪开下,在士兵们的注视中,迷彩军官轰然倒下,血液从他的脑袋中流出,融入破碎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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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长官!”几个士兵悲痛欲绝地看着倒在地上的迷彩军官,眼角的泪水不断地流下来。
“王八蛋啊!”
“没有天理啊!”
各类辱骂林季的声音从士兵群里传出,但却没有人敢上前收回迷彩军官的尸体,各个都生怕自己胆大的的举动会招来林季凌厉的一爪,命归西天。
林季冷眼看着这些在军营里奋勇杀敌,现在却畏缩不前的士兵,心中突然觉得有些讥笑。
人,这一种高级生物,对于弱小的事物,总是说:“嘿嘿,干掉它?小意思!”;但面对强大的事物,不是害怕就是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这就是人的本性,欺善怕恶。
而现在,他们的军官以自己的生命来护卫住他们,而现在连一个敢上来收尸的也没有,那迷彩军官,死的也真够“冤”。
正当林季准备走,好让那一群畏缩的“老鼠”收回他们的人时,一个长得瘦小,但却像一根杆似站得笔直的士兵走了上来。(
异世禁令:绝版会长女)经过林季的身边时,他故意看了林季一眼。发现林季眼中没有杀机,他才走到迷彩军官的身边,背起尸体,捡起地面上那把迷彩军官最后使用过的手枪,缓缓地向士兵群走去。
他的这个行为让林季感到特别欣慰。看来,天下乌鸦也并不是一般黑啊,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例外。
杆子士兵把迷彩军官的尸体背回去后,各个士兵都像见到了失散已久的亲人一样扑上来,在迷彩军官的尸体上嚎啕大哭。而那杆子士兵放下尸体后,他又转了过来,背起狙击手的尸体,一个人静静地走了进士兵群里。
整个过程,林季都看着他一个人,眼里有一种异样的色彩。
过了一会儿,该哭的都哭够了,士兵们才纷纷站起身,把两人的尸体以及在战场上牺牲的士兵的尸体运输到卡车形状的军车里。
轰轰轰…。
军车的气筒喷出乌云般的黑烟,翻滚着飞上青天。
车内的士兵们垂头丧气地“满载而归”。来时是兴奋,走时是无尽的悲哀,令每一个士兵心头都有着无尽的压力。他们不是茫然地擦着枪,就是看着死尸想着事情,偶尔还会有一滴眼泪潸然落下。(
美女的超级保镖)但有一人除外,那就是坐在军车的最后面,一直在看着林季的那个杆子士兵。
此时,他看着林季那远去时漆黑的背影,心中暗道:“谢谢,这个恩情我会好好报答的。”……。
*******
士兵们走了,这一场战役结束了,妹妹死去了,家也毁了,身份也暴露了。战斗过后林季想到了未来的生活,将是一人独行,孤独相伴,不经心里暗暗隐痛起来。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了,周围的居民楼灯火也跟着明亮起来。数以万计的家庭在几分钟的时间内统统开启了灯,照耀站在被火箭、子弹和暗红血刺所毁的废墟里的林季。
看着万家灯火,林季苦笑一声:“看来,自己可以不用上班了。”
林季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公布于全国了,原来的家,肯定是去不了的了。一去,还不是祸害他人?上班?,那也就自然没有可能的了。现在,全国的人都知道自己这个怪物了,可谓是踏入了“名人堂”一步了。但是这一步是赞扬,还是唾骂,自己就不知道了。
“走吧,世界那么大,总会有自己的一居之地。”林季对天长啸一声,脚上暗红血丝缠绕而起,抱着妹妹死去的尸体,对着未知的地方,飞跃而起……
*********
一座繁华的都市里,到处都是车辆与人群在来来往往。(
阳光大秦)马路的中间种着五彩缤纷的花朵,给这灰色的城市增添了一点色彩。周围的树木郁郁葱葱地伸展着,显得生机勃勃,令人心旷神怡。但令人惋惜的是,如此好风景,却只有一个头上戴着破旧帽子,衣服带着点尘土的“老汉”在欣赏着。其余的人,都步伐飞速,心情沉重地想着事情。
在这座城市的广场中央,有一个超大的屏幕,上面的女主播眼若铜铃,口若悬河,唾沫新天花乱坠滔滔不绝地讲诉着:
“最新报道,在广东省大沥的一个地方,也就是上一次报道的怪物林季所居住的地方,士兵们和怪物林季之间展开了生死搏斗,场面极其的惨烈。但怪物林季实在是太强大了,其恐怖的力量让人难以想象。无奈之下,我们敬爱的长官以他和一位狙击手的生命换取剩下的十几个士兵的性命作为交易,和怪物林季达成协议。最终,才保住了最后几个士兵的性命。而那怪物林季,现在已下落不明,警方也无法查找出他的痕迹。
那怪物林季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为什么他会有那么恐怖的力量?以上由小强热线冠名独家播出。(
暴力前锋)”
听完女主播的报道,一些停留在广场的年轻人有的恐惧,有的面无表情,有的不以为然,但却没有一个脸上露出笑容。唯独仍站在广场中的“老汉”眼里散发笑意。但也没有人去注意他为什么会笑,甚至还有些人把他当做乞丐,尽量离他远点。
那“老汉”,就是女主播报道的主人公——怪物林季!
