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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洒脱

本章节来自于 三流作家的灵异事件簿 http://www.lishu123.com/84/84278/
    我很意外。(至尊邪仙

    我没想过,christan和那个女性吸血鬼猎人给我的影响能持续这么久。

    不过,按照我多愁善感的性格来说,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仍是必然。

    今天是2月8日。

    已经十多天过去了。

    难以忘怀,难以释怀。

    我动笔都有困难。

    太多的东西可以写。

    太多的东西应该写。

    太多的东西能够传递。

    太多东西必须被传递。

    但不是现在。

    现在的我,做不到。

    我看着拿着笔的手,也许是自己的错觉,感觉手都在颤抖,虽然并没有。

    应该没有在颤抖。

    也许是因为最近用眼过度,眼球在抽搐的缘故。

    看着的东西在颤抖。

    实际上颤抖的。,应该是我的眼睛。

    有可能。

    这段日子,唯一能算得上“可喜可贺”的事勉强能算是有那么一件。但也不能算是真的“可喜可贺”。

    白华在几天前回来了,应该是2月2日。

    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下,我只有日期是知道得清楚的。

    他还很高兴的打了电话给我。和我谈了签证的事。

    不知道他是故意绝口不提,还是真的不知道,他并没有提起关于christan的事。没有提莉沫小姐过来的事。

    也没有提酒的事。

    更没有问为什么有两杯酒。

    那宗由我处理的“请求”就好像不存在一样。

    就好像那只是我的梦,一个我并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的梦。

    并不能算一个好梦,也不是噩梦。

    如果从戏剧的角度讲,也许能算得上是一出正剧吧。

    在电话里,白华很高兴地告诉我,只要等一段日子,签证应该就能下来了。只是书面材料就够了吗?不用面签吗?还有,到底是要去哪里?为什么要去?

    最关键的,为什么我要去?

    有很多细节。

    我也没在电话里问这些细节。

    不是懒得问,不是不想问,而是彻彻底底的忘了。

    而刚刚想起来这些细节,但是现在问又有些不合适。

    现在,我倒是真的懒得问了。

    我将笔放别衬衫的左胸口的口袋里,靠着椅子,闭目养神。

    如果是摇椅就好了。

    最浪漫的事是“坐着摇椅慢慢变老么”?

    前提是有“你”陪伴着吧?

    “你”在哪里呢?

    对于我来说,“你”,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一定会有。

    我长长地打了个呵欠。

    头有些晕晕。

    但,绝对不是因为低血糖。

    大概是因为什么特别烦心的事而累到了极点了吧。

    但是烦心事不是只有那么一件吗?

    是什么呢?我也没想明白那唯一的一件事是什么。

    人糊涂了吗?

    也许是因为今天早上3点醒了的缘故。(傲世九重天

    onlygodknows。

    只有神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放弃了椅子,将驻扎阵营转移到了床上。

    躺下,手自然地放在了身体的两侧。

    姿势就像是被平放在砧板上的猪肉,等着被切割。

    头更加的晕了,就像是经历了强度过高的运动。

    难道真的是低血糖?

    我的动作相比一个想睡觉的人,也许更像是一位安详的死者。

    我自己看不到自己的姿势,只能够胡乱地猜着。

    小指勾了勾,触碰到了一样微凉的东西。

    坚硬的东西。

    我心里有数。

    那东西,是那位女性吸血鬼猎人给我的代价。

    那只镀银的怀表。

    看起来应该不是christan给我看的那只,因为大概是表的主人比较粗心的缘故,表壳上很多划痕,大概是经常和钥匙什么的有坚硬棱角的东西放在一起造成的。表内的那张照片也是我没在christan的怀表内见过的。

    除了这些意外,两只怀表看起来一模一样。同样的材质,同样的工艺,同样在标的内部刻着同一个日期。

    虽然,这怀表算是一件拥有相当的文物价值的东西,它的价值对她来说大概具有更加的珍贵的意义吧。将表给我作为代价,应该和在我这里睡上一晚不符。她这么做,应该是想赔偿我的那只被她扔坏的怀表吧。

    她能理解我吗?也许能,也许不能。

    我不知道。

    不过他们怎么样了呢?

