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封信。(
误入贼船)
男人趴在桌子上,床头的夜灯热烘烘的照着他,胳膊下面压着一张写了两行字的纸,手里握着一支黑色金边的钢笔。钢笔尖有些弯曲了,手握的地方金边有些磨损,是一看就知道很有年头的一支笔。之人保护的很好,钢笔带着他的体温,似乎是历史的味道。
纸面散发着油墨味,是他梦里和回忆里常出现的,他所熟悉的。
接下去,竟不知道该写什么了。男人的鼻尖刚好凑在钢笔笔迹上,有些烦恼的皱起了眉头。
写完那封信了,已经凌晨零点了,他把纸折成三折,和往常一样,然后装进花花绿绿的信纸里,最后放进柜子最下边,带锁的抽屉里。(
琥珀之剑)
周末,言菲跟男朋友迟潇逛街买鞋子,试了几双都不满意,坐在附近的软椅上休息,像女王一般的发号施令:“潇潇去买水,我渴了。”
“靠,渴了不会自己买?”迟潇是个美男胚子,也是个急性子,嘟囔了两句才去买水。
言菲嘟着嘴盯着他的背影看,突然眸光一转,看见前面的两个人,一男一女。男人个子高大,面带微笑的扶着旁边的女孩,没有一丝不耐。(
龙王令妃卿莫属)女孩倒是个可爱的性子,换好鞋故意在他旁边走来走去,仰头看着他,似乎在等他的夸奖。
她彻底被那男人迷住了,又帅,脾气又好,看穿着还是名牌,买的鞋子也不便宜,家室应该也很好。陶醉完又谴责那女孩,这么好的男朋友还欺负,不知道珍惜!咦,不对呀,那男人看着怎么那么眼熟?
言菲眼瞳忽然睁大,是、是他!
她没有犹豫,立刻站起来跑过去:“南泽,南泽?”
男人抬起头,上挑的嘴角平了下去,瞬间变了一个人似的。(
爱丽丝学园之公主的骑)
“南泽?”言菲跑过去,看清楚了他的面貌,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南泽这个人,当年对她和洛百合的影响都很大,过了这么久再碰见,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
“你是。。。言菲?”南泽愣了一秒,试探的问。
言菲莫名的笑了,带着点冷意:“这些年你去哪了?知不知道洛洛因为你。。。”当年他走的时候,她是真的心疼洛百合。
“言菲。(
超极品狂少)”南泽声音冷下来,警告似的说:“别告诉她我回来了。”
“靠,你真混蛋!”纵然言菲说了无数次要装淑女,但面对他和他说的话,她再一次破功,说了脏话“哼,这样也好,那以后都别出现在洛洛的面前了。要滚就滚远点。”
南泽还没说什么,旁边的女孩生气了:“你是什么东西,凭什么骂他。我分分钟都能让你呆不下去信不信?!”
“好了黛儿,”南泽训斥女孩,然后对着她欠身,“我很抱歉,但这件事请务必保密,十分感谢。我们先走了。”说完,他就拉着不甘不愿的女孩走了。(
八系召唤师:废物嫡小姐)
言菲还有些震惊来着,她没想到,当年桀骜不驯的南泽竟然变成了这个温文尔雅的样子。
自从公司里总裁的未婚妻路兮曼小姐来过之后,人们上上下下高至副总监低至门口的年轻门卫都在讨论一个共同话题:既然洛姐在气场上胜利了,那么论长相,两个女神谁更胜一筹呢?
洛百合当然知道这件事,但多年累积的经验让她没有追究,这就像明星一样,人们愿意讨论你无论是说你的好或坏,都证明着你比别的明星火,不然他们估计连名字都记不起来。而且,叶言菲说,这是因为她洛百合在公司里长期处于女人的顶峰位置,突然有了另一个足以与之抗衡的女人,对人们的视觉刺激和精神刺激都不小,自然会津津乐道啦。
十月出头,洛百合联系了建筑部,连夜改了总裁办公室,满足了他变态的要求。本以为可以清静一点了,没想到顾一辰在办完公事后竟要出国玩,出国就出国,还带了未婚妻路小姐,带就带吧,还酷酷的告诉路百合,“我定了你的票,你也要去。”
她欲哭无泪,总裁的要求怎么越来越变态了,出去玩还带她干什么,起码也要把路小姐跟她分开吧?不然一个男人带两个女人出去玩,这算什么?!
洛百合哭哭啼啼的对言菲倾诉,后者嗤之以鼻,然后默默的拿出diy的冰淇淋吃:“这算什么事啊,就算俩都带了,一个是秘书,一个是媳妇,地位不同的好伐,你把自己跟人媳妇比,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言菲我鄙视你哦。”洛百合撅嘴不满。
言菲忍不住笑了笑,看着她。她这个闺蜜看起来冷静无私,但面对熟悉的人总是会露出自己真实的一面,傻的可爱。“对了洛洛,有件事跟你说。。。”她慢慢敛了笑,思考着怎么告诉她,“前几天我在超市碰到了。。。”
“有冰淇淋?”洛百合现在才发现她手里拿的是冰淇淋,愤怒的说,“你不早告诉我!”然后身手矫健的从沙发上跳过去,直奔冰箱,拿出冰淇淋满足的叹到:“你都不知道,我好久没吃冰淇淋了,挺想念的呢。对了你刚说碰到谁了?“
言菲突然很不忍心打断她的满足,南泽是她心里的伤,他不愿她知道,也许是对她好。她的闺蜜,就适合这样傻傻的开心着。“碰到初中老班了。”
“就那个秃顶啤酒肚?”洛百合很惊喜,“他现在还是秃顶么?”
言菲哈哈一笑:“当然了,跟原来一样。”
对,跟原来一样,洛洛知道的话,会受伤吧,她舍不得。而且,他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漂亮的女孩了,洛洛没必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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