此时的林季也颇像街边讨钱要饭的乞丐。只见他身穿着一件不算十分显眼的旧衣裳,脚上踩着一副烂脱鞋,脸上长着胡子,头上顶着一顶破旧帽子,游走于人群中。
这是林季特意为自己量身定做的一套“服装”,是为了掩人耳目,但又能光明磊落地行走于人群之中的所制造。当然,这些服装,不是从商店买的,也不是从垃圾堆里挑出来的,而是林季在赶路的途中发现自己身上的暗红血丝能够随意地变换自己想要的衣服后得来的。
但可惜的是,暗红血丝还不能够变化脸上的物品,只可以变化头部以下的东西,不然,直接变成另一个人都行了。没办法,林季只好寻找能够装饰头部的东西。还好赶路时经过一个服装团,他趁没有人时,偷偷地溜了进去了,“拿”了两个东西。一个是帽子,一个是假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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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原本是新的,但林季想要制造生人勿近的乞丐效果,便把帽子扎了几个洞。而那胡子,粘了一天后就不黏了。现在戴着,也有点摇摇欲坠的感觉。但林季的乞丐服装,令他完美的融入了人群,许多人都是离他远远的,也就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胡子为什么会裂开像要掉下似的。
不过,在他“当”乞丐的这段期间,他也真正地感受到了社会的冷漠。偶尔几次,会有一两个人会好心地赠与他钱,但更多的,是远离和歧视。这也难怪,谁叫中国里乞丐世家太多了,骗了太多人,伤了太多心,现在,真正需要的人,却难以得到社会的帮助了。
林季对那些帮助他的人,都是礼貌地说一声“谢谢”,笑意相待。不过,得到热乎乎的钱后,林季却不知道该怎么花。
自己的肚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赶了几天路后,也不觉得饿。可能是吞噬在发挥作用,把之前吸收的血肉精华转化为了蛋白质及时补充吧。衣服,自己可以随意变换各种款式的,不用买了。房子,这一点钱根本不够,只能够住宿一晚。但林季觉得自己露宿街头也足够了,不用刻意寻求一张床。
掂量着裤兜里的钱,林季茫然地走着,竟不知不觉地走进了一个破旧的巷子里。
这巷子,到处存放着一些居民不必要的旧东西,像什么电风扇、纸、空调等这里应有尽有,只是破了一点,就像百货超市般齐全。而这里,就成为了贫穷人家的天堂。每天,他们都会趁清洁车还没有来的时候,把这里最新丢弃的尚可使用的破旧东西捡回去,拿回家使用。所以,现在,还有着不少贫民在不断地拾遗。
林季进去巷子后,正在拾遗的人看来者是一个全身破破烂烂的乞丐,便继续低下头挑拣起来。
林季觉得这样更好,没有人会注意自己的存在,权当同是一个拾遗者。
穿过破旧的家电用器堆成的山,林季看着弯腰背着或拿着麻袋,挑拣拾遗的人们,心中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想法:原来,自己的上班族生活也是那么的美好,虽然有点辛苦,但不用整日遭受风吹日晒,只需呆在办公室内享受空调就行了。比起他们,自己就是呆在天堂里当活神仙!回想起之前的生活,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正当他这么想时,小巷的深处传来了声奇怪的吼声,紧接着,是人们的惨叫声与惊叫声,似乎见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
听到奇怪的声音后,正在拾遗的人抬起头,惊愕地看着幽寂的小巷深处。
嘭嘭嘭…。
地面传来了沉闷而繁杂的脚步声,似乎有着一大群人在朝这边迅速的移动。
突然,林季觉得心里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这感觉很奇妙,像是遇到了久违的朋友般熟悉,又像似遇到了万年不遇的敌手般兴奋之至。令人直觉急不可耐。
嘭嘭嘭…。。
在众人的注视中,一大群人不要命似地从小巷中奔涌而出,似乎背后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追着他们。
其余的人不解,便想问跑来的人为什么。但未问,就听见那些人像见到了世界末日般嘶哑地大吼大叫:“快跑,有丧尸,有丧尸!”
丧尸?
其余的人也不理丧尸是真是假,便惊恐地伴随着人群向外面跑去。但林季却不了,他要看一看这丧尸是否真实的存在还是别人瞎编乱造来搞恶作剧。如果有丧尸,那林季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了它,然后吞噬,得到心里追求已久的其他异变能力接着再去看一看有没有其余的丧尸出现;如果没有,就当做是一次整蛊别人的恶作剧笑一笑好了。
反正运动一下身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林季跳上一旁的楼顶,慢慢地等着。
嘭嘭嘭…。
人群渐渐跑离了幽寂的小巷,原本热闹之极的小巷此刻变得十分寂静,静得有点恐怖。
片刻过后,没有任何丧尸模样的东西出现。
就在林季以为这纯属是一个搞笑事件时,一声嘶吼打破了这寂静的气氛。
吼!
在林季惊讶的注视中,一个头骨裂开血浆流出,眼睛瞳孔化为微微一点,脸被撕裂开来,衣衫褴褛,手上拿着一只断手在不断啃食的“人类”走了出来。
我靠!还真的有丧尸!
林季心中大骂一声,脸上的假胡须因这一身体的抖动而掉了下来,露出原先黄里透白的脸……。。
林季惊讶地看着啃食着断手的丧尸,却殊不知就在他背后的一座楼房上,一个头戴着灰白帽兜,身穿着红色双龙纹衣服的男子正笑吟吟地看着他,眼里似喜似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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