    “知我”与“不知我”的感觉,有些像濠梁之辩中,庄子的那句“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有异曲同工之妙。

    莫名其妙地想到了庄子。

    我果然也是奇怪的人。

    只有一件事是很明白的。

    只有一件事是很明显的。

    这怀表,我受之有愧。

    她那一砸,虽说彻底让我的怀表的指针全部折断了,顶多不过算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怎么能把一切都怪罪在她的身上。况且怀表内部的齿轮还在动着。

    停止的只有指针。

    街道上响着机车引擎的轰鸣声。也许是跑车,也许是摩托。

    也不知过了多久,已经坐了起来,抱着一只脚,靠着床头开始发呆。

    外面渐渐地有了喧闹声,噪杂,就像是一群有着叫哑了嗓子的麻雀在低语。

    我起身,下床。想去看看是些什么样的人在热闹着。

    说来奇怪,我对这并不反感。

    我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

    是对周围事物的不关心?

    应该不是。

    按理说这种会影响邻里的噪音,一般都会引起人的反感的吧。

    我没有。

    很奇怪。

    那种模糊的感觉,在心里,就像一条泥鳅,很难抓住。就算抓住了,又从指缝间滑走了。

    不解。

    不过那些弄出音的,应该也不会是什么正经人把?毕竟都早上1点多了。

    才凌晨1点多我就累成这幅模样了吗?以前一两个月每天3点睡,7点醒都没什么问题的。

    果然可以说是岁月不饶人吗?还是说以前欠下的现在都开始还了?

    陡然,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出魂记

    伴随着玻璃碎裂的声音,一个东西飞上了我的书桌,还发出了“嗒嗒”的声音。

    那应该是一个球状的东西,因为它又从我的书桌上滚落到了地板上。

    窗户又破了。

    就算是小说,也不能这样折腾人啊。

    况且,这是我的生活,并不是什么小说。

    我可是已经没什么钱再去修窗子了。

    这还真是意外的惊喜。

    相当的意外。

    我叹着气,起身,下床,捡起那个东西。

    看明白了那是什么,顿时感觉哭笑不得。

    砸破我窗户玻璃的东西,是被啃了一半的青苹果。就算隔着十多厘米的距离,我也能闻到那股酸涩的气味。还不是一般的酸涩。

    幸好不是石头什么的,否则我书桌上的玻璃也得碎。

    书桌的玻璃!

    我看向书桌。

    书桌的玻璃安然无事。

    幸好。

    看着手里的苹果,我不禁觉得这是报应。

    这应该是报应吧。

    那是高一时候的事情了。

    我高中时上的全日制学校,在我转学前一周的某一晚,差不多10点,高一熄灯的时间。室长不知道怎么了,“狂性”大发,趁着夜黑风高,拿着一个我的烂了一半苹果,也不顾那腐烂的汁水和那水果发酵的刺鼻气味,就往对面的女生宿舍,同样是4楼的女生宿舍,扔了出去。

    虽然铅球比赛我当时拿了第三名,而室长没有名次,但是他居然把苹果扔过去了。

    见鬼的两个宿舍楼之间的距离可是有二十多米,他还不仅仅只是“扔过去”了那么简单居然不偏不倚的砸破了人家的窗子。那可是烂苹果!烂了半边,都是软的,居然就这样把玻璃砸破了。我们还没来得及质疑窗户玻璃的质量,就听见对面宿舍的女生们开始咆哮。那声音比男人还凶狠。她们还把枪模型拿出来,对着空放了几枪,然后把那足以可以用来当探照灯的台灯往男生宿舍照,一层一层地扫了过去。希望能找到任何蛛丝马迹。除了我以外的室友都笑的快趴下了,我则是一身冷汗。

    虽然是室长扔的,但是毕竟是我的苹果。然后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直到半个月后我转学,离开那所学校。

    那么,现在的这个苹果算是迟来的报应?这都迟了9年了吧?这样的延迟,估计是光缆绕到月亮上去了吧?

