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倘若盗贼拿出其他缘由,天赐或许不信。(
残王毒宠,侧妃超大牌)可在这个毗邻华阴地区的黑玫城镇,天赐没有理由不相信盗贼所说的话。
天赐在华阴剑庄呆了十五年,清楚的知道华阴地区对于凤城而言,具备着后勤保障的战略地位,具体说,华阴地区盛产各种各样的药材,在凤城内,还有统一的灵药制作机构。药材从华阴地区回收到凤城,再由凤城的灵药研发机构进一步制作,就形成了各种药剂,药剂的功效囊获了增益跟减益两大种类。可最大限度的增强己方的战斗力量,也可适度的削弱敌人的不少战力,为此,整个凤城乃至金陵帝国中,都拥有一批水平极高的炼金术士,他们是这个领域内的绝对专家!
要真是如此,那就奇怪了。要说华阴地区的珍贵药材中心,那华阴剑庄的后山便是首屈一指,而华阴剑庄每年采药都会向凤城进贡。怎滴这次却要走私?
天赐抬头看着旗杆上摇曳的盗贼,左右摇摆,思绪不定。(
宅游记)猛然,天赐盯着盗贼,低声喝道:“你想报信,中途打劫?”
“没错,这一次的药材是走十万大山的,你可知道从黑玫城镇到十万大山,这一出去就是兽人族的地盘,更是魔都帝国的势力范围,与其便宜了那些狗东西,不如抢了一走了之。”盗贼说话,义愤填膺。
天赐暗自点头,再不多言,从腰间取出匕首,掷在了绳索上,盗贼暗哼一声,提气坠在了地上。
“哎哟,疼死我了。”盗贼在地上滚了几个身子,一把扶着后背,嘶哑咧嘴。
“不对!”天赐突然想到十万大山,那不正是自己先前隐居的地方么?药材要从华阴剑庄流向十万大山,是需要经过黑玫城镇没错,可也必须经过凤城边防的落日崖山脉,需要横跨百丈深渊。那如何能做到?天赐猛然上前按住盗贼,冷言道:“你这盗贼这般骗我,莫非是欺我仁心宅厚?”
天赐这一举动,盗贼也很是反感,后者拨开蓬松的头发,不耐烦的说道:“休要诬我,我何曾说过假话?”
只是两人这一打照面,彼此顿时哑然,天赐瞠目结舌,盗贼却是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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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怎么是你?”盗贼唏嘘着,抠了抠鼻孔,转而神情暗淡了三分,一下子想起了前日自己被抓的糗事。
却说盗贼百里风被天赐放走之后,自然是感恩戴德。只是他心中有一事不明,就是暗中袭击自己的那位高手,若不是有人偷袭,自己也不用在天赐这小子面前丢尽了颜面。苦思冥想,也想不出来,最后只把那高手当做天赐得了。当时百里风还狂嘘,一直是自己玩弄别人,想不到自己也被这个年轻的小子给摆了一道!
天赐也识得这盗贼,正是之前在凤城街头的百里风。当即笑道:“原来是仁兄,前日劫富济贫,我可是仰慕的紧呐,你说的话,我信。只是……”
“只是什么?”百里风坐直了身躯,揉着后腰追问道。
到了这儿,天赐也将心中的疑惑跟百里风说了一遍,后者听罢,苦笑了足足一阵,似乎知道自己的处境堪忧,百里风拉着天赐躲在了小巷之中,蜷缩起来后,当即说道:“贤弟,你的担心本没有过错,可也不免有点坐井观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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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这话是什么意思?莫不是此去十万大山还有别的路途?”
百里风笑了笑,说道:“众人皆知黑玫城镇到十万大山只有经过凤城,尚且跨过百丈悬崖,可有一条道却可以从这里直达十万大山。”
天赐听着百思不得其解,想来想去,猛然醒悟道:“仁兄说的莫不是悬崖低谷?”