    我嘲笑着自己,走进厨房,把它扔进了垃圾桶,笤帚准备清扫阳台上的玻璃碎屑。

    外面忽然安静了。

    安静是好事。

    说明邻居们能好好休息了。

    但是,是东西什么能让外面的这群嘈杂的和乌鸦一般呱噪的“麻雀们”忽然安静下来的呢?

    估计是他们的老大来了吧。接下来,说不定一会会更加的“热闹”。

    我拖着笤帚一边清扫这玻璃的碎渣,一边透过另一扇窗子往外看。

    我不敢从那个破了的窗子往外看,担心有可能会落下的碎玻璃,要是插到了我的脖子的哪里,那可就麻烦大了。

    大概数了一下,楼下站着十多个人,看不清他们的脸,其中却只有3个染了头发。对于所谓的“社会人员”,才只有3个人染了头发,倒是挺少见的。在他们的面前还站着一个穿着松松垮垮的白背心的人。穿白背心的人就像是在对学生训话的老师,对着他们指指点点地,时不时还直接削其中一两个人的后脑勺一下。(网游三国之崛起在日本

    我在楼上,听不清那人说的是什么。但是从那些在被“教育”的人的姿态来看,他们还真像是一群在被老师教育的学生。但是显而易见的,那个在“训话”的人,应该是这群不良分子的老大吧。

    “啊,那个人!快跑。”那些被训话的人里面,有一个似乎不是那么专心的在听话,估计是看见我在窗口,也看见了我的那被打破的窗子。

    这被砸破了的玻璃窗应该看起来还是很显眼的。

    那个在训话的人,转身抬头看我,对我招了招手,似乎还面带笑容。

    夜色有些深,就算能接住屋中透出的亮光,我还是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追上了那想开溜的人拽了回来,然后极其粗暴的就往墙角一推。那个年轻人装载了墙上,像一只烂掉的番茄就跌坐在了墙角。真的就像是老鹰在捉小鸡。

    “去喝一杯,我请。”

    那人似乎把手做成了喇叭状,高喊了一声,高举着手,似乎还在打手势。

    他这一吼,整栋楼都能听见,虽然这群小鸟安静了,这只雄鹰却是一声尖唳。

    我楞了一下,虽然看不清,但是我又看了楼下的那人一眼。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但是感觉和这个陌生人一起喝一杯,有可能会发生什么好事。

    我少有地按照自己的直觉做了。

    我少有地没有经过理性的思考和评估就做一件事。

    我穿了黑色的高领内衣,套了件红白格子的纯棉衬衫,找了半天只找到那条洗得发白、左右膝盖都磨出洞了的牛仔裤,穿着脚后跟的棉花都掉了的白球鞋,拉着椅背上的黑色风衣下楼了。

    这回不用轻手轻脚的了,小丫头早就应该睡着了。

    我快步下楼,心里有着一股莫名的情绪。

    我从公寓的侧门出了公寓。

    侧门没有灯,一片黑。

    我从阴影中走向那个人。

    “你好。”

    我向那个人走着,举了一下手,和他打着招呼。

    “钱钱钱钱。我就说他会下来。我们可是成年人。成年人的世界,你们懂么?输了吧?愿赌服输。你们,钱拿来,回家看书学习去吧。”

    那人笑着,对着他们又是一桶指指点点后,把身边的十多个年轻人的头一个个拍了过去,就像是在敲鼓。对着从墙角狼狈归队的那个男生,就是一脚踩在他的屁股上,将他蹬回了队伍里。

    我走近才看见,这些青年里,有男,有女,男的还是占多。而那三个染着头发的,却只有一个是男的。只是从他们的容貌看来,不过是刚上高中的学生罢了。他们都一个个不满地拿出自己的钱包,掏出一张张5元、10元的纸币递给了那人。连一张20的都没见到。

    果然都是学生。

    出来混的吗?看来今天遇到了有点意思的事情了。

    我倒是很少接触过这一类人,这是很好的一次近距离观察的机会。

    “小崽子们学着点。没把握赢的赌就别和别人打。非赢不赌,明白么?明白么?明白么?不明白吧?”他笑着,在排在队伍最前的三个男孩的头上又一人敲了一记。

    “你们还不滚?明天不按时上学,让你们香主打得你们一周上不了学。跟我混?高中毕业了再说。我们是文化人,以德服人,明白么?+”

    在他的笑骂声中,这些男孩女孩们大大咧咧地一边走一边抱怨着,却没有真正的不满的情绪。就好像他只是他们的一个有些痞气的大哥。

    “你们关系不错。”我看着那些年轻人们远去,对着他说到。

    意外的很和谐。(大天王

    不像是一般的混混社会。

    那群学生是什么都不懂的。那么关键,就应该在这个人的身上了。

    他有什么独特之处呢?

    我很有兴趣。

    非常有意思。

    “什么关系不错,不过就是一群小屁孩。”他咕囔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看起来价格很便宜的烟,又掏出火柴,在牛仔裤上划燃,点了烟。“怎么样?这一手想学不?”

    我笑着摇了摇头。

    “我不抽烟。”

    我这样拒绝着他的好意。

    “切,笑得真假。”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猛地往草地里吐了一口痰,然后就像先锋一般自顾自地往前走了。

    这个时代,还有人用火柴啊。卖火柴的人我的都很久没见到了,更别说用火柴的人了。在我的概念里,火柴都能当文物了。

    “你还用火柴?”我追了上去,这么想着,就这么问了。

    奇怪的人。

    “不觉得很有年代感?伪装成文艺青年。我们这个年纪的老家伙就应该用用这种东西。现在出来混的都要点文化。否则怎么‘谈判’。”他用左边的牙齿叼着烟,笑着,不清不楚地说着话。说道“谈判”他用手做出了握着西瓜刀的姿势,在我面前舞了几下。

    “其实是zippo的打火机太贵了我买不起。两三元的打火机太掉架子了。”他勾着我的肩,攀在我耳边,开着玩笑。“还是火柴好啊!哈哈!你可没看见那些小丫头眼睛里发亮的样子。”

    他说着,吐了一口烟,抬着头没心没肺地笑了几声。

    他给了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理想,和现实。

    矛盾。

    “现实不让我们好过。”我苦笑着把他的手拍掉。“比边走边说吧。把邻居吵醒了可不好,这里还住着******呢。”

    “现实是什么,又不能吃,又不会打脸。******的事边走边说吧,详细地说。你带钱了么?”他在我的前面走着,像是引路人。但说到“******”三个字,他骤然回头,还“啧”了下,好象有刚出炉的烤乳猪肉放在眼前,眼睛虽没有像饿狼一般放绿光,但也闪过一道精光。

    “眼睛里闪出精光”并不是他有什么特异功能,所有人应该都会这样的吧。

    应该都会吧?

    至少我也这样。在听到别人要给我猫王的cd后,我眼中闪烁出了精光。我自己没看见这所谓的“精光”。看见的人我的母亲,要给我cd的人是我的姑妈。

    这个男人似乎毫不掩饰自己的性子。

    说好听的,他是很洒脱,换句话说,他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做事,只忠实于自己的想法。

    这样的人可以说好,也可以说不好。但是这样的人并不多了。因为这样一个人人都带着面具的社会,不断的在淘汰着这样只忠实于自己内心的人。

    我自认为做不到这样。

    “你叫我下来的,我自然是没带钱。”我将口袋一个个翻了过来,让他看个明白。

    对付这种率直的人,我伪装着,用同样直接的办法来交流。

    这是我的面具。

    对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态度。

    这便是我了。

    “你大爷的。幸好我和那些崽子们打赌赢了,否则还得跟你喝西北风。”他说着,停住脚步,猛地就是一个飞踢,我吓了一跳。我真的是往侧面一跳,身子还转载了树上。

    他看一脚没有踢中,又跨到我身边,“啪”的一下往我背上甩了一巴掌,然后又恢复了那引路人的姿态,在前面走了起来,还从口袋里掏出那些零零散散的钱数着。(神王临世)他表情严肃,就像是银行的前台出纳员在清点客户的存款。尽管他手里那些面额极小的纸钞加起来有没有100都是问题。