“正是,我想绝少有人能知道悬崖下方的情况。”
“明白了。”天赐点头,心中暗道:难怪这黑玫城镇是抵御兽族的先锋重镇,也难怪看着像是一个葫芦口,想来,落日崖底,沟壑纵横,便是通往十万大山的便利之道了。
“难道凤城中有了敌国的奸细?竟然敢冒着天下不韪去盗窃凤城的战略物资?”天赐自言自语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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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贤弟当真是初闻世事啊,要论天下任何不平,都是因为内理所致,物以稀为贵,既然药材珍贵了,那么价格就会上涨,一些富家商贾们就嗅到了钱的味道,可以说风险跟回报是成正比的。所以,冒着风险走私金陵违禁品,也就在情理当中了。”
天赐听后,饶是愤慨,继而说道:“贤弟,你想的只是凤城,而凤城是金陵帝国的四大主城之一,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在其他三座城池也定然会发生,想一想,那些贼人们真是财大气粗、胆大包天,他们,值得一抢。”
“那是自然,在想将来,倘若金陵跟魔都帝国的大战在即,那么药材充足的一方就可以稳操胜算,一来可以救治更多的修灵者士兵,二来,手中灵药本就匮乏,要是手中攥着能改变修灵者状况的资源,那也会更加快捷的将一盘散沙的天下门派都集合起来,关键时刻,振臂一呼,那是万夫相应。”
“仁兄说的太过遥远,不就是小小的走私,何必人心惶惶?诺大个金陵帝国,诺大个凤城,岂是那单纯的几个亡命之徒就能掀起波澜的?现在的情况是,我救你了,你说,我们什么时候干?”天赐虽涉世未深,但能明辨是非,虽无忠肝义胆死而后已的勇气,但按照百里风所说的情况,自己既能弄点钱财花花,又能为凤城除害,岂不是一举两得,因而此刻早就摩拳擦掌,急不可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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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现在干?”百里风颇为无奈的看着天赐,正当天赐一脸期许的时候,百里风摇头否决:“不行,现在我得回去。”
“回?回哪?意思是你不干了?”
“干,当然干,我的一伙兄弟还在等我呢。我得回去跟他们报个信。”
天赐拍了拍脑门,这一喜之下,差点忘了百里风之前就说过有要紧的情报要送出去,这才恍然答道:“嗯,你且去吧,我也该回客栈了,要不被发现是我救得你,我吃不了兜着走。对了,你可要如约给我好处啊?我最近可是紧张的很。”
百里风欣然一笑,抖了抖衣裳,自嘲道:“你且看我现在有钱给你么?都被那帮孙子给搜刮干净了,不过你放心,明天这个时候,你到青云山找我,我们人手有点紧缺,贤弟切忌不要声张,以免到时候我们陷入被动。”
“了然。那明天不见不散了。”天赐说着,跟百里风做了告别,看着百里风踉跄离开的背影,天赐也说不出,自己的信任是否是正确的。
总之,即将跟走私的马贼战斗,天赐还是觉得激情四射。
夜色渐浓,天赐悄然回到飞马客栈,为了不必要引起马氏的揣测,回去的时候轻手轻脚,客栈门一开,天赐被门前的一个黑影吓了一跳,乍一看却是大马。
“吓死我了!”天赐一阵轻叹,夏日的深夜,感到阵阵的严寒。这不是天赐胆子小,之前马大娘的那般出现已是足够骇人了,这让天赐觉得,这马氏一家难道全是以吓人为乐的主?
天赐不曾说什么,略表歉意,礼貌性的点点头,就猫着身躯轻慢的朝楼梯处走去。
这时大马疾步赶上,侧身挡在了面前,声音沙哑,开口便问:“那盗贼,你认识?”
天赐立刻一愣,暗想道:好你个大马,虽说我没钱住宿,但明天有了便还你,现在我干个什么事,你还要过问?想归想,大马触碰了天赐的底线,天赐也不在故作良善,冷言问道:“你,跟踪我?”
大马第一次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看穿了一般,仿佛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不再是黄昏时候那个瞻前怕后、身无分文的客官,仿佛像一位身怀魔力的救世主一般。
大马被天赐看的内心打怵,冷汗渗出,很快他发现了做事有失妥当,急忙露出尴尬的笑容,劝解道:“跟踪大可不必,客官勿要动怒,我是外出打烊的时候,看到的。”
“哦?”天赐漫不经心地说着,上下打量着大马,黄昏时候,正值天赐颠沛流离,也没有仔细注意大小马两兄弟。现在,得已近观,天赐心中已有了三分笃定,也有了五分的安心。
却说,这大马生的正眉宽面,身高跟天赐所差无几,看着像个明理的人,只是深陷的眼眶跟粗糙的皮肤,还有高高凸起的颧骨,无不象征着这个家的贫困。天赐也是经历过独自漂泊的时光,此刻却是觉得大马跟自己有着一些相似之处。
真是世风日下,逼到了多少正义之士啊!天赐感慨着,冷漠一敛,转怒为喜,笑看着大马,便起身登楼而上。
待走到自己房前时,大马压着嗓子说道:“客官,我看您也不是个普通人,将来必定大富大贵。”
天赐听后,悲叹苦笑,权且当做是大马表达歉意的一种方式吧,因此也没有放在心上,伸手开门时,大马再次压声说道:“那‘盗贼’是黑玫城镇的英雄,我也早想去救他,不料被客官捷足先登,就看这份气概,大哥,你在飞马驿想住多久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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