    不过他他招呼我的这一巴掌真是不轻,后背像是被铁门甩了一样,打得我一口气没缓过来。再加上刚撞到了树,身子软了半边。

    “对了,怎么称呼?”我问道。和他的言语、肢体的交流持续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像他也不知道我的。“你叫我小武就可以了。武松的武。”

    “舞松?”他眉毛一扬,做出了一个抱着什么挥舞的动作。“像这样抱着松树跳舞?还是一群人围着松树跳舞?挺罕见的啊,我还没见过人舞松。那天带哥哥我还有那群小兔崽子一起去看看。你叫我鬼头就可以了。”

    “鬼头?”这个人的名字还真有那么一点痞气。

    不知道武松的人,倒也真是罕见了。他还真是个极品的人才。

    “那个,‘武松’的‘武’,不是‘跳舞’的‘舞’。”我打算纠正他。

    “你看你,玩笑罢了,玩笑。不就是那个打大虫子的武松么?话说回来,宋代有那么厉害的虫子啊,居然能吃人。”鬼头像是看小丑一样地看着我,似乎觉得自己的笑话很好笑。

    他能明白“武松”的“武”是怎么回事我觉得就足够了,没必要再和他详细地谈“大虫”究竟是什么了。

    不过他的名字确实有点意思。这应该不是真名吧。

    就像白华说的。

    代号。

    “你的名字有点怪。”我这么说。

    “看过赵文卓的那电影么,叫啥来着的?鬼首?好象也不对。麻雀飞龙!对就是麻雀飞龙!我也想学那一手,手一挥甩个豹子出来。钱就不用愁了。”他说着,在地上捡起了几个石子,在手里攥了一会儿,口里念念有词,随手就甩了出去。

    “那你背上有鬼头的纹身吗?”我问道。那部电影我也看过,我记得赵文卓演的“鬼首”的背上,有一个鬼头的纹身。

    “你知道不,一个人纹没意思。”他带着我在一个路口左转,继续沿着街道走着。忽然他停下,用力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将剩下的烟头在水泥地面压灭了,将烟蒂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塞进口袋里?

    他的动作很简单,但是令我诧异。从来没有见过会把烟蒂塞进自己口袋里的人,更别说他这样痞气十足的人。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一定会有。

    他继续说道:“你想过么?和一个挚友,兄弟,一起纹身,在肩膀上。一个人纹左,一个人纹右。两个人纹完全同样的东西,分别纹。但是又由于纹的角度的细微的差异,当两个人并肩的时候,从两个人的肩上看起来恰好拼成一个完整的纹身。”

    他说着,神采飞扬,眼睛里的光彩似乎都能点亮周围两米。

    “好主意。绝对是艺术。”他的主意是不错,很有创造性,也很给人一种“兄弟”的感觉。

    也确实很艺术。

    可是会有谁愿意和他这样的人一起去做纹身呢?他的信赖的兄弟?而且在大部分人看来,纹身并不是艺术吧。不仅不是艺术,而且应该还是与“流氓”、“不良”、“黑社会”之类的东西直接挂钩的吧。我一直有想弄一个纹身的想法,可是一直不敢。

    并不是因为听说纹身会很疼,而且如果器械不干净,还容易的艾滋病。

    还是因为我啪这个社会不接受、

    我是庸俗的人,无法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lossofinnocence吧。

    并不是说一个人犯罪了,也不说一个人变得邪恶猥琐了。而是一种所谓的“顿悟”。就像一个小男孩昨天还把邻家的大姐姐当作“大姐姐”,今天就把她当作值得追求的异性。

    我们的生活总是在交易着什么。

    用梦想去交易现实。

    用工作去交易金钱、权利。

    用个人爱好去交易他人的承认感。

    “你属猫的么?”

    忽然一声怒喝,什么东西从后面揪住了我,将我整个人被往后一甩。

    我从自己思考的世界中走出,看见他对着我挥舞着愤怒的拳头。

    我才看见对面的红灯。

    现在是半夜,街上几乎没什么车辆。

    他还是在我闯红灯前将我揪了回来。

    就像在那个雨天,七七做的事一样。

    那是一个开端。

    那么,这也会是一个开端吗?

    “你还挺老实的啊?”我拍着裤子,哭笑不得的说着他。

    “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三观的测试,我的图形可是以三观为顶点连接而成的一个等边三角形。”他拍着胸脯自豪地说。

    一个痞子去做三观的测试?

    很有意思。

    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会对交通规则遵守到这种程度。

    很意外。

    虽然觉得好笑,但是我也做过那种东西。不过我的测试结果很奇怪。在那个测试结果显示我的三观一点都没有,还叫做“人生奇葩型三观”。

    “我可没三观。”我半真半假地说道。

    倒不是真的没有三观,只是比较独特罢了。

    独特到一定境界了。

    “过了前面这个路口,直走,再转个弯就到了,应该还开着门。”他又点了一根烟,用的还是火柴。“你喜欢吃啥?”他将火柴也塞进了塞了烟头的口袋。

    “面吧。”我如实的说了。我最喜欢吃的是面。

    “哎呦喂,哥俩有缘哈。我就是带你去吃面。”他笑着,手一挥,在空中划着一条弧线,从口袋里说顺出了一张十元的纸钞。其他的钱都安安稳稳地睡在他的兜里。那动作相当流畅,不知道他是不是经常有靠这一手顺过别人口袋里的十元。“这么一点钱可不够我们去大排档。”

    “你不要这么看着我,我不喜欢你,某种程度上的。”他对我严肃的说道。“我更不喜欢你喜欢我的钱。”

    我笑了笑,懒得反驳这痞子性十足的人。

    看来想从他这里榨点钱也应该不会容易,虽然我并没有这个打算。

    35分钟后我们就站在了那家店的门口。

    店不大,不是兰州拉面。比路边的标准规格的兰州拉面的店面稍宽一点,目测应该是多半扇门的宽度。店外摆着大炉灶,炉灶上两个大概有50厘米高,直径30厘米的水桶一样的锅。一个应该是用来煮面的,另一个应该是装的面的汤头。

    再看店里面。

    一个大约一米长的木桌,木桌上垫着白布,白布上盖着铁皮。铁皮并未完全覆盖住桌面的白布,余下的空间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包裹着白瓷的杯杯罐罐。应该是调料和小菜。再往边上是一个大冰箱。店里只摆了两长半径大约有一米的桌子,店外也只有一张,看起来这里平时并没有很多客人。

    再往店里面,似乎有一扇门。

    看来这店主人一家都住着里了,不过也有可能那是厨房。

    “痞子,吃面呐?”戴着白帽子、穿着沾了面粉、油渍、葱末和煤灰的围兜的中年人从店里走了出来。“你的那群小伙伴呢?”

    “都他娘的要考试,赶他们会自家睡去了。”

    鬼头大手一挥,带着几分土老板的豪气,捏着十元纸钞对着自己扇了几下,“啪”地一下拍在了一张桌上后,大大咧咧地在条凳坐下了。

    “两大碗面,一碗多加3两半,加个蛋还有大排。辣酱有吗?”

    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好笑,就像是孔乙己喝酒还将四文钱一字排开一样,装大气。

    “不要酒?”老板先是“好嘞”地应了一声,然后又多问了一句。

    “我可穷酸得很,身上只有十块钱。”鬼头倒真是有一张大白萝卜脸,说起谎话来不白不红。

    老板白了他一眼,也懒得和他争。

    光是听着鬼头点面,我都觉得饿了。

    “好歹城东你罩了打大半,其他的小鱼小虾也不敢怎么闹。你怎么比我这个搓面滚子的都穷?”老板一边揉面,拉面,一边和他闲扯着。“谁不知道你小马一脚把北城的那练跆拳道黑带的头头踢出去5米?怎么不找个日子把城北也收了?”

    面团砸在铁皮板上,“啪啪啪”的,很响,但是并不觉得超,反倒让人心里燃起了期待。

    “我以德服人还不行么?大家出来混都不容易。我好歹还是个师范肄业的,动手动脚就有辱斯文了。再说,那么多小弟,工资都不够发。那群兔崽子,每次收了钱上报的时候给我打个三折。城北也收了,那么多人凑一起,唧唧歪歪,我找罪受么?”他说着,看着我扬了扬眉毛,双肩往后一背,抬头,挺胸,像只打算发情的孔雀。

    “去你的文化人。”

    尽管听老板喊他“小马”,听起来也很像真名,我稍有犹豫,最终还是决定喊他“鬼头”。

    鬼头和老板,两个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抬杠。

    直一边煮水的沸腾的大锅开始发出了呼噜呼噜的声音,似乎盖子都要被水蒸气掀掉,我才注意到老板的面已经拉得差不多了。

    时机正好,不愧是专业的。

    老板将面拉断两头,扔了进去。

    “小马你来了啊?又收了个新小弟?这个长得挺像文化人的啊。婶帮你煎蛋啊。”面相憨厚的中年妇女推开那扇在店深处的门,同样穿着围裙,手里夹着着两个个蛋。“对了,在熬的汤头是刚刚才开始熬得,没香味,昨天还剩下一小锅,我热一下,给你们来做汤头吧。这么晚了也没什么人来,我给你们换个大一点的盆子装面。那个新来的小伙儿,要煎蛋和大排么?”

    中年妇女憨厚的笑着。

    我还是第一次真的看到别人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我一时语塞。

    我最不擅长对付的就是热情的人。

    “啊啊,可恶,算了,我替他要了。再给你五块好了。”鬼头大大咧咧的抱怨着,一拍桌,站起,把口袋里的纸钞一股脑全掏了出来,找出一张五块,也行十足地拍在了桌上,将剩下的钱塞回了口袋。

    老板看着她从口袋里掏出的一叠小面额纸币,笑笑,摇了摇头,也没多说什么,用一双足有一臂长的大筷子在桶里搂了几下,确保面没有粘在一起。

    “这回的鸡蛋和大排算是你欠我的。”他指着我的鼻子说:“下次要让我吃个饱。否则我再阻止他们给你家多开一个眼透气。”

    “开眼”自然应该指的是把我的窗户砸出一个洞的事。

    “说好了你请我喝一杯,怎么又赖我身上?再说,砸破了我家窗户你还有理么?”我觉得好气又好笑。

    除了心胸开阔意外,这个男人,还真是个小男人。但是,反过来讲,也应该能证明,他并没有什么惺惺作态,而是将自己的本性暴露给所有的人看。

    即便社会上缺乏这种人,我倒还是宁愿他收敛一点。

    “面来嘞。”老板喊着,将两个大得能当汤锅一般的吃碗放在了我们的面前。

    骨头汤的香味很浓厚,大排和一只荷包蛋刚刚好遮住了面的模样。

    “吃啊你。”鬼头暴起,用筷子怒抽了一下我的头,然后从风驰电掣地侧移四步,到另一桌上拿起那一小碗辣酱。

    他把盖在面上的荷包蛋和大排叠起来,给白呼呼就像是一团橡胶的面上腾出了点空间后,狠狠地挖了一勺辣酱,扔在了自己的面上。

    “多谢。”我吹着面汤的热气,将几根面挑起,吹着。

    我斜眼,看着那个和我的举动截然相反的“呼啦呼啦”地吃着面的男人。

    他果然不一样。

    他的那股连碗都要吃下去的气势,我学不来。

    我早已经习惯了伪装。 (梨树文学http://www.lishu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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